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411150001580418 发布时间:2024-11-15 文档页数:244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述:为加强财政投资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的管理,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徐闻县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对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中介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高素质、高质量和高效率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做好财政投资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

(二)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没有义务确保每个包组的中标人的项目数量,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暂估价,实际支付根据相关合同条款及计费标准为准,可能会因为政府的政策、建设项目需求、对中标人的考核情况等原因而导致项目数量和金额的减少或者终止合同,中标人自行评估风险,并自行承担,不得因此提出补偿要求。

(三)当每个包组的中标人因受处罚等原因暂停业务或当遇到项目需回避情况等原因不能承接该项目时,则由采购人自行确定其他单位承接该项目。

(四)采购清单内容一览表

包组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包组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0

5,000,000.00

包组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0

5,000,000.00

包组3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0

5,000,000.00

包组4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0

5,000,000.00

包组5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0

5,000,000.00

包组6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0

5,000,000.00

说明:1.本项目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8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8家的,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报价处理。

3.本项目采取下浮率报价,最终结算以采购人实际发生费用×(1-中标下浮率)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若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5.合同履行期限:3年(2025年一2027年)

采购包1(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包1)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3年(2025年一2027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由中标人向送审项目的单位提出支付申请,送审项目的单位核准后,向采购人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人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合格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服务费的计算和支付

(一)单个委托项目服务费的计算 1、单个项目委托服务费(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标准收费×中标下浮率-扣罚因差错率或逾期应扣除的服务费(若有)。 2、标准收费的计费标准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文)执行(详见附件1)。扣罚费用,按“四、考核及违约处罚”的规定计算: (1)因差错率或逾期应扣除的服务费是指根据本项目合同的规定,对委托审核项目进行逾期考核、差错率考核等服务质量评价后所可能产生的服务费扣减。 (2)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单个项目服务费进行上封顶下兜底,如计算得出的单个项目服务费低于2000元则按2000元计算,如单个项目服务费高于100万元则按100万元控制。 3、单个项目委托审核服务费原则上按照上述第1点的约定进行计算,但采购人有权针对某些特定项目(如项目审核所需工作量不大、较为简单但项目造价金额较大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中标人同意并接受审核任务则视为接受调整,以单个项目采购人签发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委托通知书为准。 4、如结算复审项目,按初审结果作为复审单位的送审金额,核减额的计算是相对初审结果作出的,即核减额=定案金额-初审结果。结算复审只计算效益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再乘以对应中标下浮率计算最终复审费用。 (二)服务费总额 各包组的服务费预算总额见本章《采购清单内容一览表》,但采购人不承诺中标人在三年合同期限内其累计服务费总额必须达到《采购清单内容一览表》中所列的金额。另外,三年合同期限内某一时点若中标人已完成审核项目产生的累计服务费总额接近《采购清单内容一览表》中所列的金额,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规定,采购人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委托中标人开展工程预结算审核,但累计服务费总额须在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以内控制。 (三)服务费支付 由中标人向送审项目的单位提出支付申请,送审项目的单位核准后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办理支付。

 

2

其他事项说明

1、中标人须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的业务范围开展审核业务。 2、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经营场所等,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采购人。 3、在工程审核过程中,采购人若发现中标人工作人员存在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能力等问题不能胜任审核工作要求的,采购人保留更换相关人员、减少委托任务和更换中标人的权利。 4、投标人在中标后,对采购人委托的审核项目的有关资料、信息、报告及结论(含所有电子档文件)须承担保密责任,并对因泄密造成的后果负经济和法律责任。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上述情况泄露或提供给他人。 5、投标人在中标后,对同一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不能既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又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若中标人已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咨询业务的,必须主动向采购人提出回避。 6、中标人及其审核人员与被审核单位或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利益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及设计)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对项目审核结论产生影响的,应当主动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并进行回避。 7、为实施对中标人审核结果准确性的监督,采购人有权委托有关部门、其他中标人对中标人接受采购人委托项目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样复核、审查,对项目审核工作底稿等内容,采购人将随时随机进行抽查。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复审、复核和考核工作。 8、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采购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或工作实际,对计费标准及付费方式进行调整,中标人有权根据自身企业情况作出继续接受委托或退出委托的选择,此时如中标人选择退出,采购人将不作任何补偿。 9、中标人取得参与财政投资项目审核服务资格后,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服务时间为3年的《服务合同》。采购人原则上通过排序方式确定具体审核项目,双方签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10、考虑投标人提供服务的特殊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日后在为湛江市徐闻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提供服务过程中同意遵守和执行采购人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11、审核报告(初稿)是指中标人接受采购人委托,对所委托的审核项目经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充分核对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报送的初步审核结果。 12、审核报告(定案稿)是指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就审核报告(初稿)提出的稽核、复审意见,按规定程序与采购人充分沟通,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重新核对后,经采购人确认后的最终审核。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预算60%(不包含该数值),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报价的合理性,投标人必须提供书面的成本分析说明,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利用成本预测及其他有关资料,分析成本水平与构成的变动情况,研究影响成本升降的各种因素及其变动原因,列出降低成本的途径;(2)对投入本项目的人工、差旅、管理及利润等进行分析,对比计算出节约的金额及百分比,并分析其原因;(3)提供劳动合同及所有相关成本价格证明材料;(4)投标人近两年同类性质项目(折扣低于60%的同类案例)的投标报价证明资料(至少2个案例):即中标通知书、合同、成果文件及业主评价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不能有效说明其成本价格的合理性,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视该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若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价的,将对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 14、本项目共分6个包组。如审核项目不能清晰应分派包组,采购人有权决定该项目应分派的包组,中标人不得异议。中标人主要承担采购人委托的其对应包组范围内的徐闻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包括工作需求委托的其他财政评审工作。具体的审核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政、财务、基建管理、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有关财政投资审核的规定要求开展。 15、中标人及服务期限: (1)本项目每个包组确定1名中标人。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部分包组或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采用一次评审定标方式,当有效投标人≥8家时,按照评审因素的综合得分排名顺序得出的前6名的投标人依次被确定为各顺序包组的中标候选人。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至正式签订合同期间,若某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中标候选资格由综合得分排名顺序第7名的投标人递补获得,以此类推。正式签订合同之后当中标人因不具备合同履约能力被终止合同或主动退出后,不再进行递补后续投标人,其对应的服务合同金额余额也不分配给其他包组中标人。 (2)在服务期间中标人因不具备合同履约能力被终止合同或主动退出,其包组项目由采购人自行分配,其他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3)中标人服务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在服务期内,采购人不保证投标人中标后具体承担审核项目的数量与服务费金额。 16、报价要求及委托服务费的计费标准: (1)本项目统一采用投标下浮率方式报价,报价范围应在0%≤投标报价(下浮率)≤100%(投标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单位为%)。中标单位所报投标下浮率适用于单个委托项目。如投标人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报价下浮率>40%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交价格合理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近五年类似财政投资工程预结算审核项目报价下浮率>40%的案例以及业主满意性评价、成本分析表、财务报告等。如未提交价格合理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所提交的说明和材料不被评标委员会认可,将有可能会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不合理低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其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会作无效投标处理。 (2)委托服务费的计费标准见《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每次服务费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费用×(1-中标下浮率)为准。 (3)单个项目委托审核服务费一般原则上按照上述第(1)、(2)点的约定进行计算,但招标人有权对某些特定项目(如项目审核所需工作量不大、较为简单但项目造价金额较大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中标人同意并接受审核任务则视为接受调整。 (4)采购人不承诺各中标人三年合同期内累计服务总额必须达到各包组最高限价。另外,三年合同期内某一时点某中标人累计已完成审核项目产生的累计服务费总额已达包组最高限价,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采购金额不得超出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规定,采购人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委托该中标人开展工程预结算审核,但累计服务费不得超过该包组最高限价的10%,或对其对应包组项目分配给其他包组中标人。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包1

1.00

5,000,000.00

5,00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包1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服务要求

(一)中标人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发出需求通知的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地点接受项目咨询委托,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审核业务,且对工程审核的各个专业领域都比较熟悉。

2、中标人应具备各个子包内的专业审核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路桥和水利工程、信息化的审核能力和经验,并具备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和专家。

3、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明确拟派审核人员名单。

4、中标人拟派审核人员名单由公司负责人、管理人员、审核人员(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其中拟派的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工程造价审核及管理经验,拟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工程造价审核能力和审核经验。

5、中标人拟派的的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不少于 10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人员数量,其中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数在6人或以上。上述拟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安装、水利、市政、园林绿化等专业,当事审核人、复核人、项目负责人才有权在审核工作底稿、审核结果等文件上签字盖章;审核人、复核人必须按规定参加审核对数;采购人召开的复核(复审)会审会议、三方会审会议时,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员、复核人员都应参加。

6、中标人中标后,拟派审核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需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更换人员的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的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经验业绩。

7、投标人须与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对于不需缴纳社保的人员,需进行情况说明并提供证明资料),且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投标人必须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

8、中标人必须能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审核任务,不得将审核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完成,并能按采购人的要求定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

9、中标人拟派审核人员必须在其执业资格范围内及期限内执业。

10、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常设全天候24小时服务热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可支持1小时内回应接受项目咨询委托。

11、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禁止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礼金和其它礼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的利益以及其它任何违规行为。

12、对于监督部门抽中的审查项目,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监督部门和采购人工作。

(二)服务团队廉洁、风险预防及商业机密保守要求

1、廉洁工作制度

项目组成员必须完全达到中标人规定的职业道德标准、廉洁、公正、公开、诚信地工作,禁止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礼金和其它礼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的利益以及其它任何违规行为。

2、同步预防、跟踪审计意识

提高廉政意识,中标人配合各级预算单位做好自我审查工作,自我监督,以提升项目审核服务质量。

3、商业机密保守制度:

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完成后,中标人的全体成员严守采购人的商业秘密,不向任何单位泄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任何资料与成果文件等有关资料作为其它用途。

中标人对采购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信息、报告及结论须承担保密责任,并对因泄密造成的后果负经济和法律责任。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上述情况泄露和提供给他人。

(三)中标人及其服务人员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单位(包括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及全过程服务等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对项目评审结论产生影响的,应当主动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并进行回避。

(四)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就本委托业务直接与建设、施工等单位联系。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能向建设单位索取资料。所取得的资料必须经过采购人确认,才能作为工程评审的依据。

(五)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按财政部、建设部共同颁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及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粤财基[2000]18号)的规定,结合湛江市徐闻县的实际情况,审核时限一般参照以下的标准执行,其中审核时限分第一阶段完成时限和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两种情况。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是指从中标人接受采购人委托之日开始计算,至向采购人提交完整审核初稿的时间;第二阶段完成时限是指从采购人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对数完成之日开始计算,至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正式完整审核定案稿的时间:

工作内容

送审造价M(万元)

审核期限(日历天)

完成时间要求

工程预算审核

M≤50

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3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2天

50<M≤200

9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6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3天

200<M≤500

1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0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500<M≤2000

2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2000<M≤5000

2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8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5000<M≤10000

3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2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8天

M>10000

4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30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0天

工程结算审核

M≤50

6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4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2天

50<M≤200

12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200<M≤500

2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3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500<M≤2000

3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2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8天

2000<M≤5000

3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0天

5000<M≤10000

5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3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5天

M>10000

6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4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5天

说明:送审造价500万元以上的交通道路及市政工程项目,按规定审核期限天数的80%(不足一天的按整天计)完成。特大型项目(大于2亿元)的预、结算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审核时间。

以上为完成时限的最长审核时限。具体每项工程的完成时间,除特殊情况的,以采购人签发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委托通知书规定的完成时限为准。对于需要补充资料的项目,中标人在第一阶段完成时间须向采购人提交除补充资料部分外的审核成果。服务期满,如存在未完成的委托项目,中标人必须继续完成直至甲方确认审核结论。

二、考核及违约处罚

中标人应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自身的服务承诺,按采购人项目委托协议书的要求开展工程预、结算的审核工作,并接受采购人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分为日常项目考核和年度考核。对考核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理(具体处理详见招标文件和合同)。

(一)中标人综合评分考核标准

1、项目综合评分考核

采购人视情况对已完成的工程的审核质量、效率、服务、审核初稿和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汇总(具体指标见下表),考核由徐闻县财政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并将评分结果通知相应中标人。

序号

被处理的情况

相应扣分处理

1

报告格式不规范

每次扣5分

2

报告(含初稿,修改稿)不按规定实行三级负责制签名

每次扣5分

3

报告(含初稿,修改稿)不盖单位公章

每次扣5分

4

报告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的

每错一处扣2分

5

汇总数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6

工程量计算不符合计算规则或发生严重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7

定额消耗量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8

综合单价套价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9

材料价格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10

措施费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11

规费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12

收件后两日内,不按要求将初步情况反馈给采购方经办人

扣5分

13

未按项目委托协议书上要求时间完成初稿审核

每超过一天扣3分

14

不按要求每次修改需提供修改对比说明

每一次扣3分

15

定案稿完成盖章后,十天内不送回资料、费用表、经济指标

每超过一天扣3分

16

审核过程中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审核资料,二天内未能提供

每超一天扣5分

17

归档资料整理不规范

扣5分

18

不准时到规定地点对数

每出现一次扣3分

19

没有按规定做好准备到现场勘察的

每出现一次扣5分

20

出现不自律、不保密的

扣10分

21

其他情形的扣分

注:本表评分从100分扣起。

2、中标人年度评分考核

采购人对中标人在本年度内履行合同情况、业务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和汇总(具体指标见下表),并将评分结果通知相应中标人。

评价内容

权重

评分细则

一、中介资质条件现状

5分

合同执行期间公司资质或人员资质晋升的得5分。

二、合同执行情况

40分

1、独立优质按量提前完成委托,审核报告准确、真实得40分;

2、独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委托,审核报告准确真实得30分;

3、独立按质按量完成委托,审核报告真实得20分;

4、独立按量完成委托,审核报告真实得10分;

5、不能独立及未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审核报告未能反映真实情况的0分。

三、业务水平

15分

已配置各专业人员(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园林绿化、路桥、水利),对专业熟悉并对国家的新政策、行业的新规范、专业的新技术、新工艺、特殊技术情况了解的得15分;

2、能配置相关专业人员(同上),对专业熟悉的得10分;

3、不完全能配置相关专业人员(同上)对专业熟悉的得5分;

