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及预算安排情况:
1、采购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23〕91号)》、《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规办〔2021〕18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清单的通知》(六政办秘〔2021〕15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县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编制相关规划。
2、预算金额:68.00万元。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衔接现状国土空间相关规划方案,完成霍邱县主城区竖向及道路网专项规划以及霍邱县主城区社区生活圈专项规划的编制,完成成果报批。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但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A.工作内容及要求
专项规划与霍邱县在编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城区范围保持一致,约59.2平方公里,规划年限与霍邱县在编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目标年一致。规划成果应满足自然资源部、安徽省、六安市有关标准、指南、规范、文件等要求。本项目主城区指霍邱县城,副城区是指马店新城。
1.《霍邱县主城区竖向及道路网专项规划》主要内容
(1)道路体系现状分析和交通需求分析,分析路网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合理预测规划年交通需求,定量评估上位规划路网合理性。
(2)城市路网体系规划。包括衔接内外交通系统、引导公共交通发展,合理规划道路功能、等级与结构体系,布局组团间通道、跨河通道等。
(3)道路横断面规划指引。根据道路功能、等级、交通量和两侧用地情况,规划合适的道路横断面,满足小汽车、公交车和慢行交通的需求,同时与两侧用地协调。划定道路红线(含交叉口拓宽)。
(4)各级道路节点形式规划。包括对外枢纽点、内部转换点、一般交叉口节点和特殊需要调整和改善的枢纽节点,对节点形式提出规划方案。
(5)中心城区竖向规划,主要分析、评价主城区现状地形地貌。充分利用和适当改造地形,满足防洪排涝、雨水排放、道路及其他重大基础设施实施的可行性,力争实现区域土方平衡。竖向成果要确定各控制点标高(包括城市主要地块的标高及要求,道路控制点标高,内河桥梁控制点标高等)充分衔接生态环境、海绵城市、城市景观风貌等方面要求。
(6)充分衔接生态环境、海绵城市、城市景观风貌等方面要求。
2.《霍邱县主城区社区生活圈专项规划》主要内容
(1)根据部、省有关社区生活圈规划的标准、指南、要求以及先进地区的实施经验,分析居民生活所需的各项功能和设施的问题、短板,统筹考虑社区生活圈配置要求。
(2)根据霍邱县城市建设发展现状和前景,提出适合霍邱县的生活圈设施配建标准。
(3)参照现状社区范围,预测未来人口分布,充分分析各类设施可达性,划定中心城区5分钟、10分钟、15分钟社区生活圈。
(4)补齐生活圈内各项功能和设施。提出社区配建设施规划,确定各类配建设施规模和布局,优化生活圈用地结构。拟定各类设施分期行动计划。
B.成果要求
1.提供符合采购文件和采购人要求的规划成果文件,并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评审。规划设计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设计说明书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设计图纸内容必须全面,符合采购人要求。
2.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成果应达到国家、安徽省相关规范、指南、标准等所规定的深度和要求,同时满足地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的成果要求。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册(包括总图图册、分图图册)(图件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规划说明书、汇报图件、数据库及计算机文件以及其他附件;通则文本及说明书。文本和图则的内容应当一致,并作为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具体套数按需提供,原则上不少于6份。
注:在动态维护期内如有变更,供应商需无条件提供技术服务和修改后的成果文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C.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配备如下表所示的专业人员,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高等院校教师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所在高校有关规划编制机构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项目组成员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具体要求如下:
岗位 |
执业资格要求 |
专业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 |
其他专业及项目组成员 |
/ |
规划编制过程中涉及相关专业的,供应商应积极协调相关专业人员加入项目工作组。 |
★注: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注册证书扫描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拟派人员在项目服务期内应全部到岗履职,不得更换,确因不可抗力需要更换人员的,除征得采购人同意外,更换后的人员须满足本采购文件对该岗位提出的全部要求和条件。
2、供应商应配合完成本项目的报审、报批、协调等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审批结束(具体服务时间可根据服务工作与采购人协商)。采购人仅提供报审、报批等手续办理过程中应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成配合工作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要求规划成果提交后的跟踪指导、动态维护期为2年。动态维护期内,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采购人需供应商现场服务的,接采购人通知后应在2日内到场并提供有效的服务;无需供应商到场的,接采购人通知后应在2日内响应并按要求完成服务。
D.进度要求
规划设计周期5个月,过程中定期沟通。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并出具主城区竖向及道路网专项规划、主城区社区生活圈专项规划成果报告,形成初步成果;5个月内前完成主城区竖向及道路网专项规划、主城区社区生活圈专项规划报批。规划设计方应配合必要的规划设计文件修改及调整,以满足委托方规划设计要求及政府法规要求。
(四)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付款方式:
成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技术指南和规范要求,符合霍邱县的实际情况和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交的规划成果须通过专家评审。所有最终成果须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视为完成验收。
采购人确定大型企业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20%(中小企业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4 0%);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付至合同金额的70%;成果完成报批,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五)其他要求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包含勘察、现状调查、图纸绘制(含配合业主方完成相关备案手续)、规划编制及编制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所有材料、劳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为完成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采购人后期不追加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