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共两个包。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41992.45m²(合212.9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02271.07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7271.07m²,地下建筑面积55000.00m。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90535.99㎡,地上建筑面积62602.51㎡,其中:门急诊医技住院楼建筑面积58521.03㎡(含物管用房276.76㎡),发热门诊楼建筑面积1488.76㎡,感染楼建筑面积1966.91㎡,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131.76㎡,辅助用房建面积311.24㎡(其中:门卫室63.86㎡,核酸采集点41.82㎡,液氧站26.60㎡,化学废液及生活垃圾暂存用房100.00㎡,燃气用房78.96㎡),地下室出地面楼梯间182.81㎡。地下建筑面积27933.48㎡,其中:地下机动车库、设备用房人防及医疗功能用房建筑面积25961.48㎡,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851.30㎡,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20.70㎡。
二、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包号 |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1 |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
项 |
1 |
第一包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2 |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变形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
项 |
1 |
第二包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三、服务要求及内容
第一包
1、检测具体内容包含不限于(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所有质量检测内容)且费用不增加:桩基检测、抗浮锚杆检测、空气检测、防雷检测。(除:1.主体结构检测;2.常规建材检测;3.建筑节能检测;4.装饰装修材料;5.钢结构;6.人防检测;7.消防验收检测;8.暖通;9.减隔震支座。)
2、人员配备、设备配置必须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执行、并满足建设单位项目检测需要,否则视为违约。供应商应无条件解除合同,退还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并赔偿采购人合同金额的 80%。
3、工程检测质量服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并满足《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手册》及设计的要求。
4、最终的检测实施方案必须经监理、项目管理、建设单位审核同意。
5、具体服务内容如下表:包含不限于(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所有质量检测内容)且费用不增加。(除:1.主体结构检测;2.常规建材检测;3. 建筑节能检测;4.装饰装修材料;5.钢结构;6.人防检测;7.消防验收检测;8.暖通;9.减隔震支座。)
序号 |
检测具体内容 |
检测具体内容分项 |
检测标准 |
1 |
空气检测 |
空气检测 |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
2 |
抗浮检测 |
抗浮锚杆 |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
3 |
桩基 |
低应变 |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
钻芯检测 |
|||
声波 |
|||
静载 |
|||
动力触探 |
|||
桩身完整性 |
|||
复合地基承载力 |
|||
单柱竖向抗压承载力 |
|||
天然地基承载力 |
|||
4 |
防雷验收检测 |
|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
6、其他详见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
第二包
1、监测具体内容:包含不限于(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所有监测、观测、测绘内所有内容):(1)围护墙(边坡)顶部水平位移;(2)围护墙(边坡)顶部竖向位移;(3)深层水平位移;(4)立柱竖向位移;(5)支撑轴力;(6)地下水位;(7)周边地表竖向位移;(8)周边建筑竖向位移;(9)周边建筑裂缝、地表裂缝:(10)周边管线竖向位移:(11)锚杆轴力:(12)周边建筑倾斜:(13)周边道路竖向位移:(14)沉降观测(15)变形监测:(16)倾斜检测;(17)水土保持监测等。(若出现缺项的情况,综合判定费用扣减,但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成交价)
2、技术要求及标准
(1)符合本项目现行国家现行及地方规范、标准、强制性规定,达到国家现行及地方相关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2)项目开展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在测绘等工作政策法规颁布新规定及标准,则无条件按新标准执行。
3、成果要求
(1)供应商须递交测绘成果,电子档1份,纸质档4份。
(2)所提交的测绘成果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测绘验收规范标准。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且须对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逐项做出响应。
(2)为了确保测绘服务工作的高效性以及测绘成果的精确性等,供应商应配备能完成相应任务的资深专业人士参与,组建专业的测绘服务团队。
★四、商务要求(第一包、第二包均适用)
1、计划工期:791天,具体履约时间以建设单位实际工程进度为准。
2、项目建设地址:西昌市马道街道振兴社区。
3、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本项目投标报价是供应商在成交后响应采购人下达项目任务要求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人工费、机械设备使用费、资料费、税费等完成测绘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40%的合同价款,供应商完成所有检测(监测)内容并提交检测(监测)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后付清剩余款项。
5、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磋商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验收。
6、特别声明:详细概况由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行承担。(项目建设地址:西昌市马道街道振兴社区)
7、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等所有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项目实施期间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承诺完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供应商提交的全部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并使用,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设计方案或最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