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次采购内容为2025-2026年度鹤山市公务用车加油服务。
2、服务期:两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限内,2025-2026年度鹤山市公务用车加油服务由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提供。
二、项目服务范围
1、加油服务对象为鹤山市所有公务用车。
2、油品包括:98号汽油、95号汽油、92号汽油、0号柴油。
三、公务用车加油服务及管理要求
1、中标供应商能够提供加油卡服务,能实现一车开设一卡、对车牌号加油、统一管理、统一结算等要求。
2、中标供应商必须成立专门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公务用车的加油工作,提供24小时的优质加油服务。
3、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有稳定油源渠道,保证油品的质量,保证做到任何情况下不停供、不断油,不销售不合格产品,不掺杂使假,不短斤少两。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防雷设施管理,确保加油车辆的安全。
4、中标供应商应根据由车属单位提供、经鹤山市财政局复核的加油卡申办资料为公务用车开设加油专用卡,每一车在同一中标供应商只能开设一张加油专用卡。
5、加油专用卡应记录车牌号码、车属单位名称等内容,只能用于定点加油站加油,不得用于支付加油以外的其他任何消费。
6、定点加油站在受理专用卡加油时,必须核对车牌号码与加油专用卡所记载的车牌号码是否一致。
7、公务用车的加油费用必须使用加油专用卡进行结算,定点加油站不得通过现金方式与车属单位结算。
8、中标供应商应定期向鹤山市财政局报送开卡、加油及充值资料。
9、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加油卡的功能,结合公务用车加油的管理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详细的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措施(包括:开卡、用卡、对卡加油、对账、挂失、监督等)。
10、服务有效期内,采购人同时享有中标供应商推出的类似积分、促销等优惠。如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对某一加油站进行降价优惠促销,公务用车应享受降价优惠或本项目投报的折扣结算价的价格优惠两者中的最高优惠。
11、中标供应商应当建立完善的岗位职责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服务评价制度等,保障和规范公务用车日常加油服务。
四、确定加油站数量的方法
1、鹤山市财政局根据评审结果和公务用车加油实际情况需要确定中标供应商和定点加油站。
2、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及公务用车使用单位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中对鹤山市范围内推荐不少于10个加油站作为定点加油站。
五、关于合同相关要求
1、公务用车加油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鹤山市财政局签订。各车属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定点加油站中自由选择中标供应商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油站。
2、有关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签订公务用车加油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六、监督管理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接受和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政府采购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
3、中标供应商须加强内部管理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经办人的廉政教育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严禁任何形式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4、在服务期内,鹤山市财政局将联同鹤山市监察委、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鹤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有关单位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如有违法、违规和违约的行为,鹤山市财政局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七、投标响应要求
1、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体服务方案,内容包括:①项目实施目标、②项目实施组织架、③项目现状的整体认识与分析、④项目运作及实施流程。所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应具针对性、条理清晰,内容明确具体,分析深刻、全面。
2、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油站分布推荐方案,内容包括:①油站数量及位置分布情况、②油站分布推荐方案。所提供的加油站分布推荐方案应具针对性、条理清晰,内容明确具体、合理可行,站点分布合理,满足公务用车便捷加油需要。
3、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油卡管理措施,内容包括:①加油卡管理的内容、②加油卡管理措施。所提供的加油卡管理措施应具针对性、条理清晰,内容详细明确具体、合理可行,符合公务用车加油的管理要求。
4、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方案,内容包括:①油品质量保障措施、②安全保障措施、③应急方案。所提供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方案应具针对性、条理清晰,内容明确具体、合理可行,确保加油符合质量及安全需要。
采购包1(2025-2026年度鹤山市公务用车加油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两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限内,2025-2026年度鹤山市公务用车加油服务由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提供。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鹤山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约定为准)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按次结算。服务期内,鹤山市公务用车加油结算价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轮成品油零售价格及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采购人将通过专用的加油卡对相应的公务用车用油价格进行结算支付。公务用车加油结算价=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轮各相应油品成品油零售价格×加油数量×中标折扣率。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燃油必须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和安全环保标准,如双方对燃油质量发生争议,可将相应油品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2、在服务期内,鹤山市财政局将联同鹤山市监察委、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鹤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有关单位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如有违法、违规和违约的行为,鹤山市财政局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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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其他商务要求 |
1、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2025-2026年度鹤山市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 2、投标人开展工作前必须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必须是一个高效、梯度的工作团队。 3、投标人应当说明与本项目类似的其它项目的业绩和服务情况等。 4、投标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能按时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5、在中标后的整个作业期间,投标人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6、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 7、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当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
★ |
2 |
报价要求 |
1、本次投标报价仅报折扣率,本项目公务用车加油结算总价格为服务期内所有公务用车加油结算价之和,按实结算。所有公务用车加油结算价应为含税全包价。 2、计费标准及报价方式 (1)计费标准:各相应油品的基准单价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轮各相应油品成品油零售价格为准。服务期内,公务用车加油结算价为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轮各相应油品成品油零售价格×加油数量×中标折扣率。 (2)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报价格式为收费百分比(xx%)报价,且>0。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投报一个折扣率作为所有油品的统一计价折扣率,为含税全包价。 (3)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率在服务期内不能作出改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在服务期内浮动的风险。 (4)本项目的最高折扣率为100﹪,投标人投报的折扣率不得超过最高折扣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
2025-2026年度鹤山市公务用车加油服务 |
项 |
1.00 |
3,780,000.00 |
3,78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2025-2026年度鹤山市公务用车加油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中“一、项目概况”、“二、项目服务范围”、“三、公务用车加油服务及管理要求”、“四、确定加油站数量的方法”、“五、关于合同相关要求”、“六、监督管理要求”的内容。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