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28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280,000.00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
西昌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服务 |
1.00(年) |
1,28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西昌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服务 |
1.00(年) |
1,280,000(元) |
1,280,000.00 |
总价 |
无 |
★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西昌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服务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
污水处理服务 |
第一部分:项目概述及项目清单 1、项目概述:本项目为西昌市人民医院新大楼、院本部、海河分院、医养中心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包括院本部、妇儿大楼和科教楼、门诊综合大楼、医养中心、海河院区等 5 处站点的污水处理运维服务工作。 2、项目清单:
第二部分:项目技术服务指标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包含:现场运行操作人员,维修维护人员,项目管理人员,设备维修维护,设备更换,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数采仪运维,数据上传管理,药剂、监测试剂,监测废液及废机油处置,各工艺单元池运行、部分工艺单元池清洗,确保污水站安全、稳定、良好、达标运维。 ★(一)设备运营服务 1、设备运营服务清单(现有设备) 站点:共五个污水站点(院本部、妇儿大楼和科教楼、门诊综合大楼、医养中心、海河院区)
2、药剂清单
3、污水处理站点
(二)污水站运行维护 1、日常管理 ★1)按需运营:首先应满足医院与水环境对污水站运行的基本要求,保证污水处理量,使处理后尾水达到现行有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 的预处理标准排放。 ★2)经济运营:以最低的成本处理好污水,使其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3)文明运营:要求具有高素质的运营管理人员,以先进的技术、文明的方式,安全的搞好运营管理。 ★4)规范运营:以专业、规范、高效、真实、稳定、达标的综合运维管理服务能力做好运营管理。 5)人员配置:(人员配置不能重复)
★2、运营服务要求 2.1 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营管理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主要包括:为污水处理站配置合格的操作、维修人员,提供设备维修保养以及更换设备(单次单台设备的维修或更换费用≥3000元的除外),提供污水处理站所需药剂、试剂,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在线监测废液及废机油处置、数据的上传运维管理、部分工艺单元池必要的站内流转清洗。若未达标排放造成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2 须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若未达标排放,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含一切相关部门的罚款)。 2.3 排放标准:严格执行现行有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排放标准,确保达标排放; 2.4 确保污水处理站设施正常运转,及时修复、更新污水治理设施在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故障(不含构建筑物自然沉降、垮塌、开裂事故); 2.5 认真做好污水站运营监测记录、运行记录及相应的保管工作; 2.6 接受并积极响应配合各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检查通过。 ★(三)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当中须合理配置相关人员,提供好各项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各种服务均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或标准); 2、成交供应商应按行业运维技术及运营要求、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操作手册等资料维护本项目,以保证项目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实际具体要求向采购人汇报运行情况,提交与本项目有关的报告、数据、资料等; 4、运维服务期内,若因成交供应商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未达到环保局的管理要求或设备维修维护不及时等自身原因导致采购人在接受上级环保部门监督检查时受到处罚的,采购人有权依法对成交供应商追责,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处罚款; 5、成交供应商在运维服务期内,设备所测数据不能满足环保部门要求和相应法律法规的,采购人有权追责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与处罚; 6、成交供应商在运维服务期内,若存在违法行为(如数据造假,偷排污水等)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法律责任; 7、运营服务期内,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营监测频次以环保局的相关规定要求为准; 8、运维期间,成交供应商应主动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环保监督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例如及时完成监测数据的处理,上传,整改等行为; 9、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临时安排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余工作; 10、成交供应商需按行业标准和设备的维保要求或规范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建立完整的保养记录并存档,定期向后勤部门报备保养情况。因保养不善导致的设备损坏应由供应商承担损失,并自行购买合格产品进行替换。因质量原因导致的设备损坏,由采购人负责购买更换; 11、成交供应商需按行业标准,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要求,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等建立完整、完善的记录台账资料,按时按实规范填写存档; 12、确保数采仪内数据的真实稳定,上传要求以环保局及卫生部门的要求为准; 13、药剂、试剂的采购、管理与使用需规范合格;监测废液及废机油需定期合法合规处置; 14、站内打捞的漂/悬浮物定期送至院方危废处。 注: 1.明确为实质性要求(★为实质性要求)的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2.除明确要求需要单独提供证明材料外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针对实质性要求仅在偏离表中进行明确响应即可,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对投标文件是否违背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 |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无 |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1 |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
2 |
★ |
服务地点 |
西昌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
3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根据国家相关的规范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验收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
4 |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5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合同签订生效,成交供应商完成第一个月运营服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2、合同签订生效,成交供应商完成第二个月运营服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 3、合同签订生效,成交供应商完成第三个月运营服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 4、合同签订生效,成交供应商完成第四个月运营服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 5、合同签订生效,成交供应商完成第五个月运营服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 6、合同签订生效,成交供应商完成第六个月运营服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 7、合同签订生效,成交供应商完成第七个月运营服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 8、合同签订生效,成交供应商完成第八个月运营服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 9、合同签订生效,成交供应商完成第九个月运营服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 10、合同签订生效,成交供应商完成第十个月运营服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 11、合同签订生效,成交供应商完成第十一个月运营服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 12、合同签订生效,成交供应商完成第十二个月运营服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
6 |
★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违约责任: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因系统固化无法调整,本项目3.3.2商务要求具体以附件“商务要求”为准,且均为实质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