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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历史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202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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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9200001565775 发布时间:2024-09-20 文档页数:88页 所需下载券:10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历史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2024-2026)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历史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2024-2026),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一家合格的供应商对采购人完成项目内容,最终形成可线上顺畅使用的电子卷宗及可顺利归档的纸质卷宗,以提升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案件材料信息化管理水平及流转效率。

二、项目预算单价

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供应商必须对明细表中的服务内容进行逐项报价,且投标单价均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结算方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实际工作量×供应商报价单价。

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类别

单价(最高限价)

1

一审案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

98.00元/宗

2

执行案件“电子卷宗”服务

78.00元/宗

3

1990年之前诉讼案件数字化加工

0.60元/页

4

1990年(含)之后诉讼案件数字化加工

0.40元/页

采购包1(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历史档案数字化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服务期限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标的提供的地点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项目进度情况每月双方对案件服务数量、费用情况核对一次并签名确认,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实际工作量×单价按照季度进行结算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1、以抽检的方式检查所有数据,包括目录数据、图像文件及数据挂接的总体质量。抽检的比率不得低于本项目案卷总量的5%。 2、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或目录数据、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抽检部分的合格率大于等于98%时,予以验收“通过”。合格率=抽检合格的案卷数/抽检案卷总数×100%。 3、其他质检内容符合下列范围,标记合格,否则不合格。 (1)档案装订: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还原情况,差错率≤1‰; (2)扫描图像:漏扫率≤0.2‰; (3)图像质量:图像质量情况完好率99%; (4)图像格式封装:图像文件的命名差错率≤1‰; (5)著录:以案卷(文件)为单位,关键字段正确率100%,其余字段录入错误率≤5‰; (6)条目与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100%; (7)档案原始材料:100%不缺失。 4、验收“通过”的结论,必须经采购人验收签字盖章后方生效。数据验收不论涉及哪条不合格,全部由成交供应商全面自检。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场所、设备及耗材要求

档案数字化工作所需的软硬件专业设备高速扫描仪、平板扫描仪、电脑、激光打印机、加工系统、装订机、档案装订耗材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提供,办公场所水电、办公桌椅、档案架、档案柜、网络、视频监控、安防等设施,档案盒、封皮等档案装具由采购人提供。

 

2

保密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中进行责任约定(保密安全协议另签);成交供应商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任务相关保密制度; 2、档案数字化加工后的各种影像、资料所有权属采购方,各种统计资料、影像资料、光盘资料、纸质资料及各种清单等在项目结束时都必须完整移交; 3、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 4、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私自携带任何可存储设备进入或离开工作现场,本次项目涉及所有计算机硬件及相关存储介质待项目结束后归采购人所有。

 

3

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供应商必须对明细表中的服务内容进行逐项报价,且投标单价均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结算金额=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实际工作量×供应商报价单价。 2、供应商必须对采购包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供应商应被认为在填报报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采购的所有采购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报价内。开标后,任何因供应商的疏漏而提出的不利于采购人的合同调价申请将不被接受。

4

其他

★1、供应商须承诺不因后期项目任务增加要求采购人增加费用,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均包括案卷装订,费用包含在报价里。供应商须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一审案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

18,000.00

98.00

1,764,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2

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执行案件“电子卷宗”服务

3,000.00

78.00

234,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二

3

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1990年之前诉讼案件数字化加工

2,000.00

0.60

1,2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三

4

数字内容加工处理服务

1990年(含)之后诉讼案件数字化加工

2,000.00

0.40

8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四

附表一:一审案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采购内容:

1、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对立案、审理阶段的诉讼材料扫描成电子版;

2、归档案件整理服务,对归档的案件按照要求进行整理、编辑、装订等服务;

3、历史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对执行和其它案件进行扫描电子版;

4、系列案合并服务,建立资料齐全的电子档案数据库,与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及广东法院综合档案管理系统等实现无缝对接并将最终工作成果导入到采购人现有的档案系统中,实现采购人内部查询利用和档案管理等应用。

 

2

(一)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包含执行案件)

立案前工作流程:

1、诉讼材料接收

诉讼材料接收分为立案阶段、审理阶段、归档阶段。案件均需由专人负责档案接收工作,档案接收严格按照法院要求检查接收案卷,案卷接收应以案卷移交单据核对案卷数量、案号或流水号,要求逐卷核查,双方签字确认。移交单一式两份,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扫描组各留一份。

立案阶段:立案新收诉讼材料案件,包括从现场立案及网上预立案系统接收相应数据和当事人提交的纸质材料。

审理阶段:法官团队将接收的案件材料分类整理,交由成交供应商员工进行扫描处理后归还相应法官团队,当中转柜建成后通过中转柜交接。

归档阶段:由每案的法官团队核对筛选电子案宗数据,成交供应商扫描并装订成册后,交由法官团队归档至采购人档案室。

2、随案生成材料整理

对档案资料进行拆钉、整理。在整理过程中对不规范材料纸张,应用A4空白纸进行粘贴或按A4纸尺寸进行裁剪、折叠;对档案材料中的订书针、装订线、文件夹等杂物进行清除;展平档案并理顺材料便于扫描。

3、扫描图像处理及格式转换

扫描参数要求:300dpi(或300以上分辨率)、彩色。

图像处理:对通过扫描取得的档案图像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旋转、去噪、去边、去污、调整亮度和对比度等,确保扫描图像清晰完整、顺序正确、不重复、不遗漏、无黑边、不倾斜、无污点、与实体材料保持实质性一致。

图片转换:根据档案材料情况选择合适的扫描仪,对档案材料进行扫描,图像处理,检查无误后将图片按照条码份数转换为相应的PDF文件(一份条码材料转换为一份PDF),扫描后,纸质材料需还原装订。

注:成册案件材料无需拆订扫描,其他贴封条的成册案件不允许拆开,需选择合适的扫描仪进行扫描。

4、随案生成信息登记

将生成的PDF文件上传到随案生成系统。在随案生成系统登记处理,将条码跟文件标题一一对应。

5、信息补录

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对识别的信息进行核对补录,著录不限于原告、被告等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立案前录入:立案窗口材料移交,(一般是起诉状、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进行拆订、整理、分类贴条码、扫描、在随案生成系统登记,生成流水号,系统自动提取立案所需信息,核对无误后推送到综合业务系统。

立案后录入: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在随案生成系统著录不限于案件类别、提交人姓名、提交人身份、材料编号、材料名称、材料份数、每份页数、材料类型等信息。

6、OCR识别

主要是将纸质的《上诉状》、《上诉答辩状》等经过OCR后,检查、校对后形成一份内容、字数、文字格式与纸质裁判文书原件一模一样的WORD文件;将检查合格的WORD文件上传到省院综合业务系统。

7、实体材料移交

档案材料扫描完毕,扫描人员在加工流程上签字确认,并按加工流程表分批依次移交下一工作环节,移交过程中双方应做好清点交接工作。

8、诉中材料补扫

法官团队交接的诉讼文书材料,完成诉讼材料补扫工作。

(二)归档案件整理服务

归档案件整理:

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归档案件整理。

1、档案接收

档案交接:法官团队将档案整理好并送至档案室归档,交由法院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对接收的档案逐页清点,对档案的数量、档案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检查验收,做好交接工作。

2、整理排序

根据《鼎湖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整理规范》,采购方对诉讼档案分正、副卷进行分类后交予成交供应商排序;成交供应商去除钉子和杂物,对形状大小不规则的纸质文件进行文件的补边、托裱、裁边、折叠等处理,处理后的档案页面规格统一为A4幅面大小,每册厚度不得超过1.5cm,超过120页方可分册装订(证据材料较厚的除外)。在整理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再次核对档案的完整性及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人反馈。由采购人相关书记员进行补充材料后返回成交供应商整理岗完成排序工作。书记员补充材料时效为两天,超出时效则视为已合格进入下一个工作流程。

3、打印页码

成交供应商对排列好顺序的文件应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页,每卷编一个流水号,对有文字内容或有成像的页面编页号。如是文字在页面的正面,页号编在右上角或右下角;文字在页面的反面,页号则编在左上角或左下角。用号码机逐页进行编页码,从档案正文内容第一页起编写页码,按次序从1开始连续编号,不能出现重号、跳号和错号等情况。空白的页面不编页号。但公证书等材料里面盖有钢印的空白页需要编页码。

如遇到有页码已失效的情况,可用涂改液遮蔽原页码,再编制新页码。有裱贴的文件页码要编在文件内的右上角或反面的左上角。页码必须用号码机进行编码,不能手写。

4、编卷内目录

1)按照案卷所反映的问题或工作上的联系排列,即保管期限—年度—业务庭进行排列。

2)参照采购人档案目录的模板,按照相应标准来编写目录。

5、装订

案卷装订采用线装方式。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对完成卷宗打皮的案卷进行正、副卷皮配对,并进一步完善案卷材料的整齐性,将案卷材料的页脚和翻口对齐后使用打孔机在装订边上的中间点上下各五公分的位置直线打三孔,分卷宗按册进行线装。对完成装订的卷宗每册在背面加盖档号章及立卷人印章。仔细核对装订过程的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装订标准;正、副卷是否配对正确并匹配同一案卷的裁判书。

6、档案质检

档案整理扫描质检工作,其工作的核心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基本杜绝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封皮、封盒的案件信息错误;

档案实体资料不完整;

档案实体资料互换;

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页码不吻合。

其工作的重要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基本避免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漏编、跳编、多编页码;

没有保持同一份文件的完整性;

封皮信息错误;

卷内目录打印错误;

漏装订;

实体未去钉。

其工作的次要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初步排除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整理、装订顺序错误;

托裱不平整;

打码位置不正确;

打码不清晰;

档案袋和卷宗上的盖章、标注遗漏;

卷宗封面底部的封条不牢固、装订线留太长或骑缝章没有盖在封条上。

扫描件质检,是指对建立索引的影像文件进行全面统一检查,确保质量的过程。该过程相关要求如下:

检查电子影像的页数与原始案卷是否一致。

检查索引人员录入的“卷面信息”、“卷内目录”、“备考表”是否正确。

检查电子影像是否清晰。

检查目录与对应影像的挂接是否正确。

对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文件,做下记录并及时重新扫描。

7、验收提交

是指对项目所有成果的核实、验收。经过成交供应商专业人员的初检及项目负责人的总质检合格后档案整理资料,方可交由采购人进行最后的验收工作(终检),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需全力配合法院进行验收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验收包括对电子档案(图像质量、编目质量、著录质量)及档案原件的验收。

