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徐闻县污水处理厂污泥产量(含水率约77%)约12000吨/年;本项目采购污泥处置、运输单位;服务期:34个自然月;项目预算:9316000.00元(其中污泥处置:5066000.00元、污泥运输:4250000.00元)。
采购包1(2025至2027年徐闻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暨运输外包服务采购)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34个月,自2025年2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从徐闻县污水处理厂将污泥运输至污泥处置厂,污泥运输单位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到徐闻县污水处理厂将污泥运输至污泥处置厂处置(或经双方约定采用固定时间上门收集污泥)。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以实际运输处理处置的污泥量结算。 2.每月15日前凭收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签字确认的运输车数(不少于 5 吨/车)支付上月费用(当月运输处置污泥总量=当月每车吨数×当月车数)。 3.中标人申请支付费用时需提供污泥处理场出具的接收和处置污泥量证明(即污泥转移联单及相关报表),接收和处置污泥量必须与当月运输处置污泥总量一致。 4.中标人须在每次收款前向采购人开具发票。中标人必须按中标单价开具“污泥处置费”发票作为收款凭证。 5.在所有支付材料齐全的前提下,每笔款项支付时间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按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3%,说明: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成交价)×3% 2.缴交时间:中标人(供应商)在接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2天内将履约保证金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帐户或提供银行保函或有资质的担保公司出具的有效担保函,在项目服务期结束之前,中标人(供应商)要保证担保函件持续有效。 3.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采购人可视情况全部或部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有关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4.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如中标人(供应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违约责任,发包人在工程验收合格且提交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资料后14个工作日内应中标人(供应商)的要求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计取履约保证金的利息给中标单位。 5.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一天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 计算支付违约金。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报价要求,1.根据2020、2021年徐闻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产量测算2023、2024年约12000吨/年(含水率约77%)(仅供参考),以实际结算为准。 2.污泥处置费包括收集储存费、环保处理费、管理费和税费以及履约过程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不包括运输费、过磅费。 3.运输距离为暂时估定,以徐闻县污水处理厂至污泥处置地点的实际路程距离为准。 4.污泥运输费包括过磅费、运输费(含各项运输费、车辆管理费、装卸费用及路桥费等)以及税费等。 5.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污泥处置服务费单价报价不得高于149.00 元/吨,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7.污泥运输费单价报价不得高于1.00元/公里,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8.污泥运输费报价应按徐闻县污水处理厂至污泥处置地点的距离进行计算报价(例:徐闻县污水处理厂至某污泥处置地的距离为100公里(可通过导航测算距离),当报价为1.00元/公里时,即运输费为100元/吨)。 9.污泥运输费分为两个单位支付,即15公里(含)以内的运输费由徐闻县污水处理厂支付;15公里以外的运输费由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付。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污泥处置、运输服务内容及要求 |
1.污泥处置服务质量要求:保证出厂污泥运输到合同约定地点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处置标准应按严控废物处理的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经处置后的污泥达到国家、环保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 2.中标人必须遵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及地方有关污泥处置处理的法规及要求,如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新颁布的标准或方法的,中标人将无条件按照新标准、新规范执行,并如期完成任务,相关标准也作为验收标准使用。 3.中标人的运输车辆应满足相关资质,并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措施,且在污泥运输过程中不得造成二次污染。运输司机应具有运营资格,取得合法牌照,污泥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事项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运输队伍应该了解并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的安全、运输、环保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保障运输安全。 4.中标人应做好污泥处置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等工作,并防止二次污染,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①中标人应提交项目的污泥处置方案及进度表; ②中标人应设污泥处置负责人,负责污泥处置协调管理工作; ③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将本项目转包分包; ④中标人要接受采购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⑤污泥处置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⑥验收由采购人、中标人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⑦中标人自行负责污泥装卸、过磅过程需双方签字确认,并确保安全、环保;装卸及过磅要求监控录像并随时接受抽查; ⑧中标人自行负责污泥装卸、过磅,并确保安全、环保。 5.在服务有效期内,中标人必须承诺保证具有处理本项目所涉及污泥的处理能力,了解并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运输、环保的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监管要求及其他规章制度。 6.中标人负责清理运输工具上跌落、泄漏在徐闻县污水处理厂区内或中标人运输途中的污泥,且由此造成各方行政责任及经济损失,或导致任何第三方对采购人提出索赔,其责任、风险和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有责任及时报告在污泥处置和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可能造成各方行政责任及经济损失、任何第三方的投诉和索赔的所有事件。 8.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违规操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偷倒、乱倒)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9.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处置标准要求,建立污泥管理专项台账,对污泥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理进行登记,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处置方式和处置量、污泥转移量和转移去向、运输车牌照号等情况,实施联单制管理。 10.中标人须制定适合的污泥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应急运输)方案,随时做好应急准备,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后伴生的二次污染。 11.投标人(污泥处置方)在中标后必须在湛江市辖区内建立相关污泥处置设备(设备功能、生产能力等应当满足本项目需求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如不满足,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负责赔偿),就地处置污泥; 注:投标人污泥处置设备不在湛江市辖区内的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在湛江市辖区内建立相关污泥处置设备,其格式自拟。 12.在出现紧急情况时,任何一方应尽早通知其它两方,同时主动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将损失降至最小程度,下述任一种情况即被认为紧急情况: ①污泥突发性大量增加; ②重大停电事故; ③其他认定的紧急情况。 13、如因客观因素影响,中标人不能正常运行,则污泥不得贮存堆放,需委托合法经营的单位处置污泥。 |
★ |
2 |
污泥处置量的确定 |
中标人须每月向采购人提供污泥处理处置台账和最终成品去向清单,建立完善的记录、存档和报告制度。污泥处理量以实际发生为准,结算时按三方(中标人、采购人、徐闻县污水处理厂)共同确认的数量计算。 1、污泥处理量计量方案(车运方式) ①中标人对污泥,从徐闻县污水处理厂将污泥运至处置单位。 ②计量方法采用地磅称重计量,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使用的称重地磅须获得称重合格证明。 ③每车次第一次称重计量车辆装载采购人污泥前进行空载称重,装载完毕后进行满载称重,相减得出的净重。 |
★ |
3 |
污泥运输距离确定 |
1.污泥运输距离:始点从徐闻县污水处理厂将污泥运输至污泥处置厂为终点。 2.采购人、徐闻县污水处理厂和中标人共同确认固定污泥运输路线以及运输距离。 3.固定污泥运输路线无法通畅行驶时,应当向采购人报备同意,否则比原运输距离多出的运输距离费用不予支付。 |
▲ |
4 |
其他设备要求 |
1.污泥处置厂区须安装监控录像设备,监控范围无死角,监控录像画面清晰,监控录像资料保存不得少于3个月。 2.污泥运输车辆须安装车载定位系统,数据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3.接受行政监管部门、采购人和徐闻县污水处理厂的监督并提供监控录像和定位系统数据等资料。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污泥处置服务 |
吨 |
34,000.00 |
149.00 |
5,066,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2 |
道路货运服务 |
污泥运输服务 |
吨 |
34,000.00 |
125.00 |
4,250,000.00 |
交通运输业 |
详见附表二 |
附表一:污泥处置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污泥处置符合《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及地方有关污泥处置处理的法规及要求,如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新颁布的标准或方法的,中标人将无条件按照新标准、新规范执行,并如期完成任务,相关标准也作为验收标准使用。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附表二:污泥运输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无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