4、不完全能配置相关专业人员(同上)对专业不熟悉的得0分。

四、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10分

企业及咨询人员能做到:

1、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2、诚信,客观、公正;

3、尊重同行,公平竞争;

4、廉洁自律,与委托方和被审核方有利害关系的能主动回避;

5、保密工作较好。以上能做到每一点的得2分;最高得10分。

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5分

1、企业及从业人员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被有关部门处罚处分或警告得5分;

2、被有关部门处罚处分或警告不得分。

六、企业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10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造价工程师证书得2分;

2、为咨询从业人员购买社保得2分;

3、咨询单位人员人事档案关系在有人事管理权的人才交流中心得2分;

4、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每项制度得1分,得4分。

七、服务质量

10分

服务态度良好,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响应要求,得10分。

八、社会信誉

5分

企业的社会信用、财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没有被用户有效投诉的得5分。

(二)中标人综合评分考核结果的处理

1、项目综合评分考核的处理

为提高中标人的审核水平,采购人将根据奖惩的原则对中标人进行考核管理。中标人已完项目的评分结果将作为委托服务费拨付的主要考核依据。

(1)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达80分或以上的为优秀。

(2)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在60分至80分之间的 (含60分,不含80分)为良好。

(3)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在60分以下的为差。

(4)若在一年内,中标人出现累计五次己完成单个委托项目的评分结果低于60分,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2、年度综合评分考核的处理

年度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下的(不含60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三)项目审核工作考核结果的处理规定

对中标人出现审核质量问题、审核超时、违反程序和泄密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对违约中标人按合同减少委托任务、扣减委托服务费、解除项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不得参与采购人下一轮服务资格投标等处理,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1、对出现审核质量问题的处理

采购人根据差错率i的大小作如下处理:

(1)i≤5%内,原则上不作扣除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处理。但单项差错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项目,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l0%;

(2) 5%<i≤6%,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20%;

(3) 6%<i≤7%,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40%;

(4) 7%<i≤8%,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60%;

(5) 8%<i≤9%,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80%;

(6) 9%<i≤10%,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100%;

(7) i>10%,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l00%。若在服务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出现超过10%的,则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8) 在差错率的规定范围内出现出错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作出减少委托任务或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的处理。

(9) 对已拨付委托费但事后需要抽查或审计的项目,若中标人提供的审核结果有问题需扣减相应中标人委托费的,在该中标人今后实施的项目委托费中抵扣。

说明:差错是指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而造成的错误,如错套定额,点错小数点、重项、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高估冒算、因没有到现场核实导致造价失实等;差错率i=|A-B|÷B×100%,其中:A为中标人提交初步审核报告中的初审金额;B为经采购人确认的审定金额。

2、逾期的处理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扣减委托服务费。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项目委托协议书约定的时间提交初稿或定案稿给采购人的,按如下规定处理:

(1) 逾期5天内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10%;

(2) 逾期超过5天但未达到10天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30%;

(3) 逾期超过10天但未达到20天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60%;

(4) 逾期超过20天的,除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100%;

(5) 服务期限内,累计出现三次逾期超过20天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如存在其他未完成的委托项目,中标人必须继续完成直至采购人确认审核结果,委托服务费按合同的约定执行。

3、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委托服务期间,若发现中标人或中标人审核人员有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现象,或与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和编制等单位串通,违反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等,以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政府利益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对违约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进行扣减委托服务费、减少委托任务、解除项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不得参与采购人下一轮服务资格投标等处理,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4、对拒绝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和管理的中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5、中标人必须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审核任务,不得将审核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实施。若发现中标人将采购人委托的审核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实施的,一经证实,采购人有权对违约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进行扣减委托服务费、解除项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不得参与采购人下一次轮服务资格投标等处理,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6、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审核结论不实,引起诉讼和纠纷的,该中标人除承担相关责任外,采购人还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对此中标人作出通报批评、扣减委托服务费、暂停委托新的审核任务和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等处理。

7、采购人若发现中标人已不具备承接造价咨询业务的能力或资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委托合同,并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8、对中标人出现的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的法规、政策、文件等有关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

2、竣工财务决算评审人员应具备独立开展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能力,配备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工程、经济、会计专业人员;

3、廉洁自律的要求:中标人或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不得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有完善的廉洁自律制度及实施方案;

4、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任何人员变更,特别是项目负责人和对接业务联系人变更,需书面提出请求,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以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中各项工作为先,并且不得因从事其他不相关的事务,而导致本项目工作受到影响;

5、中标人在协议执行期内如被发现有以下问题,通过有关部门查处核实,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协议,采购人保留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审核费用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反映: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采购人及相关单位损失的;

(2)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3)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恶劣影响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的;

(5)违反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的;

(6)拒绝接受采购人跟踪核查的;

(7)不按要求保管评审资料的。

附件1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序号

咨询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计费

基数

最高计费标准

备注

100万元以内

101-500万元

501-1000万元

1001-5000万元

5001万元-1亿元

1亿元以上

 

1

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

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量预算,出具工程预算书(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审定

预算价

3.5‰

3.0‰

2.8‰

2.7‰

2.4

2.0%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

工程结算的编制

依据竣工图等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结算,出具工程结算书(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审定

结算价

4.5‰

4.0‰

3.5‰

3.3‰

3‰

2.5‰

差额二级累进计费

3

工程结算审核

基本审核费

依据竣工图、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等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审定

结算价

2.8‰

2.5‰

2.2‰

1.6‰

1.3‰

1‰

基本收费为差额二级累进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

效益收费

|送审金额与审定金额的差额|

5%

 

备注: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按上述标准结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下浮率计算。

2、单个项目委托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高于100万元按100万元控制。

3、工程主材若不计入工程造价,则不计入取费基数,经复核核减的金额不计入计费基数。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包2)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3年(2025年一2027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由中标人向送审项目的单位提出支付申请,送审项目的单位核准后,向采购人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人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合格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服务费的计算和支付

(一)单个委托项目服务费的计算 1、单个项目委托服务费(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标准收费×中标下浮率-扣罚因差错率或逾期应扣除的服务费(若有)。 2、标准收费的计费标准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文)执行(详见附件1)。扣罚费用,按“四、考核及违约处罚”的规定计算: (1)因差错率或逾期应扣除的服务费是指根据本项目合同的规定,对委托审核项目进行逾期考核、差错率考核等服务质量评价后所可能产生的服务费扣减。 (2)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单个项目服务费进行上封顶下兜底,如计算得出的单个项目服务费低于2000元则按2000元计算,如单个项目服务费高于100万元则按100万元控制。 3、单个项目委托审核服务费原则上按照上述第1点的约定进行计算,但采购人有权针对某些特定项目(如项目审核所需工作量不大、较为简单但项目造价金额较大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中标人同意并接受审核任务则视为接受调整,以单个项目采购人签发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委托通知书为准。 4、如结算复审项目,按初审结果作为复审单位的送审金额,核减额的计算是相对初审结果作出的,即核减额=定案金额-初审结果。结算复审只计算效益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再乘以对应中标下浮率计算最终复审费用。 (二)服务费总额 各包组的服务费预算总额见本章《采购清单内容一览表》,但采购人不承诺中标人在三年合同期限内其累计服务费总额必须达到《采购清单内容一览表》中所列的金额。另外,三年合同期限内某一时点若中标人已完成审核项目产生的累计服务费总额接近《采购清单内容一览表》中所列的金额,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规定,采购人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委托中标人开展工程预结算审核,但累计服务费总额须在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以内控制。 (三)服务费支付 由中标人向送审项目的单位提出支付申请,送审项目的单位核准后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办理支付。

 

2

其他事项说明

1、中标人须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的业务范围开展审核业务。 2、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经营场所等,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采购人。 3、在工程审核过程中,采购人若发现中标人工作人员存在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能力等问题不能胜任审核工作要求的,采购人保留更换相关人员、减少委托任务和更换中标人的权利。 4、投标人在中标后,对采购人委托的审核项目的有关资料、信息、报告及结论(含所有电子档文件)须承担保密责任,并对因泄密造成的后果负经济和法律责任。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上述情况泄露或提供给他人。 5、投标人在中标后,对同一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不能既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又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若中标人已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咨询业务的,必须主动向采购人提出回避。 6、中标人及其审核人员与被审核单位或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利益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及设计)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对项目审核结论产生影响的,应当主动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并进行回避。 7、为实施对中标人审核结果准确性的监督,采购人有权委托有关部门、其他中标人对中标人接受采购人委托项目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样复核、审查,对项目审核工作底稿等内容,采购人将随时随机进行抽查。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复审、复核和考核工作。 8、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采购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或工作实际,对计费标准及付费方式进行调整,中标人有权根据自身企业情况作出继续接受委托或退出委托的选择,此时如中标人选择退出,采购人将不作任何补偿。 9、中标人取得参与财政投资项目审核服务资格后,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服务时间为3年的《服务合同》。采购人原则上通过排序方式确定具体审核项目,双方签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10、考虑投标人提供服务的特殊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日后在为湛江市徐闻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提供服务过程中同意遵守和执行采购人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11、审核报告(初稿)是指中标人接受采购人委托,对所委托的审核项目经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充分核对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报送的初步审核结果。 12、审核报告(定案稿)是指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就审核报告(初稿)提出的稽核、复审意见,按规定程序与采购人充分沟通,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重新核对后,经采购人确认后的最终审核。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预算60%(不包含该数值),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报价的合理性,投标人必须提供书面的成本分析说明,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利用成本预测及其他有关资料,分析成本水平与构成的变动情况,研究影响成本升降的各种因素及其变动原因,列出降低成本的途径;(2)对投入本项目的人工、差旅、管理及利润等进行分析,对比计算出节约的金额及百分比,并分析其原因;(3)提供劳动合同及所有相关成本价格证明材料;(4)投标人近两年同类性质项目(折扣低于60%的同类案例)的投标报价证明资料(至少2个案例):即中标通知书、合同、成果文件及业主评价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不能有效说明其成本价格的合理性,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视该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若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价的,将对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 14、本项目共分6个包组。如审核项目不能清晰应分派包组,采购人有权决定该项目应分派的包组,中标人不得异议。中标人主要承担采购人委托的其对应包组范围内的徐闻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包括工作需求委托的其他财政评审工作。具体的审核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政、财务、基建管理、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有关财政投资审核的规定要求开展。 15、中标人及服务期限: (1)本项目每个包组确定1名中标人。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部分包组或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采用一次评审定标方式,当有效投标人≥8家时,按照评审因素的综合得分排名顺序得出的前6名的投标人依次被确定为各顺序包组的中标候选人。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至正式签订合同期间,若某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中标候选资格由综合得分排名顺序第7名的投标人递补获得,以此类推。正式签订合同之后当中标人因不具备合同履约能力被终止合同或主动退出后,不再进行递补后续投标人,其对应的服务合同金额余额也不分配给其他包组中标人。 (2)在服务期间中标人因不具备合同履约能力被终止合同或主动退出,其包组项目由采购人自行分配,其他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3)中标人服务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在服务期内,采购人不保证投标人中标后具体承担审核项目的数量与服务费金额。 16、报价要求及委托服务费的计费标准: (1)本项目统一采用投标下浮率方式报价,报价范围应在0%≤投标报价(下浮率)≤100%(投标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单位为%)。中标单位所报投标下浮率适用于单个委托项目。如投标人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报价下浮率>40%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交价格合理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近五年类似财政投资工程预结算审核项目报价下浮率>40%的案例以及业主满意性评价、成本分析表、财务报告等。如未提交价格合理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所提交的说明和材料不被评标委员会认可,将有可能会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不合理低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其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会作无效投标处理。 (2)委托服务费的计费标准见《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每次服务费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费用×(1-中标下浮率)为准。 (3)单个项目委托审核服务费一般原则上按照上述第(1)、(2)点的约定进行计算,但招标人有权对某些特定项目(如项目审核所需工作量不大、较为简单但项目造价金额较大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中标人同意并接受审核任务则视为接受调整。 (4)采购人不承诺各中标人三年合同期内累计服务总额必须达到各包组最高限价。另外,三年合同期内某一时点某中标人累计已完成审核项目产生的累计服务费总额已达包组最高限价,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采购金额不得超出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规定,采购人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委托该中标人开展工程预结算审核,但累计服务费不得超过该包组最高限价的10%,或对其对应包组项目分配给其他包组中标人。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包2

1.00

5,000,000.00

5,00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包2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服务要求

(一)中标人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发出需求通知的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地点接受项目咨询委托,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审核业务,且对工程审核的各个专业领域都比较熟悉。

2、中标人应具备各个子包内的专业审核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路桥和水利工程、信息化的审核能力和经验,并具备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和专家。

3、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明确拟派审核人员名单。

4、中标人拟派审核人员名单由公司负责人、管理人员、审核人员(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其中拟派的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工程造价审核及管理经验,拟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工程造价审核能力和审核经验。

5、中标人拟派的的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不少于 10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人员数量,其中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数在6人或以上。上述拟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安装、水利、市政、园林绿化等专业,当事审核人、复核人、项目负责人才有权在审核工作底稿、审核结果等文件上签字盖章;审核人、复核人必须按规定参加审核对数;采购人召开的复核(复审)会审会议、三方会审会议时,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员、复核人员都应参加。

6、中标人中标后,拟派审核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需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更换人员的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的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经验业绩。

7、投标人须与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对于不需缴纳社保的人员,需进行情况说明并提供证明资料),且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投标人必须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

8、中标人必须能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审核任务,不得将审核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完成,并能按采购人的要求定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

9、中标人拟派审核人员必须在其执业资格范围内及期限内执业。

10、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常设全天候24小时服务热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可支持1小时内回应接受项目咨询委托。

11、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禁止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礼金和其它礼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的利益以及其它任何违规行为。

12、对于监督部门抽中的审查项目,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监督部门和采购人工作。

(二)服务团队廉洁、风险预防及商业机密保守要求

1、廉洁工作制度

项目组成员必须完全达到中标人规定的职业道德标准、廉洁、公正、公开、诚信地工作,禁止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礼金和其它礼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的利益以及其它任何违规行为。

2、同步预防、跟踪审计意识

提高廉政意识,中标人配合各级预算单位做好自我审查工作,自我监督,以提升项目审核服务质量。

3、商业机密保守制度:

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完成后,中标人的全体成员严守采购人的商业秘密,不向任何单位泄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任何资料与成果文件等有关资料作为其它用途。