必须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方案,对加工的数据进行自检,自检达标的数据才能提交采购人验收。

档案原件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与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将追究法律责任;顺序错误、装订不符要求、卷间文件颠倒等作为差错,需要重新调整。

除了将数据导入存储设备之外,还需将数字化扫描加工的所有数据利用硬盘备份并移交采购人。

完成所有数字化扫描加工任务,由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以双方签署项目验收单为准。

8、档案上架

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协助采购人核查入库档案上架归档号、目录号的检查工作;以便采购人及时更新和调整库存卷宗密集架的标示以及库存档案的排列、上架工作。

是指对项目所有成果的核实、验收。经过成交供应商专业人员的初检及项目负责人的总质检合格后档案整理资料,方可交由采购人进行最后的验收工作(终检),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需全力配合法院进行验收工作。

(三)归档案件数字化加工服务

对已经整理过的案件进行数字化加工服务,加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档案载体的安全完整及档案信息内容安全。各工作环节具体实施如下:

1、档案交接

严格按照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出入库规定移交案卷。档案接收应按案卷移交目录核对档案数量,逐卷进行核查,双方签订交接单。

2、档案登记

将接收的档案以宗为单位,登记入数字化加工系统,并以批为单位制作工作流程单,保证档案在加工过程中的安全。

3、扫描

以每册为单位对档案散页进行快速扫描,形成影像文件的过程。技术要求如下:

根据数据交换规则设置扫描影像的输出存放位置。

对于封面、内页、手写诉状或发票等各类不同证据材料,需用不同比例或是扫描方法进行扫描。

核对扫描页数与拆卷人注明的页数是否相符,确保无重扫、漏扫、多扫,同时要确保图像清晰、完整。

区分案卷中的扫描件和非扫描件,其中普发性文件区分的原则是:无关的、重份的文件要剔除,有正式件的文件不扫描原稿,附着在文件上的处理单等小纸片需扫描,诉讼档案案卷中的内容均需扫描。

在保证影像质量的前提下,以尽量减少存储容量为准则。

图像页面设置为黑白两色,且字迹清晰;不带插图的档案,通常采用黑白二值模式扫描;页面为黑白两色,但字迹清晰度差或带有插图的档案,以及页面为多色文字的档案,采用灰度模式扫描;页面中有红头、印章或插有黑白、彩色插图的档案,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

扫描应采用彩色扫描方式,分辨率不低于200DPI的,扫描文件以单页TIFF或JPG格式存储。另提供一份PDF文件供浏览使用。

用每份文件对应的唯一条码来命名其扫描形成的影像文件。多页的案卷可采用该条码建立相应的文件来,按页码顺序对影像文件命名。

档案原件模糊不清的文件应在扫描流程单上注明“原件不清”,待做相应的处理。

4、影像处理

是指对扫描的影像文件进行休整,提高扫描文件的质量的过程。技术要求如下:

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

对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

对案卷中未编码的页面进行合页处理,确保扫描好的影像页数与原案卷一致。

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对偏斜的图像进行纠偏处理,要求偏斜度小于1度(以标题所在水平线为准);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扫描页面内容居中显示,不可出现明显偏左或偏右的现象,正文内容、页眉、页脚反面印章、附件、手写注释等信息完整;图像内容与原件完全对应,不得出现内容残缺或将旁页信息扫入本页的现象。

采用彩色模式是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以减小图像文件的容量。

扫描图像字迹清晰、颜色恰当,不易过浅和过深;不得出现字迹笔画残缺或字迹笔画叠合而影响阅读的情况,即使档案原件存在锈斑编制、颜色深浅不一致,也应保证扫描图像可读。

5、编目著录

对诉讼档案还需要根据最高法院《电子诉讼档案著录规则》进行信息著录,成交供应商自行提供著录软件,并负责将著录信息批量导入诉讼档案管理系统(导入格式由采购人提供)是指根据案卷卷皮信息和案卷内容,对所扫描的影像文件建立索引的过程。该流程相关要求如下:

著录对应的“卷面信息”、“卷内目录”、“备考表”等相关信息,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

检查全案卷有否缺页、少页、无法看清楚的影像,如有必须通知扫描人员重新扫描,确保全案卷的页数和案卷目录信息完全一致。

如发现原目录有少编、错编现象,就按实际页码编写卷内目录,以卷内目录的页码内容和电子影像页码内容一致为标准,并登记在册备查。

索引必须针对同一影像包,形成索引文件,以便在数据交换时进行索引比对,保证数据索引的正确性,索引准确率要求100%。

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数据挂接规范(XML格式)形成批量挂接文件,供挂接到肇庆市法院档案管理系统中,挂接准确率要求100%。

6、打印粘贴条码

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的要求将扫描完毕的纸质档案装订成册后,必须将相关的信息按采购人的要求对应打印在卷皮和封面封盒上,并在后背装订口处贴上封条、封皮封盒贴条形码或二维码(条形码的产生规则由采购人提供)。

7、装订

装订人员对完成卷宗打皮的案卷进行正、副卷皮配对,并进一步完善案卷材料的整齐性,将案卷材料的页脚和翻口对齐后使用打孔机在装订边上的中间点上下各五公分的位置直线打3孔,分宗按册进行线装。对完成装订的卷宗每册在背面加盖档号章及立卷人印章。仔细核对装订过程的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装订标准;正、副卷是否配对正确并匹配同一案卷的裁判书。具体要求如下:

1)装订前检查:检查档案数量是否齐全;档案目录是否清晰并与档案实体相符;检查盒内文档的各种编号与盒面各项信息是否相符;检查文件的排列顺序和放置方向是否正确。

2)装订后将档案证物与档案粘贴在一起,并对装订后的档案贴封条、盖骑缝章。

3)按照拆卷前的标准原样装订或排放,不得有任何差错。

4)装盒

档案装盒按照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档案规范化整理的要求进行,通常采用1.5\2\2.5\3CM\4CM盒进行档案装盒。档案装盒要按照目录顺序依次排列存放,装满为止。

8、档案质检

档案整理扫描质检工作,成交供应商需安排1-2名专职人员进行其工作的核心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基本杜绝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封皮、封盒的案件信息错误;

档案实体资料不完整;

档案实体资料互换;

其工作的重要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基本避免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漏编、跳编、多编页码;

没有保持同一份文件的完整性;

封皮信息错误;

卷内目录打印错误:

漏装订;

实体未去钉。

其工作的次要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初步排除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整理、装订顺序错误;

托裱不平整;

打码位置不正确;

打码不清晰;

档案袋和卷宗上的盖章、标注遗漏;

卷宗封面底部的封条不牢固、装订线留太长或骑缝章没有盖在封条上:扫描件质检,是指对建立索引的影像文件进行全面统一检查,确保质量的过程。该过程相关要求如下:

检查电子影像的页数与原始案卷是否一致。

检查索引人员录入的“卷面信息”、“卷内目录”、“备考表”是否正确。

检查电子影像是否清晰。

检查目录与对应影像的挂接是否正确。

对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文件,做下记录并及时重新扫描。

9、验收提交

是指对项目所有成果的核实、验收。经过成交供应商专业人员的初检及项目负责人的总质检合格后档案整理资料,方可交由采购人进行最后的验收工作(终检),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需全力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验收包括对电子档案(图像质量、编目质量、著录质量)及档案原件的验收。必须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方案,对加工的数据进行自检,自检达标的数据才能提交采购人验收。

档案原件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与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将追究法律责任;顺序错误、装订不符要求、卷问文件颠倒等作为差错,需要重新调整。

提供已进行数字化扫描加工档案的明细清单一份(电子版本)。

除了将数据导入存储设备之外,还需将数字化扫描加工的所有数据利用硬盘备份并移交采购人。

完成所有数字化扫描加工任务,由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以双方签署项目验收单为准。

 

3

技术标准及规范:

1、安全性标准规范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国家保密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5号;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51号;

《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国家档案局办公室﹝2014﹞7号文。

2、业务性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实施办法》;

《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

《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

《档案装裱技术规范》(DA/T25-2000);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GB/T 15418-94);

《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2017);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标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4

总体要求:

1、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等要求进行。

2、供应商需提供4-6名驻点服务人员,驻点人员如不能胜任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在15个工作日内更换。

 

5

工作时效要求:

1、工作时效要求以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求为准,成交供应商须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驻点工作人员日常上下班时间应当与本院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一致,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应当服从本院档案管理人员的安排。

2、驻点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在采购单位档案室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归档的档案、文件、资料,采购人每周定期交付成交供应商扫描,成交供应商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保质保量完成扫描、挂接工作,十五工作日内完成还卷入库清点工作;其他临时性文件、资料的扫描、装订工作完成时效以采购人具体提交扫描需求部门的要求为准,原则上要求当天内完成扫描,若确因工作量过大不能当天完成的,限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3、归档的档案、文件、资料,驻点工作人员要认真、按时完成扫描、挂接、装订、装盒、上架,分批次整理上架后,要将档案整理的情况告知本院档案室工作人员。

 

6

卷宗扫描要求:

1、纸质诉讼档案的电子版应当与原纸质诉讼档案保持一致。

2、一般应当对纸质诉讼档案的正、副卷材料从封面至封底进行完整数字化;确实不宜数字化的材料可以不予数字化,但应当登记备查。

3、对纸质诉讼档案数字化直接产生的图像文件应当采用采用未加密的TIFF或JPEG格式,并且永久留存。提供查询应用时,可以转存为PDF等其他格式。

4、纸质诉讼档案的数字化加工一般采用黑白二值模式进行扫描;对材料中有多色、红头、印章、插有照片图片、字迹清晰度较差、黑白扫描模式下无法辨识清晰的页面,以及年代较为久远的历史档案,应当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要求扫描后的图像清晰,不失真、完整、不影响利用效果。

5、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或结合实际情况采用更高分辨率。

6、扫描时做到不缺页、不重页、单页图像内容完整。

7、应当符合国家保密管理有关规定。

 

7

图像处理要求:

1、纠偏: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图像的倾斜度不得超出1度,且端正、无扭曲。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2、去污: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

3、图像拼接: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要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档案数字化图像的整体性。

4、裁边处理: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以有效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

 

8

目录著录要求:

1、在诉讼材料收发管理系统,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及法院档案管理系统等著录时,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法〔2013〕283号)等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2、目录著录可直接在采购人使用的系统中进行。

3、系统已有目录要进行校对、缺项补齐,确保完全正确。

 

