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18,279.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18,279.00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彭州市2024年新污染物调查 |
1.00(项) |
918,279.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彭州市2024年新污染物调查 |
1.00(项) |
918,279(元) |
918,279.00 |
总价 |
无 |
★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彭州市2024年新污染物调查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1 |
|
|
(一)服务内容 完成成都新材料产业化工园区企业资料收集及园区现场查勘,调查园区重点企业涉新污染物化学物质生产、加工和使用情况,对新污染物开展定性识别和定量检测,掌握新污染物的环境赋存及分布情况,并结合新污染物统计调查结果制定园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二)服务要求及服务标准 (1)开展资料收集和现场查勘访谈。 园区结合实际确定调查项目,原则上涉及的新污染物种类均应纳入调查范围。收集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地理位置信息、社会经济概况、规划布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块平面布置及周边外环境、产品及原辅料、生产工艺及产废环节、污染治理工艺及设施、污染物排放等信息资料。视情开展现场查勘访谈,进一步核实已收集资料的准确性、更新资料变更信息或补充其他信息,相关工作参照《川渝新污染物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川环函〔2023〕830号关于印发《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 (2)制定采样调查方案。 综合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情况,根据调查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以及污染物环境分布和迁移转化等因素,基于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按照所属行业特点和区域环境特征制定采样调查方案。方案中应明确点位布设、采样频次、调查项目、采样方法等要求,相关工作参照《川渝新污染物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开展。 (3)开展样品采集和检测。 应严格按照采样调查方案、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样品采集和保存流转等工作。优先采用现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样品分析检测,若无相关分析标准或现有方法标准无法满足要求的化学物质,应参考国外相关标准、其他行业同种物质分析标准以及相关文献资料等,建立作业指导书。任务承担单位应严格落实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相关要求,并接受省级质量监督。具体质控要求参照《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检测数据质量控制方案》执行。 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参照《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环办固体函【2023】418号)和《2023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方案》(环办监测函【2023】219号)、《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工作方案》(环办固体函【2023】418号)有关规定开展监测。 1.地表水监测因子 苯、对二甲苯、二甲苯、间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二甲苯、萘、四氯乙烯等。 2.大气监测因子 对二甲苯、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等。 3.土壤监测测因子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 4.地下水监测因子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 5.废水监测因子 苯、对二甲苯、二甲苯、间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二甲苯、萘、四氯乙烯等。 (4)开展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 根据《川渝新污染物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开展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 (5)编制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 (三)成果要求 根据成都新材料产业化工园区新污染物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编写调查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提供纸质文件不少于2套,电子文件(光盘)不少于2套。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拟投入项目人员不应少于4名,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供应商拟投入的仪器设备不应少于2台(套),包括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 (2)安全责任划分: 1)采购人:①及时向供应商通报项目所在地可能影响项目安全实施的外部因素,如恶劣天气预警、环保部门的安全检查计划等信息,以便供应商提前做好应对措施;②为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作业条件,如允许工作的函件等。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供应商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或状况进行整改,并在必要时暂停项目施工直至整改完成且符合要求。 2)供应商:①负责对参与项目实施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②为所有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佩戴和使用;③进入园区作业时,须严格遵守园区各企业安全环保制度,并严格执行,若供应商出现违反相应厂区管理制度的,由供应商承担所造成损失的一切责任。 (3)成交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指导、督导,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最新要求,完善工作内容。 (4)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工作。 (5)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6)保密要求:供应商承担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任何与本项目业务有关的数据资料。 (7)未尽事宜,供应商应参照《关于印发<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环函(2023)830 号)文件相关要求完成。 |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无 |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1 |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
2 |
★ |
服务地点 |
成都市彭州市成都新材料产业化工园区 |
3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供应商提交的成果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双方签署验收确认书;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验收 |
4 |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5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等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完成资金审批程序,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合同期满,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并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等额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完成资金审批程序,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
6 |
★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1)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需求分析方案,内容包含: ①项目的背景、目的; ②项目内容; ③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内容包含:①污染识别方案;②点位布设方案;③样品采集方案;④样品分析方案;⑤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⑥风险评估方案;⑦成果提交方案;⑧服务进度及保障方案;⑨售后服务。 3.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担过类似业绩。 注:类似业绩是指:新污染物调查类。 4.供应商主持过环境类标准。 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检测类或化工类相关专业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新污染物”类调查项目。 6.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检测类或化工类相关专业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7.项目质量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检测类或化工类相关专业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8.本项目成员(除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质量负责人以外)中:具有环境类或检测类或化工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具体要求以评审细则及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