中标人对采购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信息、报告及结论须承担保密责任,并对因泄密造成的后果负经济和法律责任。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上述情况泄露和提供给他人。

(三)中标人及其服务人员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单位(包括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及全过程服务等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对项目评审结论产生影响的,应当主动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并进行回避。

(四)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就本委托业务直接与建设、施工等单位联系。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能向建设单位索取资料。所取得的资料必须经过采购人确认,才能作为工程评审的依据。

(五)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按财政部、建设部共同颁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及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粤财基[2000]18号)的规定,结合湛江市徐闻县的实际情况,审核时限一般参照以下的标准执行,其中审核时限分第一阶段完成时限和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两种情况。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是指从中标人接受采购人委托之日开始计算,至向采购人提交完整审核初稿的时间;第二阶段完成时限是指从采购人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对数完成之日开始计算,至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正式完整审核定案稿的时间:

工作内容

送审造价M(万元)

审核期限(日历天)

完成时间要求

工程预算审核

M≤50

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3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2天

50<M≤200

9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6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3天

200<M≤500

1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0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500<M≤2000

2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2000<M≤5000

2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8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5000<M≤10000

3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2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8天

M>10000

4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30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0天

工程结算审核

M≤50

6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4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2天

50<M≤200

12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200<M≤500

2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3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500<M≤2000

3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2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8天

2000<M≤5000

3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0天

5000<M≤10000

5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3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5天

M>10000

6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4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5天

说明:送审造价500万元以上的交通道路及市政工程项目,按规定审核期限天数的80%(不足一天的按整天计)完成。特大型项目(大于2亿元)的预、结算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审核时间。

以上为完成时限的最长审核时限。具体每项工程的完成时间,除特殊情况的,以采购人签发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委托通知书规定的完成时限为准。对于需要补充资料的项目,中标人在第一阶段完成时间须向采购人提交除补充资料部分外的审核成果。服务期满,如存在未完成的委托项目,中标人必须继续完成直至甲方确认审核结论。

二、考核及违约处罚

中标人应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自身的服务承诺,按采购人项目委托协议书的要求开展工程预、结算的审核工作,并接受采购人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分为日常项目考核和年度考核。对考核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理(具体处理详见招标文件和合同)。

(一)中标人综合评分考核标准

1、项目综合评分考核

采购人视情况对已完成的工程的审核质量、效率、服务、审核初稿和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汇总(具体指标见下表),考核由徐闻县财政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并将评分结果通知相应中标人。

序号

被处理的情况

相应扣分处理

1

报告格式不规范

每次扣5分

2

报告(含初稿,修改稿)不按规定实行三级负责制签名

每次扣5分

3

报告(含初稿,修改稿)不盖单位公章

每次扣5分

4

报告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的

每错一处扣2分

5

汇总数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6

工程量计算不符合计算规则或发生严重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7

定额消耗量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8

综合单价套价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9

材料价格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10

措施费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11

规费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12

收件后两日内,不按要求将初步情况反馈给采购方经办人

扣5分

13

未按项目委托协议书上要求时间完成初稿审核

每超过一天扣3分

14

不按要求每次修改需提供修改对比说明

每一次扣3分

15

定案稿完成盖章后,十天内不送回资料、费用表、经济指标

每超过一天扣3分

16

审核过程中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审核资料,二天内未能提供

每超一天扣5分

17

归档资料整理不规范

扣5分

18

不准时到规定地点对数

每出现一次扣3分

19

没有按规定做好准备到现场勘察的

每出现一次扣5分

20

出现不自律、不保密的

扣10分

21

其他情形的扣分

注:本表评分从100分扣起。

2、中标人年度评分考核

采购人对中标人在本年度内履行合同情况、业务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和汇总(具体指标见下表),并将评分结果通知相应中标人。

评价内容

权重

评分细则

一、中介资质条件现状

5分

合同执行期间公司资质或人员资质晋升的得5分。

二、合同执行情况

40分

1、独立优质按量提前完成委托,审核报告准确、真实得40分;

2、独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委托,审核报告准确真实得30分;

3、独立按质按量完成委托,审核报告真实得20分;

4、独立按量完成委托,审核报告真实得10分;

5、不能独立及未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审核报告未能反映真实情况的0分。

三、业务水平

15分

已配置各专业人员(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园林绿化、路桥、水利),对专业熟悉并对国家的新政策、行业的新规范、专业的新技术、新工艺、特殊技术情况了解的得15分;

2、能配置相关专业人员(同上),对专业熟悉的得10分;

3、不完全能配置相关专业人员(同上)对专业熟悉的得5分;

4、不完全能配置相关专业人员(同上)对专业不熟悉的得0分。

四、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10分

企业及咨询人员能做到:

1、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2、诚信,客观、公正;

3、尊重同行,公平竞争;

4、廉洁自律,与委托方和被审核方有利害关系的能主动回避;

5、保密工作较好。以上能做到每一点的得2分;最高得10分。

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5分

1、企业及从业人员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被有关部门处罚处分或警告得5分;

2、被有关部门处罚处分或警告不得分。

六、企业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10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造价工程师证书得2分;

2、为咨询从业人员购买社保得2分;

3、咨询单位人员人事档案关系在有人事管理权的人才交流中心得2分;

4、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每项制度得1分,得4分。

七、服务质量

10分

服务态度良好,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响应要求,得10分。

八、社会信誉

5分

企业的社会信用、财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没有被用户有效投诉的得5分。

(二)中标人综合评分考核结果的处理

1、项目综合评分考核的处理

为提高中标人的审核水平,采购人将根据奖惩的原则对中标人进行考核管理。中标人已完项目的评分结果将作为委托服务费拨付的主要考核依据。

(1)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达80分或以上的为优秀。

(2)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在60分至80分之间的 (含60分,不含80分)为良好。

(3)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在60分以下的为差。

(4)若在一年内,中标人出现累计五次己完成单个委托项目的评分结果低于60分,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2、年度综合评分考核的处理

年度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下的(不含60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三)项目审核工作考核结果的处理规定

对中标人出现审核质量问题、审核超时、违反程序和泄密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对违约中标人按合同减少委托任务、扣减委托服务费、解除项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不得参与采购人下一轮服务资格投标等处理,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1、对出现审核质量问题的处理

采购人根据差错率i的大小作如下处理:

(1)i≤5%内,原则上不作扣除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处理。但单项差错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项目,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l0%;

(2) 5%<i≤6%,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20%;

(3) 6%<i≤7%,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40%;

(4) 7%<i≤8%,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60%;

(5) 8%<i≤9%,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80%;

(6) 9%<i≤10%,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100%;

(7) i>10%,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l00%。若在服务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出现超过10%的,则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8) 在差错率的规定范围内出现出错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作出减少委托任务或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的处理。

(9) 对已拨付委托费但事后需要抽查或审计的项目,若中标人提供的审核结果有问题需扣减相应中标人委托费的,在该中标人今后实施的项目委托费中抵扣。

说明:差错是指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而造成的错误,如错套定额,点错小数点、重项、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高估冒算、因没有到现场核实导致造价失实等;差错率i=|A-B|÷B×100%,其中:A为中标人提交初步审核报告中的初审金额;B为经采购人确认的审定金额。

2、逾期的处理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扣减委托服务费。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项目委托协议书约定的时间提交初稿或定案稿给采购人的,按如下规定处理:

(1) 逾期5天内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10%;

(2) 逾期超过5天但未达到10天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30%;

(3) 逾期超过10天但未达到20天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60%;

(4) 逾期超过20天的,除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100%;

(5) 服务期限内,累计出现三次逾期超过20天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如存在其他未完成的委托项目,中标人必须继续完成直至采购人确认审核结果,委托服务费按合同的约定执行。

3、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委托服务期间,若发现中标人或中标人审核人员有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现象,或与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和编制等单位串通,违反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等,以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政府利益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对违约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进行扣减委托服务费、减少委托任务、解除项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不得参与采购人下一轮服务资格投标等处理,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4、对拒绝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和管理的中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5、中标人必须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审核任务,不得将审核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实施。若发现中标人将采购人委托的审核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实施的,一经证实,采购人有权对违约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进行扣减委托服务费、解除项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不得参与采购人下一次轮服务资格投标等处理,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6、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审核结论不实,引起诉讼和纠纷的,该中标人除承担相关责任外,采购人还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对此中标人作出通报批评、扣减委托服务费、暂停委托新的审核任务和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等处理。

7、采购人若发现中标人已不具备承接造价咨询业务的能力或资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委托合同,并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8、对中标人出现的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的法规、政策、文件等有关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

2、竣工财务决算评审人员应具备独立开展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能力,配备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工程、经济、会计专业人员;

3、廉洁自律的要求:中标人或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不得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有完善的廉洁自律制度及实施方案;

4、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任何人员变更,特别是项目负责人和对接业务联系人变更,需书面提出请求,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以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中各项工作为先,并且不得因从事其他不相关的事务,而导致本项目工作受到影响;

5、中标人在协议执行期内如被发现有以下问题,通过有关部门查处核实,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协议,采购人保留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审核费用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反映: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采购人及相关单位损失的;

(2)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3)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恶劣影响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的;

(5)违反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的;

(6)拒绝接受采购人跟踪核查的;

(7)不按要求保管评审资料的。

附件1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序号

咨询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计费

基数

最高计费标准

备注

100万元以内

101-500万元

501-1000万元

1001-5000万元

5001万元-1亿元

1亿元以上

 

1

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

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量预算,出具工程预算书(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审定

预算价

3.5‰

3.0‰

2.8‰

2.7‰

2.4

2.0%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

工程结算的编制

依据竣工图等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结算,出具工程结算书(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审定

结算价

4.5‰

4.0‰

3.5‰

3.3‰

3‰

2.5‰

差额二级累进计费

3

工程结算审核

基本审核费

依据竣工图、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等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审定

结算价

2.8‰

2.5‰

2.2‰

1.6‰

1.3‰

1‰

基本收费为差额二级累进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

效益收费

|送审金额与审定金额的差额|

5%

 

备注: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按上述标准结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下浮率计算。

2、单个项目委托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高于100万元按100万元控制。

3、工程主材若不计入工程造价,则不计入取费基数,经复核核减的金额不计入计费基数。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3(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包3)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3年(2025年一2027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由中标人向送审项目的单位提出支付申请,送审项目的单位核准后,向采购人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人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合格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服务费的计算和支付

(一)单个委托项目服务费的计算 1、单个项目委托服务费(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标准收费×中标下浮率-扣罚因差错率或逾期应扣除的服务费(若有)。 2、标准收费的计费标准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文)执行(详见附件1)。扣罚费用,按“四、考核及违约处罚”的规定计算: (1)因差错率或逾期应扣除的服务费是指根据本项目合同的规定,对委托审核项目进行逾期考核、差错率考核等服务质量评价后所可能产生的服务费扣减。 (2)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单个项目服务费进行上封顶下兜底,如计算得出的单个项目服务费低于2000元则按2000元计算,如单个项目服务费高于100万元则按100万元控制。 3、单个项目委托审核服务费原则上按照上述第1点的约定进行计算,但采购人有权针对某些特定项目(如项目审核所需工作量不大、较为简单但项目造价金额较大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中标人同意并接受审核任务则视为接受调整,以单个项目采购人签发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委托通知书为准。 4、如结算复审项目,按初审结果作为复审单位的送审金额,核减额的计算是相对初审结果作出的,即核减额=定案金额-初审结果。结算复审只计算效益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再乘以对应中标下浮率计算最终复审费用。 (二)服务费总额 各包组的服务费预算总额见本章《采购清单内容一览表》,但采购人不承诺中标人在三年合同期限内其累计服务费总额必须达到《采购清单内容一览表》中所列的金额。另外,三年合同期限内某一时点若中标人已完成审核项目产生的累计服务费总额接近《采购清单内容一览表》中所列的金额,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规定,采购人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委托中标人开展工程预结算审核,但累计服务费总额须在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以内控制。 (三)服务费支付 由中标人向送审项目的单位提出支付申请,送审项目的单位核准后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办理支付。

 