9

装订要求:

  诉讼档案三孔一 线装订,以右齐下齐方式整理整齐,并保持档案的排列顺序不变,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不得出现页次颠倒、漏页、错页,装订时如发现无装订边,可能会压字,危害文件内容时,应适度镶边后再装订。

 

 

10

数据挂接要求:

1、数字化过程中形成的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数据库,经质检确认合格后,通过网络挂接入采购人软件中。

2、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目录数据和图像文件的一一对应关系,确保扫描图像与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全部100%挂接正确,数字化加工成果能在采购人软件中有效检索和显示。

 

11

数据备份要求:

1、验收合格后及时备份,为保证数据安全,备份可采取在线、离线相结合方式实现多套备份。

2、数据备份也要进行检验,主要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

3、数据验收合格后,中标方需将目录数据和扫描原始图像数据、修图数据、转换图像数据每种至少备份两份交采购人保管,分别为:两份为耐久性较好的载体:档案级光盘或者移动硬盘等。数据载体备份由采购方提供,成交供应商需在数据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注明存储内容。

 

12

档案遗失、污损、泄密、错漏赔偿要求

1、成交供应商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档案的损坏或遗失,对鼎湖区人民法院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法律追究责任。

2、成交供应商不遵守工作守则产生档案污损的,先进行修复,并按500元/页标准进行赔偿;无法修复的,按1万元/卷的标准进行赔偿,每卷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3万元。

3、成交供应商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档案泄密,按2万/宗的标准进行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造成档案遗失的,按1-3万元/卷的标准进行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5、漏扫、错扫、扫描质量明显粗糙模糊与原图差别大,按照每页10元予以处罚并由中标人改正。

6、成交供应商在装订中因工作失误造成错漏情况的,根据不同程度依据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序号

工序

错误内容

赔偿标准

1

分类

排错位置;打号漏号、重号、不清楚;目录页号编错;

5元/册

2

装订

正副卷材料装错;

500元/册

两册装订成一册;装订时装错方向;打孔时打错方向;

200元/册

打孔时打掉文字,装订时压字,

30元/册

压管不合格(包括漏装纸张、档案未整齐、压管不紧);漏贴封条;漏盖封条章印

10元/册

3

装盒

装错盒或不同卷宗装在同一盒;贴面粗糙不平

100元/盒

4

盖盒

漏盖、盖错、盖斜、盖不清楚

30元/盒

5

接收

缺主要资料、没有建立移交登记,系统接收错误

30元/册

6

扫描

缺页、不清晰、缺失文字内容、与原件不符

0.5元/页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二:执行案件“电子卷宗”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采购内容:

1、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对立案、审理阶段的诉讼材料扫描成电子版;

2、归档案件整理服务,对归档的案件按照要求进行整理、编辑、装订等服务;

3、历史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对执行和其它案件进行扫描电子版;

4、系列案合并服务,建立资料齐全的电子档案数据库,与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及广东法院综合档案管理系统等实现无缝对接并将最终工作成果导入到采购人现有的档案系统中,实现采购人内部查询利用和档案管理等应用。

 

2

(一)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包含执行案件)

立案前工作流程:

1、诉讼材料接收

诉讼材料接收分为立案阶段、审理阶段、归档阶段。案件均需由专人负责档案接收工作,档案接收严格按照法院要求检查接收案卷,案卷接收应以案卷移交单据核对案卷数量、案号或流水号,要求逐卷核查,双方签字确认。移交单一式两份,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扫描组各留一份。

立案阶段:立案新收诉讼材料案件,包括从现场立案及网上预立案系统接收相应数据和当事人提交的纸质材料。

审理阶段:法官团队将接收的案件材料分类整理,交由成交供应商员工进行扫描处理后归还相应法官团队,当中转柜建成后通过中转柜交接。

归档阶段:由每案的法官团队核对筛选电子案宗数据,成交供应商扫描并装订成册后,交由法官团队归档至采购人档案室。

2、随案生成材料整理

对档案资料进行拆钉、整理。在整理过程中对不规范材料纸张,应用A4空白纸进行粘贴或按A4纸尺寸进行裁剪、折叠;对档案材料中的订书针、装订线、文件夹等杂物进行清除;展平档案并理顺材料便于扫描。

3、扫描图像处理及格式转换

扫描参数要求:300dpi(或300以上分辨率)、彩色。

图像处理:对通过扫描取得的档案图像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旋转、去噪、去边、去污、调整亮度和对比度等,确保扫描图像清晰完整、顺序正确、不重复、不遗漏、无黑边、不倾斜、无污点、与实体材料保持实质性一致。

图片转换:根据档案材料情况选择合适的扫描仪,对档案材料进行扫描,图像处理,检查无误后将图片按照条码份数转换为相应的PDF文件(一份条码材料转换为一份PDF),扫描后,纸质材料需还原装订。

注:成册案件材料无需拆订扫描,其他贴封条的成册案件不允许拆开,需选择合适的扫描仪进行扫描。

4、随案生成信息登记

将生成的PDF文件上传到随案生成系统。在随案生成系统登记处理,将条码跟文件标题一一对应。

5、信息补录

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对识别的信息进行核对补录,著录不限于原告、被告等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立案前录入:立案窗口材料移交,(一般是起诉状、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进行拆订、整理、分类贴条码、扫描、在随案生成系统登记,生成流水号,系统自动提取立案所需信息,核对无误后推送到综合业务系统。

立案后录入: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在随案生成系统著录不限于案件类别、提交人姓名、提交人身份、材料编号、材料名称、材料份数、每份页数、材料类型等信息。

6、OCR识别

主要是将纸质的《上诉状》、《上诉答辩状》等经过OCR后,检查、校对后形成一份内容、字数、文字格式与纸质裁判文书原件一模一样的WORD文件;将检查合格的WORD文件上传到省院综合业务系统。

7、实体材料移交

档案材料扫描完毕,扫描人员在加工流程上签字确认,并按加工流程表分批依次移交下一工作环节,移交过程中双方应做好清点交接工作。

8、诉中材料补扫

法官团队交接的诉讼文书材料,完成诉讼材料补扫工作。

(二)归档案件整理服务

归档案件整理:

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归档案件整理。

1、档案接收

档案交接:法官团队将档案整理好并送至档案室归档,交由法院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对接收的档案逐页清点,对档案的数量、档案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检查验收,做好交接工作。

2、整理排序

根据《鼎湖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整理规范》,采购方对诉讼档案分正、副卷进行分类后交予成交供应商排序;成交供应商去除钉子和杂物,对形状大小不规则的纸质文件进行文件的补边、托裱、裁边、折叠等处理,处理后的档案页面规格统一为A4幅面大小,每册厚度不得超过1.5cm,超过120页方可分册装订(证据材料较厚的除外)。在整理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再次核对档案的完整性及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人反馈。由采购人相关书记员进行补充材料后返回成交供应商整理岗完成排序工作。书记员补充材料时效为两天,超出时效则视为已合格进入下一个工作流程。

3、打印页码

成交供应商对排列好顺序的文件应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页,每卷编一个流水号,对有文字内容或有成像的页面编页号。如是文字在页面的正面,页号编在右上角或右下角;文字在页面的反面,页号则编在左上角或左下角。用号码机逐页进行编页码,从档案正文内容第一页起编写页码,按次序从1开始连续编号,不能出现重号、跳号和错号等情况。空白的页面不编页号。但公证书等材料里面盖有钢印的空白页需要编页码。

如遇到有页码已失效的情况,可用涂改液遮蔽原页码,再编制新页码。有裱贴的文件页码要编在文件内的右上角或反面的左上角。页码必须用号码机进行编码,不能手写。

4、编卷内目录

1)按照案卷所反映的问题或工作上的联系排列,即保管期限—年度—业务庭进行排列。

2)参照采购人档案目录的模板,按照相应标准来编写目录。

5、装订

案卷装订采用线装方式。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对完成卷宗打皮的案卷进行正、副卷皮配对,并进一步完善案卷材料的整齐性,将案卷材料的页脚和翻口对齐后使用打孔机在装订边上的中间点上下各五公分的位置直线打三孔,分卷宗按册进行线装。对完成装订的卷宗每册在背面加盖档号章及立卷人印章。仔细核对装订过程的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装订标准;正、副卷是否配对正确并匹配同一案卷的裁判书。

6、档案质检

档案整理扫描质检工作,其工作的核心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基本杜绝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封皮、封盒的案件信息错误;

档案实体资料不完整;

档案实体资料互换;

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页码不吻合。

其工作的重要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基本避免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漏编、跳编、多编页码;

没有保持同一份文件的完整性;

封皮信息错误;

卷内目录打印错误;

漏装订;

实体未去钉。

其工作的次要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初步排除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整理、装订顺序错误;

托裱不平整;

打码位置不正确;

打码不清晰;

档案袋和卷宗上的盖章、标注遗漏;

卷宗封面底部的封条不牢固、装订线留太长或骑缝章没有盖在封条上。

扫描件质检,是指对建立索引的影像文件进行全面统一检查,确保质量的过程。该过程相关要求如下:

检查电子影像的页数与原始案卷是否一致。

检查索引人员录入的“卷面信息”、“卷内目录”、“备考表”是否正确。

检查电子影像是否清晰。

检查目录与对应影像的挂接是否正确。

对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文件,做下记录并及时重新扫描。

7、验收提交

是指对项目所有成果的核实、验收。经过成交供应商专业人员的初检及项目负责人的总质检合格后档案整理资料,方可交由采购人进行最后的验收工作(终检),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需全力配合法院进行验收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验收包括对电子档案(图像质量、编目质量、著录质量)及档案原件的验收。

必须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方案,对加工的数据进行自检,自检达标的数据才能提交采购人验收。

档案原件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与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将追究法律责任;顺序错误、装订不符要求、卷间文件颠倒等作为差错,需要重新调整。

除了将数据导入存储设备之外,还需将数字化扫描加工的所有数据利用硬盘备份并移交采购人。

完成所有数字化扫描加工任务,由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以双方签署项目验收单为准。

8.档案上架

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协助采购人核查入库档案上架归档号、目录号的检查工作;以便采购人及时更新和调整库存卷宗密集架的标示以及库存档案的排列、上架工作。

是指对项目所有成果的核实、验收。经过成交供应商专业人员的初检及项目负责人的总质检合格后档案整理资料,方可交由采购人进行最后的验收工作(终检),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需全力配合法院进行验收工作。

