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53号)、《福建省民政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民童〔2019〕128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童〔2020〕42号)和《宁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福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市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提升关爱服务能力水平,特制定“福蕾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项目实施地点:城阳镇、坂中乡、溪潭镇、赛岐镇、甘棠镇。
本项目最高预算价72万元(含第三方评估费)。
二、技术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要求
1、围绕十项工程开展工作:
①关爱网络建设工程。进一步推进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示范基点建设,依托乡镇儿童关爱服务站以及村儿童之家或利用机构自有场地,开展专业服务,打造儿童关爱服务阵地,促进儿童服务保障及关爱服务网络的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示范基点可以设置在乡镇所在地或是符合条件的较大的村。(评审项1)
②假期关爱工程。利用暑寒假、周末等节假日,每年举办1至2期夏令营、冬令营活动(每期不少于10天),开办周末“兴趣班”,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安全常识培训、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文化及身心健康教育、亲情培育等,丰富儿童假日生活,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评审项2)
③结对帮扶工程。广泛链接社会资源,引导党政干部、教师、企业家、社会爱心人士等各方力量,与困境儿童开展结对帮扶,建立困难帮扶联系卡,根据困境儿童本人及家庭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精准帮扶。对困境儿童重点进行身心健康关爱服务和生活、教育帮扶,将其培养成为身心健康和有一技之长或高学识的人才,实现“资源——需求——帮扶”的精准链接与帮扶。(评审项3)
④亲情关爱工程。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缺少父爱、母爱实际,招募学校老师、社会爱心人士等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担任其“爱心爸爸”、“爱心妈妈”,每个月至少开展 1 次谈心交流、每季度至少 1 次入户看望,让农村留守儿童享受更多亲情关爱。建立“爱心家长”数据库,大力宣传“爱心家长”先进典型,鼓励更多热心人士加入“爱心家长”行列。在农村中小学、村(居)推广建立“真情关爱室”、“亲情视频热线”等留守儿童与家长交流互动平台,增进亲子日常交流互动,加深亲子感情。(评审项4)
⑤平安建设工程。社会组织(社工机构)要充分发挥“福蕾平安热线电话”作用,组织有资质的心理咨询师、社工师、有经验的教师等,组建心理援助队伍,为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心理矫正等方面活动,及时向家长或监护人报告情况。并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检察院、司法等部门联动,及时报告儿童遭受不法侵害的线索及可预见性的儿童权益受侵害危险,为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维护其合法权益。(评审项5)
⑥儿童学校工程。依托农村幸福院、“儿童之家”、儿童关爱示范点等场所设施条件,开办“儿童学校”,对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为下午放学后的农村留守(困境)儿童进行课外作业辅导和照料管理等服务。(评审项6)
⑦“福彩助学”工程。帮助困境儿童、孤儿圆梦,利用福彩公益金,依托省民政学校,对年满14周岁且具有初、高中学历(或相当高中学历)的困境儿童和孤儿,其有意愿参加养老护理专业学习培训的,免费开展为期1-3年养老技能培训。对在校集中学习期间的学生每天提供25元伙食补助,免费办理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学习成绩优秀者提供奖学金。培训考核合格的,发给国家承认的中专毕业证书,由省民政学校负责推荐到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工作。(评审项7)
⑧司法援助工程。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受侵害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机制。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联席会议作用,会同公、检、法、共青团等部门,搭建儿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健全法律援助网络,为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提供便捷法律咨询,维护其合法权益。(评审项8)
⑨智慧关爱工程。加强动态信息管理,及时、全面将孤儿、农村留守(困境)儿童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同时,通过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网格化巡防机制,实时掌握儿童动态,及时受理儿童求助,为儿童打造无死角防护网。(评审项9)
⑩队伍培育工程。推动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的联动,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志愿者业务培训,培养壮大本地专业化儿童关爱服务队伍,提升服务能力。(评审项10)
2、服务指标(评审项11)
类别 |
全年指标 |
服务人次 |
备注 |
周末兴趣班 |
/ |
≥1500人次 |
利用周末开展服务,丰富儿童假日生活,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
个案帮扶 |
50个 |
≥200人次 |
链接资源结对帮扶,精准帮扶助力脱贫脱困,教育帮扶助力学习成长等; |
志愿服务队伍 |
1支 |
≥100人 |
组建志愿服务队协同推进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
服务阵地建设 |
5个 |
/ |
需挂“福安市XXX乡(镇)儿童服务中心”、“福蕾学堂”、“福蕾图书馆”、“福蕾活动室”、“福蕾户外活动场地”; |
平安热线电话 |
1个 |
/ |
开通平安热线电话,并安排专人做为接线员; |
服务对象建档 |
≥300个 |
/ |
建立300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对象的基本档案、工作档案,并录入民政局相关系统; |
夏(冬)令营 |
≥2期 |
≥40人 |
利用寒暑假时间针对留守(困境)儿童开展夏令营服务,10天以上; |
陪伴阅读 |
20场 |
≥300人次 |
开展阅读活动,倡导儿童爱读书、读好书的阅读习惯; |
社区活动 |
20场 |
≥300人次 |
根据项目需求开展法制宣传、隔代教育、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活动; |
福蕾天使队伍 |
1支 |
≥960人次 |
组织“福蕾天使”与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结对帮扶,开展谈心交流、入户看望。每个月至少开展 1 次谈心交流、每季度至少 1 次入户看望; |
培训/宣讲 |
2场 |
/ |
志愿者/福蕾天使/村儿童主任/志愿者进行培训/宣讲; |
主题讲座 |
20场 |
/ |
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主题讲座; |
资源库 |
1个 |
/ |
建立一个 |
项目品牌系统建设 |
/ |
/ |
为项目品牌设计:LOGO,口号,旗帜,服装等统一形像; |
汇报与指导 |
4次 |
/ |
季度形成一个工作总结报告,向民政局进行书面汇报。含:儿童花名册、福蕾天使信息册、福蕾天使结对帮扶手册; |
项目终期汇报 |
1份 |
/ |
项目总结及成果展示汇报; |
媒体宣传 |
12次 |
|
每月一次市级及以上媒体对福蕾项目关爱活动宣传报道; |
(二)人员配置及要求
1、配备专职社工4名,2人(含)以上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评审项12)
2、为项目配备专业督导,督导需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中级)(含)以上,并且3年以上行业工作经验。(评审项13)
(三)督查验收
1、台账管理。社会组织(社工机构)要建立好“福蕾行动”儿童花名册、“福蕾天使”信息库、“福蕾天使”结对帮扶手册,并且动态更新儿童和帮扶信息,每月报至市民政局备查,每季度向市民政局报告一次工作总结。每场活动结束后通过机构公众号发布活动信息。每月关爱活动报道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布不少1篇。(评审项14)
2、评估评价。市民政局将委托第三方对“福蕾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开展一年2次评估,按照“优秀”“良好”“普通”“差”给予评价,评价为“普通”“差”以下的社会组织(社工机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予以整改;经三次以上整改仍达不到工作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协议。(评审项15)
附件:1.“福蕾行动”统一规范名称标准(评审项16)
2.“福蕾行动”儿童花名册(评审项17)
3.“福蕾天使”信息库(评审项18)
4.“福蕾天使”结对帮扶手册(评审项19)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3 |
★ |
交货条件 |
验收合格后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考核标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以及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
6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7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定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合同签定后6个月,中期评估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 3、余下合同价款的10%于终期评估合格后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