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注:1)本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委会审核认可;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 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 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联系周口市公共交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服务需求
(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设定)
一、服务要求
1、根据《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编制周口市2023 年度大气污染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并提交网格化排放数据,有效识别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管控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为周口市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等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2、基于《周口市 2023 年大气污染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根据大气污染源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和手册,建立周口市 2023 年度大气污染源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和周口市 2023 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并提交网格化排放数据,全面摸清周口市域范围内各类大气污染源和温室气体排放基础信息、活动水平等相关资料和数据, 为大气环境质量目标改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制订及效果评估、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等环境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本次融合清单编制工作以 2023 年度为基准年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全面收集整合周口市生态环境、统计、发改、公安、交通、住建、农业、城管等部门数据,识别本地排放源构成,确定排放源名录;根据《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细化的分类分级体系,建立完整的排放源分类分级和编码体系。
根据相关核算技术要求,结合周口市不同行业管理需求、数据基础等,规范选用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方法和优先顺序,确定 6 类源 14 种物质适宜的排放量计算方法。
收集周口市市生态环境、统计、发改、公安、交通、住建、农业、城管等相关部门数据,结合现场调研的方式,获取融合清单编制需要的活动水平数据、末端治理设施信息、自动监测数据等。
基于获取的排放源数据信息,经过初步的统计、汇总、分析、审核,筛选出异常数据和重点排放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核准排放源活动水平数据。
结合周口市市发展水平和污染源特征,优先选择国家融合清单编制相关指南给出的排放因子,同时根据污染源在线数据、现场检测数据、行业发展状况等完成排放系数的本地化修正,保证融合清单数据真实、可靠。
基于前期收集到的电力热力源、工业源、移动源和油品储运销、生活源、农业源、废弃物处理源等 6 类源活动水平数据和确定的核算方法,按照融合清单编制等相关技术指南,建立周口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清单,并采用多种方法对数据进行校验,建立周口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清单,编制技术报告并建立 1km×1km 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网格图。
根据相关技术指南和手册,编制《周口市 2023 年大气污染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
《周口市 2023 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三、项目进度安排
合同签订后 180 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任务。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180 日历天内完成。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要求。
3、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提交周口市 2023 年度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清单数据和技术报告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完成源清单合同全部工作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后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任务。
6、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