(三)归档案件数字化加工服务

对已经整理过的案件进行数字化加工服务,加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档案载体的安全完整及档案信息内容安全。各工作环节具体实施如下:

1、档案交接

严格按照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出入库规定移交案卷。档案接收应按案卷移交目录核对档案数量,逐卷进行核查,双方签订交接单。

2、档案登记

将接收的档案以宗为单位,登记入数字化加工系统,并以批为单位制作工作流程单,保证档案在加工过程中的安全。

3、扫描

以每册为单位对档案散页进行快速扫描,形成影像文件的过程。技术要求如下:

根据数据交换规则设置扫描影像的输出存放位置。

对于封面、内页、手写诉状或发票等各类不同证据材料,需用不同比例或是扫描方法进行扫描。

核对扫描页数与拆卷人注明的页数是否相符,确保无重扫、漏扫、多扫,同时要确保图像清晰、完整。

区分案卷中的扫描件和非扫描件,其中普发性文件区分的原则是:无关的、重份的文件要剔除,有正式件的文件不扫描原稿,附着在文件上的处理单等小纸片需扫描,诉讼档案案卷中的内容均需扫描。

在保证影像质量的前提下,以尽量减少存储容量为准则。

图像页面设置为黑白两色,且字迹清晰;不带插图的档案,通常采用黑白二值模式扫描;页面为黑白两色,但字迹清晰度差或带有插图的档案,以及页面为多色文字的档案,采用灰度模式扫描;页面中有红头、印章或插有黑白、彩色插图的档案,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

扫描应采用彩色扫描方式,分辨率不低于200DPI的,扫描文件以单页TIFF或JPG格式存储。另提供一份PDF文件供浏览使用。

用每份文件对应的唯一条码来命名其扫描形成的影像文件。多页的案卷可采用该条码建立相应的文件来,按页码顺序对影像文件命名。

档案原件模糊不清的文件应在扫描流程单上注明“原件不清”,待做相应的处理。

4、影像处理

是指对扫描的影像文件进行休整,提高扫描文件的质量的过程。技术要求如下:

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

对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

对案卷中未编码的页面进行合页处理,确保扫描好的影像页数与原案卷一致。

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对偏斜的图像进行纠偏处理,要求偏斜度小于1度(以标题所在水平线为准);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扫描页面内容居中显示,不可出现明显偏左或偏右的现象,正文内容、页眉、页脚反面印章、附件、手写注释等信息完整;图像内容与原件完全对应,不得出现内容残缺或将旁页信息扫入本页的现象。

采用彩色模式是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以减小图像文件的容量。

扫描图像字迹清晰、颜色恰当,不易过浅和过深;不得出现字迹笔画残缺或字迹笔画叠合而影响阅读的情况,即使档案原件存在锈斑编制、颜色深浅不一致,也应保证扫描图像可读。

5、编目著录

对诉讼档案还需要根据最高法院《电子诉讼档案著录规则》进行信息著录,成交供应商自行提供著录软件,并负责将著录信息批量导入诉讼档案管理系统(导入格式由采购人提供)是指根据案卷卷皮信息和案卷内容,对所扫描的影像文件建立索引的过程。该流程相关要求如下:

著录对应的“卷面信息”、“卷内目录”、“备考表”等相关信息,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

检查全案卷有否缺页、少页、无法看清楚的影像,如有必须通知扫描人员重新扫描,确保全案卷的页数和案卷目录信息完全一致。

如发现原目录有少编、错编现象,就按实际页码编写卷内目录,以卷内目录的页码内容和电子影像页码内容一致为标准,并登记在册备查。

索引必须针对同一影像包,形成索引文件,以便在数据交换时进行索引比对,保证数据索引的正确性,索引准确率要求100%。

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数据挂接规范(XML格式)形成批量挂接文件,供挂接到肇庆市法院档案管理系统中,挂接准确率要求100%。

6、打印粘贴条码

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的要求将扫描完毕的纸质档案装订成册后,必须将相关的信息按采购人的要求对应打印在卷皮和封面封盒上,并在后背装订口处贴上封条、封皮封盒贴条形码或二维码(条形码的产生规则由采购人提供)。

7、装订

装订人员对完成卷宗打皮的案卷进行正、副卷皮配对,并进一步完善案卷材料的整齐性,将案卷材料的页脚和翻口对齐后使用打孔机在装订边上的中间点上下各五公分的位置直线打3孔,分宗按册进行线装。对完成装订的卷宗每册在背面加盖档号章及立卷人印章。仔细核对装订过程的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装订标准;正、副卷是否配对正确并匹配同一案卷的裁判书。具体要求如下:

1)装订前检查:检查档案数量是否齐全;档案目录是否清晰并与档案实体相符;检查盒内文档的各种编号与盒面各项信息是否相符;检查文件的排列顺序和放置方向是否正确。

2)装订后将档案证物与档案粘贴在一起,并对装订后的档案贴封条、盖骑缝章。

3)按照拆卷前的标准原样装订或排放,不得有任何差错。

4)装盒

档案装盒按照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档案规范化整理的要求进行,通常采用1.5\2\2.5\3CM\4CM盒进行档案装盒。档案装盒要按照目录顺序依次排列存放,装满为止。

8、档案质检

档案整理扫描质检工作,成交供应商需安排1-2名专职人员进行其工作的核心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基本杜绝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封皮、封盒的案件信息错误;

档案实体资料不完整;

档案实体资料互换;

其工作的重要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基本避免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漏编、跳编、多编页码;

没有保持同一份文件的完整性;

封皮信息错误;

卷内目录打印错误:

漏装订;

实体未去钉。

其工作的次要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初步排除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整理、装订顺序错误;

托裱不平整;

打码位置不正确;

打码不清晰;

档案袋和卷宗上的盖章、标注遗漏;

卷宗封面底部的封条不牢固、装订线留太长或骑缝章没有盖在封条上:扫描件质检,是指对建立索引的影像文件进行全面统一检查,确保质量的过程。该过程相关要求如下:

检查电子影像的页数与原始案卷是否一致。

检查索引人员录入的“卷面信息”、“卷内目录”、“备考表”是否正确。

检查电子影像是否清晰。

检查目录与对应影像的挂接是否正确。

对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文件,做下记录并及时重新扫描。

9、验收提交

是指对项目所有成果的核实、验收。经过成交供应商专业人员的初检及项目负责人的总质检合格后档案整理资料,方可交由采购人进行最后的验收工作(终检),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需全力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验收包括对电子档案(图像质量、编目质量、著录质量)及档案原件的验收。必须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方案,对加工的数据进行自检,自检达标的数据才能提交采购人验收。

档案原件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与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将追究法律责任;顺序错误、装订不符要求、卷问文件颠倒等作为差错,需要重新调整。

提供已进行数字化扫描加工档案的明细清单一份(电子版本)。

除了将数据导入存储设备之外,还需将数字化扫描加工的所有数据利用硬盘备份并移交采购人。

完成所有数字化扫描加工任务,由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以双方签署项目验收单为准。

 

3

技术标准及规范:

1、安全性标准规范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国家保密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5号;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51号;

《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国家档案局办公室﹝2014﹞7号文。

2、业务性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实施办法》;

《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

《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

《档案装裱技术规范》(DA/T25-2000);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GB/T 15418-94);

《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2017);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标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4

总体要求:

1、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等要求进行。

2、供应商需提供4-6名驻点服务人员,驻点人员如不能胜任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在15个工作日内更换。

 

5

工作时效要求:

1、工作时效要求以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求为准,成交供应商须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驻点工作人员日常上下班时间应当与本院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一致,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应当服从本院档案管理人员的安排。

2、驻点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在采购单位档案室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归档的档案、文件、资料,采购人每周定期交付成交供应商扫描,成交供应商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保质保量完成扫描、挂接工作,十五工作日内完成还卷入库清点工作;其他临时性文件、资料的扫描、装订工作完成时效以采购人具体提交扫描需求部门的要求为准,原则上要求当天内完成扫描,若确因工作量过大不能当天完成的,限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3、归档的档案、文件、资料,驻点工作人员要认真、按时完成扫描、挂接、装订、装盒、上架,分批次整理上架后,要将档案整理的情况告知本院档案室工作人员。

 

6

卷宗扫描要求:

1、纸质诉讼档案的电子版应当与原纸质诉讼档案保持一致。

2、一般应当对纸质诉讼档案的正、副卷材料从封面至封底进行完整数字化;确实不宜数字化的材料可以不予数字化,但应当登记备查。

3、对纸质诉讼档案数字化直接产生的图像文件应当采用采用未加密的TIFF或JPEG格式,并且永久留存。提供查询应用时,可以转存为PDF等其他格式。

4、纸质诉讼档案的数字化加工一般采用黑白二值模式进行扫描;对材料中有多色、红头、印章、插有照片图片、字迹清晰度较差、黑白扫描模式下无法辨识清晰的页面,以及年代较为久远的历史档案,应当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要求扫描后的图像清晰,不失真、完整、不影响利用效果。

5、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或结合实际情况采用更高分辨率。

6、扫描时做到不缺页、不重页、单页图像内容完整。

7、应当符合国家保密管理有关规定。

 

7

图像处理要求:

1、纠偏: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图像的倾斜度不得超出1度,且端正、无扭曲。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2、去污: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

3、图像拼接: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要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档案数字化图像的整体性。

4、裁边处理: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以有效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

 

8

目录著录要求:

1、在诉讼材料收发管理系统,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及法院档案管理系统等著录时,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法〔2013〕283号)等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2、目录著录可直接在采购人使用的系统中进行。

3、系统已有目录要进行校对、缺项补齐,确保完全正确。

 

9

装订要求:

诉讼档案三孔一 线装订,以右齐下齐方式整理整齐,并保持档案的排列顺序不变,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不得出现页次颠倒、漏页、错页,装订时如发现无装订边,可能会压字,危害文件内容时,应适度镶边后再装订。

 

10

数据挂接要求:

1、数字化过程中形成的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数据库,经质检确认合格后,通过网络挂接入采购人软件中。

2、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目录数据和图像文件的一一对应关系,确保扫描图像与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全部100%挂接正确,数字化加工成果能在采购人软件中有效检索和显示。

 

11

数据备份要求:

1、验收合格后及时备份,为保证数据安全,备份可采取在线、离线相结合方式实现多套备份。

2、数据备份也要进行检验,主要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

3、数据验收合格后,中标方需将目录数据和扫描原始图像数据、修图数据、转换图像数据每种至少备份两份交采购人保管,分别为:两份为耐久性较好的载体:档案级光盘或者移动硬盘等。数据载体备份由采购方提供,成交供应商需在数据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注明存储内容。

