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宁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1410302024CCS00110
3、服务内容:
(1)收集近五年相关资料,编制《山西省大宁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山西省大宁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研究报告》《山西省大宁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图集》,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基础、形势分析、规划总则、规划任务与措施、重点工程、效益分析等。规划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技术评审,县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2)协助大宁县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编制《大宁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报告》《大宁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技术报告》《大宁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佐证材料》,大宁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典型事迹材料等。申报材料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技术评审,并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3)招标项目预算金额:1250000元。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后结束。
(5)质量要求:合格。
二、成果文件要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前提交《大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大宁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技术报告》《大宁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报告》《大宁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佐证材料》报审稿及大宁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典型事迹材料等。
2、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形式:
提供纸质版成果2份,同时提供成果电子版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大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2)《大宁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报告》;
(3)《大宁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技术报告》;
(4)《大宁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佐证材料》;
(5)大宁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典型事迹材料等。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验收方式:
(1)《大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通过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技术审查,县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2)大宁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资料通过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并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