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台山市政府投资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评审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24,000,000.00元。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或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之日止。
4、采购包划分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
采购包划分 |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
3年 |
包1 |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招投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变更的审核业务。 |
1家 |
335 |
否 |
包2 |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招投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变更的审核业务。 |
1家 |
325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
包3 |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招投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变更的审核业务。 |
1家 |
315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
包4 |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招投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变更的审核业务。 |
1家 |
305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
包5 |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招投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变更的审核业务。 |
1家 |
295 |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
|
包6 |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招投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变更的审核业务。 |
1家 |
285 |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
|
包7 |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招投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变更的审核业务。 |
1家 |
275 |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
|
包8 |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招投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变更的审核业务。 |
1家 |
265 |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
|
合计 |
|
8家 |
2400 |
5.本项目各子包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即供应商可选择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组投标,但最多只能确定为其中1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包组1、包组2………的顺序评审,供应商已获得前面任一采购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后续采购包的候选人推荐资格。
二、商务要求(适用于包组1至包组8)
1、本次招标内容为台山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评审服务(详见技术要求)。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各采购包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在此轮服务期限内,台山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评审服务分别由本项目的各采购包中标供应商提供。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相关资质证明等文件。
3、供应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按时完成台山市财政局交给的评审工作的任务。
4、各采购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或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之日止。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台山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评审服务工作分别由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供应商承接。
5、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
三、技术要求(适用于包组1至包组8)
1、服务内容:
台山市财政局拟选定具备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概、预、结算评审工作能力的供应商,拟选定中标供应商数量8家,中标供应商需能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招投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变更的审核等。
2、服务要求:
2.1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财办建〔2002〕619号)、《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财建〔2005〕1065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粤府令第289号修改)、《广东省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粤财基〔2000〕18号)、台山市财政局印发的《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等有关规定,按要求选派具备工程造价评审资格的人员开展评审业务,保证资料、工作稿件的正确完整和规范,出具的评审报告、结论及意见须客观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出具的评审报告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台山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的监督管理。
2.2中标供应商必须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审核业务,不得将审核任务部分或整体转让第三方完成,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不得遗失、损坏项目资料,并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期做好已完项目的相关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核项目有关的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审核有关情况,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
2.3中标供应商须具有保证业务需要的汽车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台式电脑、手提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必要的项目现场测量工具等)、造价审核管理软件(软件须包含但不限于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绿化、水利、公路、土地开发、电力(10KV及以上)8个专业),另外,如采购人分配到水运专业的相关工作内容,中标供应商应自行购买相关造价审核管理软件,确保服务质量。
2.4中标供应商应确保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审核业务。派出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人员,应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并记录审核过程中的工作情况,做好审核资料、工作底稿整理、归集,并按规定格式和质量要求提供审核结论和审核成果文件。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审核,对未经批准或因中标供应商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审核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5在服务期内,供应商需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响应并派出人员到场进行服务。
3、其他相关要求:
3.1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
3.2供应商成为中标供应商后,评审任务分配将按照台山市财政局印发的《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中“第四章评审业务分配”的规定分配给中标供应商。
3.3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完成的初审结论进行复核,并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评审成果进行考核,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复核和考核工作。
3.4中标供应商应遵循台山市财政局印发的《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第七条(六)的规定,存在可能对项目评审结论或评审报告产生影响的因素应自觉回避。
3.5评审时间要求详见附件《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
3.6本次招标服务有效期为36个月,但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具体承担的项目评审数量。
3.7中标供应商在此轮服务期限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台山市财政局将有权终止其台山市政府投资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评审服务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1)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未足额足量投入配备投标文件中投报的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及投入仪器设备(软件);
(2)中标供应商及评审人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
(3)中标供应商将评审任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完成的。
