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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公共安全可视化指挥体系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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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1160000374655 发布时间:2023-01-16 文档页数:57页 所需下载券:10
龙门县公共安全可视化指挥体系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依据公安部《公安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全国公安机关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公通字〔2019〕14号)、广东省公安厅《广东公安机关“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十四五”规划》、《广东省公安机关全面提升可视化指挥调度能力的工作方案》、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和规范办案场所管理使用的通知》(粤公网发(2021]569号)的通知、《关于传发2018年广东公安信息网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公科信办〔201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及龙门县本地实际,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力加强龙门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的前端智能化升级和后台智能化应用。按信息化项目建设要求确定具有相关资质的服务机构提供监理服务。 

 

采购包1(龙门县公共安全可视化指挥体系建设项目监理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本项目初步监理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验收。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人造成的任何损失;如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采购人未按约定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付款期限顺延至财政资金拨付之日。

 

2期:支付比例65%,工程竣工(完工)累计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95%。

 

3期:支付比例5%,工程项目验收通过后,支付该项目监理费余款。

验收要求

 1期:(1)供应商应组织项目初验,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审查项目验收文档,提出审查意见。 (2)供应商应该项目验收时将项目监理过程中所形成的项目资料、检查记录、阶段报告、项目监理总结等文档整理装订成册,提交建设单位。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1.报价要求:,总价报价。制作投标报价文件时需要按招标范围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的完成本标段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

 

2.结算方式:,总价包干。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验收报告或经审核确认的报告或进度报表(加盖采购人公章);(4)中标通知书。

 

3.响应时间:,30分钟内电话响应,4小时现场响应。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工程监理服务

龙门县公共安全可视化指挥体系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1.00

1,173,651.00

1,173,65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龙门县公共安全可视化指挥体系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服务范围

序号

建设分项

建设子项

建设子项内容概述

1

感知前端

治安卡口

本期建设的治安卡口系统由卡口前端子系统、网络传输子系统和后端管理子系统组成。通过系统建设实现对监控路面过往的每一辆汽车的前部特征图像和车辆全景图像进行连续全天候实时记录,根据所拍摄的图像进行车牌自动识别,并能进行车辆动态布控,对被盗抢、违法黑名单、肇事逃逸、作案嫌疑车辆进行报警,通过公安网络将各个监控点信息传送到公安相关部门,实现对通行车辆信息的采集、传输、处理、分析与集中管理。

一类点监控视频

充分考虑龙门县公安局各部门、各警种的应用需求,以基本覆盖,确保重点,兼顾一般,预留未来为原则,采用科学、合理的布点规划方法,对龙门县整体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并按照视频监控点的位置、区域和数量,优先考虑监控薄弱环节,对摄像头缺少的地区优先建设,达到点、线、面全面覆盖,重点区域不留死角,构建严密的城市联合防控体系。

单兵终端

补充无线集群对讲终端、执法记录仪、移动布控视频终端设备等以音视频为基础的单兵终端,提高龙门县公安局单兵终端配备率,为警务工作提质增效,为一.线民警提供现场接收、查询、预判、分析、处置的实战支撑。

交警管理基础设施设备项目

(1)红绿灯路口建设

通过重点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人行过街按钮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建设,增强龙门县交警惩治路口多种交通违法行为及车辆行车轨迹探查的能力,减少重点路口因交通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

(2)区间测速

通过建设可对重点路段车辆全路段进行测速并识别违法的系统,有效对车辆的超速行为进行识别和取证,有效对异常停车、拥堵、逆行、压线、行人闯入、非机动车占道行驶、设置路障、施工等交通事件进行准确、实时判断和报警提示。

(3)违法事件抓拍

通过新增交通事件检测与智能违法抓拍设备,实现重点路段交通事件智能检测与抓拍,实现对重点路段各类交通事件的有效记录取证及管控。

 

