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为保障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执法执勤车辆及公务用车正常使用,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加油服务,重点区域包含市内六区、本市区域内及外省市高速公路上等。
本项目属于零售业。
二、具体要求:
1.加油网点在我市河东区、市内六区及外省市区域内分布广,满足采购人各类车辆日常加油需求。
2.供应商所提供的燃油须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的相关强制性规定,须对油品质量有保障,保证每车次进货均有合格的油品质检报告,随时可供采购人查验。
3.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经具有法定计量检定资质机构检测后合格的加油机加油,保证加油数量充足。
4.供应油品须包含92号汽油、95号汽油、98号汽油及0号、-10号柴油。
5.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办理“IC” 加油卡,并能全国通用。提供1张主卡、不少于220张副卡。主卡充值后,采购人可以通过成交供应商系统将主卡余额分配至各副卡中,还可通过系统查询分配、加油交易明细、主卡副卡余额等。
6.供应商须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对接相关手续。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加油卡办理流程和财务相关手续。采购人需要核查燃油使用情况时,供应商应配合做好主卡及各副卡燃油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并提供消费明细。
7.加油IC卡只用于采购人车辆加油,不允许从事其他消费。
8.在市场供应紧缺时,应优先保证执法执勤车辆的加油需求,结合公安机关实际需要24小时全天候提供加油服务。
9.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办理燃油卡的具体加油站位置(可唯一,也可多家)。
10.满足采购人全年加油的需求,其中包括环保预警情况下重污染天气、异常恶略天气等的加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