4、本项目执行统一费率标准。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采用固定统一的基准费率,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所有税收、单位应交的保险、应承担的风险及应提供的服务等,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5、工程造价评审报酬费的计算方法:工程造价评审报酬费=(项目送审造价×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90%,具体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的计算按照《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执行。在服务期限内采用固定统一的基准费率,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所有税收、单位应交的保险、应承担的风险及应提供的服务等,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6、服务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人员不少于12人(含驻点人员)。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本项目总负责人的学历、职称、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名称、责任内容、完成日期以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将选派拟投入本项目评审服务的专业人员姓名、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资料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中标后,对服务期内的每个项目应选派在投标文件中列举的人员进行评审,审核人员应熟悉审核服务内容各专业的审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选派的人员必须提前向采购人提供相应人员的资料(包括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社保证明等)进行备案,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作为本项目的评审人员。项目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调整评审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人员内部轮岗、离职和死亡等客观原因)确需作个别调整的,中标供应商应提前3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采购人且经采购人同意后才能调整,且保证调整后的专业人员其资历及水平不低于被调整人。
(4)拟派审核团队由2名(主审人员、复核人员各1名)或以上组成(辅助审核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设定,但人员必须备案),并明确各自职责岗位。人员的执业或职称资格、工作经验须与审核项目有关专业相对应,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公路、水利等专业。
(5)同一评审项目中,主审人员、复核人员不能由同一人担任,但同一人可担任不同评审项目的主审人员、复核人员。
(6)合同履行期限内更换投标时提供的拟派或拟配备工作人员,需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安排未在采购人处备案的人员参加审核工作的次数超过两次,采购人有权立即与中标供应商解除服务合同,相关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申请人员更换应遵循资质和职称对等或更高替换原则,即新替人员职称、执业资格等应等于或高于原配备人员的职称和执业资格。审核人一年中有两个项目考核不合格即被列入黑名单,中标供应商应调换不低于原审核人资质的审核人员。
7、驻场要求
(1)部分评审项目须安排驻场评审的,中标供应商应提前向采购人提供评审工作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按评审方案开展驻场审核工作。
(2)中标供应商需对服务人员开展驻场前培训,包括采购人前期提供的规章制度、有关项目审核经验等,确保驻场人员规范开展工作,保证项目评审质量和效率,驻场服务人员须严格遵守场地的纪律要求。
(3)中标供应商确保选派人员在履行合同期间具有合法有效的相应资质资格,如合同期内该资质资格丧失有效性,中标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按要求予以更换人员。
(4)提供驻场服务工作期间,未经采购人要求,人员不能调换,不得中途退出,有事需向采购人请假;如因客观情况确实需要更换的,需经由采购人批准同意。更换后的人员对更换前的工作负责。
8、其他相关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
(2)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完成的初审结论进行复核,并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评审成果进行考核,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复核和考核工作。
(3)中标供应商提交初审书面成果(对数稿或初稿),经采购人稽核、复审后,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经采购人确认合格的审核报告(修改稿)。
(4)如采购人认为中标供应商派出的审核人员不足以按期保质完成审核任务,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增派或更换,如仍不能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收回审核项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5)采购人根据具体项目评审需求下达任务后,中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承诺时限内及时响应,并在规定时间内派驻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相关人员。中标供应商不得拒绝采购人项目分配或者拖延服务人员到位时限,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该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合同。
★(6)考虑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的特殊性,中标供应商日后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同意遵守和执行相关《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及采购人规定的工作规程。采购人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及工作规程进行修改或新增加的,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针对单个项目或单批项目签订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评审服务单项咨询合同后,视同中标供应商亦同意接受修改或新增加的文件规定内容的约束,如中标供应商不同意接受修改或新增加的文件规定的,视为自动终止服务合同,采购人将不再委托中标供应商评审任务,原已委托的评审任务,需按原合同的要求根据最新规定完成。
9、履行服务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评审服务单项咨询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依照服务协议文件(含所有相关附件)约定的事项提供相关服务,采购人亦依照服务协议文件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在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均不得要求对方履行服务协议文件约定以外的其他行为。但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中标供应商对审核项目有关情况进行澄清解释甚至重新审核的,即使服务完成和费用结清之后,中标供应商均需无条件无偿配合完成,采购人亦不另外支付额外费用。
10、对中标供应商廉政与保密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
(2)为实施对中标供应商评审结果准确性的监督,采购人有权委托有关部门、其他中标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委托项目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样复核、审查。对项目评审工作底稿等内容,采购人将随时随机进行抽查。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复审、复核和考核工作。
(3)同一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含工程预结算审核、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全过程管理等工作),中标供应商不得接受不同委托人的委托,即就同一项目不得既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又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若中标供应商已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咨询业务的,必须主动向采购人提出回避审核业务的委托。
(4)中标供应商及其评审人员与被评审单位有利害关系,可能对项目评审结论产生影响的,应主动向采购人提出回避。
(5)中标供应商及其评审人员与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及设计等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对项目评审结论产生影响的,应当主动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并进行回避。
(6)中标供应商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能向建设单位索取资料。所取得的资料必须经过采购人盖章确认,才能作为工程评审的依据。
(7)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委托的评审项目的有关资料、信息、报告及结论须承担保密责任,并对因泄密造成的后果负经济和法律责任。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上述情况泄露和提供给他人。
11、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人关于加强评审纪律的规定:
(1)不准由被审核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2)不准使用被审核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理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事项;
(3)不准参加被审核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4)不准接受被审核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5)不准在被审核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6)不准向被审核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7)不准利用审核职权或知晓的被审核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8)不准向被审核单位提出任何与审核工作无关的要求。
12、对中标供应商管理
(1)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接触第三方,接受第三方提供资料,暂停其参与政府投资评审业务资格3个月及给予书面警告。
(2)在审核过程中,若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交初审成果或复核意见的,采购人将扣除单项评审项目100%的评审报酬,并有权终止该单项评审服务合同,收回评审项目,同时暂停中标供应商评审服务资格3个月。
(3)中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的,经确认后将被暂停其参与政府投资评审业务资格6个月:
合同服务期内,日常考核累计2次不合格,将被暂停其参与政府投资评审业务资格6个月,待中介机构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后方可恢复其评审资格。
