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全院业务工作正常运行,现进行全院办公用品、信息类办公耗材、全院五金、建材、电气材料购置配送服务采购。
二、项目详细内容
(一)物品供应要求
★1.投标人电商平台能够满足采购人的物品品类需求。本项目需求分为全院五金、建材、电气材料品类清单(含商品示例)(附件1)、信息类办公耗材品类清单(含商品示例)(附件2)、全院办公用品品类清单(含商品示例)(附件3)等非医疗物资配送服务。品类清单附件1、2、3中所列产品投标人均应保证可以全部提供(其中品目编码、品目名称来源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在《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产品除外。
▲2.投标人提供品类清单附件1、2、3中商品示例中所列全部商品投标人电商平台主站截图证明。
★3.投标人应承诺,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已经交付给采购人的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此次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提供的产品须满足国家的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合法销售、原厂原装、全新正品,属于国家三包政策的产品均符合国家三包政策。
★5.投标人可供应的物品应满足采购人所有物资按周计划、月计划进行批量物资采购需求。
★6.所供的产品型号应跟市场销售的产品保持一致;订单产品信息、货物标识信息(铭牌或合格证或生产厂家产品声明等,至少具备一种)、票据送货单信息一一对应。
★7.投标人电商平台所提供货物的价格要求:
(1)在除投标人电商平台主站自营或直营店的抢购、满减、秒杀、限购、专供、特供、包销等活动商品以外,按照订单下单当日投标人电商平台主站自营或直营店销售价格下浮,不局限商品目录、规格型号,根据采购人需求不定期梳理更新调整目录。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商品品牌、规格、价格公开透明,确保中标人电商平台主站自营或直营店所供品类清单附件1、2、3中的产品销售价格*(1-中标人下浮率)后价格不高于订单下单当日除自身平台外的其他电商平台主站(包括京东、国美、苏宁、天猫)同品牌同型号的销售价格。若其他电商平台主站自营或直营店(京东、国美、苏宁、天猫)无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则根据中标人定价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后,进行采购人需求上架处理。本项目青沙、河沙、水泥不高于订单当月成都市建筑材料市场信息价格(https://www.scscjw.com/)基准上浮 10%。
(2)该项目以订单下单当日投标人电商平台主站自营或直营店销售价格*(1-下浮率)据实结算。(若订单下单当日当日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在投标人电商平台主站自营或直营店存在多个销售价格,以最低销售价格为准。)
(3)采购人将在服务期内或履约验收时,对价格进行抽查,若出现中标人电商平台自营或直营店所供品类清单附件1、2、3 中的销售价格*(1-中标人下浮率)高于订单配送当日除自身平台外的其他电商平台主站自营或直营店(京东、国美、苏宁、天猫)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销售价格,则根据《非医用物资供应商评价表》(详见附件4)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8.投标人所供商品安装调试中涉及另行购置配件或支付服务费用的,必须在电商平台自营或直营店公开有偿收费标准,未公开收费标准的,不得要求采购人支付。如有收费标准,则需经采购人确定后进行整体报价并上架,货物在存储、配送、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装费、工具费、人工费、加班费等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负责产品在交付采购人使用签收前的保管。
★9.投标人必须具有或被授权使用面向全社会公开的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平台或自主知识产权电商平台系统(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子公司、同属同一集团公司控股关联关系),同时须具有服务于采购人商品采购的专属页面,并具备商品查询、下单、物料跟踪、对账、在线结算等多种功能(需提供授权及相关证明材料)。
★10.电商平台产品遴选
10.1.全院办公用品、信息类办公耗材类,由中标人电商平台按采购人需求提供平台自营店中满足品类清单附件1、2、3中的多种产品,品牌、型号、规格可区别于采购人现在使用产品;
10.2五金、建材、电气材料品类中涉及的消防维修配件、五金建材维修配件、水暖器材维修配件、机电设备维修配件、电工电气维修配件中的“定制产品”、“异形加工产品”及采购人各运行系统中不可替换品牌具有单一来源属性的产品,由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现场踏勘调研、测量、单独加工定制及调换服务;确保产品与采购人现有运行系统、现用设备、仪器等相匹配。
★(二)物流、仓储及售后服务要求
1.具有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可以实时跟踪查询物流信息;所有物资的批量或零星送货服务,配送到采购人指定收货地址(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人民医院院本部、龙泉驿区、老年医学中心、皮肤病治疗中心及其他科研基地)。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配备采购人常用物资,满足采购人紧急调货采购需求。物资配送到医院时间≤4小时。(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投标人需配备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和售后专线,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主要包括退换货政策、保修、上门服务、符合国家三包政策、售后维护、客服专线服务、在线咨询服务、问题处理周期、纠纷解决等方面以及其他服务等内容。同时针对本项目应设有专门的团队负责,本地至少配置技术、物流人员,设置专人及专线电话,能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响应的售前、售后、订单查询等服务。售后服务时间:30分钟内必须响应、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服务范围内指定科室进行售后服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存在质量问题,采购人可选择换货或退货。
4.除定制类货物外的普通订单应在72小时内送达;若因应急需要所需应急物资配送应在收到采购人需求后3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送达;定制类货物需14日内送达。
5.产品送货交付查验必须随货提供送货验收清单、产品生产信息(产品铭牌或合格证或生产厂家产品声明等)至采购人非医用耗材库房库验收,送货前由投标人提前联络库房预约送货验收时间。
6.在采购计划、商品供应、履约售后等环节,提供智能化采购分析指导,满足采购管理需求。智能化采购分析指导是指投标人提供的与采购人HRP系统(生产厂家:杭州图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接的管理系统,包括不限于具备订单追踪,历史价格查询追溯,结算管理、票据追踪等功能。
★(三)采购流程
1.线上采购,统一结算,集中开票,按账期结账。
