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根据国家要求,须完成已有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数字化登记成果整合入库。对浦城县58256宗宅基地登记存量数据进行整合、编码、建库,并衔接入库到不动产登记系统,同时成果汇交到国家级信息管理平台;以及协助采购人完成浦城县土地登记档案转移服务工作。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应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知识产权。服务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若遇本项目服务相关标准遇国家重新修订,自新标准实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执行。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浦城县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数据整合服务
1、项目概述
1.1建设背景
根据国家要求,须完成已有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数字化登记成果整合入库,以县(市、区)为单位,汇交至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级信息平台”)。为进一步推进浦城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本项目建设。
1.2建设目标
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以及现行各类不动产登记相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立足浦城县实际情况,全面清理整合我县已有的宅基地存量登记数据,以土地登记数据为基础,建立标准统一、关联准确、信息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衔接入库正在运行的登记平台,并汇交到国家级信息管理平台。
1.3建设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5)《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
(6)《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
(7)《自然资源部关于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09号);
(8)《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7〕226号)
(9)《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63号);
(10)《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1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
(12)《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13)《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37346-2019);
(14)《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修订版)》;
(15)项目业主提供的其他资料。
1.4项目建设内容
以宗地为基础,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对我县58256宗宅基地登记存量数据进行整合、编码、建库,形成内容完整、关联紧密的宅基地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立不动产单元与权利信息的关联关系,完整、准确的记录每一个不动产单元的“前世今生”,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并将数据整合成果迁移入库到浦城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同时完成宅基地登记存量数据的汇交上报。
2、项目建设要求
2.1准备工作
▲(1)资料收集
收集遥感影像、行政区划、地籍区、地籍子区等基础类数据,以及宅基地登记存量数据,包括图形数据、属性数据和档案资料。
▲(2)数据分析
通过对收集到的存量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整理出存量数据存在各种问题及相关问题清单,完成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分析报告,并根据分析报告,制定数据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等。
▲2.2数据标准化转换
由于原登记系统的数据存放结构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建库标准不同,需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将存量宅基地登记数据进行标准化转换处理,使其的数据格式,包括字段名称、字段类型、字段代码以及数据字典等符合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建库标准的要求。
2.3缺失数据补录完善
(1)必填字段缺失补录
对于存量登记数据中存在的权利人、权利类型、面积、登记时间、证书号等登记簿信息缺失的问题,依据登记簿和登记档案,通过数据补录的方式进行补充完善,确保登记数据的完整性。
(2)登记数据缺失补录
对于原登记数据仅以纸质档案存放,尚未数字化形成电子属性数据的,依据原始登记档案,对该条登记数据进行补录完善。
2.4问题数据处理
▲(1)重复数据处理
登记库内存在的权利人和权利事项等登记信息完全一致的多条记录。在确保历史关系及限制信息等完全归并到一条记录后,且在业务科室确认的前提下,将多余记录从库中删除。
▲(2)应注销未注销数据处理
对于登记数据库中,权利发生变化(如转移登记、变更登记)而原有权利事项未及时注销的登记数据进行标注,并在业务科室确认的前提下,将原有权利事项的状态更新为历史。
▲2.5业务逻辑关系梳理
通过宗地号、不动产单元号、业务号等实现不动产单元与不动产权利、不动产权利与登记过程、不动产单元与限制信息、上下手业务信息等的关联。
▲2.6房地匹配关联
对于已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宅基地,将其房、地登记属性数据进行挂接,建立房、地登记属性数据的匹配关联。
▲2.7图属档关联挂接
建立宅基地登记图形数据、属性数据和已有电子档案数据之间逻辑关系,实现图-属-档的关联。
▲2.8不动产单元号编制
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并结合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数据库中部分不动产单元已经存在配号的情况,对宅基地等不动产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