(4)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的,采购人经确认后将取消其评审服务资格并有权决定是否收回中标供应商正常评审的项目,对涉及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同时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赔偿的权利:
1)中标供应商评审人员工作中出现违法行为,对采购人造成严重损失或严重后果;
2)出现廉政纪律问题的;
3)出现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泄密的;
4)未经采购人批准擅自泄露项目审核信息、审核成果;
5)将评审工作非法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6)其他违法的行为。
(5)经行业主管部门、审计、巡视巡察等复核,复核偏差率(i=(中标供应商审定金额—复核核定金额)/中标供应商审定金额×100%,指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错套定额、点错小数点、重项、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高估冒算、因未到现场核实等导致造价失实)达到以下情况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3%<|i|≤5%,暂停中标供应商评审服务资格3个月;
2)5%<|i|≤10%,暂停中标供应商评审服务资格6个月;
3)|i|>10%,取消本合同服务期评审服务资格。
(6)中标供应商如被暂停服务资格的,暂停评审服务资格期满后,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报告,经确认后方可恢复其评审服务资格。
13、注意事项
本次项目中,如招标文件中与台山市财政局印发的《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内容有冲突的,以《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要求为准。若在本项目服务期限之内,该守则经历了任何修订或更新,则所有工作需以修订或更新后的守则内容为准。
14、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要求:
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全面且充分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配置、人员配备以及组织分工等方面,且这些保障措施需具备完善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以确保服务质量。
15、紧急业务处理程序要求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紧急业务处理方案,应确保方案内容的详尽性,措施的完备性,方案的合理性,以及实际操作的可行性。预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制定详细的紧急业务处理流程和措施,且这些措施需具备完善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附:台山市财政局印发的《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
采购包1(包1(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或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之日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评审费用的结算方式: 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限中承担具体审核服务时,审核费支付方法如下: ①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确认并签订的单项咨询合同项目,应在中标供应商提交经采购人批准的成果文件后,且经台山市财政局审批后支付服务费。在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的、等额的收款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的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服务费,否则采购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②计算方法:咨询服务费(含税价)=(项目送审造价×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90%。具体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的计算按照《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执行。在服务期限内采用固定统一的基准费率,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所有税收、单位应交的保险、应承担的风险及应提供的服务等,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以国家现行相关规范为验收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说明:各采购包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说明: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采用银行转账、保函、保险或采购人认可的其他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内委托评审任务全部完成且中标供应商无任何违约行为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其他,1.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后,足额足量投入配备投标文件中投报的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及投入仪器设备(软件)。 2.供应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能按时完成台山市财政局交给的评审工作任务。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按《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进行结算(即:计算方法:咨询服务费(含税价)=(项目送审造价×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90%,具体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的计算按照《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执行。供应商无需进行报价。由于系统的固有局限性,如系统格式必须进行报价的,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本采购项目的折扣率统一填报为90%。供应商的投标折扣率须与规定折扣率保持一致(如有),否则其投标无效。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咨询服务 |
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 |
项 |
1.00 |
3,350,000.00 |
3,35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2(包2(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或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之日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评审费用的结算方式: 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限中承担具体审核服务时,审核费支付方法如下: ①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确认并签订的单项咨询合同项目,应在中标供应商提交经采购人批准的成果文件后,且经台山市财政局审批后支付服务费。在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的、等额的收款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的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服务费,否则采购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②计算方法:咨询服务费(含税价)=(项目送审造价×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90%。具体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的计算按照《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执行。在服务期限内采用固定统一的基准费率,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所有税收、单位应交的保险、应承担的风险及应提供的服务等,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以国家现行相关规范为验收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说明:各采购包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说明: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采用银行转账、保函、保险或采购人认可的其他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内委托评审任务全部完成且中标供应商无任何违约行为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其他,1.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后,足额足量投入配备投标文件中投报的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及投入仪器设备(软件)。 2.供应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能按时完成台山市财政局交给的评审工作任务。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按《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进行结算(即:计算方法:咨询服务费(含税价)=(项目送审造价×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90%,具体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的计算按照《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执行。供应商无需进行报价。由于系统的固有局限性,如系统格式必须进行报价的,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本采购项目的折扣率统一填报为90%。供应商的投标折扣率须与规定折扣率保持一致(如有),否则其投标无效。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咨询服务 |
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 |
项 |
1.00 |
3,250,000.00 |
