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名称: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驻政采购-2024-09-8
一、服务技术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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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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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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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及主要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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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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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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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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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排污许可技术审查是对一个年度内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 含各县区分局)受理的排污许可申请进行技术审查,对全市所有排污许可持证单位开展排污许可质量复核和执行报告提交质量复核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现场核查。
1、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各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要求,按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包括新申请、重新申请、变更、延续)及复核工作,包含现场勘查、指导企业修改申请报告和申请材料、出具电子版和纸质版技术服务结果等。
2、按照省厅要求,完成2023年底所有持证单位的排污许可质量审核工作。
3、完成驻马店辖区内(包含县区)排污许可持证企业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工作,指导企业按照有关要求修改完善执行报告。
4、供应商应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能力(需提供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信用平台上注册单位证明材料);
5、人员配备: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
②本项目(除项目负责人外)须拟派2人专职负责人员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6、接收采购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如有)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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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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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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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条件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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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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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方法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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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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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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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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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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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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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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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在采购合同履约前向成交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
30%的预付款(首付款),对于中小企业,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具体付款方式合同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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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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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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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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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响应文件响应和承诺验收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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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技术服务要求、售后服务保障响应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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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候服务,供应商能否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服务保障,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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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殊
要求及说明理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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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2、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否
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1名供应商和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是
4、是否实行预付款及预付款保函:是
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6、本项目是否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否。
7、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8、本项目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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