2.具有三级及以上的审批模式,各级用户数量符合采购人要求。
★(四)定价方案
1.采购人提出产品需求,若投标人电商平台未销售该产品,投标人需具备自有定价机制,在符合需求前提下,经采购人审核后,投标人电商平台主站方可上架,平台系统全程可追溯。
2.定价方案包括2类,如下:
(1)投标人须提供电商平台主站自营或直营店现有销售货物或曾经销售过的货物的定价方案;
(2)投标人须提供电商平台主站自营或直营店未销售过的货物及特殊定制产品定价方案;
3.投标人后期上架货物须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定价方案执行,若未按定价方案执行,则视作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项目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五)系统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管理系统须与采购人HRP系统对接,实现HRP及电商平台需求全流程(附件5)、HRP系统和电商平台退换货流程(附件6),(接口清单由HRP系统厂商生产厂家杭州图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因系统对接HRP系统生产厂家产生的接口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2.投标人提供外网电商平台,费用投标人自理。
★3.要求平台对接医院HRP系统,需在院职工工号、所属科室数据同步,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即账号登录、采购审批、物资验收、自动出入库、资产管理、智能账单核对及在线支付等功能,实现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位一体,实现全流程可追溯。
★4.根据医院账号体系,搭建平台数据审批流程,订单审批流、账号和采购组织、采购量价管控、发票、收货地址管理;提供本院品类专属商品池,平台页面要简洁易上手;全流程信息化、可视化,每月提供直观多样的采购分析、订单数据查看导出、基于组织、审批流程的多维度分析报告。
★5.临床科室内、外网均可申请需求物资并由科主任审核计划;库房审核、计划发送、到货验收、科室出库配送等流程由内网执行,科室内、外网均可追踪计划进度。
★6.可根据医院多层次的管理要求提供采购数据,实现多维度呈现,方便单位的年度采购分析。
★7.如电商采购平台程序版本发生变更,应及时提前告知采购人项目负责人,采购人同意后由投标人负责实施,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应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完成平台搭建、对接HRP系统、需求审批权限匹配及相应的测试并正式上线,无特殊事由造成的进度拖延医院有权视情况严重性扣除履约保证金。
★9.投标人需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及要求设置产品模块开放权限。
★10.移动采购:除PC端采购外,还可使用APP实现随时随地完成采购选品;
11.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的外网非医用物资管理平台的基本功能:
功能模块 |
页面/功能 |
技术要求 |
登录/信息管理 |
★账号绑定/修改 |
支持平台账号绑定 HRP账号,支持修改绑定账号 |
★账号登录 |
在HRP账号登录的状态下,支持上传账号的免登陆。 |
|
●开票信息 |
查看和维护开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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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地址管理 |
查看和维护收货地址信息 |
商城 |
●导航区 |
展示商品分类等导航 |
●商品搜索 |
支持商品搜索功能; |
|
●商品列表 |
显示常购商品清单 |
|
●商品详情 |
显示商品详细信息 |
购物车下单 |
●购物车 |
支持商品加购物车 |
●订单提交 |
支持商品一键下单 |
|
订单管理 |
●订单列表 |
显示全部订单列表(含HRP审批驳回) |
★对接审批 |
支持HRP系统审核对接订单状态 |
|
★HRP审批发货 |
支持HRP系统审核通过后订单即待发货 (不用再新付款,需根据对账单线下打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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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详情 |
显示订单快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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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开票 |
支持在线开票 |
|
●物流信息 |
显示订单物轨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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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售后 |
●联系客服售后 |
售后问题联系客服或指定电话 |
对账单据 |
●对账单据 |
为采购人周期性导出在电商平台的订单,以完订单支付。 |
●金额限制 |
可以按各模块设置限额预警及控制价 |
★接口服务 |
信任登录接口 |
用于HRP跳转进电商平台 |
订单确认接口 |
用于接收HRP系统订单审批通过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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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取消接口 |
用于接收HRP系统订单审批失败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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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接口 |
用于客户查询退款完成的消息,并从中获取售后的订单号、具体商品、数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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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信息回传接口 |
用于接收电商平台上采购人员提交的订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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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妥投接口 |
用于接收电商平台已完成的订单信息,进行资产入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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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接口 |
用于接收电商平台已开具的电子发票,用于财务结算。 |
★(六)技术服务要求
1.投标人需对采购人(包含科室)进行操作系统使用方法的培训。
2.所供产品负责送货、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运行。