3,25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3(包3(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或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之日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评审费用的结算方式: 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限中承担具体审核服务时,审核费支付方法如下: ①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确认并签订的单项咨询合同项目,应在中标供应商提交经采购人批准的成果文件后,且经台山市财政局审批后支付服务费。在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的、等额的收款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的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服务费,否则采购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②计算方法:咨询服务费(含税价)=(项目送审造价×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90%。具体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的计算按照《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执行。在服务期限内采用固定统一的基准费率,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所有税收、单位应交的保险、应承担的风险及应提供的服务等,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以国家现行相关规范为验收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说明:各采购包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说明: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采用银行转账、保函、保险或采购人认可的其他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内委托评审任务全部完成且中标供应商无任何违约行为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其他,1.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后,足额足量投入配备投标文件中投报的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及投入仪器设备(软件)。 2.供应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能按时完成台山市财政局交给的评审工作任务。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按《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进行结算(即:计算方法:咨询服务费(含税价)=(项目送审造价×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90%,具体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的计算按照《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执行。供应商无需进行报价。由于系统的固有局限性,如系统格式必须进行报价的,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本采购项目的折扣率统一填报为90%。供应商的投标折扣率须与规定折扣率保持一致(如有),否则其投标无效。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咨询服务 |
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 |
项 |
1.00 |
3,150,000.00 |
3,15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4(包4(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或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之日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评审费用的结算方式: 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限中承担具体审核服务时,审核费支付方法如下: ①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确认并签订的单项咨询合同项目,应在中标供应商提交经采购人批准的成果文件后,且经台山市财政局审批后支付服务费。在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的、等额的收款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的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服务费,否则采购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②计算方法:咨询服务费(含税价)=(项目送审造价×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90%。具体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的计算按照《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执行。在服务期限内采用固定统一的基准费率,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所有税收、单位应交的保险、应承担的风险及应提供的服务等,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以国家现行相关规范为验收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说明:各采购包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说明: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采用银行转账、保函、保险或采购人认可的其他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内委托评审任务全部完成且中标供应商无任何违约行为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其他,1.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后,足额足量投入配备投标文件中投报的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及投入仪器设备(软件)。 2.供应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能按时完成台山市财政局交给的评审工作任务。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按《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进行结算(即:计算方法:咨询服务费(含税价)=(项目送审造价×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90%,具体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的计算按照《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执行。供应商无需进行报价。由于系统的固有局限性,如系统格式必须进行报价的,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本采购项目的折扣率统一填报为90%。供应商的投标折扣率须与规定折扣率保持一致(如有),否则其投标无效。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咨询服务 |
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 |
项 |
1.00 |
3,050,000.00 |
3,05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5(包5(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或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之日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评审费用的结算方式: 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限中承担具体审核服务时,审核费支付方法如下: ①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确认并签订的单项咨询合同项目,应在中标供应商提交经采购人批准的成果文件后,且经台山市财政局审批后支付服务费。在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的、等额的收款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的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服务费,否则采购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②计算方法:咨询服务费(含税价)=(项目送审造价×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90%。具体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的计算按照《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执行。在服务期限内采用固定统一的基准费率,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所有税收、单位应交的保险、应承担的风险及应提供的服务等,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以国家现行相关规范为验收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说明:各采购包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说明: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采用银行转账、保函、保险或采购人认可的其他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内委托评审任务全部完成且中标供应商无任何违约行为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其他,1.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后,足额足量投入配备投标文件中投报的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及投入仪器设备(软件)。 2.供应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能按时完成台山市财政局交给的评审工作任务。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按《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进行结算(即:计算方法:咨询服务费(含税价)=(项目送审造价×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90%,具体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的计算按照《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执行。供应商无需进行报价。由于系统的固有局限性,如系统格式必须进行报价的,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本采购项目的折扣率统一填报为90%。供应商的投标折扣率须与规定折扣率保持一致(如有),否则其投标无效。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咨询服务 |
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 |
项 |
1.00 |
2,950,000.00 |
