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
一、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林草湿荒监测(普查)样地调查【双盲评审】
采购需求:A 包:滦南县、丰南区、玉田县、丰润区、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10 个县(市、区)的林草湿荒年度监测样地调查任务;B 包:乐亭县、迁西县、迁安市、滦州市、汉沽管理区等 8 个县(市、区)的林草湿荒年度监测样地调查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项目实施地点:唐山市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及约定。
安全要求: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服务项目任何信息。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970000.00 元,最高限价为:A 包:48.35 万元;B 包:48.65万元(投标文件中报价高于此预算及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采购清单及服务要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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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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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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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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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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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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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湿荒监测(普查)样地调查【双盲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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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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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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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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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要求
1.适用规范标准
本项目执行技术标准(包含但不限于):
1.1、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78号);
1.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技术方案和技术规程的通知》;
1.3、河北自然资源厅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1.4、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年度监测样地调查的通知》。
2、工作内容及要求
按照技术标准,对全市303个林草湿样地进行调查,将调查情况上传国家林草湿荒普查系统,形成数据库、统计表、专题图、成果报告等,并通过省级和国家级审核。其中A包:滦南县、丰南区、玉田县、丰润区、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0个县(市、区)151块样地;B包:乐亭县、迁西县、迁安市、滦州市、汉沽管理区等8个县(市、区)152块样地。
3.服务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林业相关专业)。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好调查工作及数据的汇总,按甲方要求完成全部项目调查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其他执业人员初级及以上职称(林业相关专业)。
4.服务承诺:采购人如有应急服务需求,供应商须24小时内完成应急服务要求。
四、安全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团体或企业标准,并按照最高标准执行。
五、知识产权
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收取金额:0元。本次招标无需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八、验收程序及付款
1.验收:
按照冀财采【2019】1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技术服务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2.付款:
根据实际调查样地类型和数量支付。
九、本次招标采购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