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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2024年耕地保护技术服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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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11290001584133 文档页数:43页 所需下载券:10
重庆高新区2024年耕地保护技术服务支持

项目服务需求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备注

重庆高新区2024年耕地保护技术服务支持

1项

 

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一)服务范围:重庆高新区2024年耕地保护技术服务支持等。

(二)服务要求:满足项目服务及质量要求。

(三)服务标准:通过项目验收。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实施耕地“进出平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渝耕保专办〔2022〕54号)、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耕地后备资源空间范围核实确认工作》、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落实千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行动任务的通知》的通知(渝农发2023208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排查耕地整改恢复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20号)、《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耕地后备资源空间范围核实确认、2024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耕地“进出平衡”地块筛选分析、高标准农田项目数据清理工作、高新区2024年耕地流出地块核实清理、高新区2024年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日常监测、高新区2022-2024年耕地恢复补足地块排查整改、“占补平衡”制度改革后可行性地块分析、耕地“非粮化”图斑清理、中梁山违法建筑拆除后复耕复绿技术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重庆高新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工程质量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完成高新区2024年耕地保护技术专项服务

四、服务及质量要求

(一)耕地后备资源空间范围核实确认工作

市局以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扣除生态保护红线、用地审批范围,城镇开发边界,公益林与天然林、退耕还林、地形坡度25度以上等限制因素,制作形成了全市耕地后备资源空间初步范围,下发作为核实确认的工作底图。对工作底图内的图斑逐一核实分析实施整治补充耕地的可行性,经核实无法实施整治或者整治后无法持续耕种,不能作为耕地后备资源的,在市局下发图斑中注明缘由,标注“非后备”其余图斑标注“耕地后备”。

在核实过程中,发现有些图斑不在市局下发范围内,但能够作为耕地后备资源的可以补充纳入,形成单独的新增补充耕地后备资源空间范围数据。

核实后,区局结合本地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情况,对形成的耕地后备资源空间数据综合分析判断,充分征求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和林草等部门意见,统筹确定本区县的耕地后备资源空间范围,形成核实确认初步成果。

各区县核实确认初步成果报经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送市局。市局将组织审核,重点审查“非后备”和新增补充耕地后备资源的合理性,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空间重叠问题,汇总形成全市耕地后备资源空间范围,报请市政府批准并印发全市耕地后备资源管理方法,各区县要将批准后的耕地后备资源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县级成果,作为实施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法定范围,在范围内实施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再单独征求林业等相关部门意见,范围内土地未经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严禁擅自作为其他用途。

(二)2024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1.耕地保有量任务。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2024年末,实际耕地保有量(年度变更调查现状耕地面积扣除三区三线”划定时未纳入耕地保护任务的耕地)不得低于“三区三线”划定时确定的耕地红线任务4.1万亩。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2024年末,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三区三线划定时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红线任务0.6万亩。

3.年度“进出平衡”任务。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2024年度其他农用地转为耕地的流入数量(扣除不能用于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情形),大于等于2024年度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应落实“进出平衡”的流出数量。

准确研判本年度需落实“进出平衡”恢复任务。年度耕地“进出平衡”任务量,最终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准为避免恢复数量不足,要全面分析存量“非粮化”和新增“非粮化”,准确研判年度流出量。要将严控耕地“非粮化”流出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加强动态监测,发现倾向性问题立即整改,尤其避免25度以上和生态红线范围内耕地流出,要坚持原址整改为主、进出平衡为辅相结合的方式,减轻进出平衡压力。同时要加强耕地恢复地块选址论证,确保恢复的耕地符合要求,有序恢复补足耕地保护任务。恢复补足耕地保护任务既要算经济账,更要算政治账,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恢复耕地在工作推进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政策引导宣传,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有序组织实施耕地恢复,绝不搞“运动式”“一刀切”,坚决防止引发矛盾。

(三)耕地“进出平衡”地块筛选分析工作

为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加快推进耕地“进出平衡”政策落地见效,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特制定《重庆市实施耕地“进出平衡”指导意见(试行)》(渝耕保专办[2022]54号)。

准确把握耕地“进出平衡”范围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等规定情形外,各类项目和农业生产活动导致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通过统筹将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实现年度内耕地“进出平衡”,切实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要求。