2,95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6(包6(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或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之日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评审费用的结算方式: 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限中承担具体审核服务时,审核费支付方法如下: ①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确认并签订的单项咨询合同项目,应在中标供应商提交经采购人批准的成果文件后,且经台山市财政局审批后支付服务费。在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的、等额的收款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的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服务费,否则采购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②计算方法:咨询服务费(含税价)=(项目送审造价×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90%。具体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的计算按照《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执行。在服务期限内采用固定统一的基准费率,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所有税收、单位应交的保险、应承担的风险及应提供的服务等,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以国家现行相关规范为验收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说明:各采购包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说明: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采用银行转账、保函、保险或采购人认可的其他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内委托评审任务全部完成且中标供应商无任何违约行为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其他,1.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后,足额足量投入配备投标文件中投报的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及投入仪器设备(软件)。 2.供应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能按时完成台山市财政局交给的评审工作任务。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按《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进行结算(即:计算方法:咨询服务费(含税价)=(项目送审造价×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90%,具体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的计算按照《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执行。供应商无需进行报价。由于系统的固有局限性,如系统格式必须进行报价的,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本采购项目的折扣率统一填报为90%。供应商的投标折扣率须与规定折扣率保持一致(如有),否则其投标无效。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咨询服务 |
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 |
项 |
1.00 |
2,850,000.00 |
2,85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7(包7(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或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之日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评审费用的结算方式: 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限中承担具体审核服务时,审核费支付方法如下: ①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确认并签订的单项咨询合同项目,应在中标供应商提交经采购人批准的成果文件后,且经台山市财政局审批后支付服务费。在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的、等额的收款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的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服务费,否则采购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②计算方法:咨询服务费(含税价)=(项目送审造价×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90%。具体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的计算按照《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执行。在服务期限内采用固定统一的基准费率,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所有税收、单位应交的保险、应承担的风险及应提供的服务等,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以国家现行相关规范为验收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说明:各采购包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说明: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采用银行转账、保函、保险或采购人认可的其他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内委托评审任务全部完成且中标供应商无任何违约行为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其他,1.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后,足额足量投入配备投标文件中投报的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及投入仪器设备(软件)。 2.供应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能按时完成台山市财政局交给的评审工作任务。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按《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进行结算(即:计算方法:咨询服务费(含税价)=(项目送审造价×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90%,具体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的计算按照《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执行。供应商无需进行报价。由于系统的固有局限性,如系统格式必须进行报价的,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本采购项目的折扣率统一填报为90%。供应商的投标折扣率须与规定折扣率保持一致(如有),否则其投标无效。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咨询服务 |
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 |
项 |
1.00 |
2,750,000.00 |
2,75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8(包8(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或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之日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评审费用的结算方式: 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限中承担具体审核服务时,审核费支付方法如下: ①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确认并签订的单项咨询合同项目,应在中标供应商提交经采购人批准的成果文件后,且经台山市财政局审批后支付服务费。在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的、等额的收款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的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服务费,否则采购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②计算方法:咨询服务费(含税价)=(项目送审造价×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90%。具体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的计算按照《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执行。在服务期限内采用固定统一的基准费率,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所有税收、单位应交的保险、应承担的风险及应提供的服务等,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以国家现行相关规范为验收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说明:各采购包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说明: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采用银行转账、保函、保险或采购人认可的其他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期限内委托评审任务全部完成且中标供应商无任何违约行为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其他,1.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后,足额足量投入配备投标文件中投报的参与本项目评审人员及投入仪器设备(软件)。 2.供应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能按时完成台山市财政局交给的评审工作任务。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按《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进行结算(即:计算方法:咨询服务费(含税价)=(项目送审造价×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90%,具体基准费率、得分系数、附加系数的计算按照《中介机构受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操作守则》规定执行。供应商无需进行报价。由于系统的固有局限性,如系统格式必须进行报价的,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本采购项目的折扣率统一填报为90%。供应商的投标折扣率须与规定折扣率保持一致(如有),否则其投标无效。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咨询服务 |
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 |
项 |
1.00 |
2,650,000.00 |
2,65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基建项目估(概、预、结)算审核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