采购需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序号 |
包名称 |
分项项目名称 (条目号/品目名称) |
是否接受进口设备 |
数量 |
交货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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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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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步苗族自治县环白云湖库区移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可研编制初步设计采购项目 |
C11020000---工程设计服务 |
/ |
1项 |
采购人指定时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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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2、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条目均需按磋商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
第二节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编制提纲:
一、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环白云湖库区移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可研编制初步设计采购项目
二、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库移民司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关于反馈推动解决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突出问题清单的函》(移后扶函〔2024〕4号)精神,按照《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突出问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水办函〔2024〕133号)、《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推动解决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突出问题的通知》(办移民2024〔122〕号)要求,推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确定城步县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突出问题项目,特开展《城步苗族自治县环白云湖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
三、规划范围及对象
儒林镇白云湖村、龙凤冲村,白毛坪镇城溪村、歌舞村、蜡屋村、白毛坪社区、胜利村村域,共99.14平方公里。
四、规划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
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2.国家发改委等14部门《关于促进库区和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发改农经[2010]2978号)
3.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15〕426号)
4.财政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128号)
5.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通知》(水移民[2018]208号)
6.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移民[2019]365号)
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进一步推进美丽移民村建设的通知》(办移民〔2023〕183号)
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库移民工作要点的通知》
9.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推动解决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突出问题的通知》(办移民2024〔122〕号)
10.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公布、第679号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7年第二次修正)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版)
15.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标准
(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规划依据
1.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移民村美丽家园建设指南的通知》(湘水办函〔2022〕156号)
2.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重点移民村美丽家园建设指南》,2022年8月
3.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突出问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水办函[2024]133号
4.湖南省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水美湘村·移民美丽家园及移民美丽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
五、主要内容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项目背景、必要性、市场需求、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社会效益及环境影响等进行全面分析。评估项目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成本效益及风险防控措施。提出项目建设的初步方案及建议,为后续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实施方案
基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结论,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概算、进度工期、移民受益、资产移交、后续运行管理等方面。
(三)规划设计
1.方案设计:根据项目定位及需求,提出创意独特、功能完善、符合规范要求的初步设计方案。
2.初步设计:在方案设计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设计内容,明确各项技术指标、设计参数及材料选择。初步设计需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为后续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3.施工图深化:依据初步设计成果,进行施工图纸的深化。按照实际需要配置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需满足施工需要,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概算编制:根据设计成果及现行计价标准,编制项目总投资概算。概算应全面、准确反映项目所需资金,为项目融资、预算编制及成本控制提供依据。
六、成果要求
(一)文本:《城步苗族自治县环白云湖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
(二)图纸:规划项目布局图、工程设计图(套图)、方案效果图(套图)
七、验收标准
(一)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及其它相关会议纪要一并视为设计要点。
(二)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设计。
(三)项目最终成果提交一式八套,后续视情况可追加数量,以及文件电子版pdf文档。
八、付款方式:按双方约定合同。
十、伴随服务:服务期限内的相应咨询服务,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十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规划编制的领导、组织、评审、研讨工作,召集相关单位无偿提供满足规划编制的基础资料并负责可靠性;组织相关单位参与规划编制,并为乙方现场工作人员提供方便。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规划编制;
(3)甲方要求乙方多提供规定数以外的规划编制文件时;
(4)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给乙方规划设计费用。
2、乙方责任
(1)乙方编制的规划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要求;
(2)乙方派出强有力的技术人员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要求,编制规划,按时提交规划编制文件。
(3)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甲方符合国家法规和规划设计规范要求的成果,
十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3)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如发现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4)本项目相关的成果、资料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咨询报告和修编成果。采购人引用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属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它权利。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均以违法违约处理。成交供应商负有对成果资料保密的责任,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中止或解除而失效。
(6)其他:成交供应商按照部、省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开展工作,并对提交的项目成果文件资料的质量负责,对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成交供应商未按设计书实施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成交供应商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采购人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其他不尽事宜,于双方合同中补充。
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请在可能变动的条款旁予以文字注明,并将磋商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在须知前附表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