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为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闽环发〔2023〕8 号)、《龙岩市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生猪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龙政办规〔2023〕14 号)、《福建省畜禽养殖面源污染监测评估(试点)方案》的任务部署,结合典型样地实际情况,拟在龙岩市连城县对莒溪镇隔口溪-溪源段流域范围内开展典型样地监测评估工作。另对辖区241家保留生猪养殖场直排水(没有直排水时测消纳地尾水),每家按1个水样计,采样期间若无排水,登记现场实际情况并提交工作表,费用按有水的60%计。监测周期要求:连续两个监测周期,每两个月为一个监测周期,检测指标COD、氨氮、总磷。同步开展4个生态样地监测工作。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典型样地监测评估---龙岩市连城县莒溪镇隔口溪-溪源段。
1、主要工作内容
1.1、实地核查莒溪镇隔口溪-溪源段内水系分布情况、入河排污口、气象监测站点、水文监测站点、地表水监测断面、生猪养殖点位、消纳地等信息;
1.2、通过地面综合监测,形成典型样地:龙岩市连城县莒溪镇隔口溪-溪源段监测评估报告。
2、技术要求:
2.1、检测项目
(1) 地表水:
常规指标:流量、总氮、总磷、氨氮、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
重金属指标:总铜、总锌、总镉、总铬。
抗生素指标:磺胺类、喹诺酮类、氯霉素类、其他类。(因抗生素指标分析方法特殊性,供应商收集满足要求的监测报告即可)
(2)土壤:
全氮、全磷、pH、机械组成、有机质、有效磷、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
(3)入河排污口:
污水量(日均流量×排污时间)、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pH、水温、五日生化需氧量。
(4)畜禽养殖场排污口或消纳地尾水外排口:
污水量(日均流量×排污时间)、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pH、水温、五日生化需氧量、挥发酚、总铜、总锌。
2.2、监测频次及内容
监测类型 |
监测频次要求 |
监测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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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体出、入境断面监测 |
非汛期 |
1 次/季度 |
流量、总氮、总磷、氨氮、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 |
共2 次(3 月份、12 月份) |
汛期 |
1 次/月 |
流量、总氮、总磷、氨氮、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 |
4-10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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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24 小时降水量为 50 毫米以上)降雨过程加密 1 次 |
流量、总氮、总磷、氨氮、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 |
采样频次:一次产流测3次(在场次降雨产流时进行,分别在产流初、中、末期各开展1次监测,记录产流持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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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次/年 |
重金属、抗生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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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体其他断面监测 |
非汛期 |
1 次/季度 |
流量、总氮、总磷、氨氮、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 |
共2次(3月份、12月份) |
汛期 |
1 次/月 |
流量、总氮、总磷、氨氮、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 |
4-10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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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24 小时降水量 为 50 毫米以上)降雨 过程加密 1 次 |
流量、总氮、总磷、氨氮、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 |
采样频次:一次产流测3次(在场次降雨产流时进行,分别在产流初、中、末期各开展1次监测,记录产流持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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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次/年 |
重金属、抗生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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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入河排污口(除畜禽养殖场排污口) |
非汛期 |
1 次/季度 |
污水量(日均流量×排污时间)、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pH、水温、五日生化需氧量 |
共2 次(3 月份、12 月份) |
汛期 |
1 次/月 |
4-10 月,暴雨阶段考虑到变化比较大,消纳地和入河排污口每处采集1个平行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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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24 小时降水量为 50 毫米以上)降雨过程加密 1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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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场消纳地尾水外排口 |
非汛期 |
1 次/季度 |
污水量(日均流量×排污时间)、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pH、水温、五日生化需氧量、挥发酚、总铜、总锌 |
共2 次(3 月份、12 月份) |
汛期 |
1 次/月 |
4-10 月,暴雨阶段考虑到变化比较大,消纳地和入河排污口每处采集1个平行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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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24 小时降水量为 50 毫米以上)降雨过程加密 1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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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
