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下列采购需求中:
(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每半年支付一次,按实际检测量服务费支付费用。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高新区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3年。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
第1包: 标的名称:合肥高新区在建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第1包 所属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 第2包: 标的名称:合肥高新区在建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第2包 所属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 |
二、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包括监督范围内的在建工程所用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节能材料现场检测、地基及基础检测。本次拟采购2个包别,每包各1家单位作为第三方检测服务单位,从见证取样到试验数据上传报告等全过程纳入监管,实现检测可追溯管理,有效规范各单位检测行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与监督管理效率。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范围
第1包:以高新区望江西路为界,完成望江西路以北的项目工程的检测服务,具体以采购人的监督检测联系单确认项目为准。
第2包:以高新区望江西路为界,完成望江西路以南的项目工程的检测服务,具体以采购人的监督检测联系单确认项目为准。
两个包别原则上按照以上区域划分范围开展检测,如出现某一包成交单位前期已做的检测服务项目,则调换另一包成交单位开展检测。
(二)检测的依据
1.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中规定“监督机构可对实际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关键部位的实体质量或材料进行监督检测,检测记录应列入质量监督报告”;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3.《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三)检测内容
检测服务类别 |
检测服务项目 |
混凝土原材 |
砂/石子中氯离子含量 |
混凝土同条件抗压 |
|
钢筋原材 |
拉伸(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最大力总延伸率) |
钢筋连接 |
机械连接(拉伸、工艺检验) |
电渣压力焊 |
|
幕墙结构安全 |
硅酮结构密封胶拉伸性 |
锚栓承载力 |
|
门窗三性试验 |
建筑门窗三性试验 |
保温材料 |
保温材料(密度、导热系数、蓄热系数、压缩/抗压强度、吸水率) |
保温系统 |
保温系统(抗冲击强度、系统拉伸粘结强度、钻芯法检测节能构造) |
混凝土实体 |
混凝土结构(抗压强度、板厚、钢筋间距及保护层厚度) |
灌浆套筒灌浆饱满度 |
装配式灌浆套筒灌浆饱满度检测 |
钢结构焊缝 |
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探伤 |
其他 |
业主指定需要检测的其它项目 |
主要检测服务为以上项目内容,具体检测时间、检测项目等要求以业主指令的的检测计划为准。
(四)人员配备(最低配备)
类别 |
要求 |
人数 |
项目负责人 |
年龄60周岁及以下,具有项目检测工作经验,无犯罪记录。 |
1人 |
检测员或实验员 |
年龄45周岁及以下,具有项目检测人员或实验员岗位经验,无犯罪记录。 |
不少于3人 |
资料员 |
无 |
不少于1人 |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总预算为300万元,共分2个包,其中第1包150万元,第2包150万元。本项目以费率报价,对检测费用的取费进行报价,收费基准参照《安徽省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13〕137号)、《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行业指导价》(建质安协〔2019〕16号)、《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的函》(皖价服函〔2013〕29号)。
结算费用为:按上述收费基准计算出的收费金额×成交费率。如:投标供应商所投费率为80%,则最终支付的检测费用为:按上述收费基准计算出的收费金额×80%,最终结算费用不超过预算价。
如以上收费标准中均未涉及到的服务内容,参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收费标准,结算费用为:按相关收费标准计算出的收费金额×成交费率。
各包投标报价为完成各包项目的全部费用,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检测设备、测试工具、报告编制、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成交后不再增加费用。
五、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作为采购人委托的检测机构,须在采购人的授权范围内接受采购人的指令开展检测工作。
2.在接到采购人的监督检测联系单后,成交供应商与待检工程项目联系人预约检测时间,并告知检测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3.进行工程实体检测试验(包含桩基检测)宜使用新式仪器设备,须自动采集检测数据并实时上传机构全过程监管系统。
4.成交供应商在现场监督检测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5.对于检测不合格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于第一时间报采购人备案。
6.成交供应商须保证出具的试验检测数据能够准确、及时、真实的反映工程质量,并对出具的所有试验报告负法律责任。
7.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和违规分包检测业务。本项目所指的转包是指成交单位将其承包的检测项目部分或者全部转包给其他检测机构的行为。
8.成交供应商自觉遵守廉洁与保密承诺,杜绝“吃、拿、卡、要”等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供应商团队成员与企业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检测过程中工作资料、检测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应及时归档,不得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