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2018~2020年,辽宁省水利厅首次组织开展了跨市河流水量分配工作,以2016年为现状年进行需水预测和水资源配置,提出了2025年、2030年市套三级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2022年,《辽宁省跨市河流水量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编制完成,确定了辽河干流、浑河、太子河、柳河、大辽河、浑江、爱河、大清河、绕阳河、大凌河、小凌河、碧流河、大洋河和青龙河等14条跨市河流地表水分配水量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省水利厅以辽水资〔2022〕53号~65号文件对14条跨市河流地表水水量分配方案进行了批复。
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政策要求,我省《分配方案》仅开展了跨市河流的水量分配,需补充完善跨市水资源四级区水量分配方案。为与《东北水网建设规划》《辽宁空间均衡水网规划》《辽宁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等规划相衔接,与2023年《辽宁省地下水管控指标》相协调,与辽宁省“东水济辽、北水润辽”的供水格局相适应,《分配方案》需要调整并补充2035年的水量分配方案。
考虑到制定全省水量分配方案的周期较长,故将全省水量分配方案制定工作按照修订的迫切性分步进行,本次制定迫切性强烈的辽河干流、绕阳河和跨市水资源四级区水量分配方案。
工作范围:包括省内辽河干流、绕阳河及3个跨市水资源四级区,其中3个跨市水资源四级区分别为大洋河至碧流河区间、复州河至大清河区间、小凌河至六股河区间。
技术要求:结合工作范围的供用水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有效衔接国家级和省级相关规划,按照节水优先、因地制宜、可持续利用、宏观调控的原则制定辽河干流、绕阳河及3个跨市水资源四级区的水量分配方案。
成果文件:
1.辽河干流水量分配方案报告;
2.绕阳河水量分配方案报告;
3.大洋河至碧流河区间水量分配方案报告;
4.复州河至大清河区间水量分配方案报告;
5.小凌河至六股河区间水量分配方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