2

其他事项说明

1、中标人须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的业务范围开展审核业务。 2、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经营场所等,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采购人。 3、在工程审核过程中,采购人若发现中标人工作人员存在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能力等问题不能胜任审核工作要求的,采购人保留更换相关人员、减少委托任务和更换中标人的权利。 4、投标人在中标后,对采购人委托的审核项目的有关资料、信息、报告及结论(含所有电子档文件)须承担保密责任,并对因泄密造成的后果负经济和法律责任。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上述情况泄露或提供给他人。 5、投标人在中标后,对同一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不能既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又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若中标人已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咨询业务的,必须主动向采购人提出回避。 6、中标人及其审核人员与被审核单位或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利益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及设计)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对项目审核结论产生影响的,应当主动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并进行回避。 7、为实施对中标人审核结果准确性的监督,采购人有权委托有关部门、其他中标人对中标人接受采购人委托项目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样复核、审查,对项目审核工作底稿等内容,采购人将随时随机进行抽查。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复审、复核和考核工作。 8、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采购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或工作实际,对计费标准及付费方式进行调整,中标人有权根据自身企业情况作出继续接受委托或退出委托的选择,此时如中标人选择退出,采购人将不作任何补偿。 9、中标人取得参与财政投资项目审核服务资格后,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服务时间为3年的《服务合同》。采购人原则上通过排序方式确定具体审核项目,双方签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10、考虑投标人提供服务的特殊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日后在为湛江市徐闻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提供服务过程中同意遵守和执行采购人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11、审核报告(初稿)是指中标人接受采购人委托,对所委托的审核项目经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充分核对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报送的初步审核结果。 12、审核报告(定案稿)是指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就审核报告(初稿)提出的稽核、复审意见,按规定程序与采购人充分沟通,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重新核对后,经采购人确认后的最终审核。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预算60%(不包含该数值),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报价的合理性,投标人必须提供书面的成本分析说明,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利用成本预测及其他有关资料,分析成本水平与构成的变动情况,研究影响成本升降的各种因素及其变动原因,列出降低成本的途径;(2)对投入本项目的人工、差旅、管理及利润等进行分析,对比计算出节约的金额及百分比,并分析其原因;(3)提供劳动合同及所有相关成本价格证明材料;(4)投标人近两年同类性质项目(折扣低于60%的同类案例)的投标报价证明资料(至少2个案例):即中标通知书、合同、成果文件及业主评价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不能有效说明其成本价格的合理性,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视该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若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价的,将对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 14、本项目共分6个包组。如审核项目不能清晰应分派包组,采购人有权决定该项目应分派的包组,中标人不得异议。中标人主要承担采购人委托的其对应包组范围内的徐闻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包括工作需求委托的其他财政评审工作。具体的审核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政、财务、基建管理、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有关财政投资审核的规定要求开展。 15、中标人及服务期限: (1)本项目每个包组确定1名中标人。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部分包组或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采用一次评审定标方式,当有效投标人≥8家时,按照评审因素的综合得分排名顺序得出的前6名的投标人依次被确定为各顺序包组的中标候选人。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至正式签订合同期间,若某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中标候选资格由综合得分排名顺序第7名的投标人递补获得,以此类推。正式签订合同之后当中标人因不具备合同履约能力被终止合同或主动退出后,不再进行递补后续投标人,其对应的服务合同金额余额也不分配给其他包组中标人。 (2)在服务期间中标人因不具备合同履约能力被终止合同或主动退出,其包组项目由采购人自行分配,其他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3)中标人服务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在服务期内,采购人不保证投标人中标后具体承担审核项目的数量与服务费金额。 16、报价要求及委托服务费的计费标准: (1)本项目统一采用投标下浮率方式报价,报价范围应在0%≤投标报价(下浮率)≤100%(投标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单位为%)。中标单位所报投标下浮率适用于单个委托项目。如投标人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报价下浮率>40%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交价格合理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近五年类似财政投资工程预结算审核项目报价下浮率>40%的案例以及业主满意性评价、成本分析表、财务报告等。如未提交价格合理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所提交的说明和材料不被评标委员会认可,将有可能会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不合理低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其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会作无效投标处理。 (2)委托服务费的计费标准见《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每次服务费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费用×(1-中标下浮率)为准。 (3)单个项目委托审核服务费一般原则上按照上述第(1)、(2)点的约定进行计算,但招标人有权对某些特定项目(如项目审核所需工作量不大、较为简单但项目造价金额较大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中标人同意并接受审核任务则视为接受调整。 (4)采购人不承诺各中标人三年合同期内累计服务总额必须达到各包组最高限价。另外,三年合同期内某一时点某中标人累计已完成审核项目产生的累计服务费总额已达包组最高限价,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采购金额不得超出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规定,采购人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委托该中标人开展工程预结算审核,但累计服务费不得超过该包组最高限价的10%,或对其对应包组项目分配给其他包组中标人。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包3

1.00

5,000,000.00

5,00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包3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服务要求

(一)中标人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发出需求通知的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地点接受项目咨询委托,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审核业务,且对工程审核的各个专业领域都比较熟悉。

2、中标人应具备各个子包内的专业审核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路桥和水利工程、信息化的审核能力和经验,并具备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和专家。

3、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明确拟派审核人员名单。

4、中标人拟派审核人员名单由公司负责人、管理人员、审核人员(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其中拟派的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工程造价审核及管理经验,拟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工程造价审核能力和审核经验。

5、中标人拟派的的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不少于 10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人员数量,其中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数在6人或以上。上述拟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安装、水利、市政、园林绿化等专业,当事审核人、复核人、项目负责人才有权在审核工作底稿、审核结果等文件上签字盖章;审核人、复核人必须按规定参加审核对数;采购人召开的复核(复审)会审会议、三方会审会议时,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员、复核人员都应参加。

6、中标人中标后,拟派审核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需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更换人员的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的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经验业绩。

7、投标人须与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对于不需缴纳社保的人员,需进行情况说明并提供证明资料),且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投标人必须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

8、中标人必须能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审核任务,不得将审核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完成,并能按采购人的要求定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

9、中标人拟派审核人员必须在其执业资格范围内及期限内执业。

10、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常设全天候24小时服务热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可支持1小时内回应接受项目咨询委托。

11、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禁止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礼金和其它礼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的利益以及其它任何违规行为。

12、对于监督部门抽中的审查项目,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监督部门和采购人工作。

(二)服务团队廉洁、风险预防及商业机密保守要求

1、廉洁工作制度

项目组成员必须完全达到中标人规定的职业道德标准、廉洁、公正、公开、诚信地工作,禁止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礼金和其它礼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的利益以及其它任何违规行为。

2、同步预防、跟踪审计意识

提高廉政意识,中标人配合各级预算单位做好自我审查工作,自我监督,以提升项目审核服务质量。

3、商业机密保守制度:

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完成后,中标人的全体成员严守采购人的商业秘密,不向任何单位泄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任何资料与成果文件等有关资料作为其它用途。

中标人对采购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信息、报告及结论须承担保密责任,并对因泄密造成的后果负经济和法律责任。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上述情况泄露和提供给他人。

(三)中标人及其服务人员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单位(包括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及全过程服务等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对项目评审结论产生影响的,应当主动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并进行回避。

(四)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就本委托业务直接与建设、施工等单位联系。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能向建设单位索取资料。所取得的资料必须经过采购人确认,才能作为工程评审的依据。

(五)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按财政部、建设部共同颁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及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粤财基[2000]18号)的规定,结合湛江市徐闻县的实际情况,审核时限一般参照以下的标准执行,其中审核时限分第一阶段完成时限和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两种情况。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是指从中标人接受采购人委托之日开始计算,至向采购人提交完整审核初稿的时间;第二阶段完成时限是指从采购人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对数完成之日开始计算,至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正式完整审核定案稿的时间:

工作内容

送审造价M(万元)

审核期限(日历天)

完成时间要求

工程预算审核

M≤50

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3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2天

50<M≤200

9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6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3天

200<M≤500

1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0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500<M≤2000

2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2000<M≤5000

2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8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5000<M≤10000

3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2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8天

M>10000

4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30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0天

工程结算审核

M≤50

6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4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2天

50<M≤200

12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200<M≤500

2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3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500<M≤2000

3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2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8天

2000<M≤5000

3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0天

5000<M≤10000

5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3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5天

M>10000

6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4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5天

说明:送审造价500万元以上的交通道路及市政工程项目,按规定审核期限天数的80%(不足一天的按整天计)完成。特大型项目(大于2亿元)的预、结算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审核时间。

以上为完成时限的最长审核时限。具体每项工程的完成时间,除特殊情况的,以采购人签发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委托通知书规定的完成时限为准。对于需要补充资料的项目,中标人在第一阶段完成时间须向采购人提交除补充资料部分外的审核成果。服务期满,如存在未完成的委托项目,中标人必须继续完成直至甲方确认审核结论。

二、考核及违约处罚

中标人应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自身的服务承诺,按采购人项目委托协议书的要求开展工程预、结算的审核工作,并接受采购人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分为日常项目考核和年度考核。对考核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理(具体处理详见招标文件和合同)。

(一)中标人综合评分考核标准

1、项目综合评分考核

采购人视情况对已完成的工程的审核质量、效率、服务、审核初稿和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汇总(具体指标见下表),考核由徐闻县财政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并将评分结果通知相应中标人。

序号

被处理的情况

相应扣分处理

1

报告格式不规范

每次扣5分

2

报告(含初稿,修改稿)不按规定实行三级负责制签名

每次扣5分

3

报告(含初稿,修改稿)不盖单位公章

每次扣5分

4

报告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的

每错一处扣2分

5

汇总数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6

工程量计算不符合计算规则或发生严重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7

定额消耗量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8

综合单价套价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9

材料价格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10

措施费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11

规费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12

收件后两日内,不按要求将初步情况反馈给采购方经办人

扣5分

13

未按项目委托协议书上要求时间完成初稿审核

每超过一天扣3分

14

不按要求每次修改需提供修改对比说明

每一次扣3分

15

定案稿完成盖章后,十天内不送回资料、费用表、经济指标

每超过一天扣3分

16

审核过程中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审核资料,二天内未能提供

每超一天扣5分

17

归档资料整理不规范

扣5分

18

不准时到规定地点对数

每出现一次扣3分

19

没有按规定做好准备到现场勘察的

每出现一次扣5分

20

出现不自律、不保密的

扣10分

21

其他情形的扣分

注:本表评分从100分扣起。

2、中标人年度评分考核

采购人对中标人在本年度内履行合同情况、业务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和汇总(具体指标见下表),并将评分结果通知相应中标人。

评价内容

权重

评分细则

一、中介资质条件现状

5分

合同执行期间公司资质或人员资质晋升的得5分。

二、合同执行情况

40分

1、独立优质按量提前完成委托,审核报告准确、真实得40分;

2、独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委托,审核报告准确真实得30分;

3、独立按质按量完成委托,审核报告真实得20分;

4、独立按量完成委托,审核报告真实得10分;

5、不能独立及未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审核报告未能反映真实情况的0分。

三、业务水平

15分

已配置各专业人员(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园林绿化、路桥、水利),对专业熟悉并对国家的新政策、行业的新规范、专业的新技术、新工艺、特殊技术情况了解的得15分;

2、能配置相关专业人员(同上),对专业熟悉的得10分;

3、不完全能配置相关专业人员(同上)对专业熟悉的得5分;

4、不完全能配置相关专业人员(同上)对专业不熟悉的得0分。

四、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10分

企业及咨询人员能做到:

1、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2、诚信,客观、公正;

3、尊重同行,公平竞争;

4、廉洁自律,与委托方和被审核方有利害关系的能主动回避;

5、保密工作较好。以上能做到每一点的得2分;最高得10分。

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5分

1、企业及从业人员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被有关部门处罚处分或警告得5分;

2、被有关部门处罚处分或警告不得分。

六、企业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10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造价工程师证书得2分;

2、为咨询从业人员购买社保得2分;

3、咨询单位人员人事档案关系在有人事管理权的人才交流中心得2分;

4、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每项制度得1分,得4分。

七、服务质量

10分

服务态度良好,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响应要求,得10分。

八、社会信誉

5分

企业的社会信用、财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没有被用户有效投诉的得5分。

(二)中标人综合评分考核结果的处理

1、项目综合评分考核的处理

为提高中标人的审核水平,采购人将根据奖惩的原则对中标人进行考核管理。中标人已完项目的评分结果将作为委托服务费拨付的主要考核依据。

(1)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达80分或以上的为优秀。

(2)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在60分至80分之间的 (含60分,不含80分)为良好。

(3)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在60分以下的为差。

(4)若在一年内,中标人出现累计五次己完成单个委托项目的评分结果低于60分,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2、年度综合评分考核的处理

年度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下的(不含60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三)项目审核工作考核结果的处理规定

对中标人出现审核质量问题、审核超时、违反程序和泄密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对违约中标人按合同减少委托任务、扣减委托服务费、解除项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不得参与采购人下一轮服务资格投标等处理,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1、对出现审核质量问题的处理

采购人根据差错率i的大小作如下处理:

(1)i≤5%内,原则上不作扣除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处理。但单项差错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项目,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l0%;

(2) 5%<i≤6%,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20%;

(3) 6%<i≤7%,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40%;

(4) 7%<i≤8%,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60%;

(5) 8%<i≤9%,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80%;

(6) 9%<i≤10%,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100%;

(7) i>10%,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l00%。若在服务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出现超过10%的,则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8) 在差错率的规定范围内出现出错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作出减少委托任务或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的处理。

(9) 对已拨付委托费但事后需要抽查或审计的项目,若中标人提供的审核结果有问题需扣减相应中标人委托费的,在该中标人今后实施的项目委托费中抵扣。

说明:差错是指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而造成的错误,如错套定额,点错小数点、重项、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高估冒算、因没有到现场核实导致造价失实等;差错率i=|A-B|÷B×100%,其中:A为中标人提交初步审核报告中的初审金额;B为经采购人确认的审定金额。

2、逾期的处理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扣减委托服务费。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项目委托协议书约定的时间提交初稿或定案稿给采购人的,按如下规定处理:

(1) 逾期5天内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10%;

(2) 逾期超过5天但未达到10天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30%;

(3) 逾期超过10天但未达到20天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60%;

(4) 逾期超过20天的,除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100%;

(5) 服务期限内,累计出现三次逾期超过20天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如存在其他未完成的委托项目,中标人必须继续完成直至采购人确认审核结果,委托服务费按合同的约定执行。

3、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委托服务期间,若发现中标人或中标人审核人员有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现象,或与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和编制等单位串通,违反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等,以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政府利益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对违约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进行扣减委托服务费、减少委托任务、解除项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不得参与采购人下一轮服务资格投标等处理,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4、对拒绝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和管理的中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5、中标人必须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审核任务,不得将审核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实施。若发现中标人将采购人委托的审核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实施的,一经证实,采购人有权对违约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进行扣减委托服务费、解除项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不得参与采购人下一次轮服务资格投标等处理,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6、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审核结论不实,引起诉讼和纠纷的,该中标人除承担相关责任外,采购人还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对此中标人作出通报批评、扣减委托服务费、暂停委托新的审核任务和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等处理。

7、采购人若发现中标人已不具备承接造价咨询业务的能力或资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委托合同,并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8、对中标人出现的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的法规、政策、文件等有关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

2、竣工财务决算评审人员应具备独立开展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能力,配备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工程、经济、会计专业人员;

3、廉洁自律的要求:中标人或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不得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有完善的廉洁自律制度及实施方案;

4、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任何人员变更,特别是项目负责人和对接业务联系人变更,需书面提出请求,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以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中各项工作为先,并且不得因从事其他不相关的事务,而导致本项目工作受到影响;

5、中标人在协议执行期内如被发现有以下问题,通过有关部门查处核实,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协议,采购人保留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审核费用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反映: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采购人及相关单位损失的;

(2)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3)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恶劣影响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的;

(5)违反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的;

(6)拒绝接受采购人跟踪核查的;

(7)不按要求保管评审资料的。

附件1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序号

咨询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计费

基数

最高计费标准

备注

100万元以内

101-500万元

501-1000万元

1001-5000万元

5001万元-1亿元

1亿元以上

 

1

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

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量预算,出具工程预算书(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审定

预算价

3.5‰

3.0‰

2.8‰

2.7‰

2.4

2.0%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

工程结算的编制

依据竣工图等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结算,出具工程结算书(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审定

结算价

4.5‰

4.0‰

3.5‰

3.3‰

3‰

2.5‰

差额二级累进计费

3

工程结算审核

基本审核费

依据竣工图、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等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审定

