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有关说明
1.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二)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包1(2024-2025年官网、“双微”平台运营及政务工作宣传材料制作服务):
1、服务范围:广东省广州市。
2、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为采购人提供2024-2025年官网、“双微”平台运营及政务工作宣传材料制作服务。
3、服务时间(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4、服务标准:提供的服务须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
5、项目属性:服务类。
采购包1(2024-2025年官网、“双微”平台运营及政务工作宣传材料制作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80%作为预付款。 2.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最终工作总结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发票,经采购人审核、验收通过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的20%。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4.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5.成交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办理支付手续。 (1)成交通知书(首次请款提供原件); (2)采购合同(首次请款提供原件); (3)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须以采购人确认的名称及方式为准); (4)采购人认为的其他有必要的文件。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采购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项目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整改,直至整改合格为止,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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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广告宣传服务 |
2024-2025年官网、“双微”平台运营及政务工作宣传材料制作服务 |
项 |
1.00 |
1,350,000.00 |
1,35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4-2025年官网、“双微”平台运营及政务工作宣传材料制作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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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官网运营维护 1.政务信息发布及报送工作。 成交供应商须依托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需审核发布政务信息、政策解读信息、政声传递信息等内容),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政务联播信息、通知公告信息、文旅重点领域信息、政策解读信息等内容),规范性文件,并报送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借助集约化平台内“政务新媒体政治导向把关系统”,严格把好发布内容的导向、知识、文字等。 2.局官网管理工作。 (1)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对采购人指定的政务网站开展安全保密检查,及时处理错别字、错链、暗链、死链信息等问题,并编制专题检查报告。 (2)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营的各项监测与检查的整改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3)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做好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网网民留言回复工作。 (4)成交供应商须定期对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网进行页面优化,并根据采购人及工作要求适时适当增减专题专栏;对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发布的政策性文件,采取图文、表格、动漫、视频等方式进行解读,在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方“双微”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时发布,并报送广州市政府门户“政策解读”栏目。 3.官网运维其他工作。 成交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做好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12345热线智能知识库系统”运营维护工作,保障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网网络安全,配合采购人完成年终官网考核等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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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政务新媒体运营推广 1.年度运营策划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全年广州市文旅工作重点和宣传方向,对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政务新媒体,针对性制定年度内容规划、视觉优化、账号运营方案。 2.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运营推广 (1)成交供应商须根据广州市文旅宣传工作年度规划,在重要、特殊时间节点(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节假日、重大文旅活动等)前、中、后期推出专题宣传栏目,并根据栏目主题提炼相关内容,分类别、分批次、分主题进行版头设计、视觉优化和文案提炼,制作图片合集、推文等内容在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推广。 (2)成交供应商须结合广州市文旅重大活动、重点工作以及时事热点等内容,每周于在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少于8篇推文,其中原创推文不少于3篇;图文产出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系列海报、SVG、长图等。 (3)成交供应商须保证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每周推送的图文总阅读量不少于5万。 (4)成交供应商应保持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粉丝量的稳定增长,服务期内公众号粉丝增长总数不少于10万。 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方微博账号运营推广 (1)成交供应商须围绕广州市文旅发展主题、重大活动、重点工作以及时事热点等内容,并于服务期内在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方微博平台运营打造不少于3个原创品牌特色话题专栏,并形成长期、固定的话题条定时更新。 (2)成交供应商须围绕广州文旅宣传工作重点,保持微博平台的活跃度、互动性,每周更新原创/转载贴文不少于15条。 (3)成交供应商须保证全年微博发帖阅读总量不少于5000万。 (4)成交供应商须保持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方微博账号粉丝量的稳定增长,服务期内官方微博粉丝增长总数不少于10万。 4.专题宣传与资源运营 (1)成交供应商须联合微博文旅达人、“大V”围绕广州文旅形象、文旅资源、文旅活动,策划并执行线上专题宣传,服务期内不少于4次。 (2)成交供应商应联络资源共创共推,在“双微”平台发起惠民、有奖福利、投票等日常吸粉、粉丝互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 (3)成交供应商应通过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微信朋友圈对局举办的大型活动进行精准推送,服务期内不少于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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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政务工作宣传材料制作 1.PPT制作 成交供应商须在服务期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政务材料制作不少于10套的宣讲PPT,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页面排版、定制设计、翻译等。 2.照片拍摄 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需求,完成广州市内各项活动的跟拍、图像采集等工作。 3.政务视频制作 成交供应商须在服务期内根据采购人需求制作不少于4条政务工作视频。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素材整理、素材版权采购、脚本策划、文案编撰、后期剪辑特效包装、字幕设计、配音配乐、调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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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按总价方式报价,响应供应商所报总价应综合考虑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利润、税金、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措施等费用,包含全部实物工作和技术服务工作以及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合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因情况变化而调整。 2.响应供应商须根据实际情况针对《项目内容清单》(详见下表)进行分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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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知识产权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合同期间所涉及的任何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的知识产权全部归采购人所有。 2.本项目合同期间所涉及的相关资料、信息、数据等内容,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将其对外发表、使用、出版、透露、泄露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目的、用途。 3.成交供应商保证项目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资料、信息、数据以及调研结果等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客观、有效、合法的;保证在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形成的相关资料、信息、数据、成果等内容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侵犯第三方权益,相关法律责任及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足额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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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保密资料必须给予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做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任何目的使用,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本条款不因协议变更、修改、解除而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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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七、其他要求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保持联系沟通并及时汇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为保证本项目服务质量,成交供应商需组建具有相关从业经验且不少于4人的专职运营团队;团队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内容采编、新媒体运营、美工、摄影摄像、剪辑师等;此外,团队成员应具有广告类或新闻类或中文类或工艺美术类或设计类或影视类或传播类等相关专业的学历证书。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采购人各项工作安排,定期汇报总结。 3.成交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指派固定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需经采购人面试审核通过。在服务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4.成交供应商须指派1名运营团队成员驻点办公(具体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原则上每周驻点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采购人汇报。 5.成交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的定位,内容服务,工作背景与现状、服务目标、服务标准等内容进行理解分析,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6.成交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应急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传达机制、责任分工、应急处理流程等内容,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7.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相关资料,应整理留存归档,并于项目服务期结束后统一移交至采购人。 8.成交供应商应保持24小时通讯联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成交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含)响应并为采购人提供技术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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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