 

12

档案遗失、污损、泄密、错漏赔偿要求

1、成交供应商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档案的损坏或遗失,对鼎湖区人民法院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法律追究责任。

2、成交供应商不遵守工作守则产生档案污损的,先进行修复,并按500元/页标准进行赔偿;无法修复的,按1万元/卷的标准进行赔偿,每卷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3万元。

3、成交供应商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档案泄密,按2万/宗的标准进行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造成档案遗失的,按1-3万元/卷的标准进行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5、漏扫、错扫、扫描质量明显粗糙模糊与原图差别大,按照每页10元予以处罚并由中标人改正。

6、成交供应商在装订中因工作失误造成错漏情况的,根据不同程度依据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序号

工序

错误内容

赔偿标准

1

分类

排错位置;打号漏号、重号、不清楚;目录页号编错;

5元/册

2

装订

正副卷材料装错;

500元/册

两册装订成一册;装订时装错方向;打孔时打错方向;

200元/册

打孔时打掉文字,装订时压字,

30元/册

压管不合格(包括漏装纸张、档案未整齐、压管不紧);漏贴封条;漏盖封条章印

10元/册

3

装盒

装错盒或不同卷宗装在同一盒;贴面粗糙不平

100元/盒

4

盖盒

漏盖、盖错、盖斜、盖不清楚

30元/盒

5

接收

缺主要资料、没有建立移交登记,系统接收错误

30元/册

6

扫描

缺页、不清晰、缺失文字内容、与原件不符

0.5元/页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三:1990年之前诉讼案件数字化加工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采购内容:

1、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对立案、审理阶段的诉讼材料扫描成电子版;

2、归档案件整理服务,对归档的案件按照要求进行整理、编辑、装订等服务;

3、历史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对执行和其它案件进行扫描电子版;

4、系列案合并服务,建立资料齐全的电子档案数据库,与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及广东法院综合档案管理系统等实现无缝对接并将最终工作成果导入到采购人现有的档案系统中,实现采购人内部查询利用和档案管理等应用。

 

2

(一)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包含执行案件)

立案前工作流程:

1、诉讼材料接收

诉讼材料接收分为立案阶段、审理阶段、归档阶段。案件均需由专人负责档案接收工作,档案接收严格按照法院要求检查接收案卷,案卷接收应以案卷移交单据核对案卷数量、案号或流水号,要求逐卷核查,双方签字确认。移交单一式两份,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扫描组各留一份。

立案阶段:立案新收诉讼材料案件,包括从现场立案及网上预立案系统接收相应数据和当事人提交的纸质材料。

审理阶段:法官团队将接收的案件材料分类整理,交由成交供应商员工进行扫描处理后归还相应法官团队,当中转柜建成后通过中转柜交接。

归档阶段:由每案的法官团队核对筛选电子案宗数据,成交供应商扫描并装订成册后,交由法官团队归档至采购人档案室。

2、随案生成材料整理

对档案资料进行拆钉、整理。在整理过程中对不规范材料纸张,应用A4空白纸进行粘贴或按A4纸尺寸进行裁剪、折叠;对档案材料中的订书针、装订线、文件夹等杂物进行清除;展平档案并理顺材料便于扫描。

3、扫描图像处理及格式转换

扫描参数要求:300dpi(或300以上分辨率)、彩色。

图像处理:对通过扫描取得的档案图像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旋转、去噪、去边、去污、调整亮度和对比度等,确保扫描图像清晰完整、顺序正确、不重复、不遗漏、无黑边、不倾斜、无污点、与实体材料保持实质性一致。

图片转换:根据档案材料情况选择合适的扫描仪,对档案材料进行扫描,图像处理,检查无误后将图片按照条码份数转换为相应的PDF文件(一份条码材料转换为一份PDF),扫描后,纸质材料需还原装订。

注:成册案件材料无需拆订扫描,其他贴封条的成册案件不允许拆开,需选择合适的扫描仪进行扫描。

4、随案生成信息登记

将生成的PDF文件上传到随案生成系统。在随案生成系统登记处理,将条码跟文件标题一一对应。

5、信息补录

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对识别的信息进行核对补录,著录不限于原告、被告等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立案前录入:立案窗口材料移交,(一般是起诉状、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进行拆订、整理、分类贴条码、扫描、在随案生成系统登记,生成流水号,系统自动提取立案所需信息,核对无误后推送到综合业务系统。

立案后录入: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在随案生成系统著录不限于案件类别、提交人姓名、提交人身份、材料编号、材料名称、材料份数、每份页数、材料类型等信息。

6、OCR识别

主要是将纸质的《上诉状》、《上诉答辩状》等经过OCR后,检查、校对后形成一份内容、字数、文字格式与纸质裁判文书原件一模一样的WORD文件;将检查合格的WORD文件上传到省院综合业务系统。

7、实体材料移交

档案材料扫描完毕,扫描人员在加工流程上签字确认,并按加工流程表分批依次移交下一工作环节,移交过程中双方应做好清点交接工作。

8、诉中材料补扫

法官团队交接的诉讼文书材料,完成诉讼材料补扫工作。

(二)归档案件整理服务

归档案件整理:

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归档案件整理。

1、档案接收

档案交接:法官团队将档案整理好并送至档案室归档,交由法院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对接收的档案逐页清点,对档案的数量、档案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检查验收,做好交接工作。

2、整理排序

根据《鼎湖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整理规范》,采购方对诉讼档案分正、副卷进行分类后交予成交供应商排序;成交供应商去除钉子和杂物,对形状大小不规则的纸质文件进行文件的补边、托裱、裁边、折叠等处理,处理后的档案页面规格统一为A4幅面大小,每册厚度不得超过1.5cm,超过120页方可分册装订(证据材料较厚的除外)。在整理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再次核对档案的完整性及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人反馈。由采购人相关书记员进行补充材料后返回成交供应商整理岗完成排序工作。书记员补充材料时效为两天,超出时效则视为已合格进入下一个工作流程。

3、打印页码

成交供应商对排列好顺序的文件应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页,每卷编一个流水号,对有文字内容或有成像的页面编页号。如是文字在页面的正面,页号编在右上角或右下角;文字在页面的反面,页号则编在左上角或左下角。用号码机逐页进行编页码,从档案正文内容第一页起编写页码,按次序从1开始连续编号,不能出现重号、跳号和错号等情况。空白的页面不编页号。但公证书等材料里面盖有钢印的空白页需要编页码。

如遇到有页码已失效的情况,可用涂改液遮蔽原页码,再编制新页码。有裱贴的文件页码要编在文件内的右上角或反面的左上角。页码必须用号码机进行编码,不能手写。

4、编卷内目录

1)按照案卷所反映的问题或工作上的联系排列,即保管期限—年度—业务庭进行排列。

2)参照采购人档案目录的模板,按照相应标准来编写目录。

5、装订

案卷装订采用线装方式。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对完成卷宗打皮的案卷进行正、副卷皮配对,并进一步完善案卷材料的整齐性,将案卷材料的页脚和翻口对齐后使用打孔机在装订边上的中间点上下各五公分的位置直线打三孔,分卷宗按册进行线装。对完成装订的卷宗每册在背面加盖档号章及立卷人印章。仔细核对装订过程的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装订标准;正、副卷是否配对正确并匹配同一案卷的裁判书。

6、档案质检

档案整理扫描质检工作,其工作的核心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基本杜绝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封皮、封盒的案件信息错误;

档案实体资料不完整;

档案实体资料互换;

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页码不吻合。

其工作的重要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基本避免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漏编、跳编、多编页码;

没有保持同一份文件的完整性;

封皮信息错误;

卷内目录打印错误;

漏装订;

实体未去钉。

其工作的次要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初步排除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整理、装订顺序错误;

托裱不平整;

打码位置不正确;

打码不清晰;

档案袋和卷宗上的盖章、标注遗漏;

卷宗封面底部的封条不牢固、装订线留太长或骑缝章没有盖在封条上。

扫描件质检,是指对建立索引的影像文件进行全面统一检查,确保质量的过程。该过程相关要求如下:

检查电子影像的页数与原始案卷是否一致。

检查索引人员录入的“卷面信息”、“卷内目录”、“备考表”是否正确。

检查电子影像是否清晰。

检查目录与对应影像的挂接是否正确。

对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文件,做下记录并及时重新扫描。

7、验收提交

是指对项目所有成果的核实、验收。经过成交供应商专业人员的初检及项目负责人的总质检合格后档案整理资料,方可交由采购人进行最后的验收工作(终检),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需全力配合法院进行验收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验收包括对电子档案(图像质量、编目质量、著录质量)及档案原件的验收。

必须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方案,对加工的数据进行自检,自检达标的数据才能提交采购人验收。

档案原件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与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将追究法律责任;顺序错误、装订不符要求、卷间文件颠倒等作为差错,需要重新调整。

除了将数据导入存储设备之外,还需将数字化扫描加工的所有数据利用硬盘备份并移交采购人。

完成所有数字化扫描加工任务,由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以双方签署项目验收单为准。

8.档案上架

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协助采购人核查入库档案上架归档号、目录号的检查工作;以便采购人及时更新和调整库存卷宗密集架的标示以及库存档案的排列、上架工作。

是指对项目所有成果的核实、验收。经过成交供应商专业人员的初检及项目负责人的总质检合格后档案整理资料,方可交由采购人进行最后的验收工作(终检),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需全力配合法院进行验收工作。

(三)归档案件数字化加工服务

对已经整理过的案件进行数字化加工服务,加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档案载体的安全完整及档案信息内容安全。各工作环节具体实施如下:

1、档案交接

严格按照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出入库规定移交案卷。档案接收应按案卷移交目录核对档案数量,逐卷进行核查,双方签订交接单。

2、档案登记

将接收的档案以宗为单位,登记入数字化加工系统,并以批为单位制作工作流程单,保证档案在加工过程中的安全。

3、扫描

以每册为单位对档案散页进行快速扫描,形成影像文件的过程。技术要求如下:

根据数据交换规则设置扫描影像的输出存放位置。

对于封面、内页、手写诉状或发票等各类不同证据材料,需用不同比例或是扫描方法进行扫描。

核对扫描页数与拆卷人注明的页数是否相符,确保无重扫、漏扫、多扫,同时要确保图像清晰、完整。

区分案卷中的扫描件和非扫描件,其中普发性文件区分的原则是:无关的、重份的文件要剔除,有正式件的文件不扫描原稿,附着在文件上的处理单等小纸片需扫描,诉讼档案案卷中的内容均需扫描。