结算价

2.8‰

2.5‰

2.2‰

1.6‰

1.3‰

1‰

基本收费为差额二级累进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

效益收费

|送审金额与审定金额的差额|

5%

 

备注: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按上述标准结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下浮率计算。

2、单个项目委托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高于100万元按100万元控制。

3、工程主材若不计入工程造价,则不计入取费基数,经复核核减的金额不计入计费基数。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4(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包4)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3年(2025年一2027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由中标人向送审项目的单位提出支付申请,送审项目的单位核准后,向采购人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人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合格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服务费的计算和支付

(一)单个委托项目服务费的计算 1、单个项目委托服务费(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标准收费×中标下浮率-扣罚因差错率或逾期应扣除的服务费(若有)。 2、标准收费的计费标准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文)执行(详见附件1)。扣罚费用,按“四、考核及违约处罚”的规定计算: (1)因差错率或逾期应扣除的服务费是指根据本项目合同的规定,对委托审核项目进行逾期考核、差错率考核等服务质量评价后所可能产生的服务费扣减。 (2)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单个项目服务费进行上封顶下兜底,如计算得出的单个项目服务费低于2000元则按2000元计算,如单个项目服务费高于100万元则按100万元控制。 3、单个项目委托审核服务费原则上按照上述第1点的约定进行计算,但采购人有权针对某些特定项目(如项目审核所需工作量不大、较为简单但项目造价金额较大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中标人同意并接受审核任务则视为接受调整,以单个项目采购人签发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委托通知书为准。 4、如结算复审项目,按初审结果作为复审单位的送审金额,核减额的计算是相对初审结果作出的,即核减额=定案金额-初审结果。结算复审只计算效益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再乘以对应中标下浮率计算最终复审费用。 (二)服务费总额 各包组的服务费预算总额见本章《采购清单内容一览表》,但采购人不承诺中标人在三年合同期限内其累计服务费总额必须达到《采购清单内容一览表》中所列的金额。另外,三年合同期限内某一时点若中标人已完成审核项目产生的累计服务费总额接近《采购清单内容一览表》中所列的金额,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规定,采购人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委托中标人开展工程预结算审核,但累计服务费总额须在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以内控制。 (三)服务费支付 由中标人向送审项目的单位提出支付申请,送审项目的单位核准后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办理支付。

 

2

其他事项说明

1、中标人须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的业务范围开展审核业务。 2、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经营场所等,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采购人。 3、在工程审核过程中,采购人若发现中标人工作人员存在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能力等问题不能胜任审核工作要求的,采购人保留更换相关人员、减少委托任务和更换中标人的权利。 4、投标人在中标后,对采购人委托的审核项目的有关资料、信息、报告及结论(含所有电子档文件)须承担保密责任,并对因泄密造成的后果负经济和法律责任。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上述情况泄露或提供给他人。 5、投标人在中标后,对同一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不能既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又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若中标人已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咨询业务的,必须主动向采购人提出回避。 6、中标人及其审核人员与被审核单位或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利益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及设计)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对项目审核结论产生影响的,应当主动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并进行回避。 7、为实施对中标人审核结果准确性的监督,采购人有权委托有关部门、其他中标人对中标人接受采购人委托项目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样复核、审查,对项目审核工作底稿等内容,采购人将随时随机进行抽查。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复审、复核和考核工作。 8、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采购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或工作实际,对计费标准及付费方式进行调整,中标人有权根据自身企业情况作出继续接受委托或退出委托的选择,此时如中标人选择退出,采购人将不作任何补偿。 9、中标人取得参与财政投资项目审核服务资格后,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服务时间为3年的《服务合同》。采购人原则上通过排序方式确定具体审核项目,双方签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10、考虑投标人提供服务的特殊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日后在为湛江市徐闻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提供服务过程中同意遵守和执行采购人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11、审核报告(初稿)是指中标人接受采购人委托,对所委托的审核项目经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充分核对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报送的初步审核结果。 12、审核报告(定案稿)是指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就审核报告(初稿)提出的稽核、复审意见,按规定程序与采购人充分沟通,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重新核对后,经采购人确认后的最终审核。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预算60%(不包含该数值),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报价的合理性,投标人必须提供书面的成本分析说明,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利用成本预测及其他有关资料,分析成本水平与构成的变动情况,研究影响成本升降的各种因素及其变动原因,列出降低成本的途径;(2)对投入本项目的人工、差旅、管理及利润等进行分析,对比计算出节约的金额及百分比,并分析其原因;(3)提供劳动合同及所有相关成本价格证明材料;(4)投标人近两年同类性质项目(折扣低于60%的同类案例)的投标报价证明资料(至少2个案例):即中标通知书、合同、成果文件及业主评价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不能有效说明其成本价格的合理性,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视该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若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价的,将对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 14、本项目共分6个包组。如审核项目不能清晰应分派包组,采购人有权决定该项目应分派的包组,中标人不得异议。中标人主要承担采购人委托的其对应包组范围内的徐闻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包括工作需求委托的其他财政评审工作。具体的审核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政、财务、基建管理、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有关财政投资审核的规定要求开展。 15、中标人及服务期限: (1)本项目每个包组确定1名中标人。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部分包组或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采用一次评审定标方式,当有效投标人≥8家时,按照评审因素的综合得分排名顺序得出的前6名的投标人依次被确定为各顺序包组的中标候选人。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至正式签订合同期间,若某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中标候选资格由综合得分排名顺序第7名的投标人递补获得,以此类推。正式签订合同之后当中标人因不具备合同履约能力被终止合同或主动退出后,不再进行递补后续投标人,其对应的服务合同金额余额也不分配给其他包组中标人。 (2)在服务期间中标人因不具备合同履约能力被终止合同或主动退出,其包组项目由采购人自行分配,其他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3)中标人服务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在服务期内,采购人不保证投标人中标后具体承担审核项目的数量与服务费金额。 16、报价要求及委托服务费的计费标准: (1)本项目统一采用投标下浮率方式报价,报价范围应在0%≤投标报价(下浮率)≤100%(投标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单位为%)。中标单位所报投标下浮率适用于单个委托项目。如投标人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报价下浮率>40%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交价格合理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近五年类似财政投资工程预结算审核项目报价下浮率>40%的案例以及业主满意性评价、成本分析表、财务报告等。如未提交价格合理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所提交的说明和材料不被评标委员会认可,将有可能会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不合理低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其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会作无效投标处理。 (2)委托服务费的计费标准见《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每次服务费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费用×(1-中标下浮率)为准。 (3)单个项目委托审核服务费一般原则上按照上述第(1)、(2)点的约定进行计算,但招标人有权对某些特定项目(如项目审核所需工作量不大、较为简单但项目造价金额较大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中标人同意并接受审核任务则视为接受调整。 (4)采购人不承诺各中标人三年合同期内累计服务总额必须达到各包组最高限价。另外,三年合同期内某一时点某中标人累计已完成审核项目产生的累计服务费总额已达包组最高限价,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采购金额不得超出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规定,采购人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委托该中标人开展工程预结算审核,但累计服务费不得超过该包组最高限价的10%,或对其对应包组项目分配给其他包组中标人。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包4

1.00

5,000,000.00

5,00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包4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服务要求

(一)中标人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发出需求通知的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地点接受项目咨询委托,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审核业务,且对工程审核的各个专业领域都比较熟悉。

2、中标人应具备各个子包内的专业审核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路桥和水利工程、信息化的审核能力和经验,并具备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和专家。

3、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明确拟派审核人员名单。

4、中标人拟派审核人员名单由公司负责人、管理人员、审核人员(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其中拟派的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工程造价审核及管理经验,拟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工程造价审核能力和审核经验。

5、中标人拟派的的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不少于 10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人员数量,其中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数在6人或以上。上述拟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安装、水利、市政、园林绿化等专业,当事审核人、复核人、项目负责人才有权在审核工作底稿、审核结果等文件上签字盖章;审核人、复核人必须按规定参加审核对数;采购人召开的复核(复审)会审会议、三方会审会议时,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员、复核人员都应参加。

6、中标人中标后,拟派审核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需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更换人员的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的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经验业绩。

7、投标人须与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对于不需缴纳社保的人员,需进行情况说明并提供证明资料),且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投标人必须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

8、中标人必须能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审核任务,不得将审核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完成,并能按采购人的要求定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

9、中标人拟派审核人员必须在其执业资格范围内及期限内执业。

10、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常设全天候24小时服务热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可支持1小时内回应接受项目咨询委托。

11、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禁止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礼金和其它礼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的利益以及其它任何违规行为。

12、对于监督部门抽中的审查项目,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监督部门和采购人工作。

(二)服务团队廉洁、风险预防及商业机密保守要求

1、廉洁工作制度

项目组成员必须完全达到中标人规定的职业道德标准、廉洁、公正、公开、诚信地工作,禁止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礼金和其它礼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的利益以及其它任何违规行为。

2、同步预防、跟踪审计意识

提高廉政意识,中标人配合各级预算单位做好自我审查工作,自我监督,以提升项目审核服务质量。

3、商业机密保守制度:

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完成后,中标人的全体成员严守采购人的商业秘密,不向任何单位泄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任何资料与成果文件等有关资料作为其它用途。

中标人对采购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信息、报告及结论须承担保密责任,并对因泄密造成的后果负经济和法律责任。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上述情况泄露和提供给他人。

(三)中标人及其服务人员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单位(包括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及全过程服务等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对项目评审结论产生影响的,应当主动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并进行回避。

(四)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就本委托业务直接与建设、施工等单位联系。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能向建设单位索取资料。所取得的资料必须经过采购人确认,才能作为工程评审的依据。

(五)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按财政部、建设部共同颁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及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粤财基[2000]18号)的规定,结合湛江市徐闻县的实际情况,审核时限一般参照以下的标准执行,其中审核时限分第一阶段完成时限和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两种情况。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是指从中标人接受采购人委托之日开始计算,至向采购人提交完整审核初稿的时间;第二阶段完成时限是指从采购人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对数完成之日开始计算,至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正式完整审核定案稿的时间:

工作内容

送审造价M(万元)

审核期限(日历天)

完成时间要求

工程预算审核

M≤50

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3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2天

50<M≤200

9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6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3天

200<M≤500

1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0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500<M≤2000

2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2000<M≤5000

2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8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5000<M≤10000

3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2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8天

M>10000

4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30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0天

工程结算审核

M≤50

6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4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2天

50<M≤200

12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200<M≤500

2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3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500<M≤2000

3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2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8天

2000<M≤5000

3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0天

5000<M≤10000

5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3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5天

M>10000

6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4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5天

说明:送审造价500万元以上的交通道路及市政工程项目,按规定审核期限天数的80%(不足一天的按整天计)完成。特大型项目(大于2亿元)的预、结算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审核时间。

以上为完成时限的最长审核时限。具体每项工程的完成时间,除特殊情况的,以采购人签发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委托通知书规定的完成时限为准。对于需要补充资料的项目,中标人在第一阶段完成时间须向采购人提交除补充资料部分外的审核成果。服务期满,如存在未完成的委托项目,中标人必须继续完成直至甲方确认审核结论。

二、考核及违约处罚

中标人应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自身的服务承诺,按采购人项目委托协议书的要求开展工程预、结算的审核工作,并接受采购人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分为日常项目考核和年度考核。对考核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理(具体处理详见招标文件和合同)。

(一)中标人综合评分考核标准

1、项目综合评分考核

采购人视情况对已完成的工程的审核质量、效率、服务、审核初稿和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汇总(具体指标见下表),考核由徐闻县财政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并将评分结果通知相应中标人。

序号

被处理的情况

相应扣分处理

1

报告格式不规范

每次扣5分

2

报告(含初稿,修改稿)不按规定实行三级负责制签名

每次扣5分

3

报告(含初稿,修改稿)不盖单位公章

每次扣5分

4

报告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的

每错一处扣2分

5

汇总数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6

工程量计算不符合计算规则或发生严重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7

定额消耗量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8

综合单价套价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9

材料价格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10

措施费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11

规费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12

收件后两日内,不按要求将初步情况反馈给采购方经办人

扣5分

13

未按项目委托协议书上要求时间完成初稿审核

每超过一天扣3分

14

不按要求每次修改需提供修改对比说明

每一次扣3分

15

定案稿完成盖章后,十天内不送回资料、费用表、经济指标

每超过一天扣3分

16

审核过程中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审核资料,二天内未能提供

每超一天扣5分

17

归档资料整理不规范

扣5分

18

不准时到规定地点对数

每出现一次扣3分

19

没有按规定做好准备到现场勘察的

每出现一次扣5分

20

出现不自律、不保密的

扣10分

21

其他情形的扣分

注:本表评分从100分扣起。

2、中标人年度评分考核

采购人对中标人在本年度内履行合同情况、业务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和汇总(具体指标见下表),并将评分结果通知相应中标人。

评价内容

权重

评分细则

一、中介资质条件现状

5分

合同执行期间公司资质或人员资质晋升的得5分。

二、合同执行情况

40分

1、独立优质按量提前完成委托,审核报告准确、真实得40分;

2、独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委托,审核报告准确真实得30分;

3、独立按质按量完成委托,审核报告真实得20分;

4、独立按量完成委托,审核报告真实得10分;

5、不能独立及未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审核报告未能反映真实情况的0分。

三、业务水平

15分

已配置各专业人员(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园林绿化、路桥、水利),对专业熟悉并对国家的新政策、行业的新规范、专业的新技术、新工艺、特殊技术情况了解的得15分;

2、能配置相关专业人员(同上),对专业熟悉的得10分;

3、不完全能配置相关专业人员(同上)对专业熟悉的得5分;

4、不完全能配置相关专业人员(同上)对专业不熟悉的得0分。

四、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10分

企业及咨询人员能做到:

1、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2、诚信,客观、公正;

3、尊重同行,公平竞争;

4、廉洁自律,与委托方和被审核方有利害关系的能主动回避;

5、保密工作较好。以上能做到每一点的得2分;最高得10分。

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5分

1、企业及从业人员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被有关部门处罚处分或警告得5分;

2、被有关部门处罚处分或警告不得分。

六、企业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10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造价工程师证书得2分;

2、为咨询从业人员购买社保得2分;

3、咨询单位人员人事档案关系在有人事管理权的人才交流中心得2分;