1.维护群众权益不受损。科学合理实施耕地“进出平衡”,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村社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意见不能“简单化”“一刀切”,防止为追求耕地补充指标而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社会矛盾。

2.科学确定“进”和“出”地块。通过提取2023年变更调查数据库中的农用地,扣除生态保护红线、河道湖区范围、林地管理范围、征转范围、公益林与天然林、退耕还林、地形坡度25度以上等限制因素,形成高新区可恢复地块数据库,指导各镇街科学合理开展耕地恢复补足工作。

(四)高标准农田项目数据清理工作

为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关于实施千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行动的工作部署(以下简称农田改造提升),统筹谋划农田改造提升建设布局和建设时序,构建农田改造提升“一张图”和项目储备库,逐步实现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宜机宜耕、能排能灌、高产稳产、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的工作目标。

1.开展农田改造提升潜力分析。收集2010—2023年已建高标准农田(含一期、二期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数据)、“三区三线”、第二轮退耕还林、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严格管控类耕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等数据,按照农田改造提升合规性审查要求进行套合分析,摸清本区域能够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理论潜力。

2.划定农田改造提升空间优先序。以理论潜力为基础,优先考虑布局永久基本农田、“两区”、中型灌区、水网工程区、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及水土资源本底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结合本地区域粮油产业发展规划,划定优先建设区和一般建设区。

(五)高新区2024年耕地流出地块核实清理工作

市局以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套合最新遥感监测影像,提取疑似耕地流出图斑,扣除合法用地审批手续后,形成2024年耕地流出图斑基础数据。

以市局下发耕地流出图斑为基础,叠加区县掌握的征转批文、临时用地范围,内业初步判断高新区合法流出图斑与疑似违法流出图斑。

针对违法流出图斑进行外业举证核实,针对外业核实情况制作分类处置措施,及时掌握耕地流出地块情况,确保耕地不减少。

(六)高新区2024年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日常监测

以高新区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和已备案的设施农用地范围为基础,通过日常巡查以及无人机等手段,制作临时用地范围内的高清航飞影像,套合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范围,及时确定超范围用地位置,确保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严格按照批准范围进行使用。

(七)高新区2022-2024年耕地恢复补足地块排查整改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耕地整改恢复工作,切实维护群众权益,高新区组织针对2022年以来开展耕地恢复补足(由非耕地恢复为耕地,不包含“非粮化”、撂荒地整治)的地块进行核实,重要内容包括:恢复地块是否科学、工作方法是否得当、整改恢复是否真实、后期管护是否到位。

提取高新区2022—2024年耕地恢复补足地块,形成台账,分类下发给有关单位、平台公司,整理形成各镇街耕地恢复地块统计台账,针对有关单位现场核实情况,制定分类处置方案。

(八)“占补平衡”制度改革后可行性地块分析工作

7月2日,市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近期工作部署视频会,重点解读2024年2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分析新政策变化对地方“守红线”、“保发展”的影响。

一是调整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范围。由“小占补”变为“大占补”,即由原来的“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统一为“占补平衡”。二是扩大补充耕地来源。允许将未利用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以及适宜恢复为优质耕地的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统筹为补充耕地来源。

及时提取满足条件的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建设用地以及适宜恢复为优质耕地的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做为耕地恢复的优质资源,坚持做到区县域内自主平衡为主、省域内调剂为辅。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由区县自行平衡;非农建设确需省域内调剂的,原则上应为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

(九)耕地“非粮化”图斑清理工作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20号)文件精神,各区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防耕地“非粮化”增量,摸清存量问题情况,全面整治利用耕地“非粮化”,有效稳定粮食生产。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各区县要对本区域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及时更新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

依据市局下发耕地“非粮化”图斑,核实分析征转范围外耕地“非粮化”地块情况,分镇街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图斑矢量范围,使每个图斑落实到责任人,方便镇街排查整改,最终依据镇街反馈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分类制定处置措施,针对无法原址整改的地块,在本区域内落实“进出平衡”,重点排查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非粮化”图斑,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图斑无法异地补划,只能原址整改。

(十)中梁山违法建筑拆除后复耕复绿技术指导工作

针对中梁山片区违法建筑拆除地块进行分析,指导镇街做好复耕复绿工作,对于有条件恢复为耕地的地块及时指导镇街恢复为耕地,待满足耕地条件后,现场举证纳入高新区耕地流入项目,上传市级审核。