1 次/年 |
全氮、全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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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次/3 年 |
pH、机械组成、有机质、有效磷、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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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所需相关资料、数据收集:根据技术规范要求收集所需的数据、污染源分布等信息,包括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地下水资源及相关环境问题调查与评价报告、相关图件报告。
2.4、现场调研、实地踏勘和编制布点采样方案:基于基础信息调查阶段获取的资料信息进行现场调研,对人员无法直接到达的区域,应采用专业级无人机进行航拍,全面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调研。
2.5、样品采集、保存与流转:根据采样方案,进行样品的采集、保存与流转,填写采样记录单等。
2.6、样品分析测试、数据汇总上报:根据采样方案,开展样品检测指标分析。完成检测数据汇总和检测数据报送。
2.7、建立内部质控机制:制定内部质控工作方案,落实内部质控各项工作要求,建立问题信息反馈和处理处置机制,对质量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情况,须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8、监测评估报告编制:根据收集数据和监测数据结果,进行数据处理与分析,开展统计与表征,编制形成连城县畜禽养殖面源污染典型样地监测评估报告。
3、典型样地监测评估成果及要求
3.1、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完成《连城县畜禽养殖面源污染典型样地监测方案》,向委托方提供2份纸质方案及1份电子文件;
3.2、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65天内向委托方提供3份纸质《龙岩市连城县畜禽养殖面源污染典型样地监测评估报告》及相应成果图件;
(二)规模化养殖场尾水监测
1、主要工作内容
1.1、对辖区内241家保留生猪养殖场直排水(没有直排水时测消纳地尾水),每家按1个水样计,采样期间若无排水,登记现场实际情况并提交工作表,费用按有水的60%计。监测周期要求:连续两个监测周期,每两个月为一个监测周期,检测指标COD、氨氮、总磷;
1.2建立生猪养殖清单信息,包含养殖场名称、养殖场位置(经纬度)、尾水排放去向、尾水排放口或消纳地外排口的经纬度坐标及照片。
2、规模化养殖场尾水监测成果及技术要求
2.1、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按周期要求报送相关数据表单、图件,纸质及电子文档各1份。
2.2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按周期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及养殖场直排水或消纳地尾水的点位相关信息(包含不限于点位经纬度坐标、现场照片等),纸质3份及电子文档1份。
(三)生态样地监测
1、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对全县4个生态样地开展监测(该4个生态样地监测可分包),监测指标包含以下内容:
1.1、植物群落乔木层:基于样方监测:物种名称、多度/密度、高度、冠幅、胸径郁闭度、地表凋落物平均厚度、地表凋落物鲜重/干重、优势种、外来入侵物种等:
1.2、植物群落灌木层:基于样方监测:物种名称、多度/密度、高度、基径、丛幅群落总盖度、分种盖度、优势种、外来入侵物种等:
1.3、植物群落草本层:基于样方监测:物种名称、多度/密度、高度、群落总盖度分种盖度、关键种地上生物量(鲜重/千重)、生活型(一、二年生草本植物比例)、优势种、退化指示种、外来入侵物种等;
1.4、水生生物:底栖动物、浮游动植物、大型水生植物的种类、数量、密度、生物量、优势种;
1.5、其他生物多样性监测:鸟类、蝶类、两栖类、哺乳类的种类及个体数量
2、生态样地监测成果及技术要求
2024年10月15日前提供生态样地监测数据和报告,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省域生态类型数据:样地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包括照片,标本、调查监测记录表和监测分析报告。
(2)物种指标:包括森林、草地、水体、城乡、农田、海洋、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样地和样方生物野外观测记录表。
(四)人员设备要求
1、供应商须配备能够确保项目按时按期完成的车辆、采样设备、分析仪器,做好车辆、人员、仪器、耗材等各项准备。
2、供应商应安排足够的技术人员专门承担采样、分析测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相关任务,且配备项目所需的相应设备。所有人员应具有采样相关基础知识、熟悉技术规范要求,采样前要经过统一培训,对工作中的关键步骤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五)服务要求
1、技术要求:满足《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关于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补充通知》《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水质采样技术指导》《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技术规范》《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福建省生态质量样地监督监测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如有最新标准和规范,按最新标准和规范执行。
2、安全要求: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监测评估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防范工作。人员进场前,供应商需制定好事故应急管理方案、安全工作方案并开展入场培训。进场后需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识别工作场所中的危险因素,防止事故发生。
3、保密要求:供应商需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使用的数据、资料予以保密,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的数据、资料同样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披露相关信息。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约后即为履约时间启动,合同生效后,365天内完成所有的工作。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满足采购人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并验收合格。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项目完成后,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完成监测方案编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完成规模化养殖场尾水监测、生态样地监测,并提交成果清单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合同服务期满且完样地监测评估工作,提交典型样地监测评估报告并通过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8 |
★ |
其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