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云霄县2024年度耕地保护技术服务项目,对云霄县2024-2025年度补充耕地工作(包括旱改水工作)、耕地恢复整治工作进行技术服务,2024-2025年度预计完成耕地恢复任务约2700亩,控制单价为210元/亩,总价最高限价为567000元。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目标任务
对云霄县2024-2025年度补充耕地工作(包括旱改水工作)、耕地恢复整治工作进行技术服务,主要开展可恢复整治资源数据分析和对新增耕地的位置、面积和种植状况逐地块进行核实举证,内业处理,数据统计、建立数据库,形成验收前新增耕地地块情况的审查说明,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
(二)工作依据和技术标准
1、《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2、《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4年度适用)》;
3、《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耕地恢复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20号);
4、《关于印发开展耕地恢复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漳自然资发〔2022〕162号);
5、《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耕地恢复整治项目验收入库的通知》;
6、其他相关文件。
(三)数学基础
1、平面坐标系统
大地基准: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 2000)。
2、高程系统
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
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1:1万及以上比例尺图采用标准3度分带。
(四)工作内容
1、耕地恢复整治技术服务
根据《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关于印发开展耕地恢复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漳自然资发[2022]162号)、《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耕地恢复整治项目验收入库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影像查找适宜恢复耕地图斑,耕地恢复后现场举证、范围边界核实,举证信息数据制作(举证信息表、DB制作)、正射影像图制作、数据库建设、恢复整治项目验收报告编写、成果上报确认单制作、上级反馈整改,对当年度全县恢复后耕地及时开展日常变更,并纳入当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1)资料准备。收集整理耕地恢复整治工作的新增耕地日常变更所需资料,主要包括: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和遥感影像,项目竣工后的测量数据、新增耕地图斑范围、地类和面积,外业举证照片等新增耕地资料;生态建设要求和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资料。
(2)县级验收。按照文件规定,恢复地块竣工后由县级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县级要重点检查项目范围选址的合理性,恢复后现状符合耕地特征且具备耕作条件,并种植农作物等相关内容。
(3)举证入库。省举证平台日常变更举证模块进行举证。省举证平台日常变更举证模块:在开展实地调查的同时,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的设备,在我省举证平台日常变更举证模块开展举证,逐图斑拍照。举证照片要满足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核查的相关技术要求,应能够准确全面反映新增耕地图斑的范围和种植情况。
举证照片包括图斑全景照片、局部近景照片、种植特征照片。图斑全景照片应能反映耕地图斑整体种植情况、耕地配套的排灌设施等;局部近景照片应能具体说明图斑实地种植状况;种植特征照片应能反映种植农作物的具体特征情况。举证照片应从三个以上方向拍摄,同一站立点同一方向拍摄的照片不得超过2张。
2、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
(1)开展调查举证:通过国土调查云 “占补平衡 补充耕地项目日常变更外业模块”(以下简称 “外业模块”) 开展新增耕地日常变更调查举证。实地现状必须是正在种植的粮棉油糖菜及饲料饲草等农作物,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严格区分水田、水浇地和旱地二级类。
(2)汇编变更数据:汇编补充耕地日常变更成果数据,具体包括矢量数据、举证信息和项目区范围。矢量数据为拟变更新增耕地图斑,DLTB图层属性字段参照年度变更调查地类图斑更新过程层,并增加补充耕地项目名称编号。
(3)逐级检查成果及上报:省、市、县三级调查部门严格落实“分阶段分层级”全过程质量管控机制要求,依据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要求,对补充耕地日常变更成果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开展县级自检、市级复检、省级检查,合格后上报自然资源部。
(五)提交成果要求
1、耕地恢复整治技术服务
完成成果入库后,制作耕地恢复整治项目成果上报清单和新增耕地日常变更数据分批次通过光盘或移动硬盘方式送市局耕地保护和村镇规划科。市局将组织对县(区)上报的成果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将成果报送省级进行矢量及举证照片检查,最后报送部级核查。成果通过部级核查后纳入当年度变更调查“一上”成果。
2、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技术服务
完成成果后,提交拟变更新增耕地图斑及项目区范围,成果通过部级核查后纳入当年度变更调查“一上”成果。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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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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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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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条件 |
按采购人要求提交成果,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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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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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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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
1、以本表序号7“合同支付方式”内容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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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因政府采购系统格式固化不可更改,本表序号6“合同支付方式”以下列内容为准:成交供应商按要求提交成果,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分年度拨付合同款(以成交总价除以预计完成耕地恢复任务2700亩得到成交单价,成交单价乘以审核通过新增耕地面积得到合同款)。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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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