2

感知后端

二、三类视频共享平台

(1)二、三类视频共享平台

在政务外网建设一套二三类视频共享平台,向下汇聚各类社会二、三类视频资源,向上往市局视频共享总平台推送视频数据,实现市县社会资源的互联互通。

(2)政务外网机房建设

完成机房冷通道、UPS后备电源系统、视频转发核心及汇聚交换机、网络安全防护设备的建设。

云平台

在视频专网建设一套视频网子云平台,系统采用容器化服务部署和本地硬盘可靠存储,基于高性能的容器网络、高可靠的容器存储和轻量级的无损计算性能,实现基于容器的应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依托于领先的智能图像处理及大数据分析技术,提供高效的视频分析、大数据检索服务,采用云架构部署,根据业务场景弹性调度资源,支持多算法管理,提供有效的方法提升视频图像处理效率、资源利用率及业务协同能力,协助案件快速侦破。

智能可视化应用

通过建设视图像结构化应用为前端普通视频的内容理解提供支撑,将视频内容进行分析、理解、自动结构化入库,并提供统一检索,解决大规模智能分析应用性能瓶颈问题。主要针对已建或新建的治安监控、道路监控、重点场所、社区监控等已联网前端设备进行抽取、分析、结构化、入库,可在研判工作中直接对该已结构化的数据进行检索和查询,对前端视频监控相机的利用发挥到极致。

一类视频平台升级改造

改造升级现有一类视频共享平台,通过整合各类图像信息资源,具有信息共享、存储查询、智能识别、轨迹分析、信息管理等多项功能,提高龙门县公安指挥决策、侦查破案、治安防控和执法监督能力。

交警存储及后台的升级改造

包括建设双网双平台的交警管理平台,实现车辆查询、车辆研判、视频预览回放上墙等基础应用,实现非现场处罚(违法管理),缉查布控、道路管控、行人闯红灯违法、套牌、异常牌照等业务应用;扩容原有平台云存储空间。

3

指挥体系建设升级改造

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建设

对原有指挥中心进行大屏幕显示系统和坐席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

公安视频会议功能升级改造

在龙门县公安局现有视频会议系统基础上,通过新增视频会议终端、多点控制单元等视频会议硬件设备,实现指挥中心与龙门县公安局直属派出所的上下联动,保障紧急命令传递、重要案情通报、重要案件分析、重大活动布署等会议工作的正常进行。

机房建设

主要包括机房空调系统及UPS后备电源系统的建设。

链路租用

主要完成本期项目涉及的所有前端点位、部分政务网的网络传输链路的租赁以及本期新增的移动执法记录仪流量套餐的购置。

网络安全等保

(1)网络安全等保建设

遵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相关标准,按照网络安全保护等级三级的要求,在分析龙门县公安局机房安全需求的基础上,建立预警、防护、检测、响应自适应闭环的安全防护体系,同时为龙门县公安局机房提供可定制的安全服务,全面控制龙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可能遇到的网络安全风险,提升龙门县公安局机房的整体安全防御能力,构建单位可信、可控、可管的安全防护体系。

(2)全县网络安全管理支撑服务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关于切实做好龙门县门户网站排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工作中要求各地区对重点网络场所及重点网络部门进行安全管控防护工作防护以及做好信息安全登记保护工作,保证各场所、各网站、IDC机房等重点部位的防护能力,该工作需第三方具备资质公司进行支撑服务。

(3)电子数据勘察取证系统

根据《2020年惠州公安智慧新警务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文件精神,为适应涉网犯罪高发频发、涉案电子检材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多、电子数据取证难度日益增大的形势,要求各地要根据公安部和省厅的最新标准要求,开展电子数据勘察取证实验室装备升级配套和取证流程规范工作。

4

办案场所智能化建设

办案场所智能化建设

 

主要包括龙门县公安局办案中心的办案场所改造,包括智能化终端、安防系统、场所标识牌、机房配套以及办案智能化终端软件对接等内容的建设,所有办案场所的智能化终端通过已有的公安网链路接入惠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办案中心的监督管理。

 