▲2.9数据整合成果的比对分析、处理、入库
对照浦城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数据库结构及数据情况,对宅基地登记数据整合成果进行比对分析、处理并导入正在运行的不动产登记平台数据库中,支撑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应用,同时对数据整合成果进行系统应用级别验证。
2.10数据整合成果的检查、汇交
(1)数据整合成果的检查
利用自然资源部下发的质检软件,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对数据整合成果进行全面检查。
(2)数据整合成果的汇交
结合《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修订版)》及其他相关要求,对符合要求的数据整合成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的载体方式进行存量数据整合成果的上报汇交。
3、提交成果
3.1数据库成果
▲(1)不动产空间信息数据库,数据格式满足汇交后数据管理的要求;
▲(2)不动产登记电子登记簿,数据格式满足汇交后数据管理的要求;
▲(3)不动产登记信息元数据,数据格式要求为XML文件。
3.2文字成果
(1)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实施方案;
(2)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技术细则;
(3)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建库技术报告;
(4)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建库工作报告。
4、项目质量要求
▲4.1为保证该建设项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用性,项目在进行技术设计时需要严格遵照国家、福建省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4.2中标人必须建立一套质量保证体系,对每道工序均须落实到人,专人负责,并且进行全面的自检。
▲4.3须按相关规定的工作规范、规程操作,达到规范优良水平,项目成果必须通过采购单位的检查验收。
▲4.4最终数据成果要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入库标准,满足本地不动产登记业务扩展性要求,以及不动产日常登记业务办理的实时性、时效性要求;若经核实发现有误,则对有错误的内容必须根据要求进行现场改正。
▲4.5项目建设过程中,应确保数据安全性和网络安全性,提高技术人员安全意识和个人素质。
▲4.6中标人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工艺,采取分批小块模式,与采购人现有使用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有效衔接,并将数据整合成果整体迁移导入到采购人现有使用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数据库中,并为系统正常使用。在数据迁移入库过程中,中标人不得对采购人现有使用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进行改版或更换,以免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进而影响不动产日常登记业务办理,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5、特别要求
5.1中标人必须自行全部承担在提供数据加工处理服务过程中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设计开发单位发生的对接工作(包括可能涉及到的对接服务费用)。
5.2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中标人需保证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确保信息不丢失、不外泄。
注:投标人对以上两项条款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没有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浦城县土地登记档案转移服务
1、目标任务
1.1主要目标
通过本次存量档案转移工作,摸清存量不动产档案数量,建立存量不动产档案清单,为不动产档案查询提供便利。
1.2任务数量
现存县自然资源局档案室档案约10万个(以具体卷宗数为准)。
2、完成时间
2025年10月中旬,完成土地登记档案属性录入及整理、归档工作。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已装盒档案上柜及编写柜号工作。
3、工作内容
3.1年份类档案录入工作:
(1)以年份为一大类,该年份内从第一本证号所在的档案盒开始进行属性录入工作。
(2)按表格模板从档案袋中找到相关信息填写至表格中。
(3)填写的字段分别为:
①索引号(案卷号);业务宗号(宗地号);权利人;证书号;坐落;备注(档案盒内如有遗漏档案袋,该字段写“漏”,其他字段无信息不填)遗漏的档案不计入条数。
②录入一卷装入档案盒中,装满为止,每一档案盒写上编号(1991年为例,19910001为该年份第一本证)。
③每一盒中档案袋数量需要清点,用油性笔写下记录:19910001-19910198,198份,①——①为袋号。
3.2乡镇、机关类档案录入工作:
以乡镇、行政村名称为一大类,该乡镇、行政村内从第一本证号所在的档案盒开始进行属性录入工作(方法类似年份类档案)。
3.3上架工作:
档案转移至新的档案室后,将装好的档案盒按顺序放置在档案柜上,将该档案盒所在的柜号,行号,列号,方向填写至前期录入的属性表格中(注意档案盒号需与表格已经录入的索引号一一对应)。
4、提交成果
4.1不动产档案清单(纸质、电子版)。
4.2档案有序排列的存量不动产档案柜。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240日内交付 |
2 |
★ |
交货地点 |
浦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3 |
★ |
交货条件 |
验收合格后交付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采购人按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在此期间,若发现项目服务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及时采取挽救措施。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数据整合成果、档案转移服务提交验收,收到中标人发票及相关付款凭证(付款条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项目数据整合成果、档案转移服务验收合格、数据整合成果迁移导入采购人现有使用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数据库并正常运行并汇交到国家级信息管理平台,收到中标人发票及相关付款凭证(付款条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