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下列采购需求中:
(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预付款保函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40%,项目完成且收到成交供应商验收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延迟支付剩余款项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 |
2 |
服务地点 |
蜀山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365日历天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
标的名称:蜀山区融媒体中心年度运营服务 所属行业:信息传输业 |
二、项目概况
主要为运营蜀山区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蜀山发布”,官方微博号“魅力蜀山”等。每日编辑推送各类新闻资讯,重大活动、节庆期间开展特色主题宣传。
三、服务需求
1、供应商须在蜀山区委宣传部指导下,做好平台相关的运维服务。组建不少于18人的专业运维团队,其中,现场运维人员须包括3名编辑,现场运维人员须有政务新媒体账号采编经验,团队人员须包含视频编辑、美术编辑、技术服务人员等。蜀山区委宣传部可按照工作需求调换驻点人员,并于2周内调整到位。
2、供应商须建立选题信息报送机制,每日定时对报送信息进行初审和编辑加工,筛选合适新闻线索,确保各发布平台充足供稿。做好融媒体中心所有平台内容的编发工作,包括:网站、微博、微信和抖音平台。其中,区属网站根据要求不定期更新;微博日均发布不少于5条;微信每日发布不少于1次,日均发布不少于3条;抖音短视频全年制作不少于150条。配合蜀山区委宣传部建立月度好稿评选和激励制度。
3、供应商须针对蜀山区内重大新闻事件和活动,如党代会、两会,安排专业拍摄团队完成策划、拍摄、后期剪辑等服务,及时制作新媒体相关短视频,一年不少于4个。
4、供应商组建的运维团队须负责融媒体平台整体形象和日常编发的视觉设计工作,包括图片美化、新媒体产品在内的页面设计等。所有产品设计风格要与时俱进,彰显“魅力蜀山 首创之区”的特色,一年不少于200张。
5、供应商须根据蜀山区主题宣传和重要活动等节点,组织直播团队,提供直播平台支持和服务器资源支持,进行两机位及以上的高清视频直播服务,一年不少于2场。
6、供应商须运用新媒体传播手段和形式,结合蜀山区中心工作,落实包括手绘、H5、图说、svg互动图文等在内的新媒体产品策划和制作服务,一年不少于24个。
7、供应商须为蜀山区开设互联网平台宣传专栏,随时发布区内重要信息,该专栏全年推广不少于1000条。
8、供应商须策划实施线上活动,增强官方账号品牌影响力,形式包括答题、投票、微专题、表单等,提供所需要的编辑、设计和技术保障(包括所需的服务器资源、带宽和存储等),一年不少于2次。
9、供应商须协助蜀山区委宣传部做好蜀山区内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全面定制新媒体运营监测体系,定期出具榜单,供蜀山区委宣传部单位参考。
10、供应商须针对蜀山区实际需求,组织新媒体业务培训,邀请区内相关人员参与。为区内相关系统培训提供讲师资源,一年不少于1次。
本项目服务期限续签条款规定:
本项目服务年限采用"1+x(x≤2)"模式,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合同到期前,主要服务内容无变化,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3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供应商的最终承诺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最终承诺报价是指完成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成交价,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成交价进行变更,请综合考虑本项目采购需求,谨慎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