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地下水补给区是接受入渗补给、涵养水源、保障饮用水水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区域,补给区内的环境问题是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的主要风险因素,工业、城镇生活及畜禽养殖等产生的污染可通过入渗补给进入地下水,影响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安全。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等文件均提出围绕水源补给区开展相关工作,但未明确水源补给区的具体划定。明确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定是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体系的重要补充和完善,有利于推动惠州市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安全。
采购包1(惠州市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调查评估及划定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惠州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采购人分三期进行支付: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70%; (2)完成水文地质条件调查、样品采集及分析测试、污染风险源调查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3)项目成果报告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合法、等额正式发票。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项目完成后,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并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规范和标准,和采购人组织的验收确认达到合同要求,提供完整的项目成果(包括电子和纸质文件及相关图片、数据等)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本项目服务质量及投标人服务能力要求较高,要求投标人在企业标准化工作体系、服务质量、企业管理能力等方面应完善、规范。 2.人员要求,投标人需熟悉国家和广东省地下水环境相关法规、规范,熟悉惠州市地下水环境状况。项目团队需有环境科学或环境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人员。除实施项目的基本设备外,提供更精准的设备,提升数据的准确度,提高评估质量。 3.培训要求,中标人需组织所有参与此项工作人员进行项目技术培训,确保参与人员能满足相关工作技术要求,保证高质量完成任务。 4.风险责任,1)投标人应完全地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人力、财力、技术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2)中标人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因中标人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报价要求,(1)本项目以总价包干的形式进行投标报价,报价中包括本采购项目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过程的设备购置及使用费用、车旅费、踏勘费、耗材费、人工费、成果制作费、设备购买(租赁)费 、法定税费等)以上所有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惠州市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调查评估及划定项目 |
项 |
1.00 |
2,850,000.00 |
2,85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惠州市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调查评估及划定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工作目标 完成龙门县龙潭镇左潭村、博罗县横河镇郭前村地下水水源地补给区的水文地质调查工作,确定水源地补径排关系,并对调查范围内的污染风险源情况、地下水和地表水水质、土壤环境质量等进行调查,进而划定地下水水源补给区边界。 (二)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 (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4)《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5)《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5〕131号); (6)《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8)《“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9)《广东省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 (10)《惠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11)《惠州市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2)《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 (13)《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 (1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1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16)《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 (17)《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1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 (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20)《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DD 2008-01); (21)《1:50000水文地质调查规范》(DZ/T 0282-2015); (22)《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比例尺1:50 000)》(GB/T 14158-2017); (23)《综合水文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 14538-2017); (24)《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2001); (25)《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 (26)《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环办便函〔2022〕335号); (27)《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环境监测现状调查技术指南(试行)》; (28)《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2014); (29)《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 (30)《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 (31)《水文调查规范》(SL196-97)。 未尽事项以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为准;政策有更新时,按照国家最新发布的标准规范执行。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1.资料收集与分析 参照《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技术指南》要求,资料收集与分析的内容主要包括:气象、水文、土壤、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地质、土地利用、经济社会发展、污染风险源、前期勘探调查、多要素环境监测信息、水源地管理相关信息等资料。 通过资料分析,初步确定调查区范围,制定钻孔和物探工作计划,制定地下水、地表水、土壤环境调查采样布点方案;制定样品分析方案、制定健康和安全防护计划、确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程序等。 2.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 通过对调查区的现场踏勘,确认资料信息是否准确,现场识别区域和周边环境信息,确定调查工作实施的空间范围及监测点位等。人员访谈应包括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所涉及的疑问确定,以及信息补充和已有资料的考证。 3.污染风险源调查 对水源地补给区及周边开展污染风险源调查,查清调查区域内污染源的类型、数量、分布情况等基本信息,分析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产生和排放状况。 4.重点区域地球物理勘探 对龙门县龙潭镇左潭村及博罗县横河镇郭前村地下水饮用水源重点区域开展地球物理勘探,基本查明重点区域的含水层特征、覆盖层的厚度等,圈定含水层、隔水层的空间分布,为调查范围重点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研究和勘探孔孔位的确定提供参考依据。 5.水文地质调查 通过收集整理分析地下水水源地补给调查区域(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水文地质资料、污染源资料、地下水现有监测情况等,结合现场踏勘,获取水源地开采点位区域(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的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补径排情况、地下水流场特征、水文地质关键参数等。对于现有水文地质资料空白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地形测绘、水文地质钻探、水文地质试验以及水文地球化学分析等工作。 对龙门县龙潭镇左潭村地下水饮用水源及博罗县横河镇郭前村地下水饮用水源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开展地形测绘。采用遥感、无人机航测及RTK实地测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地形测绘,地形测绘工作详细查明调查范围内地形地貌、地表水系分布、泉水出露情况等。对调查的2个饮用水源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内开展补充水文地质勘察,并根据含水层的分布情况开展水文地质试验,获取水文地质参数,查明水源地补给区范围内水文地质条件。 6.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 结合龙门县龙潭镇左潭村地下水饮用水源及博罗县横河镇郭前村地下水饮用水源及周边污染源、敏感点及水文地质条件等要素,对2个饮用水源地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 监测指标包含: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亚硝酸盐(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共37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基本指标。 监测频次:在1个水文年里的丰水期、枯水期分别一次采样分析。 7.地表水环境状况调查 根据《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技术指南》结合调查区域内地表水的分布情况,对2个饮用水源地所在的区域开展地表水环境状况调查。 监测指标包含:《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24项基本项目:锌、硒、砷、汞、镉、六价铬、铅、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粪大肠菌群;工作应根据地表水所在潜在污染源风险增加检测分析指标。 监测频次:在1个水文年里的丰水期、枯水期分别一次采样分析。 8.土壤环境状况调查 对水源地内的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开展调查。 监测指标包含:《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的所有项目: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六六六、滴滴涕、苯并[a]芘;《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基本项目: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三氯甲烷)、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cd]芘、萘以及pH、含水率等基本理化性质。 监测频次:进行一次采样分析。 9.补给区划定 根据《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技术指南》的划定原则、划分方法,进行水源补给区划定。充分掌握水源及其所属地下水含水系统的水文地质条件,查明补给、径流、排泄特征,在遵循划定原则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方法,识别水源补给区范围。结合水文地质单元边界,并充分利用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如分水线、行政区界线、公路、铁路、桥梁、大型建筑物、水库大坝、水工建筑物、河流汊口、航道、输电线、通信线等标识,确定补给区的地理界线,编制成果图件。针对主要拐点逐一确认并标明坐标,最终确定补给区范围图、坐标表。 (四)提交成果 1.龙门县龙潭镇左潭村、博罗县横河镇郭前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及周边环境调查评估报告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两份; 2.《龙门县龙潭镇左潭村地下水型水源地补给区划定成果报告》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两份; 3.《博罗县横河镇郭前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补给区划定成果报告》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两份; 4. 龙门县龙潭镇左潭村、博罗县横河镇郭前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及周边环境调查成果图件1套、补给区划定成果图件1套。 5.采购人要求的其它项目成果。 (五)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服务要求提供对项目了解及重点难点、总体技术方案、组织实施方案及进度措施、服务保障措施等具体的实施方案。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