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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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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1140001579940 文档页数:63页 所需下载券:10
芜湖市繁昌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项目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背景和建设依据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

根据自然资源部《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自然资发〔2022〕198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皖自然资登函〔2023〕3号)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自然资登记函〔2024〕39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并做好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

2.工作任务

按照现行的农经权登记相关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对繁昌区农经权登记数据进行数据分析,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完成农经权登记数据标准化迁移转换、电子档案数据转换、电子档案资料命名及挂接、按户合档、属档关系挂接、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为不动产登记平台运行提供数据支撑,以满足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发证要求及一体化管理。主要包括农经权登记数据、基础图形数据、电子档案数据迁移转换,具体数据以农村农业局和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成果为准。协助配合完成繁昌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颁证工作,并向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汇交数据成果。

3.建设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2018年修正);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6)《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二)技术标准与依据

(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

(2)《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扩展内容)》(试行);

(3)《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TD/T1067-2021);

(4)《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年修订版);

(5)《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37346-2019);

(6)《地籍调查规程》(GB/T42547-2023);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

(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GB/T35958-2018));

(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 2539-2016);

(10)《家庭关系代码》(GB/T4761-2008);

(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1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1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

(14)《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

(15)《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标准(试用版)》;

(16)《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

(三)政策文件

(1)《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8号);

(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的通知》(农办政改〔2022〕2号);

(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通知》(农办政改〔2020〕9号);

(5)《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接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0号);

(6)《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移交工作的通知》(农办政改〔2019〕17号);

(7)《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3号);

(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问题解答》。

(9)项目技术设计书等相关文件;

(10)提供的其他资料。

4.数据标准

(1)平面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18°30′,高斯-克吕格投影方式,按3°分带。

(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采购需求和建设内容

农经权数据整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建立标准化原始库,进行数据规范化处理;依据映射转换规则,将原始库迁移至中间库,进行关联落宗,中间库应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扩展内容)》(试行)等标准规范;整合完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导入最终成果库,支撑日常登记业务办理、分析应用及信息共享。

(一)准备工作:收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规程和属性数据、图形数据和档案数据,包括电子数据和纸质数据。除此之外,还包括基础地理信息和其他类型登记数据。分析已收集资料,掌握繁昌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整体情况,对照标准,梳理数据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为规范处理和整合关联阶段奠定基础。

1.数据收集与现状分析。收集繁昌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对权属数据和矢量数据的数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现有数据的建库标准,涉及的地块数、承包户数,数据更新情况。

2.数据基础情况分析。通过对农业农村局移交农经权数据成果的数据分析,主要包括数据格式、数量、逻辑关系、关键信息项完整性情况、数据字典、图形数据坐标系等,最终归纳总结形成分析报告。

3.数据问题分析。对现有数据库中的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进行数据问题分析,包括数据项空值情况、数据逻辑关系、数据重复性、数据字典值、图属关联状况、档案属性关联情况。

4.数据对照。分析存量数据的业务和数据逻辑,根据现不动产登记业务和数据库规范进行转换对照,确定数据迁移转换基础。

5.数据字典转换。包括登记类型、土地用途、权利类型、权利性质、权属状态等数据字典的分析和转换。

6.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依据《GB∕T37346-2019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进行编制。

(二)数据规范化处理: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建立原始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源数据进行校对核验和补充完善,包括空间数据坐标转换、统一格式、无效数据清理、纸质图形矢量化处理、图形数据拓扑检查和几何修正、非空间数据处理、缺失数据补充完善等。

1.档案现状分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的档案现状,包括档案电子化情况、扫描情况、属档关联情况、档案系统管理情况。

2.电子档案数据库转换,依据档案现状分析结果,确定数据转换对照关系,完成电子档案数据库转换。

3.资料命名和挂接,对转换后的档案数据,按条目、资料名称、卷内页逻辑关系,进行资料命名和挂接。形成与不动产档案关系一致的农经权登记档案。

4.按户合档,档案转换及资料命名和挂接后,以农户为单位,进行合档,形成一户一档。

5.属档挂接,根据存量电子档案信息项分析关联登记属性数据进行逐条挂接,因存量数据问题无法挂接的提供清单说明。

(三)数据整合关联:建立映射规则,编制不动产单元号,将原始库通过抽取、转换等方式迁移至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扩展内容)》(试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等标准规范的中间库。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和业务号等关键字段,完成非空间属性表之间、空间与非空间数据之间、权利与限制性信息整合关联。通过逻辑关系整理,完成业务上下手关联。