4、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每项制度得1分,得4分。

七、服务质量

10分

服务态度良好,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响应要求,得10分。

八、社会信誉

5分

企业的社会信用、财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没有被用户有效投诉的得5分。

(二)中标人综合评分考核结果的处理

1、项目综合评分考核的处理

为提高中标人的审核水平,采购人将根据奖惩的原则对中标人进行考核管理。中标人已完项目的评分结果将作为委托服务费拨付的主要考核依据。

(1)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达80分或以上的为优秀。

(2)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在60分至80分之间的 (含60分,不含80分)为良好。

(3)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在60分以下的为差。

(4)若在一年内,中标人出现累计五次己完成单个委托项目的评分结果低于60分,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2、年度综合评分考核的处理

年度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下的(不含60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三)项目审核工作考核结果的处理规定

对中标人出现审核质量问题、审核超时、违反程序和泄密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对违约中标人按合同减少委托任务、扣减委托服务费、解除项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不得参与采购人下一轮服务资格投标等处理,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1、对出现审核质量问题的处理

采购人根据差错率i的大小作如下处理:

(1)i≤5%内,原则上不作扣除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处理。但单项差错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项目,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l0%;

(2) 5%<i≤6%,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20%;

(3) 6%<i≤7%,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40%;

(4) 7%<i≤8%,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60%;

(5) 8%<i≤9%,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80%;

(6) 9%<i≤10%,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100%;

(7) i>10%,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l00%。若在服务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出现超过10%的,则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8) 在差错率的规定范围内出现出错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作出减少委托任务或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的处理。

(9) 对已拨付委托费但事后需要抽查或审计的项目,若中标人提供的审核结果有问题需扣减相应中标人委托费的,在该中标人今后实施的项目委托费中抵扣。

说明:差错是指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而造成的错误,如错套定额,点错小数点、重项、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高估冒算、因没有到现场核实导致造价失实等;差错率i=|A-B|÷B×100%,其中:A为中标人提交初步审核报告中的初审金额;B为经采购人确认的审定金额。

2、逾期的处理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扣减委托服务费。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项目委托协议书约定的时间提交初稿或定案稿给采购人的,按如下规定处理:

(1) 逾期5天内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10%;

(2) 逾期超过5天但未达到10天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30%;

(3) 逾期超过10天但未达到20天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60%;

(4) 逾期超过20天的,除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100%;

(5) 服务期限内,累计出现三次逾期超过20天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如存在其他未完成的委托项目,中标人必须继续完成直至采购人确认审核结果,委托服务费按合同的约定执行。

3、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委托服务期间,若发现中标人或中标人审核人员有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现象,或与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和编制等单位串通,违反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等,以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政府利益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对违约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进行扣减委托服务费、减少委托任务、解除项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不得参与采购人下一轮服务资格投标等处理,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4、对拒绝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和管理的中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5、中标人必须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审核任务,不得将审核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实施。若发现中标人将采购人委托的审核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实施的,一经证实,采购人有权对违约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进行扣减委托服务费、解除项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不得参与采购人下一次轮服务资格投标等处理,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6、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审核结论不实,引起诉讼和纠纷的,该中标人除承担相关责任外,采购人还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对此中标人作出通报批评、扣减委托服务费、暂停委托新的审核任务和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等处理。

7、采购人若发现中标人已不具备承接造价咨询业务的能力或资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委托合同,并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8、对中标人出现的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的法规、政策、文件等有关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

2、竣工财务决算评审人员应具备独立开展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能力,配备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工程、经济、会计专业人员;

3、廉洁自律的要求:中标人或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不得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有完善的廉洁自律制度及实施方案;

4、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任何人员变更,特别是项目负责人和对接业务联系人变更,需书面提出请求,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以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中各项工作为先,并且不得因从事其他不相关的事务,而导致本项目工作受到影响;

5、中标人在协议执行期内如被发现有以下问题,通过有关部门查处核实,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协议,采购人保留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审核费用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反映: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采购人及相关单位损失的;

(2)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3)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恶劣影响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的;

(5)违反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的;

(6)拒绝接受采购人跟踪核查的;

(7)不按要求保管评审资料的。

附件1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序号

咨询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计费

基数

最高计费标准

备注

100万元以内

101-500万元

501-1000万元

1001-5000万元

5001万元-1亿元

1亿元以上

 

1

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

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量预算,出具工程预算书(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审定

预算价

3.5‰

3.0‰

2.8‰

2.7‰

2.4

2.0%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

工程结算的编制

依据竣工图等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结算,出具工程结算书(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审定

结算价

4.5‰

4.0‰

3.5‰

3.3‰

3‰

2.5‰

差额二级累进计费

3

工程结算审核

基本审核费

依据竣工图、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等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审定

结算价

2.8‰

2.5‰

2.2‰

1.6‰

1.3‰

1‰

基本收费为差额二级累进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

效益收费

|送审金额与审定金额的差额|

5%

 

备注: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按上述标准结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下浮率计算。

2、单个项目委托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高于100万元按100万元控制。

3、工程主材若不计入工程造价,则不计入取费基数,经复核核减的金额不计入计费基数。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5(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包5)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3年(2025年一2027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由中标人向送审项目的单位提出支付申请,送审项目的单位核准后,向采购人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人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合格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服务费的计算和支付

(一)单个委托项目服务费的计算 1、单个项目委托服务费(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标准收费×中标下浮率-扣罚因差错率或逾期应扣除的服务费(若有)。 2、标准收费的计费标准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文)执行(详见附件1)。扣罚费用,按“四、考核及违约处罚”的规定计算: (1)因差错率或逾期应扣除的服务费是指根据本项目合同的规定,对委托审核项目进行逾期考核、差错率考核等服务质量评价后所可能产生的服务费扣减。 (2)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单个项目服务费进行上封顶下兜底,如计算得出的单个项目服务费低于2000元则按2000元计算,如单个项目服务费高于100万元则按100万元控制。 3、单个项目委托审核服务费原则上按照上述第1点的约定进行计算,但采购人有权针对某些特定项目(如项目审核所需工作量不大、较为简单但项目造价金额较大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中标人同意并接受审核任务则视为接受调整,以单个项目采购人签发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委托通知书为准。 4、如结算复审项目,按初审结果作为复审单位的送审金额,核减额的计算是相对初审结果作出的,即核减额=定案金额-初审结果。结算复审只计算效益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再乘以对应中标下浮率计算最终复审费用。 (二)服务费总额 各包组的服务费预算总额见本章《采购清单内容一览表》,但采购人不承诺中标人在三年合同期限内其累计服务费总额必须达到《采购清单内容一览表》中所列的金额。另外,三年合同期限内某一时点若中标人已完成审核项目产生的累计服务费总额接近《采购清单内容一览表》中所列的金额,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规定,采购人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委托中标人开展工程预结算审核,但累计服务费总额须在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以内控制。 (三)服务费支付 由中标人向送审项目的单位提出支付申请,送审项目的单位核准后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办理支付。

 

2

其他事项说明

1、中标人须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的业务范围开展审核业务。 2、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经营场所等,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采购人。 3、在工程审核过程中,采购人若发现中标人工作人员存在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能力等问题不能胜任审核工作要求的,采购人保留更换相关人员、减少委托任务和更换中标人的权利。 4、投标人在中标后,对采购人委托的审核项目的有关资料、信息、报告及结论(含所有电子档文件)须承担保密责任,并对因泄密造成的后果负经济和法律责任。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上述情况泄露或提供给他人。 5、投标人在中标后,对同一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不能既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又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若中标人已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咨询业务的,必须主动向采购人提出回避。 6、中标人及其审核人员与被审核单位或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利益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及设计)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对项目审核结论产生影响的,应当主动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并进行回避。 7、为实施对中标人审核结果准确性的监督,采购人有权委托有关部门、其他中标人对中标人接受采购人委托项目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样复核、审查,对项目审核工作底稿等内容,采购人将随时随机进行抽查。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复审、复核和考核工作。 8、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采购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或工作实际,对计费标准及付费方式进行调整,中标人有权根据自身企业情况作出继续接受委托或退出委托的选择,此时如中标人选择退出,采购人将不作任何补偿。 9、中标人取得参与财政投资项目审核服务资格后,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服务时间为3年的《服务合同》。采购人原则上通过排序方式确定具体审核项目,双方签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10、考虑投标人提供服务的特殊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日后在为湛江市徐闻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提供服务过程中同意遵守和执行采购人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11、审核报告(初稿)是指中标人接受采购人委托,对所委托的审核项目经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充分核对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报送的初步审核结果。 12、审核报告(定案稿)是指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就审核报告(初稿)提出的稽核、复审意见,按规定程序与采购人充分沟通,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重新核对后,经采购人确认后的最终审核。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预算60%(不包含该数值),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报价的合理性,投标人必须提供书面的成本分析说明,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利用成本预测及其他有关资料,分析成本水平与构成的变动情况,研究影响成本升降的各种因素及其变动原因,列出降低成本的途径;(2)对投入本项目的人工、差旅、管理及利润等进行分析,对比计算出节约的金额及百分比,并分析其原因;(3)提供劳动合同及所有相关成本价格证明材料;(4)投标人近两年同类性质项目(折扣低于60%的同类案例)的投标报价证明资料(至少2个案例):即中标通知书、合同、成果文件及业主评价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不能有效说明其成本价格的合理性,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视该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若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价的,将对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 14、本项目共分6个包组。如审核项目不能清晰应分派包组,采购人有权决定该项目应分派的包组,中标人不得异议。中标人主要承担采购人委托的其对应包组范围内的徐闻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包括工作需求委托的其他财政评审工作。具体的审核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政、财务、基建管理、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有关财政投资审核的规定要求开展。 15、中标人及服务期限: (1)本项目每个包组确定1名中标人。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部分包组或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采用一次评审定标方式,当有效投标人≥8家时,按照评审因素的综合得分排名顺序得出的前6名的投标人依次被确定为各顺序包组的中标候选人。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至正式签订合同期间,若某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中标候选资格由综合得分排名顺序第7名的投标人递补获得,以此类推。正式签订合同之后当中标人因不具备合同履约能力被终止合同或主动退出后,不再进行递补后续投标人,其对应的服务合同金额余额也不分配给其他包组中标人。 (2)在服务期间中标人因不具备合同履约能力被终止合同或主动退出,其包组项目由采购人自行分配,其他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3)中标人服务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在服务期内,采购人不保证投标人中标后具体承担审核项目的数量与服务费金额。 16、报价要求及委托服务费的计费标准: (1)本项目统一采用投标下浮率方式报价,报价范围应在0%≤投标报价(下浮率)≤100%(投标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单位为%)。中标单位所报投标下浮率适用于单个委托项目。如投标人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报价下浮率>40%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交价格合理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近五年类似财政投资工程预结算审核项目报价下浮率>40%的案例以及业主满意性评价、成本分析表、财务报告等。如未提交价格合理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所提交的说明和材料不被评标委员会认可,将有可能会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不合理低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其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会作无效投标处理。 (2)委托服务费的计费标准见《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每次服务费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费用×(1-中标下浮率)为准。 (3)单个项目委托审核服务费一般原则上按照上述第(1)、(2)点的约定进行计算,但招标人有权对某些特定项目(如项目审核所需工作量不大、较为简单但项目造价金额较大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中标人同意并接受审核任务则视为接受调整。 (4)采购人不承诺各中标人三年合同期内累计服务总额必须达到各包组最高限价。另外,三年合同期内某一时点某中标人累计已完成审核项目产生的累计服务费总额已达包组最高限价,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采购金额不得超出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规定,采购人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委托该中标人开展工程预结算审核,但累计服务费不得超过该包组最高限价的10%,或对其对应包组项目分配给其他包组中标人。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包5

1.00

5,000,000.00

5,00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包5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服务要求

(一)中标人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发出需求通知的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地点接受项目咨询委托,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审核业务,且对工程审核的各个专业领域都比较熟悉。

2、中标人应具备各个子包内的专业审核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路桥和水利工程、信息化的审核能力和经验,并具备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和专家。

3、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明确拟派审核人员名单。

4、中标人拟派审核人员名单由公司负责人、管理人员、审核人员(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其中拟派的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工程造价审核及管理经验,拟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工程造价审核能力和审核经验。

5、中标人拟派的的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不少于 10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人员数量,其中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数在6人或以上。上述拟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安装、水利、市政、园林绿化等专业,当事审核人、复核人、项目负责人才有权在审核工作底稿、审核结果等文件上签字盖章;审核人、复核人必须按规定参加审核对数;采购人召开的复核(复审)会审会议、三方会审会议时,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员、复核人员都应参加。

6、中标人中标后,拟派审核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需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更换人员的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的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经验业绩。

7、投标人须与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对于不需缴纳社保的人员,需进行情况说明并提供证明资料),且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投标人必须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

8、中标人必须能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审核任务,不得将审核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完成,并能按采购人的要求定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

9、中标人拟派审核人员必须在其执业资格范围内及期限内执业。

10、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常设全天候24小时服务热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可支持1小时内回应接受项目咨询委托。

11、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禁止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礼金和其它礼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的利益以及其它任何违规行为。

12、对于监督部门抽中的审查项目,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监督部门和采购人工作。

(二)服务团队廉洁、风险预防及商业机密保守要求

1、廉洁工作制度

项目组成员必须完全达到中标人规定的职业道德标准、廉洁、公正、公开、诚信地工作,禁止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礼金和其它礼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的利益以及其它任何违规行为。

2、同步预防、跟踪审计意识

提高廉政意识,中标人配合各级预算单位做好自我审查工作,自我监督,以提升项目审核服务质量。

3、商业机密保守制度:

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完成后,中标人的全体成员严守采购人的商业秘密,不向任何单位泄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任何资料与成果文件等有关资料作为其它用途。

中标人对采购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信息、报告及结论须承担保密责任,并对因泄密造成的后果负经济和法律责任。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上述情况泄露和提供给他人。

(三)中标人及其服务人员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单位(包括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及全过程服务等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对项目评审结论产生影响的,应当主动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并进行回避。

(四)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就本委托业务直接与建设、施工等单位联系。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能向建设单位索取资料。所取得的资料必须经过采购人确认,才能作为工程评审的依据。