(十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

2019年以来新立项实施且录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的农田建设项目(以系统专项整治模块提供的项目清单为准),作为本次排查整治范围。

田间水利设施工程质量问题。排查整治田间水利设施及其配套电力设施存在的质量不达标、不合格、不能用等问题;泵站、节水灌溉等水源工程设施不通电、有水无泵、有泵无水等问题;塘坝、沟渠、涵洞、出水桩等灌排设施工程质量不达标、材料不合格等问题;变压器等配套电力设施建后不通电、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项目设计和监理问题。排查整治勘察设计不到现场、凭空设计,未广泛征求和吸收项目区群众、村级组织意见等导致的设计方案与生产需求不相符、建后不好用等问题;初步设计缺少总体设计图、工程设施具体分布图、重要单体工程图等问题。排查整治监理走形式、监理日志造假、监理签名代签、未按规定对隐蔽工程开展旁站巡视、未开展工程质量平行检验、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等问题。

项目资金拨付使用问题。排查整治资金未按项目进度支付,以拨代支、截留套取,以审减、结余等名目变相挤占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不按规定招投标以及因资金支付不到位导致的项目超期未完工、超期未竣工验收、建成设施不能移交、拖欠工程款导致的上访事件等问题。

项目工程设施管护问题。排查整治项目管护主体未落实,管护资金保障不足,管护责任未压实或不明确;日常管护巡查不到位,工程设施维护不及时、用不上,田间水利灌排渠系淤塞,农桥、涵洞等构筑物损毁未修复,配套电力设施丢失被窃等问题。

农田沟渠“缺、断、浅、堵”问题。重点排查农田沟渠数量不足导致成片农田积水受淹或无法灌溉;沟渠断裂、破损导致水流无法顺畅通过,影响灌溉和排水效率;沟渠深度不够,无法解决农田洪涝、渍害或灌溉能力不足;农田沟渠淤积、杂物堵塞导致水流无法顺畅通过,严重影响灌溉和排水效果等问题。

(十二)重庆高新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工程质量排查整改工作

1.田块整治。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水田漏水、水田陷机、田面不平影响田间灌排、田坎垮塌、田间进出通道不配套、下田坡道不合理、田间砾石清理不到位影响耕作、耕作层土壤厚度不达标、耕作层表土剥离回覆不到位、地力明显下降影响作物生长等问题。

2.灌溉排水。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成片耕地无灌溉水源问题;山坪塘、蓄水池等储水设施是否存在无水、漏水现象,进水、排水、沉沙池、消力池、放水设施等配套设施不齐全,未规范设置安全防护、警示标牌等问题;提灌泵站是否存在电力设施不配套、设备运行不正常、管护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到位等问题;明沟明渠是否存在进出水口设置不合理、垮塌、开裂、淤堵、底漏等明显影响灌排功能的问题;各类灌排管道是否正常通水,是否存在堵塞、破损、漏水等问题,闸阀及闸阀井是否存在破损、操作不便等问题。

3.田间道路。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路面不平、路面开裂破损、长宽厚及强度不达标、边沟涵管不配套造成积水浸泡、警示标志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断头路”现象。

4.其他方面。排查已改造提升的高标准农田是否存在未耕种未利用情况,核实近年来媒体曝光和群众信访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情况,收集项目区干部群众集中反映的其他问题。

※(二)项目成果包括:

1.高新区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高新区耕地后备资源图件成果

2.高新区2024年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成果数据库

3.高新区2024年可恢复地块成果数据库

4.高新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潜力成果数据库

5.高新区2024年耕地流出地块核实处置成果

6.高新区2024年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巡查记录表、现场巡查影像数据成果

7.高新区2022-2024年恢复补足地块核实处置成果矢量数据

8.高新区“占补平衡”可行性地块成果矢量数据

9.高新区2024年耕地“非粮化”图斑核实清理矢量数据

10.中梁山违法建筑拆除复耕复绿地块矢量成果

11.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成果数据和工作报告

12.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工程质量排查整改成果数据和工作报告

(三)项目团队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提供专门的项目团队(团队人员专人专岗,不得兼职),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其他人员5人(测绘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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