在保证影像质量的前提下,以尽量减少存储容量为准则。

图像页面设置为黑白两色,且字迹清晰;不带插图的档案,通常采用黑白二值模式扫描;页面为黑白两色,但字迹清晰度差或带有插图的档案,以及页面为多色文字的档案,采用灰度模式扫描;页面中有红头、印章或插有黑白、彩色插图的档案,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

扫描应采用彩色扫描方式,分辨率不低于200DPI的,扫描文件以单页TIFF或JPG格式存储。另提供一份PDF文件供浏览使用。

用每份文件对应的唯一条码来命名其扫描形成的影像文件。多页的案卷可采用该条码建立相应的文件来,按页码顺序对影像文件命名。

档案原件模糊不清的文件应在扫描流程单上注明“原件不清”,待做相应的处理。

4、影像处理

是指对扫描的影像文件进行休整,提高扫描文件的质量的过程。技术要求如下:

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

对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

对案卷中未编码的页面进行合页处理,确保扫描好的影像页数与原案卷一致。

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对偏斜的图像进行纠偏处理,要求偏斜度小于1度(以标题所在水平线为准);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扫描页面内容居中显示,不可出现明显偏左或偏右的现象,正文内容、页眉、页脚反面印章、附件、手写注释等信息完整;图像内容与原件完全对应,不得出现内容残缺或将旁页信息扫入本页的现象。

采用彩色模式是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以减小图像文件的容量。

扫描图像字迹清晰、颜色恰当,不易过浅和过深;不得出现字迹笔画残缺或字迹笔画叠合而影响阅读的情况,即使档案原件存在锈斑编制、颜色深浅不一致,也应保证扫描图像可读。

5、编目著录

对诉讼档案还需要根据最高法院《电子诉讼档案著录规则》进行信息著录,成交供应商自行提供著录软件,并负责将著录信息批量导入诉讼档案管理系统(导入格式由采购人提供)是指根据案卷卷皮信息和案卷内容,对所扫描的影像文件建立索引的过程。该流程相关要求如下:

著录对应的“卷面信息”、“卷内目录”、“备考表”等相关信息,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

检查全案卷有否缺页、少页、无法看清楚的影像,如有必须通知扫描人员重新扫描,确保全案卷的页数和案卷目录信息完全一致。

如发现原目录有少编、错编现象,就按实际页码编写卷内目录,以卷内目录的页码内容和电子影像页码内容一致为标准,并登记在册备查。

索引必须针对同一影像包,形成索引文件,以便在数据交换时进行索引比对,保证数据索引的正确性,索引准确率要求100%。

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数据挂接规范(XML格式)形成批量挂接文件,供挂接到肇庆市法院档案管理系统中,挂接准确率要求100%。

6、打印粘贴条码

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的要求将扫描完毕的纸质档案装订成册后,必须将相关的信息按采购人的要求对应打印在卷皮和封面封盒上,并在后背装订口处贴上封条、封皮封盒贴条形码或二维码(条形码的产生规则由采购人提供)。

7、装订

装订人员对完成卷宗打皮的案卷进行正、副卷皮配对,并进一步完善案卷材料的整齐性,将案卷材料的页脚和翻口对齐后使用打孔机在装订边上的中间点上下各五公分的位置直线打3孔,分宗按册进行线装。对完成装订的卷宗每册在背面加盖档号章及立卷人印章。仔细核对装订过程的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装订标准;正、副卷是否配对正确并匹配同一案卷的裁判书。具体要求如下:

1)装订前检查:检查档案数量是否齐全;档案目录是否清晰并与档案实体相符;检查盒内文档的各种编号与盒面各项信息是否相符;检查文件的排列顺序和放置方向是否正确。

2)装订后将档案证物与档案粘贴在一起,并对装订后的档案贴封条、盖骑缝章。

3)按照拆卷前的标准原样装订或排放,不得有任何差错。

4)装盒

档案装盒按照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档案规范化整理的要求进行,通常采用1.5\2\2.5\3CM\4CM盒进行档案装盒。档案装盒要按照目录顺序依次排列存放,装满为止。

8、档案质检

档案整理扫描质检工作,成交供应商需安排1-2名专职人员进行其工作的核心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基本杜绝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封皮、封盒的案件信息错误;

档案实体资料不完整;

档案实体资料互换;

其工作的重要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基本避免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漏编、跳编、多编页码;

没有保持同一份文件的完整性;

封皮信息错误;

卷内目录打印错误:

漏装订;

实体未去钉。

其工作的次要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初步排除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整理、装订顺序错误;

托裱不平整;

打码位置不正确;

打码不清晰;

档案袋和卷宗上的盖章、标注遗漏;

卷宗封面底部的封条不牢固、装订线留太长或骑缝章没有盖在封条上:扫描件质检,是指对建立索引的影像文件进行全面统一检查,确保质量的过程。该过程相关要求如下:

检查电子影像的页数与原始案卷是否一致。

检查索引人员录入的“卷面信息”、“卷内目录”、“备考表”是否正确。

检查电子影像是否清晰。

检查目录与对应影像的挂接是否正确。

对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文件,做下记录并及时重新扫描。

9、验收提交

是指对项目所有成果的核实、验收。经过成交供应商专业人员的初检及项目负责人的总质检合格后档案整理资料,方可交由采购人进行最后的验收工作(终检),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需全力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验收包括对电子档案(图像质量、编目质量、著录质量)及档案原件的验收。必须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方案,对加工的数据进行自检,自检达标的数据才能提交采购人验收。

档案原件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与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将追究法律责任;顺序错误、装订不符要求、卷问文件颠倒等作为差错,需要重新调整。

提供已进行数字化扫描加工档案的明细清单一份(电子版本)。

除了将数据导入存储设备之外,还需将数字化扫描加工的所有数据利用硬盘备份并移交采购人。

完成所有数字化扫描加工任务,由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以双方签署项目验收单为准。

 

3

技术标准及规范:

1、安全性标准规范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国家保密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5号;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51号;

《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国家档案局办公室﹝2014﹞7号文。

2、业务性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实施办法》;

《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

《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

《档案装裱技术规范》(DA/T25-2000);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GB/T 15418-94);

《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2017);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标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4

总体要求:

1、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等要求进行。

2、供应商需提供4-6名驻点服务人员,驻点人员如不能胜任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在15个工作日内更换。

 

5

工作时效要求:

1、工作时效要求以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求为准,成交供应商须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驻点工作人员日常上下班时间应当与本院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一致,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应当服从本院档案管理人员的安排。

2、驻点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在采购单位档案室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归档的档案、文件、资料,采购人每周定期交付成交供应商扫描,成交供应商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保质保量完成扫描、挂接工作,十五工作日内完成还卷入库清点工作;其他临时性文件、资料的扫描、装订工作完成时效以采购人具体提交扫描需求部门的要求为准,原则上要求当天内完成扫描,若确因工作量过大不能当天完成的,限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3、归档的档案、文件、资料,驻点工作人员要认真、按时完成扫描、挂接、装订、装盒、上架,分批次整理上架后,要将档案整理的情况告知本院档案室工作人员。

 

6

卷宗扫描要求:

1、纸质诉讼档案的电子版应当与原纸质诉讼档案保持一致。

2、一般应当对纸质诉讼档案的正、副卷材料从封面至封底进行完整数字化;确实不宜数字化的材料可以不予数字化,但应当登记备查。

3、对纸质诉讼档案数字化直接产生的图像文件应当采用采用未加密的TIFF或JPEG格式,并且永久留存。提供查询应用时,可以转存为PDF等其他格式。

4、纸质诉讼档案的数字化加工一般采用黑白二值模式进行扫描;对材料中有多色、红头、印章、插有照片图片、字迹清晰度较差、黑白扫描模式下无法辨识清晰的页面,以及年代较为久远的历史档案,应当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要求扫描后的图像清晰,不失真、完整、不影响利用效果。

5、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或结合实际情况采用更高分辨率。

6、扫描时做到不缺页、不重页、单页图像内容完整。

7、应当符合国家保密管理有关规定。

 

7

图像处理要求:

1、纠偏: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图像的倾斜度不得超出1度,且端正、无扭曲。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2、去污: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

3、图像拼接: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要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档案数字化图像的整体性。

4、裁边处理: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以有效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

 

8

目录著录要求:

1、在诉讼材料收发管理系统,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及法院档案管理系统等著录时,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法〔2013〕283号)等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2、目录著录可直接在采购人使用的系统中进行。

3、系统已有目录要进行校对、缺项补齐,确保完全正确。

 

9

装订要求:

诉讼档案三孔一 线装订,以右齐下齐方式整理整齐,并保持档案的排列顺序不变,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不得出现页次颠倒、漏页、错页,装订时如发现无装订边,可能会压字,危害文件内容时,应适度镶边后再装订。

 

10

数据挂接要求:

1、数字化过程中形成的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数据库,经质检确认合格后,通过网络挂接入采购人软件中。

2、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目录数据和图像文件的一一对应关系,确保扫描图像与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全部100%挂接正确,数字化加工成果能在采购人软件中有效检索和显示。

 

11

数据备份要求:

1、验收合格后及时备份,为保证数据安全,备份可采取在线、离线相结合方式实现多套备份。

2、数据备份也要进行检验,主要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

3、数据验收合格后,中标方需将目录数据和扫描原始图像数据、修图数据、转换图像数据每种至少备份两份交采购人保管,分别为:两份为耐久性较好的载体:档案级光盘或者移动硬盘等。数据载体备份由采购方提供,成交供应商需在数据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注明存储内容。

 

12

档案遗失、污损、泄密、错漏赔偿要求

1、成交供应商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档案的损坏或遗失,对鼎湖区人民法院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法律追究责任。

2、成交供应商不遵守工作守则产生档案污损的,先进行修复,并按500元/页标准进行赔偿;无法修复的,按1万元/卷的标准进行赔偿,每卷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3万元。

3、成交供应商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档案泄密,按2万/宗的标准进行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造成档案遗失的,按1-3万元/卷的标准进行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5、漏扫、错扫、扫描质量明显粗糙模糊与原图差别大,按照每页10元予以处罚并由中标人改正。

6、成交供应商在装订中因工作失误造成错漏情况的,根据不同程度依据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序号