(五)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按财政部、建设部共同颁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及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粤财基[2000]18号)的规定,结合湛江市徐闻县的实际情况,审核时限一般参照以下的标准执行,其中审核时限分第一阶段完成时限和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两种情况。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是指从中标人接受采购人委托之日开始计算,至向采购人提交完整审核初稿的时间;第二阶段完成时限是指从采购人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对数完成之日开始计算,至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正式完整审核定案稿的时间:

工作内容

送审造价M(万元)

审核期限(日历天)

完成时间要求

工程预算审核

M≤50

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3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2天

50<M≤200

9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6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3天

200<M≤500

1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0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500<M≤2000

2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2000<M≤5000

2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8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5000<M≤10000

3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2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8天

M>10000

4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30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0天

工程结算审核

M≤50

6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4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2天

50<M≤200

12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200<M≤500

2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3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500<M≤2000

3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2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8天

2000<M≤5000

3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0天

5000<M≤10000

5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3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5天

M>10000

6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4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5天

说明:送审造价500万元以上的交通道路及市政工程项目,按规定审核期限天数的80%(不足一天的按整天计)完成。特大型项目(大于2亿元)的预、结算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审核时间。

以上为完成时限的最长审核时限。具体每项工程的完成时间,除特殊情况的,以采购人签发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委托通知书规定的完成时限为准。对于需要补充资料的项目,中标人在第一阶段完成时间须向采购人提交除补充资料部分外的审核成果。服务期满,如存在未完成的委托项目,中标人必须继续完成直至甲方确认审核结论。

二、考核及违约处罚

中标人应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自身的服务承诺,按采购人项目委托协议书的要求开展工程预、结算的审核工作,并接受采购人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分为日常项目考核和年度考核。对考核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理(具体处理详见招标文件和合同)。

(一)中标人综合评分考核标准

1、项目综合评分考核

采购人视情况对已完成的工程的审核质量、效率、服务、审核初稿和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汇总(具体指标见下表),考核由徐闻县财政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并将评分结果通知相应中标人。

序号

被处理的情况

相应扣分处理

1

报告格式不规范

每次扣5分

2

报告(含初稿,修改稿)不按规定实行三级负责制签名

每次扣5分

3

报告(含初稿,修改稿)不盖单位公章

每次扣5分

4

报告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的

每错一处扣2分

5

汇总数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6

工程量计算不符合计算规则或发生严重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7

定额消耗量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8

综合单价套价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9

材料价格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10

措施费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11

规费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12

收件后两日内,不按要求将初步情况反馈给采购方经办人

扣5分

13

未按项目委托协议书上要求时间完成初稿审核

每超过一天扣3分

14

不按要求每次修改需提供修改对比说明

每一次扣3分

15

定案稿完成盖章后,十天内不送回资料、费用表、经济指标

每超过一天扣3分

16

审核过程中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审核资料,二天内未能提供

每超一天扣5分

17

归档资料整理不规范

扣5分

18

不准时到规定地点对数

每出现一次扣3分

19

没有按规定做好准备到现场勘察的

每出现一次扣5分

20

出现不自律、不保密的

扣10分

21

其他情形的扣分

注:本表评分从100分扣起。

2、中标人年度评分考核

采购人对中标人在本年度内履行合同情况、业务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和汇总(具体指标见下表),并将评分结果通知相应中标人。

评价内容

权重

评分细则

一、中介资质条件现状

5分

合同执行期间公司资质或人员资质晋升的得5分。

二、合同执行情况

40分

1、独立优质按量提前完成委托,审核报告准确、真实得40分;

2、独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委托,审核报告准确真实得30分;

3、独立按质按量完成委托,审核报告真实得20分;

4、独立按量完成委托,审核报告真实得10分;

5、不能独立及未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审核报告未能反映真实情况的0分。

三、业务水平

15分

已配置各专业人员(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园林绿化、路桥、水利),对专业熟悉并对国家的新政策、行业的新规范、专业的新技术、新工艺、特殊技术情况了解的得15分;

2、能配置相关专业人员(同上),对专业熟悉的得10分;

3、不完全能配置相关专业人员(同上)对专业熟悉的得5分;

4、不完全能配置相关专业人员(同上)对专业不熟悉的得0分。

四、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10分

企业及咨询人员能做到:

1、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2、诚信,客观、公正;

3、尊重同行,公平竞争;

4、廉洁自律,与委托方和被审核方有利害关系的能主动回避;

5、保密工作较好。以上能做到每一点的得2分;最高得10分。

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5分

1、企业及从业人员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被有关部门处罚处分或警告得5分;

2、被有关部门处罚处分或警告不得分。

六、企业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10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造价工程师证书得2分;

2、为咨询从业人员购买社保得2分;

3、咨询单位人员人事档案关系在有人事管理权的人才交流中心得2分;

4、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每项制度得1分,得4分。

七、服务质量

10分

服务态度良好,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响应要求,得10分。

八、社会信誉

5分

企业的社会信用、财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没有被用户有效投诉的得5分。

(二)中标人综合评分考核结果的处理

1、项目综合评分考核的处理

为提高中标人的审核水平,采购人将根据奖惩的原则对中标人进行考核管理。中标人已完项目的评分结果将作为委托服务费拨付的主要考核依据。

(1)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达80分或以上的为优秀。

(2)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在60分至80分之间的 (含60分,不含80分)为良好。

(3)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在60分以下的为差。

(4)若在一年内,中标人出现累计五次己完成单个委托项目的评分结果低于60分,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2、年度综合评分考核的处理

年度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下的(不含60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三)项目审核工作考核结果的处理规定

对中标人出现审核质量问题、审核超时、违反程序和泄密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对违约中标人按合同减少委托任务、扣减委托服务费、解除项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不得参与采购人下一轮服务资格投标等处理,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1、对出现审核质量问题的处理

采购人根据差错率i的大小作如下处理:

(1)i≤5%内,原则上不作扣除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处理。但单项差错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项目,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l0%;

(2) 5%<i≤6%,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20%;

(3) 6%<i≤7%,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40%;

(4) 7%<i≤8%,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60%;

(5) 8%<i≤9%,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80%;

(6) 9%<i≤10%,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100%;

(7) i>10%,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l00%。若在服务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出现超过10%的,则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8) 在差错率的规定范围内出现出错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作出减少委托任务或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的处理。

(9) 对已拨付委托费但事后需要抽查或审计的项目,若中标人提供的审核结果有问题需扣减相应中标人委托费的,在该中标人今后实施的项目委托费中抵扣。

说明:差错是指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而造成的错误,如错套定额,点错小数点、重项、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高估冒算、因没有到现场核实导致造价失实等;差错率i=|A-B|÷B×100%,其中:A为中标人提交初步审核报告中的初审金额;B为经采购人确认的审定金额。

2、逾期的处理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扣减委托服务费。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项目委托协议书约定的时间提交初稿或定案稿给采购人的,按如下规定处理:

(1) 逾期5天内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10%;

(2) 逾期超过5天但未达到10天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30%;

(3) 逾期超过10天但未达到20天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60%;

(4) 逾期超过20天的,除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100%;

(5) 服务期限内,累计出现三次逾期超过20天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如存在其他未完成的委托项目,中标人必须继续完成直至采购人确认审核结果,委托服务费按合同的约定执行。

3、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委托服务期间,若发现中标人或中标人审核人员有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现象,或与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和编制等单位串通,违反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等,以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政府利益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对违约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进行扣减委托服务费、减少委托任务、解除项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不得参与采购人下一轮服务资格投标等处理,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4、对拒绝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和管理的中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5、中标人必须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审核任务,不得将审核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实施。若发现中标人将采购人委托的审核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实施的,一经证实,采购人有权对违约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进行扣减委托服务费、解除项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不得参与采购人下一次轮服务资格投标等处理,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6、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审核结论不实,引起诉讼和纠纷的,该中标人除承担相关责任外,采购人还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对此中标人作出通报批评、扣减委托服务费、暂停委托新的审核任务和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等处理。

7、采购人若发现中标人已不具备承接造价咨询业务的能力或资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委托合同,并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8、对中标人出现的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的法规、政策、文件等有关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

2、竣工财务决算评审人员应具备独立开展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能力,配备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工程、经济、会计专业人员;

3、廉洁自律的要求:中标人或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不得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有完善的廉洁自律制度及实施方案;

4、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任何人员变更,特别是项目负责人和对接业务联系人变更,需书面提出请求,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以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中各项工作为先,并且不得因从事其他不相关的事务,而导致本项目工作受到影响;

5、中标人在协议执行期内如被发现有以下问题,通过有关部门查处核实,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协议,采购人保留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审核费用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反映: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采购人及相关单位损失的;

(2)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3)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恶劣影响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的;

(5)违反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的;

(6)拒绝接受采购人跟踪核查的;

(7)不按要求保管评审资料的。

附件1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序号

咨询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计费

基数

最高计费标准

备注

100万元以内

101-500万元

501-1000万元

1001-5000万元

5001万元-1亿元

1亿元以上

 

1

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

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量预算,出具工程预算书(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审定

预算价

3.5‰

3.0‰

2.8‰

2.7‰

2.4

2.0%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

工程结算的编制

依据竣工图等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结算,出具工程结算书(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审定

结算价

4.5‰

4.0‰

3.5‰

3.3‰

3‰

2.5‰

差额二级累进计费

3

工程结算审核

基本审核费

依据竣工图、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等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审定

结算价

2.8‰

2.5‰

2.2‰

1.6‰

1.3‰

1‰

基本收费为差额二级累进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

效益收费

|送审金额与审定金额的差额|

5%

 

备注: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按上述标准结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下浮率计算。

2、单个项目委托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高于100万元按100万元控制。

3、工程主材若不计入工程造价,则不计入取费基数,经复核核减的金额不计入计费基数。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6(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包6)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3年(2025年一2027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由中标人向送审项目的单位提出支付申请,送审项目的单位核准后,向采购人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人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合格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服务费的计算和支付

(一)单个委托项目服务费的计算 1、单个项目委托服务费(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标准收费×中标下浮率-扣罚因差错率或逾期应扣除的服务费(若有)。 2、标准收费的计费标准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文)执行(详见附件1)。扣罚费用,按“四、考核及违约处罚”的规定计算: (1)因差错率或逾期应扣除的服务费是指根据本项目合同的规定,对委托审核项目进行逾期考核、差错率考核等服务质量评价后所可能产生的服务费扣减。 (2)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单个项目服务费进行上封顶下兜底,如计算得出的单个项目服务费低于2000元则按2000元计算,如单个项目服务费高于100万元则按100万元控制。 3、单个项目委托审核服务费原则上按照上述第1点的约定进行计算,但采购人有权针对某些特定项目(如项目审核所需工作量不大、较为简单但项目造价金额较大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中标人同意并接受审核任务则视为接受调整,以单个项目采购人签发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委托通知书为准。 4、如结算复审项目,按初审结果作为复审单位的送审金额,核减额的计算是相对初审结果作出的,即核减额=定案金额-初审结果。结算复审只计算效益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再乘以对应中标下浮率计算最终复审费用。 (二)服务费总额 各包组的服务费预算总额见本章《采购清单内容一览表》,但采购人不承诺中标人在三年合同期限内其累计服务费总额必须达到《采购清单内容一览表》中所列的金额。另外,三年合同期限内某一时点若中标人已完成审核项目产生的累计服务费总额接近《采购清单内容一览表》中所列的金额,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规定,采购人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委托中标人开展工程预结算审核,但累计服务费总额须在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以内控制。 (三)服务费支付 由中标人向送审项目的单位提出支付申请,送审项目的单位核准后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办理支付。

 

2

其他事项说明

1、中标人须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的业务范围开展审核业务。 2、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经营场所等,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采购人。 3、在工程审核过程中,采购人若发现中标人工作人员存在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能力等问题不能胜任审核工作要求的,采购人保留更换相关人员、减少委托任务和更换中标人的权利。 4、投标人在中标后,对采购人委托的审核项目的有关资料、信息、报告及结论(含所有电子档文件)须承担保密责任,并对因泄密造成的后果负经济和法律责任。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上述情况泄露或提供给他人。 5、投标人在中标后,对同一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不能既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又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若中标人已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咨询业务的,必须主动向采购人提出回避。 6、中标人及其审核人员与被审核单位或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利益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及设计)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对项目审核结论产生影响的,应当主动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并进行回避。 7、为实施对中标人审核结果准确性的监督,采购人有权委托有关部门、其他中标人对中标人接受采购人委托项目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样复核、审查,对项目审核工作底稿等内容,采购人将随时随机进行抽查。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复审、复核和考核工作。 8、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采购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或工作实际,对计费标准及付费方式进行调整,中标人有权根据自身企业情况作出继续接受委托或退出委托的选择,此时如中标人选择退出,采购人将不作任何补偿。 9、中标人取得参与财政投资项目审核服务资格后,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服务时间为3年的《服务合同》。采购人原则上通过排序方式确定具体审核项目,双方签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10、考虑投标人提供服务的特殊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日后在为湛江市徐闻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提供服务过程中同意遵守和执行采购人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11、审核报告(初稿)是指中标人接受采购人委托,对所委托的审核项目经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规定程序充分核对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报送的初步审核结果。 12、审核报告(定案稿)是指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就审核报告(初稿)提出的稽核、复审意见,按规定程序与采购人充分沟通,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重新核对后,经采购人确认后的最终审核。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预算60%(不包含该数值),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报价的合理性,投标人必须提供书面的成本分析说明,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利用成本预测及其他有关资料,分析成本水平与构成的变动情况,研究影响成本升降的各种因素及其变动原因,列出降低成本的途径;(2)对投入本项目的人工、差旅、管理及利润等进行分析,对比计算出节约的金额及百分比,并分析其原因;(3)提供劳动合同及所有相关成本价格证明材料;(4)投标人近两年同类性质项目(折扣低于60%的同类案例)的投标报价证明资料(至少2个案例):即中标通知书、合同、成果文件及业主评价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不能有效说明其成本价格的合理性,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视该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若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价的,将对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 14、本项目共分6个包组。如审核项目不能清晰应分派包组,采购人有权决定该项目应分派的包组,中标人不得异议。中标人主要承担采购人委托的其对应包组范围内的徐闻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包括工作需求委托的其他财政评审工作。具体的审核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政、财务、基建管理、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有关财政投资审核的规定要求开展。 15、中标人及服务期限: (1)本项目每个包组确定1名中标人。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部分包组或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采用一次评审定标方式,当有效投标人≥8家时,按照评审因素的综合得分排名顺序得出的前6名的投标人依次被确定为各顺序包组的中标候选人。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至正式签订合同期间,若某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中标候选资格由综合得分排名顺序第7名的投标人递补获得,以此类推。正式签订合同之后当中标人因不具备合同履约能力被终止合同或主动退出后,不再进行递补后续投标人,其对应的服务合同金额余额也不分配给其他包组中标人。 (2)在服务期间中标人因不具备合同履约能力被终止合同或主动退出,其包组项目由采购人自行分配,其他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3)中标人服务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在服务期内,采购人不保证投标人中标后具体承担审核项目的数量与服务费金额。 16、报价要求及委托服务费的计费标准: (1)本项目统一采用投标下浮率方式报价,报价范围应在0%≤投标报价(下浮率)≤100%(投标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单位为%)。中标单位所报投标下浮率适用于单个委托项目。如投标人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报价下浮率>40%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交价格合理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近五年类似财政投资工程预结算审核项目报价下浮率>40%的案例以及业主满意性评价、成本分析表、财务报告等。如未提交价格合理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所提交的说明和材料不被评标委员会认可,将有可能会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不合理低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其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会作无效投标处理。 (2)委托服务费的计费标准见《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每次服务费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费用×(1-中标下浮率)为准。 (3)单个项目委托审核服务费一般原则上按照上述第(1)、(2)点的约定进行计算,但招标人有权对某些特定项目(如项目审核所需工作量不大、较为简单但项目造价金额较大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服务费计算方式,如中标人同意并接受审核任务则视为接受调整。 (4)采购人不承诺各中标人三年合同期内累计服务总额必须达到各包组最高限价。另外,三年合同期内某一时点某中标人累计已完成审核项目产生的累计服务费总额已达包组最高限价,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采购金额不得超出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规定,采购人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委托该中标人开展工程预结算审核,但累计服务费不得超过该包组最高限价的10%,或对其对应包组项目分配给其他包组中标人。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包6