1.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清理,结合数据分析报告,对转库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开展整合清理,依据电子档案,补录地块或权属缺失属性必填项、更正承包户家庭成员身份证号及与户主关系错乱情况、更正地块或权属关系错乱情况。因存量数据问题无法补录的提供清单说明。

2.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衔接,成交供应商在农经权登记数据标准化迁移转换过程中,需要和市不动产登记平台开发公司做好对接,确保整理后的农经权数据能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中正常运行。

(四)成果入库:将关联完善的数据成果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扩展内容)》(试行)等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纳入统一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立符合不动产登记标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最终形成支撑日常登记业务办理、分析应用及信息共享的成果库。可利用自然资源部统一配发的存量数据质检软件对数据

(五)协助开展审核、公告、登记、发证:从技术层面按照制度规范协助开展登记审核工作;协助完成登簿发证及档案管理。协助登记机构开展登记簿记载和关联工作,配合做好证书发放以及登记成果资料存档管理等工作。

农村房地一体调查确权登记颁证变更维护

查清繁昌区域范围内需要进行修补测变更维护的农村宅基地数量,并对权属、界址、面积、用途和位置等情况,形成数据、图件、表册等房地一体的农村权籍调查成果,为不动产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和《房产测量规范》,针对农村房屋实际情况,实地调查各宗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状况,包括房屋的权利人、权属来源情况、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与实际面积等要素,形成《房屋基本信息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图:不动产数据库建设。以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成果为基础,依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和国土资源部“一张图”工程要求,以GIS平台为基础,满足矢量、栅格和与之关联的属性数据的管理,建设具有数据输入、编辑处理查询、统计、汇总、制图、输出等功能的数据库;印制表格和档案卷宗归档、整理、装订等。

配套设备

高性能图形工作站设备:台式工作站2台

参数:①CPU:≥20核,主频≥3.40GHz;②内存≥64GB,GBDDR5,6000MHz以上;③硬盘≥16TB,固态盘2块;④显卡:16GB,4DP显卡;⑤显示器≥23.8寸,分辨率≥3840×2160(4K)

三.成果提交

3.1数据库成果

不动产数据库成果,数据满足国家、省、市最新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最新的国家和省的汇交规范要求。

不动产登记电子登记簿,数据格式满足省和国家汇交数据管理的要求。

农经权登记数据库(农经权登记数据库、农经权权籍调查数据库)。

3.2文档成果

繁昌区农经权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方案;

繁昌区农经权登记数据整合实施方案;

繁昌区农经权登记数据整合质量检查报告;

繁昌区农经权登记数据整合数据分析报告;

繁昌区农经权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报告;

繁昌区农经权登记数据整合工作报告;

繁昌区农经权登记数据整合用户操作手册;

其他需要的文字报告和表格成果;

验收时按照上级要求提交的其他成果资料。

4.服务要求

4.1售后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工作,验收合格后提供2年运维服务。

4.2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4.3项目检查验收

数据成果汇交通过省不动产登记中心质检。

*四.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其他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2、供应商须承诺项目配备人员全程参与本项目的实施,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安排的负责人及其他技术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若确须要调整,须经过采购人同意,且更换的人员不低于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人员配备标准。(须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八、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备注

1

芜湖市繁昌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项目

主要包括农经权登记数据、基础图形数据、电子档案数据迁移转换,具体数据以农村农业局和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成果为准。协助配合完成繁昌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颁证工作,并向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汇交数据成果。

对繁昌区农经权登记数据进行数据分析,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完成农经权登记数据标准化迁移转换、电子档案数据转换、电子档案资料命名及挂接、按户合档、属档关系挂接、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为不动产登记平台运行提供数据支撑,以满足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发证要求及一体化管理。对农村房地一体调查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进行维护,及时进行修补测、变更。

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工作,验收合格后提供2年运维服务。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及招标文件要求,将数据成果汇交通过省不动产登记中心质检。

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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