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依据公安部《公安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全国公安机关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公通字〔2019〕14号)、广东省公安厅《广东公安机关“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十四五”规划》、《广东省公安机关全面提升可视化指挥调度能力的工作方案》、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和规范办案场所管理使用的通知》(粤公网发(2021]569号)的通知、《关于传发2018年广东公安信息网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公科信办〔201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及龙门县本地实际,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力加强龙门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的前端智能化升级和后台智能化应用。按信息化项目建设要求确定具有相关资质的服务机构提供监理服务。
采购包1(龙门县公共安全可视化指挥体系建设项目监理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项目初步监理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验收。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人造成的任何损失;如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采购人未按约定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付款期限顺延至财政资金拨付之日。
2期:支付比例65%,工程竣工(完工)累计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95%。
3期:支付比例5%,工程项目验收通过后,支付该项目监理费余款。 |
验收要求 |
1期:(1)供应商应组织项目初验,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审查项目验收文档,提出审查意见。 (2)供应商应该项目验收时将项目监理过程中所形成的项目资料、检查记录、阶段报告、项目监理总结等文档整理装订成册,提交建设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报价要求:,总价报价。制作投标报价文件时需要按招标范围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的完成本标段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
2.结算方式:,总价包干。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验收报告或经审核确认的报告或进度报表(加盖采购人公章);(4)中标通知书。
3.响应时间:,30分钟内电话响应,4小时现场响应。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工程监理服务 |
龙门县公共安全可视化指挥体系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项 |
1.00 |
1,173,651.00 |
1,173,65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龙门县公共安全可视化指挥体系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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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服务范围
二、服务内容
三、服务成果要求 (1)投标人必须编写监理实施方案、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文件,利用监理方法,按计划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设备材料、软件等质量进行检查,并形成质量检查报告,确保项目质量符合招投标文件、合同书、技术方案要求。 (3)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项目建设过程,形成监理日志、监理周报、监理月报等文件,定期报告建设单位。 (4)投标人应组织项目初验,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审查项目验收文档,提出审查意见。 (5)投标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监理过程中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汇总、整理工作,向建设单位报告项目进展和质量等情况。 (6)投标人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监理情况等报告,并有义务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经济的具体方案和建议。 (7)项目验收时监理机构必须将项目监理过程中所形成的项目资料、检查记录、阶段报告、项目监理总结等文档整理装订成册,提交建设单位。 (8)供应商应使用项目管理系统平台以提供可视化监理服务,通过该平台实现多方业务协同,监理工程师可通过使用手机 APP 现场拍照、文字描述、GPS定位等真实地完成现场监理工作,在电脑端和手机APP上传及查看项目所有的文档、图纸、照片等资料,使采购人能及时对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和问题进行准确把握,做到项目过程可视化管理(供应商需提供监理管理平台截图,并提供监理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或监理管理平台用于本项目的使用授权书等证明资料)。 四、工期进度要求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完成竣工结算审核。 五、本项目技术能力的需求 (1)项目监理方法与措施的需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监理方法和措施方案(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以及组织协调等),对监理方法措施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 (2)信息化项目监理的分析需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针对本项目涉及的信息化项目监理的问题分析、需求分析、特点分析、难点分析情况的具体实施方案。 (3)项目监理流程分析需求 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监理流程方案(包括启动阶段、设备/主要材料采购阶段、实施阶段、初步验收阶段、试运行阶段、最终验收阶段、移交阶段以及质保维护阶段等)。 (4)项目组织实施分析需求 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对监理岗位责任、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特点、监理目标,监理依据等内容的理解,并在该基础上详细描述驻场监理团队如何有效开展好项目监理工作等)。 采购人设置的情况说明:需要投标人提供项目的监理方法、项目内容、监理流程以及监理流程分析等方案,评估监理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本项目的工程品质。 六、拟投入本项目实施服务团队要求 1、团队人员要求: (1)拟派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投标人需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须含通信专业) ; 2)人社部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其专业为"信息通信网络工程";3)人社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4)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5)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资格证书;6)中国信息安全评测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 采购人设置项目负责人条款说明:本项目涉及龙门县公共安全可视化指挥体系建设项目的本项目需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信息系统工程、通信工程建设等专业性较强工作内容,对本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进度、质量、安全、合同、协调、造价全方面管控,同时本项目规模为大型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上述资格来完成本项目管理统筹实施工作。 (2)拟派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投标人需拟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需具备: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2)由人社部门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人社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4)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5)中国信息安全评测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 采购人设置项目负责人条款说明:本项目涉及龙门县公共安全可视化指挥体系建设项目的本项目需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信息系统工程、通信工程建设等专业性较强工作内容,对本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进度、质量、安全、合同、协调、造价全方面管控,同时本项目规模为大型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上述资格来完成本项目管理统筹实施工作。 (3)拟派监理工程师 投标人需拟派项目监理工程师4名或以上(不包含项目总监、总代);监理工程师需具备:1)由人社部门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采购人设置拟派监理人员条款说明:因本项目较为复杂,工期较紧,需要多名专业监理人员参与建设,保证项目服务的工期和质量。 2、整个服务期内,在不同的工作阶段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有权要求团队成员驻场服务,如团队成员因特殊原因无法驻场服务,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于3日历日内安排具备同等资质的人员代替原团队成员提供驻场服务。 3、监理单位如需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进行调整,必须先得到采购人同意,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与投标文件拟安排人员不一致的,中标人拒绝改正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中标人需无条件退回已支付费用,赔偿采购人的一切损失。 4、中标人委派的人员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用人评价考核,对于不合格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管理系统的需求 供应商应使用项目管理系统可以通过该平台实现多方业务协同,监理工程师可通过使用手APP现场拍照、文字描述、GPS定位等真实地完成现场监理工作,在电脑端和手机APP上传及查看项目所有的文档、图纸、照片等资料,使采购人能及时对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和问题进行准确把握,做到项目过程可视化管理。 采购人设置的情况说明:传统的项目监理模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缺少有效的管理和沟通的桥梁、工具,经常会导致信息失真、沟通困难等问题。项目管理系统可以实现项目监理及项目管理任务的可视化监督管理为主要目标,实现对监理项目原始资料和进程管理的可视化,实现对项目的整体进展、质量管理等因素的可视化实时分析,实现信息的共享及有效传递。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认证证书: (1)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有效期内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采购人设置的情况说明:ISO认证体系其认证体系已得到业界的广泛认可。要求投标人具备上述认证证书,可提高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健康、安全、责任及技术服务水平。 (三)本项目业绩因素的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从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今同类型项目业绩。同类业绩证明文件一般是中标(成交)通知书以及相对应合同的复印件,投标人可以复印合同的关键页面。 采购人设置的情况说明: 同类业绩证明文件是投标人实际业务经营的真实体现,也是其有能力承接此项工程的具体证明。 (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中国电子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 采购人设置的情况说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为2020行业标准,投标人具备新行业标准可为项目提供更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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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