工序

错误内容

赔偿标准

1

分类

排错位置;打号漏号、重号、不清楚;目录页号编错;

5元/册

2

装订

正副卷材料装错;

500元/册

两册装订成一册;装订时装错方向;打孔时打错方向;

200元/册

打孔时打掉文字,装订时压字,

30元/册

压管不合格(包括漏装纸张、档案未整齐、压管不紧);漏贴封条;漏盖封条章印

10元/册

3

装盒

装错盒或不同卷宗装在同一盒;贴面粗糙不平

100元/盒

4

盖盒

漏盖、盖错、盖斜、盖不清楚

30元/盒

5

接收

缺主要资料、没有建立移交登记,系统接收错误

30元/册

6

扫描

缺页、不清晰、缺失文字内容、与原件不符

0.5元/页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四:1990年(含)之后诉讼案件数字化加工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采购内容:

1、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对立案、审理阶段的诉讼材料扫描成电子版;

2、归档案件整理服务,对归档的案件按照要求进行整理、编辑、装订等服务;

3、历史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对执行和其它案件进行扫描电子版;

4、系列案合并服务,建立资料齐全的电子档案数据库,与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及广东法院综合档案管理系统等实现无缝对接并将最终工作成果导入到采购人现有的档案系统中,实现采购人内部查询利用和档案管理等应用。

 

2

(一)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包含执行案件)

立案前工作流程:

1、诉讼材料接收

诉讼材料接收分为立案阶段、审理阶段、归档阶段。案件均需由专人负责档案接收工作,档案接收严格按照法院要求检查接收案卷,案卷接收应以案卷移交单据核对案卷数量、案号或流水号,要求逐卷核查,双方签字确认。移交单一式两份,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扫描组各留一份。

立案阶段:立案新收诉讼材料案件,包括从现场立案及网上预立案系统接收相应数据和当事人提交的纸质材料。

审理阶段:法官团队将接收的案件材料分类整理,交由成交供应商员工进行扫描处理后归还相应法官团队,当中转柜建成后通过中转柜交接。

归档阶段:由每案的法官团队核对筛选电子案宗数据,成交供应商扫描并装订成册后,交由法官团队归档至采购人档案室。

2、随案生成材料整理

对档案资料进行拆钉、整理。在整理过程中对不规范材料纸张,应用A4空白纸进行粘贴或按A4纸尺寸进行裁剪、折叠;对档案材料中的订书针、装订线、文件夹等杂物进行清除;展平档案并理顺材料便于扫描。

3、扫描图像处理及格式转换

扫描参数要求:300dpi(或300以上分辨率)、彩色。

图像处理:对通过扫描取得的档案图像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旋转、去噪、去边、去污、调整亮度和对比度等,确保扫描图像清晰完整、顺序正确、不重复、不遗漏、无黑边、不倾斜、无污点、与实体材料保持实质性一致。

图片转换:根据档案材料情况选择合适的扫描仪,对档案材料进行扫描,图像处理,检查无误后将图片按照条码份数转换为相应的PDF文件(一份条码材料转换为一份PDF),扫描后,纸质材料需还原装订。

注:成册案件材料无需拆订扫描,其他贴封条的成册案件不允许拆开,需选择合适的扫描仪进行扫描。

4、随案生成信息登记

将生成的PDF文件上传到随案生成系统。在随案生成系统登记处理,将条码跟文件标题一一对应。

5、信息补录

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对识别的信息进行核对补录,著录不限于原告、被告等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立案前录入:立案窗口材料移交,(一般是起诉状、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进行拆订、整理、分类贴条码、扫描、在随案生成系统登记,生成流水号,系统自动提取立案所需信息,核对无误后推送到综合业务系统。

立案后录入: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在随案生成系统著录不限于案件类别、提交人姓名、提交人身份、材料编号、材料名称、材料份数、每份页数、材料类型等信息。

6、OCR识别

主要是将纸质的《上诉状》、《上诉答辩状》等经过OCR后,检查、校对后形成一份内容、字数、文字格式与纸质裁判文书原件一模一样的WORD文件;将检查合格的WORD文件上传到省院综合业务系统。

7、实体材料移交

档案材料扫描完毕,扫描人员在加工流程上签字确认,并按加工流程表分批依次移交下一工作环节,移交过程中双方应做好清点交接工作。

8、诉中材料补扫

法官团队交接的诉讼文书材料,完成诉讼材料补扫工作。

(二)归档案件整理服务

归档案件整理:

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归档案件整理。

1、档案接收

档案交接:法官团队将档案整理好并送至档案室归档,交由法院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对接收的档案逐页清点,对档案的数量、档案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检查验收,做好交接工作。

2、整理排序

根据《鼎湖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整理规范》,采购方对诉讼档案分正、副卷进行分类后交予成交供应商排序;成交供应商去除钉子和杂物,对形状大小不规则的纸质文件进行文件的补边、托裱、裁边、折叠等处理,处理后的档案页面规格统一为A4幅面大小,每册厚度不得超过1.5cm,超过120页方可分册装订(证据材料较厚的除外)。在整理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再次核对档案的完整性及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人反馈。由采购人相关书记员进行补充材料后返回成交供应商整理岗完成排序工作。书记员补充材料时效为两天,超出时效则视为已合格进入下一个工作流程。

3、打印页码

成交供应商对排列好顺序的文件应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页,每卷编一个流水号,对有文字内容或有成像的页面编页号。如是文字在页面的正面,页号编在右上角或右下角;文字在页面的反面,页号则编在左上角或左下角。用号码机逐页进行编页码,从档案正文内容第一页起编写页码,按次序从1开始连续编号,不能出现重号、跳号和错号等情况。空白的页面不编页号。但公证书等材料里面盖有钢印的空白页需要编页码。

如遇到有页码已失效的情况,可用涂改液遮蔽原页码,再编制新页码。有裱贴的文件页码要编在文件内的右上角或反面的左上角。页码必须用号码机进行编码,不能手写。

4、编卷内目录

1)按照案卷所反映的问题或工作上的联系排列,即保管期限—年度—业务庭进行排列。

2)参照采购人档案目录的模板,按照相应标准来编写目录。

5、装订

案卷装订采用线装方式。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对完成卷宗打皮的案卷进行正、副卷皮配对,并进一步完善案卷材料的整齐性,将案卷材料的页脚和翻口对齐后使用打孔机在装订边上的中间点上下各五公分的位置直线打三孔,分卷宗按册进行线装。对完成装订的卷宗每册在背面加盖档号章及立卷人印章。仔细核对装订过程的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装订标准;正、副卷是否配对正确并匹配同一案卷的裁判书。

6、档案质检

档案整理扫描质检工作,其工作的核心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基本杜绝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封皮、封盒的案件信息错误;

档案实体资料不完整;

档案实体资料互换;

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页码不吻合。

其工作的重要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基本避免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漏编、跳编、多编页码;

没有保持同一份文件的完整性;

封皮信息错误;

卷内目录打印错误;

漏装订;

实体未去钉。

其工作的次要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初步排除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整理、装订顺序错误;

托裱不平整;

打码位置不正确;

打码不清晰;

档案袋和卷宗上的盖章、标注遗漏;

卷宗封面底部的封条不牢固、装订线留太长或骑缝章没有盖在封条上。

扫描件质检,是指对建立索引的影像文件进行全面统一检查,确保质量的过程。该过程相关要求如下:

检查电子影像的页数与原始案卷是否一致。

检查索引人员录入的“卷面信息”、“卷内目录”、“备考表”是否正确。

检查电子影像是否清晰。

检查目录与对应影像的挂接是否正确。

对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文件,做下记录并及时重新扫描。

7、验收提交

是指对项目所有成果的核实、验收。经过成交供应商专业人员的初检及项目负责人的总质检合格后档案整理资料,方可交由采购人进行最后的验收工作(终检),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需全力配合法院进行验收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验收包括对电子档案(图像质量、编目质量、著录质量)及档案原件的验收。

必须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方案,对加工的数据进行自检,自检达标的数据才能提交采购人验收。

档案原件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与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将追究法律责任;顺序错误、装订不符要求、卷间文件颠倒等作为差错,需要重新调整。

除了将数据导入存储设备之外,还需将数字化扫描加工的所有数据利用硬盘备份并移交采购人。

完成所有数字化扫描加工任务,由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以双方签署项目验收单为准。

8.档案上架

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协助采购人核查入库档案上架归档号、目录号的检查工作;以便采购人及时更新和调整库存卷宗密集架的标示以及库存档案的排列、上架工作。

是指对项目所有成果的核实、验收。经过成交供应商专业人员的初检及项目负责人的总质检合格后档案整理资料,方可交由采购人进行最后的验收工作(终检),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需全力配合法院进行验收工作。

(三)归档案件数字化加工服务

对已经整理过的案件进行数字化加工服务,加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档案载体的安全完整及档案信息内容安全。各工作环节具体实施如下:

1、档案交接

严格按照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出入库规定移交案卷。档案接收应按案卷移交目录核对档案数量,逐卷进行核查,双方签订交接单。

2、档案登记

将接收的档案以宗为单位,登记入数字化加工系统,并以批为单位制作工作流程单,保证档案在加工过程中的安全。

3、扫描

以每册为单位对档案散页进行快速扫描,形成影像文件的过程。技术要求如下:

根据数据交换规则设置扫描影像的输出存放位置。

对于封面、内页、手写诉状或发票等各类不同证据材料,需用不同比例或是扫描方法进行扫描。

核对扫描页数与拆卷人注明的页数是否相符,确保无重扫、漏扫、多扫,同时要确保图像清晰、完整。

区分案卷中的扫描件和非扫描件,其中普发性文件区分的原则是:无关的、重份的文件要剔除,有正式件的文件不扫描原稿,附着在文件上的处理单等小纸片需扫描,诉讼档案案卷中的内容均需扫描。

在保证影像质量的前提下,以尽量减少存储容量为准则。

图像页面设置为黑白两色,且字迹清晰;不带插图的档案,通常采用黑白二值模式扫描;页面为黑白两色,但字迹清晰度差或带有插图的档案,以及页面为多色文字的档案,采用灰度模式扫描;页面中有红头、印章或插有黑白、彩色插图的档案,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

扫描应采用彩色扫描方式,分辨率不低于200DPI的,扫描文件以单页TIFF或JPG格式存储。另提供一份PDF文件供浏览使用。

用每份文件对应的唯一条码来命名其扫描形成的影像文件。多页的案卷可采用该条码建立相应的文件来,按页码顺序对影像文件命名。

档案原件模糊不清的文件应在扫描流程单上注明“原件不清”,待做相应的处理。

4、影像处理

是指对扫描的影像文件进行休整,提高扫描文件的质量的过程。技术要求如下:

