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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社会力量承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项目(钟村街祈福新村居委及缤纷汇居委辖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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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1200001581499 文档页数:49页 所需下载券:10
购买社会力量承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项目(钟村街祈福新村居委及缤纷汇居委辖区范围内)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采购包

服务名称

项目预算

服务期

1

购买社会力量承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项目(钟村街祈福新村居委及缤纷汇居委辖区范围内)

10,874,985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属性:服务类

所属品目: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C04020000)

预算金额:人民币10,874,985元。

2.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承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穗发改人口〔2013〕4号文,市政府制定的政策鼓励建立稳定的购买服务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服务。

3.社会力量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政府批准。

4.根据市有关政策,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场地标准为大于等于300平方米,经研究,现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上表区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服务交由一家社会力量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

▲5.本次项目的中标人须以“设置单位名称或者个人的姓名+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名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以“设置单位名称或者个人的姓名+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名义与采购人签署《购买服务合同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采购人将根据《购买服务合同书》进行项目经费拨付,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承担该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如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购买基本公卫和基本医疗服务时,需依法予以变更,不再以社区卫生服务站命名。

6.如遇市、区政策性调整导致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约定的服务人口、服务内容或服务费用(含补助标准)发生改变时,双方根据市、区调整后的有关规定执行,中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赔偿义务。本次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投标人对该采购包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采购包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8.凡涉嫌技术、外观专利等产权侵权纠纷的服务不予以采购。

9.中标人在实际提供服务时,若被发现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买方将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因中标方所提供的未达到所承诺准确服务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二、适用的政策(包含但不限于)

1.《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支持社会力量办提供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8〕101号);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163-2013);

3.《广州市卫生计生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对社会力量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购买基本医疗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卫基〔2018〕3号);

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8〕135号);

5.《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6.《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穗府〔2012〕38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9.《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三、服务要求

(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的能力及相应的专业人员。

2.中标单位需使用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公建配套物业(物业情况详见附件:钟村街千福街2号10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动产附图),费用以第三方评估的价格为准,不得转租。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由于本次项目的社区服务站为新设立,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必须保证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二)中标人责任和权利

1.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粤机编办[2011]37号),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编制按每万服务人口(常住人口)配备8人。其中每万服务人口配备全科医师3人,公共卫生医师1-2人,护士与医师比例按1:1的标准配备,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在核定的医师总数内配备不低于25%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项目负责人1名,要求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医学类中级或以上职称,5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人员招聘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本项目医护人员的招聘方法、招聘要求、招聘进度管理等措施。招聘以岗适其人、人适其岗、人岗匹配为宗旨;过程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内容从品德、知识结构、思维逻辑、专业技能、经验、综合素能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工作如期正常的开展。

中标人应当重视管理和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工作能力、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能力。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穗府〔2012〕38号)以及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完成社区卫生服务卫技人员培训。提供具体培训方案。方案要求包括培训方法、培训要求、培训进度管理内容。培训内容应与实际工作需求相符,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帮助工作人员解决现实问题和提升工作能力。培训方式应多样化,包括面授、在线学习、实践操作等形式,以满足不同学习风格和时间限制的人群。

▲2.卫生技术人员要在每一年度内达到继续教育规定要求的学分,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人员要达到10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个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涵盖初、中、高级职称)每年专业课20学分达标,公需课18学时达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承担该社区卫生服务站所产生的一切民事纠纷、劳动争议、债务等承担连带责任。如遇政策性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采购人短期内不能支付服务费的情况,中标人应按期垫付医护人员及员工工资。若因未能及时支付工资引起的医护人员及员工不稳定而发生的风险均由该中标人承担。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人员工资不得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4、提供本项目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服务预案,所提供对突发事件的包括:针对消防、医患纠纷、医疗事故、医疗救援等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及处理措施。确保无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发生,必要时及时报警并报告采购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并协助保护现场;对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治理做到严格管理、时刻督查,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和社会治安案件发生。

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接到消防中心报警,秩序维护员应在3分钟内到达烟感报警点核心实情况,如属火警迅速组织扑救和疏散。

(三)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163-2013)设置业务用房和配备基本设备,房屋、设备有关证照齐全;设置功能科室,科室设置规范,流程布局合理,包括但不限于适老、适幼,符合院感标准等。建筑布局符合标准,适当考虑未来的发展;要求功能分区合理,布局紧凑,管理方便;流程科学,洁污分流措施完善,避免交叉感染;可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合理确定建筑物的朝向、间距、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装修、设计、污水处理、环评、消防验收、医疗设备购置、安装等费用及办理均由中标人全权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经营场地装修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不环保的装修材料,场所装修完毕后必须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针对甲醛的检测报告。中标人须及时整改,并确保在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必须保证社区服务站顺利开展业务,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根据相关规定,开展业务前需通过区卫生健康局的现场审查。

(四)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开展计划及目标要求:投标人按照规定完成年度内项目内容、目标任务、绩效考核,目标明确,制定业务开展计划;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各类设计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法律法规要求;公卫基本职能考核能确保达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确保达标;阐述服务站的组织架构、基本职能对接关系情况。投标人可通过智能移动技术的支持,实现对服务对象的智能、远程健康监测,达到便捷、精细、连续、全面的健康管理的目的。