3.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通过系统推送给采购人的商品进行上架审核和下架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价格异常等。
4.投标人需建立专业技术团队,能对电商平台按技术标准接口与采购人工程师进行技术对接,实现数据传输,产品信息实时更新、录入和修改,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并不再收取相关费用。
5.数据分析,平台需提供多维度数据分析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账号采购分析、品类数据、商品数据、履约时效、售后率、成本分析的报表能力,且需要支持报表数据导出。
6.用户权限管理,平台需要具有完善的权限体系。基于角色进行权限控制,不同的角色拥有不同的功能权限和数据权限,确保权限最小化,避免越权操作。
7.本次采购涉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中的产品,投标人承诺在送货验收时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承诺函)。
8.按采购人配送产品的要求完成HRP系统基础字典维护。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及地点
(1)服务期:平台对应配送模块权限(本项目共需开通三个配送服务模块:①全院五金、建材、电气材料购置配送服务模块、②全院办公用品购置配送服务模块、③信息类办公耗材配送服务模块),本项目要求的平台所有模块功能开通并投入运行之日起1年或达到支付上限1734万元止;服务期截止时间以先到达的时间为准。
(2)服务地点:四川省人民医院各院区(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人民医院院本部、龙泉驿区、老年医学中心、皮肤病治疗中心及其他科研基地)。
(二)付款方法
本项目每月按实结算,结算金额=中标人电商平台主站自营或直营店所供品类清单附件1、2、3中的产品订单下单当日中标人电商平台主站自营或直营店销售价格*(1-下浮率)*每月实际验收数量,结算时间为次月结算当月货款,当月订购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须按当月结算金额在次月5号内向采购人提交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采购人自收到上述发票及凭证资料后55日内向中标人支付相应结算金额的100%货款。本项目结算上限不超过1734万元(其中,全院五金、建材、电气材料购置配送服务支付上限650万元、全院办公用品购置配送服务支付上限460万元、信息类办公耗材配送服务支付上限624万元。)。如对中标人的评价结果导致产生扣款,支付前应予以扣除。
(三)售后服务
1、投标人提供3人(含项目经理)进行专项服务,并保证不少于1人常驻采购人项目所在地,常驻人员办公场所由采购人提供,常驻人员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接口需求对接、新增需求上架、售前技术咨询、物流配送管理、安装服务、使用部门(科室)培训、退换货处理、订单票据管理、服务投诉反馈等。
2、质保期:属于国家三包政策的产品按国家法规进行三包,不属于国家三包政策的产品质保期不低于1年,如果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要求产品质保高于本项目要求的按相关要求执行。(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验收方案
1、验收时间:货物配送服务完成后即时验收。
2、验收主体:采购人。
3、验收方式:现场整体抽查验收。
4、验收程序:分段验收。
5、验收内容:按照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情况,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配送服务等的履约情况进行现场整体抽查验收。
6、验收标准:
6.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6.2 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服务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
6.3 如验收时双方对技术指标、质量要求等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双方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基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招标文件相关技术、服务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中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较严格的原则确定该事项的标准并进行验收。
6.4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5其它标准:无。
7、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它潜在供应商:否
8、是否邀请专家:否
9、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10、其它验收要求:
10.1涉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中的产品,在送货验收时,应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2 服务每满一月,采购人根据《非医用物资供应商评价表》(详见附件4)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相应处理措施。
四、其他要求
1. 拟派项目团队,包含项目经理及技术服务人员,拟派团队成员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原则上不能更换。
2.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后勤物资(办公用品或信息类办公耗材或五金或建材或电气材料(包含其中任意种类之一))或非医用物资电商平台服务供货业绩。
3. 投标人提供平台操作系统操作演示。
4. 投标人具有电子商务平台的二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5. 投标人具有本地化仓储能力(本地化是指项目所在地)。
6. 投标人具有自有物流或合作物流的,提供仓储、物流相关资质文件(同时提供仓库和站点明细等证明材料);若不具备自有物流配送体系的,则需要提供合作物流公司的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仓储、物流相关资质文件(同时提供仓库和站点明细等证明材料))。
7.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采购实施方案、系统对接方案、商品管理方案、应急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各项方案需明确、细化,如应急方案应含效率、速度和可行性细则;质量保障需详细说明质量检测的流程、标准及执行频率;退换货政策需明确退换货条件、流程、时限及责任划分;上门服务明确上门服务的响应时间、服务区域;纠纷解决方式明确接收反馈机制、问题解决机制、执行及后续跟踪等环节。
注:
1、本章中上述打“★”号的条款均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本章中“●”项为演示内容,作为评审因素;“▲”项为重要参数,作为重要评分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