二、服务内容

序号

项目阶段

具体监理流程和工作内容

1

启动阶段

项目启动阶段是指完成项目合同签订后,项目正式施工前的准备阶段。

组织项目交底,如果有前期规划或者设计,则应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审核项目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审核项目实施计划,对承建单位的开发进度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查;

审核项目团队组织机构方案,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团队名单的符合性、一致性,如有变更,则要求叙述其原因并履行审批手续;

审批开工申请,确定开工日期;

掌握项目实施条件准备情况; 签发开工令。

2

设备/主要材料采购阶段

设备、材料采购阶段,是指项目签订合同,项目承建单位按照合同要求采购设备和材料阶段,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如下:

审核承建单位的设备采购计划和设备采购清单; 订货进货验证;

组织到货验收;

鉴定、设备移交等。

3

实施阶段

参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组织的需求调研;

审核需求阶段和设计阶段的成果,包括需求说明书、深化设计方案;

协助建设单位组织需求评审和设计评审; 项目材料、系统软件的进场和检验;

促使项目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对工程施工各个阶段的安装工艺进行检查; 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审核项目各个阶段进度计划;

督促、检查承建单位进度执行情况;

督促、检查承建单位项目培训情况与成效; 审查项目变更,提出监理意见;

审查承建单位阶段项目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

按周(月、季)定期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监理报告》,报告项目情况;

组织召开项目例会和项目专项会议。

4

初步验收阶段

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初步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提出监理审核意见;

组织编写初步验收工作方案,提交建设单位审核批准;

组织、主持初步验收评审会议;

做好初步验收会议记录,记录遗留问题,并跟踪解决。

5

试运行阶段

初步验收之后,确认项目进入试运行;

监查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录系统试运行数据;

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责成有关单位解决。解决问题后,进行二次监测;

进行试运行时间核算;

协助建设单位确认试运行通过。

6

最终验收阶段

对承建单位在试运行阶段出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复查,确认项目是否达到终验要求;

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监理工作总结以及相关监理文档;

协助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筹备和审查验收文档; 协助执行单位审查项目提交的终验文档;

协助执行单位组织项目最终验收; 签署项目验收报告;

协助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办理项目结算,编报项目结算书,审核结算金额;

审查承建单位阶段项目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

7

移交阶段

确认项目通过最终验收,进入保修阶段,签发移交证书;

审核承建单位编报项目移交清单,核实移交的设备、

材料、软件、文档等;

监督承建单位向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移交,包括设备、

材料、软件、文档等;

8

质保维护阶段

定期对项目进行回访,协助解决技术问题;

对建设单位提出的项目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 对项目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

检查承建单位质保期履约情况,督促执行;

审查承建单位阶段项目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

三、服务成果要求

(1)投标人必须编写监理实施方案、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文件,利用监理方法,按计划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设备材料、软件等质量进行检查,并形成质量检查报告,确保项目质量符合招投标文件、合同书、技术方案要求。

(3)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项目建设过程,形成监理日志、监理周报、监理月报等文件,定期报告建设单位。

(4)投标人应组织项目初验,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审查项目验收文档,提出审查意见。

(5)投标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监理过程中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汇总、整理工作,向建设单位报告项目进展和质量等情况。

(6)投标人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监理情况等报告,并有义务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经济的具体方案和建议。

(7)项目验收时监理机构必须将项目监理过程中所形成的项目资料、检查记录、阶段报告、项目监理总结等文档整理装订成册,提交建设单位。

(8)供应商应使用项目管理系统平台以提供可视化监理服务,通过该平台实现多方业务协同,监理工程师可通过使用手机 APP 现场拍照、文字描述、GPS定位等真实地完成现场监理工作,在电脑端和手机APP上传及查看项目所有的文档、图纸、照片等资料,使采购人能及时对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和问题进行准确把握,做到项目过程可视化管理(供应商需提供监理管理平台截图,并提供监理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或监理管理平台用于本项目的使用授权书等证明资料)。

四、工期进度要求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完成竣工结算审核。

五、本项目技术能力的需求

(1)项目监理方法与措施的需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监理方法和措施方案(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以及组织协调等),对监理方法措施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