▲(五)基本公共卫生:为常住人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内容、数量和标准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239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及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执行。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等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基本医疗

1.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规定的诊疗科目开展基本医疗服务。

▲2.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239号)以及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完成基本医疗服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广州市有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为常住人口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主要服务包括: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社区现场应急救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医防融合服务;转诊服务;中医及康复医疗服务以及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医疗服务。

投标人需提供创新服务承诺及其他有利于社区居民的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辖区居民交通便利性、智能化举措、健康信息宣传方式、公益性活动内容、持续提高社区卫生环境及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医防融合效率等。

▲4.按照《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卫生和计生委员会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7〕5号)要求,医疗服务价格按照一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中标人应以相对应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名称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合同,并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政策。

6.一般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年度基本医疗诊疗不低于相对应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平均水平,次均门诊诊疗费用和药品费用与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平均水平相当。

7.积极为社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七)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1.有防范和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

2.与帮扶的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

3.有健全的医疗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4.不得转租、分租和转包、分包科室给他人经营;

5.不得向外借款、担保和挪用服务经费于他人;

6.自行购买医疗责任保险;

7.中标人与相对应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所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工资和福利;

8.中标人需加强对相对应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有关医德医风、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劳动用工、财务核算等的内部质控检查;

9.中标人需依法通过医疗机构的消防验收并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产生的消防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同时接受采购人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社区效果明显

1.各辖区内居民对相对应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满意率不低于85%;

2.各辖区内居民对相对应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知晓率不低于85%。

(九)项目服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财政购买服务的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接受采购人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

★(十)报价要求:1.投标供应商报价必须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及基本医疗服务补助经费等支出。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的费用。 2. 社区服务站的装修、设计、污水处理、环评、消防验收、医疗设备购置、安装等费用及办理均由中标人全权负责,中标人还需自行负责接入区内要求的信息业务系统,并保证数据及网络安全。接入及维护所需的软、硬件及网络环境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3.本次项目的预算依据为《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卫函〔2024〕2135号)、《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州市对社会力量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购买基本医疗服务指导意见有效期的通知》(穗卫基〔2024〕1350号,采用固定预算价格(按2024年度140.25元/人,预计2025年在2024年的基础上略有增加),投标人直接填报采购预算金额(即10,874,985元)。

四、考核与验收

服务完成后,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上级下达的各项服务绩效目标和项目服务规范要求,国家、省、市考核指标为验收依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中标人配合进行,组织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同时服务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

五、支付方式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根据当年广州市相关资金标准参照《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粤财社[2024]14号文),在完成区级绩效考核评价后,按完成服务项目的数量及质量予以拨付购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购买服务项目见附表1。

附表1购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编号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

购买服务金额

1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区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后,按项目统筹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按购买服务项目的质量与数量予以划拨

2

健康教育

3

预防接种

4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

5

孕产妇健康管理

6

老年人健康管理

7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8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9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10

中医药健康管理件报告和处理

11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6月30日前按甲方核定辖区服务人口数、经费标准和服务项目,预拨补助资金总额不低于60%,12月31日前预拨剩余部分。2026年,根据2025年度区级考核成绩进行资金的清算。

(二)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州市对社会力量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购买基本医疗服务指导意见有效期的通知》(穗卫基〔2024〕1350号、《番禺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番禺区购买政府指定和社会力量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番卫〔2024〕15号),核算划拨购买基本医疗服务资金。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中标人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12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本合同解除;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无正当理由,中标人擅自终止履行本合同约定主要义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结算项目服务经费余额,并要求中标人承担年度项目服务经费总额30%的违约责任。

(二)中标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责令该中标人限期整改,并不予结算当年服务经费余额;整改合格的,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整改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若中标人连续2年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服务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或中标人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本合同终止,采购人不予结算服务经费余额。

(四)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社区,本合同期满且双方未能就续约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在新的服务承包商接管本项目之前,采购人若有要求,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的要求继续(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为采购人提供服务,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标准继续支付服务费用。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守约方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合同终止后,中标人须在3个月内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组织的交接工作。

七、方案讲解及答辩要求

本项目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进行方案讲解及答辩,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1小时内到达等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中庭洽谈区)等候。方案讲解及答辩开始时间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供应商的方案讲解及答辩等顺序按《开标一览表》的顺序进行。如供应商未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方案讲解及答辩地点进行方案讲解及答辩,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放弃方案讲解及答辩。

(一)本项目由有效投标人于评标过程中进行方案讲解及答辩,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相关文件。

(二)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凭身份证原件参方案讲解及答辩,参加人数不超过3人(含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内)。

(三)如方案讲解及答辩过程中需要用到电脑等设备(设备不能共用),请投标人自带,评标现场仅提供电源和投影设备。

(四)方案讲解及答辩时间约15分钟。

(五)方案讲解及答辩的内容为: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的重点与难点;②社区卫生服务保障与资源调配;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④服务理念和工作方式;⑤团队管理方案。

采购包1(购买社会力量承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项目(钟村街祈福新村居委及缤纷汇居委辖区范围内))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

购买社会力量承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项目(钟村街祈福新村居委及缤纷汇居委辖区范围内)

1.00

10,874,985.00

10,874,98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购买社会力量承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项目(钟村街祈福新村居委及缤纷汇居委辖区范围内)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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