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

对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

对案卷中未编码的页面进行合页处理,确保扫描好的影像页数与原案卷一致。

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对偏斜的图像进行纠偏处理,要求偏斜度小于1度(以标题所在水平线为准);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扫描页面内容居中显示,不可出现明显偏左或偏右的现象,正文内容、页眉、页脚反面印章、附件、手写注释等信息完整;图像内容与原件完全对应,不得出现内容残缺或将旁页信息扫入本页的现象。

采用彩色模式是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以减小图像文件的容量。

扫描图像字迹清晰、颜色恰当,不易过浅和过深;不得出现字迹笔画残缺或字迹笔画叠合而影响阅读的情况,即使档案原件存在锈斑编制、颜色深浅不一致,也应保证扫描图像可读。

5、编目著录

对诉讼档案还需要根据最高法院《电子诉讼档案著录规则》进行信息著录,成交供应商自行提供著录软件,并负责将著录信息批量导入诉讼档案管理系统(导入格式由采购人提供)是指根据案卷卷皮信息和案卷内容,对所扫描的影像文件建立索引的过程。该流程相关要求如下:

著录对应的“卷面信息”、“卷内目录”、“备考表”等相关信息,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

检查全案卷有否缺页、少页、无法看清楚的影像,如有必须通知扫描人员重新扫描,确保全案卷的页数和案卷目录信息完全一致。

如发现原目录有少编、错编现象,就按实际页码编写卷内目录,以卷内目录的页码内容和电子影像页码内容一致为标准,并登记在册备查。

索引必须针对同一影像包,形成索引文件,以便在数据交换时进行索引比对,保证数据索引的正确性,索引准确率要求100%。

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数据挂接规范(XML格式)形成批量挂接文件,供挂接到肇庆市法院档案管理系统中,挂接准确率要求100%。

6、打印粘贴条码

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的要求将扫描完毕的纸质档案装订成册后,必须将相关的信息按采购人的要求对应打印在卷皮和封面封盒上,并在后背装订口处贴上封条、封皮封盒贴条形码或二维码(条形码的产生规则由采购人提供)。

7、装订

装订人员对完成卷宗打皮的案卷进行正、副卷皮配对,并进一步完善案卷材料的整齐性,将案卷材料的页脚和翻口对齐后使用打孔机在装订边上的中间点上下各五公分的位置直线打3孔,分宗按册进行线装。对完成装订的卷宗每册在背面加盖档号章及立卷人印章。仔细核对装订过程的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装订标准;正、副卷是否配对正确并匹配同一案卷的裁判书。具体要求如下:

1)装订前检查:检查档案数量是否齐全;档案目录是否清晰并与档案实体相符;检查盒内文档的各种编号与盒面各项信息是否相符;检查文件的排列顺序和放置方向是否正确。

2)装订后将档案证物与档案粘贴在一起,并对装订后的档案贴封条、盖骑缝章。

3)按照拆卷前的标准原样装订或排放,不得有任何差错。

4)装盒

档案装盒按照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档案规范化整理的要求进行,通常采用1.5\2\2.5\3CM\4CM盒进行档案装盒。档案装盒要按照目录顺序依次排列存放,装满为止。

8、档案质检

档案整理扫描质检工作,成交供应商需安排1-2名专职人员进行其工作的核心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基本杜绝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封皮、封盒的案件信息错误;

档案实体资料不完整;

档案实体资料互换;

其工作的重要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基本避免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漏编、跳编、多编页码;

没有保持同一份文件的完整性;

封皮信息错误;

卷内目录打印错误:

漏装订;

实体未去钉。

其工作的次要项是检查以下情况,确保初步排除以下整理质量问题:

整理、装订顺序错误;

托裱不平整;

打码位置不正确;

打码不清晰;

档案袋和卷宗上的盖章、标注遗漏;

卷宗封面底部的封条不牢固、装订线留太长或骑缝章没有盖在封条上:扫描件质检,是指对建立索引的影像文件进行全面统一检查,确保质量的过程。该过程相关要求如下:

检查电子影像的页数与原始案卷是否一致。

检查索引人员录入的“卷面信息”、“卷内目录”、“备考表”是否正确。

检查电子影像是否清晰。

检查目录与对应影像的挂接是否正确。

对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文件,做下记录并及时重新扫描。

9、验收提交

是指对项目所有成果的核实、验收。经过成交供应商专业人员的初检及项目负责人的总质检合格后档案整理资料,方可交由采购人进行最后的验收工作(终检),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需全力配合采购人进行验收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验收包括对电子档案(图像质量、编目质量、著录质量)及档案原件的验收。必须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方案,对加工的数据进行自检,自检达标的数据才能提交采购人验收。

档案原件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与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将追究法律责任;顺序错误、装订不符要求、卷问文件颠倒等作为差错,需要重新调整。

提供已进行数字化扫描加工档案的明细清单一份(电子版本)。

除了将数据导入存储设备之外,还需将数字化扫描加工的所有数据利用硬盘备份并移交采购人。

完成所有数字化扫描加工任务,由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以双方签署项目验收单为准。

 

3

技术标准及规范:

1、安全性标准规范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国家保密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5号;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51号;

《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国家档案局办公室﹝2014﹞7号文。

2、业务性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实施办法》;

《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

《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

《档案装裱技术规范》(DA/T25-2000);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GB/T 15418-94);

《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2017);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标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4

总体要求:

1、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等要求进行。

2、供应商需提供4-6名驻点服务人员,驻点人员如不能胜任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在15个工作日内更换。

 

5

工作时效要求:

1、工作时效要求以采购人的实际工作需求为准,成交供应商须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驻点工作人员日常上下班时间应当与本院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一致,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应当服从本院档案管理人员的安排。

2、驻点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在采购单位档案室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归档的档案、文件、资料,采购人每周定期交付成交供应商扫描,成交供应商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保质保量完成扫描、挂接工作,十五工作日内完成还卷入库清点工作;其他临时性文件、资料的扫描、装订工作完成时效以采购人具体提交扫描需求部门的要求为准,原则上要求当天内完成扫描,若确因工作量过大不能当天完成的,限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3、归档的档案、文件、资料,驻点工作人员要认真、按时完成扫描、挂接、装订、装盒、上架,分批次整理上架后,要将档案整理的情况告知本院档案室工作人员。

 

6

卷宗扫描要求:

1、纸质诉讼档案的电子版应当与原纸质诉讼档案保持一致。

2、一般应当对纸质诉讼档案的正、副卷材料从封面至封底进行完整数字化;确实不宜数字化的材料可以不予数字化,但应当登记备查。

3、对纸质诉讼档案数字化直接产生的图像文件应当采用采用未加密的TIFF或JPEG格式,并且永久留存。提供查询应用时,可以转存为PDF等其他格式。

4、纸质诉讼档案的数字化加工一般采用黑白二值模式进行扫描;对材料中有多色、红头、印章、插有照片图片、字迹清晰度较差、黑白扫描模式下无法辨识清晰的页面,以及年代较为久远的历史档案,应当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要求扫描后的图像清晰,不失真、完整、不影响利用效果。

5、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或结合实际情况采用更高分辨率。

6、扫描时做到不缺页、不重页、单页图像内容完整。

7、应当符合国家保密管理有关规定。

 

7

图像处理要求:

1、纠偏: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图像的倾斜度不得超出1度,且端正、无扭曲。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2、去污: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

3、图像拼接: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要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档案数字化图像的整体性。

4、裁边处理: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以有效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

 

8

目录著录要求:

1、在诉讼材料收发管理系统,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及法院档案管理系统等著录时,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法〔2013〕283号)等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2、目录著录可直接在采购人使用的系统中进行。

3、系统已有目录要进行校对、缺项补齐,确保完全正确。

 

9

装订要求:

诉讼档案三孔一 线装订,以右齐下齐方式整理整齐,并保持档案的排列顺序不变,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不得出现页次颠倒、漏页、错页,装订时如发现无装订边,可能会压字,危害文件内容时,应适度镶边后再装订。

 

10

数据挂接要求:

1、数字化过程中形成的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数据库,经质检确认合格后,通过网络挂接入采购人软件中。

2、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目录数据和图像文件的一一对应关系,确保扫描图像与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全部100%挂接正确,数字化加工成果能在采购人软件中有效检索和显示。

 

11

数据备份要求:

1、验收合格后及时备份,为保证数据安全,备份可采取在线、离线相结合方式实现多套备份。

2、数据备份也要进行检验,主要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

3、数据验收合格后,中标方需将目录数据和扫描原始图像数据、修图数据、转换图像数据每种至少备份两份交采购人保管,分别为:两份为耐久性较好的载体:档案级光盘或者移动硬盘等。数据载体备份由采购方提供,成交供应商需在数据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注明存储内容。

 

12

档案遗失、污损、泄密、错漏赔偿要求

1、成交供应商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档案的损坏或遗失,对鼎湖区人民法院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法律追究责任。

2、成交供应商不遵守工作守则产生档案污损的,先进行修复,并按500元/页标准进行赔偿;无法修复的,按1万元/卷的标准进行赔偿,每卷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3万元。

3、成交供应商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档案泄密,按2万/宗的标准进行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造成档案遗失的,按1-3万元/卷的标准进行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5、漏扫、错扫、扫描质量明显粗糙模糊与原图差别大,按照每页10元予以处罚并由中标人改正。

6、成交供应商在装订中因工作失误造成错漏情况的,根据不同程度依据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序号

工序

错误内容

赔偿标准

1

分类

排错位置;打号漏号、重号、不清楚;目录页号编错;

5元/册

2

装订

正副卷材料装错;

500元/册

两册装订成一册;装订时装错方向;打孔时打错方向;

200元/册

打孔时打掉文字,装订时压字,

30元/册

压管不合格(包括漏装纸张、档案未整齐、压管不紧);漏贴封条;漏盖封条章印

10元/册

3

装盒

装错盒或不同卷宗装在同一盒;贴面粗糙不平

100元/盒

4

盖盒

漏盖、盖错、盖斜、盖不清楚

30元/盒

5

接收

缺主要资料、没有建立移交登记,系统接收错误

30元/册

6

扫描

缺页、不清晰、缺失文字内容、与原件不符

0.5元/页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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