1.00

5,000,000.00

5,00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2025-2027年度徐闻县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第三方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包6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服务要求

(一)中标人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发出需求通知的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地点接受项目咨询委托,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审核业务,且对工程审核的各个专业领域都比较熟悉。

2、中标人应具备各个子包内的专业审核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路桥和水利工程、信息化的审核能力和经验,并具备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和专家。

3、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明确拟派审核人员名单。

4、中标人拟派审核人员名单由公司负责人、管理人员、审核人员(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其中拟派的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工程造价审核及管理经验,拟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工程造价审核能力和审核经验。

5、中标人拟派的的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不少于 10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人员数量,其中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数在6人或以上。上述拟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安装、水利、市政、园林绿化等专业,当事审核人、复核人、项目负责人才有权在审核工作底稿、审核结果等文件上签字盖章;审核人、复核人必须按规定参加审核对数;采购人召开的复核(复审)会审会议、三方会审会议时,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员、复核人员都应参加。

6、中标人中标后,拟派审核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需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更换人员的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的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经验业绩。

7、投标人须与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对于不需缴纳社保的人员,需进行情况说明并提供证明资料),且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投标人必须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

8、中标人必须能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审核任务,不得将审核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完成,并能按采购人的要求定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

9、中标人拟派审核人员必须在其执业资格范围内及期限内执业。

10、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常设全天候24小时服务热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可支持1小时内回应接受项目咨询委托。

11、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禁止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礼金和其它礼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的利益以及其它任何违规行为。

12、对于监督部门抽中的审查项目,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监督部门和采购人工作。

(二)服务团队廉洁、风险预防及商业机密保守要求

1、廉洁工作制度

项目组成员必须完全达到中标人规定的职业道德标准、廉洁、公正、公开、诚信地工作,禁止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礼金和其它礼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的利益以及其它任何违规行为。

2、同步预防、跟踪审计意识

提高廉政意识,中标人配合各级预算单位做好自我审查工作,自我监督,以提升项目审核服务质量。

3、商业机密保守制度:

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完成后,中标人的全体成员严守采购人的商业秘密,不向任何单位泄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任何资料与成果文件等有关资料作为其它用途。

中标人对采购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信息、报告及结论须承担保密责任,并对因泄密造成的后果负经济和法律责任。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上述情况泄露和提供给他人。

(三)中标人及其服务人员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单位(包括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及全过程服务等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对项目评审结论产生影响的,应当主动向采购人书面报告并进行回避。

(四)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就本委托业务直接与建设、施工等单位联系。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能向建设单位索取资料。所取得的资料必须经过采购人确认,才能作为工程评审的依据。

(五)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按财政部、建设部共同颁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及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粤财基[2000]18号)的规定,结合湛江市徐闻县的实际情况,审核时限一般参照以下的标准执行,其中审核时限分第一阶段完成时限和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两种情况。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是指从中标人接受采购人委托之日开始计算,至向采购人提交完整审核初稿的时间;第二阶段完成时限是指从采购人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对数完成之日开始计算,至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正式完整审核定案稿的时间:

工作内容

送审造价M(万元)

审核期限(日历天)

完成时间要求

工程预算审核

M≤50

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3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2天

50<M≤200

9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6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3天

200<M≤500

1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0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500<M≤2000

2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2000<M≤5000

2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8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5000<M≤10000

3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2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8天

M>10000

4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30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0天

工程结算审核

M≤50

6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4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2天

50<M≤200

12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天

200<M≤500

2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3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7天

500<M≤2000

3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2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8天

2000<M≤5000

35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0天

5000<M≤10000

5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3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5天

M>10000

60

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45天

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15天

说明:送审造价500万元以上的交通道路及市政工程项目,按规定审核期限天数的80%(不足一天的按整天计)完成。特大型项目(大于2亿元)的预、结算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审核时间。

以上为完成时限的最长审核时限。具体每项工程的完成时间,除特殊情况的,以采购人签发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委托通知书规定的完成时限为准。对于需要补充资料的项目,中标人在第一阶段完成时间须向采购人提交除补充资料部分外的审核成果。服务期满,如存在未完成的委托项目,中标人必须继续完成直至甲方确认审核结论。

二、考核及违约处罚

中标人应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自身的服务承诺,按采购人项目委托协议书的要求开展工程预、结算的审核工作,并接受采购人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分为日常项目考核和年度考核。对考核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理(具体处理详见招标文件和合同)。

(一)中标人综合评分考核标准

1、项目综合评分考核

采购人视情况对已完成的工程的审核质量、效率、服务、审核初稿和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汇总(具体指标见下表),考核由徐闻县财政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并将评分结果通知相应中标人。

序号

被处理的情况

相应扣分处理

1

报告格式不规范

每次扣5分

2

报告(含初稿,修改稿)不按规定实行三级负责制签名

每次扣5分

3

报告(含初稿,修改稿)不盖单位公章

每次扣5分

4

报告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的

每错一处扣2分

5

汇总数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6

工程量计算不符合计算规则或发生严重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7

定额消耗量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8

综合单价套价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9

材料价格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10

措施费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11

规费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3分

12

收件后两日内,不按要求将初步情况反馈给采购方经办人

扣5分

13

未按项目委托协议书上要求时间完成初稿审核

每超过一天扣3分

14

不按要求每次修改需提供修改对比说明

每一次扣3分

15

定案稿完成盖章后,十天内不送回资料、费用表、经济指标

每超过一天扣3分

16

审核过程中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审核资料,二天内未能提供

每超一天扣5分

17

归档资料整理不规范

扣5分

18

不准时到规定地点对数

每出现一次扣3分

19

没有按规定做好准备到现场勘察的

每出现一次扣5分

20

出现不自律、不保密的

扣10分

21

其他情形的扣分

注:本表评分从100分扣起。

2、中标人年度评分考核

采购人对中标人在本年度内履行合同情况、业务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和汇总(具体指标见下表),并将评分结果通知相应中标人。

评价内容

权重

评分细则

一、中介资质条件现状

5分

合同执行期间公司资质或人员资质晋升的得5分。

二、合同执行情况

40分

1、独立优质按量提前完成委托,审核报告准确、真实得40分;

2、独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委托,审核报告准确真实得30分;

3、独立按质按量完成委托,审核报告真实得20分;

4、独立按量完成委托,审核报告真实得10分;

5、不能独立及未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审核报告未能反映真实情况的0分。

三、业务水平

15分

已配置各专业人员(建筑、安装、装饰、市政、园林绿化、路桥、水利),对专业熟悉并对国家的新政策、行业的新规范、专业的新技术、新工艺、特殊技术情况了解的得15分;

2、能配置相关专业人员(同上),对专业熟悉的得10分;

3、不完全能配置相关专业人员(同上)对专业熟悉的得5分;

4、不完全能配置相关专业人员(同上)对专业不熟悉的得0分。

四、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10分

企业及咨询人员能做到:

1、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2、诚信,客观、公正;

3、尊重同行,公平竞争;

4、廉洁自律,与委托方和被审核方有利害关系的能主动回避;

5、保密工作较好。以上能做到每一点的得2分;最高得10分。

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5分

1、企业及从业人员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被有关部门处罚处分或警告得5分;

2、被有关部门处罚处分或警告不得分。

六、企业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10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造价工程师证书得2分;

2、为咨询从业人员购买社保得2分;

3、咨询单位人员人事档案关系在有人事管理权的人才交流中心得2分;

4、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每项制度得1分,得4分。

七、服务质量

10分

服务态度良好,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响应要求,得10分。

八、社会信誉

5分

企业的社会信用、财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没有被用户有效投诉的得5分。

(二)中标人综合评分考核结果的处理

1、项目综合评分考核的处理

为提高中标人的审核水平,采购人将根据奖惩的原则对中标人进行考核管理。中标人已完项目的评分结果将作为委托服务费拨付的主要考核依据。

(1)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达80分或以上的为优秀。

(2)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在60分至80分之间的 (含60分,不含80分)为良好。

(3)单个委托项目评分结果在60分以下的为差。

(4)若在一年内,中标人出现累计五次己完成单个委托项目的评分结果低于60分,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2、年度综合评分考核的处理

年度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下的(不含60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三)项目审核工作考核结果的处理规定

对中标人出现审核质量问题、审核超时、违反程序和泄密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对违约中标人按合同减少委托任务、扣减委托服务费、解除项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不得参与采购人下一轮服务资格投标等处理,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1、对出现审核质量问题的处理

采购人根据差错率i的大小作如下处理:

(1)i≤5%内,原则上不作扣除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处理。但单项差错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项目,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l0%;

(2) 5%<i≤6%,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20%;

(3) 6%<i≤7%,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40%;

(4) 7%<i≤8%,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60%;

(5) 8%<i≤9%,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80%;

(6) 9%<i≤10%,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100%;

(7) i>10%,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l00%。若在服务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出现超过10%的,则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8) 在差错率的规定范围内出现出错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作出减少委托任务或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的处理。

(9) 对已拨付委托费但事后需要抽查或审计的项目,若中标人提供的审核结果有问题需扣减相应中标人委托费的,在该中标人今后实施的项目委托费中抵扣。

说明:差错是指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而造成的错误,如错套定额,点错小数点、重项、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高估冒算、因没有到现场核实导致造价失实等;差错率i=|A-B|÷B×100%,其中:A为中标人提交初步审核报告中的初审金额;B为经采购人确认的审定金额。

2、逾期的处理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扣减委托服务费。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项目委托协议书约定的时间提交初稿或定案稿给采购人的,按如下规定处理:

(1) 逾期5天内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10%;

(2) 逾期超过5天但未达到10天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30%;

(3) 逾期超过10天但未达到20天的,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60%;

(4) 逾期超过20天的,除扣减该项目委托服务费的100%;

(5) 服务期限内,累计出现三次逾期超过20天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如存在其他未完成的委托项目,中标人必须继续完成直至采购人确认审核结果,委托服务费按合同的约定执行。

3、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委托服务期间,若发现中标人或中标人审核人员有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现象,或与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和编制等单位串通,违反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等,以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政府利益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对违约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进行扣减委托服务费、减少委托任务、解除项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不得参与采购人下一轮服务资格投标等处理,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4、对拒绝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和管理的中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

5、中标人必须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审核任务,不得将审核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实施。若发现中标人将采购人委托的审核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实施的,一经证实,采购人有权对违约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进行扣减委托服务费、解除项目委托、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不得参与采购人下一次轮服务资格投标等处理,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6、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审核结论不实,引起诉讼和纠纷的,该中标人除承担相关责任外,采购人还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对此中标人作出通报批评、扣减委托服务费、暂停委托新的审核任务和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等处理。

7、采购人若发现中标人已不具备承接造价咨询业务的能力或资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委托合同,并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8、对中标人出现的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并保留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有关的法规、政策、文件等有关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

2、竣工财务决算评审人员应具备独立开展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能力,配备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工程、经济、会计专业人员;

3、廉洁自律的要求:中标人或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不得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有完善的廉洁自律制度及实施方案;

4、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任何人员变更,特别是项目负责人和对接业务联系人变更,需书面提出请求,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以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中各项工作为先,并且不得因从事其他不相关的事务,而导致本项目工作受到影响;

5、中标人在协议执行期内如被发现有以下问题,通过有关部门查处核实,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协议,采购人保留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审核费用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反映: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采购人及相关单位损失的;

(2)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3)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恶劣影响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的;

(5)违反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的;

(6)拒绝接受采购人跟踪核查的;

(7)不按要求保管评审资料的。

附件1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序号

咨询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计费

基数

最高计费标准

备注

100万元以内

101-500万元

501-1000万元

1001-5000万元

5001万元-1亿元

1亿元以上

 

1

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

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量预算,出具工程预算书(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审定

预算价

3.5‰

3.0‰

2.8‰

2.7‰

2.4

2.0%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

工程结算的编制

依据竣工图等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结算,出具工程结算书(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审定

结算价

4.5‰

4.0‰

3.5‰

3.3‰

3‰

2.5‰

差额二级累进计费

3

工程结算审核

基本审核费

依据竣工图、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等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

审定

结算价

2.8‰

2.5‰

2.2‰

1.6‰

1.3‰

1‰

基本收费为差额二级累进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

效益收费

|送审金额与审定金额的差额|

5%

 

备注: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按上述标准结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下浮率计算。

2、单个项目委托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高于100万元按100万元控制。

3、工程主材若不计入工程造价,则不计入取费基数,经复核核减的金额不计入计费基数。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