(2)信息化项目监理的分析需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针对本项目涉及的信息化项目监理的问题分析、需求分析、特点分析、难点分析情况的具体实施方案。

(3)项目监理流程分析需求

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监理流程方案(包括启动阶段、设备/主要材料采购阶段、实施阶段、初步验收阶段、试运行阶段、最终验收阶段、移交阶段以及质保维护阶段等)。

(4)项目组织实施分析需求

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对监理岗位责任、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特点、监理目标,监理依据等内容的理解,并在该基础上详细描述驻场监理团队如何有效开展好项目监理工作等)。

采购人设置的情况说明:需要投标人提供项目的监理方法、项目内容、监理流程以及监理流程分析等方案,评估监理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本项目的工程品质。

六、拟投入本项目实施服务团队要求

1、团队人员要求:

(1)拟派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投标人需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须含通信专业) 2)人社部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其专业为"信息通信网络工程";3)人社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4)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5)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资格证书;6)中国信息安全评测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

采购人设置项目负责人条款说明:本项目涉及龙门县公共安全可视化指挥体系建设项目的本项目需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信息系统工程、通信工程建设等专业性较强工作内容,对本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进度、质量、安全、合同、协调、造价全方面管控,同时本项目规模为大型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上述资格来完成本项目管理统筹实施工作。

(2)拟派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投标人需拟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需具备: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2)由人社部门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人社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4)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5)中国信息安全评测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

采购人设置项目负责人条款说明:本项目涉及龙门县公共安全可视化指挥体系建设项目的本项目需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信息系统工程、通信工程建设等专业性较强工作内容,对本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进度、质量、安全、合同、协调、造价全方面管控,同时本项目规模为大型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上述资格来完成本项目管理统筹实施工作。

(3)拟派监理工程师

投标人需拟派项目监理工程师4名或以上(不包含项目总监、总代);监理工程师需具备:1)由人社部门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采购人设置拟派监理人员条款说明:因本项目较为复杂,工期较紧,需要多名专业监理人员参与建设,保证项目服务的工期和质量。

2、整个服务期内,在不同的工作阶段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有权要求团队成员驻场服务,如团队成员因特殊原因无法驻场服务,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于3日历日内安排具备同等资质的人员代替原团队成员提供驻场服务。

3、监理单位如需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进行调整,必须先得到采购人同意,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与投标文件拟安排人员不一致的,中标人拒绝改正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中标人需无条件退回已支付费用,赔偿采购人的一切损失。

4、中标人委派的人员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用人评价考核,对于不合格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管理系统的需求

供应商应使用项目管理系统可以通过该平台实现多方业务协同,监理工程师可通过使用手APP现场拍照、文字描述、GPS定位等真实地完成现场监理工作,在电脑端和手机APP上传及查看项目所有的文档、图纸、照片等资料,使采购人能及时对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和问题进行准确把握,做到项目过程可视化管理。

 采购人设置的情况说明:传统的项目监理模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缺少有效的管理和沟通的桥梁、工具,经常会导致信息失真、沟通困难等问题。项目管理系统可以实现项目监理及项目管理任务的可视化监督管理为主要目标,实现对监理项目原始资料和进程管理的可视化,实现对项目的整体进展、质量管理等因素的可视化实时分析,实现信息的共享及有效传递。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认证证书:

(1)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有效期内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采购人设置的情况说明:ISO认证体系其认证体系已得到业界的广泛认可。要求投标人具备上述认证证书,可提高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健康、安全、责任及技术服务水平。

(三)本项目业绩因素的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从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今同类型项目业绩。同类业绩证明文件一般是中标(成交)通知书以及相对应合同的复印件,投标人可以复印合同的关键页面。

采购人设置的情况说明: 同类业绩证明文件是投标人实际业务经营的真实体现,也是其有能力承接此项工程的具体证明。

(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中国电子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

采购人设置的情况说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为2020行业标准,投标人具备新行业标准可为项目提供更优质服务。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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