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屏南县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能力建设项目。
2、最高限价:68万元,若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3、目标任务:
(1)山洪灾害风险隐患调查与防治区复核。梳理结合已有山洪灾害防御基础数据、调查评价成果数据、动态预警指标分析成果、风险隐患调查数据、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前期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及最新统计资料,对新增防治对象调查评价与风险隐患调查影响分析,进一步复核和完善山洪灾害一般防治区和重点防治区划分,复核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基本情况,明确重点防治区范围、人口、责任人等情况,为重点防治区和重点流域建档立卡,形成山洪灾害防治区复核报告、重点防治区 基本情况表和防治区分布图。
(2)开发简化洪水淹没分析模型,完善小流域山洪灾害“算法”建设。通过数据收集整理、断面测量、水位流量关系等,针对屏南县3个重点小流域治理单元(闽水函〔2024〕435号文中规定的三个),开发简化洪水淹没分析模型,结合已构建的分布式水文模型,实现小流域山洪沟道的洪水过程和危险区的淹没范围、淹没水深计算。
二、技术要求
★1.以小流域为单元,充分运用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已有数据,结合最新时相高分辨率遥感影像等资料,确定各种防治对象以及跨沟道路、桥涵、塘(堰)坝等的地理位置,套绘流域边界、沟道水系,形成工作底图。
★2.利用工作底图,以流域为调查单元,以沟道水系为纲线,梳理防治对象,排查跨沟道路或桥涵、塘(堰)坝、沟道和多支齐汇、沟道束窄、沟道急弯等风险隐患要素,充分运用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已有测量成果,与县(区、市)、乡(镇)、村等对接,初步获得防治对象及风险隐患要素清单,确定调查测量的地点。
【评标项1】3.对跨沟道路或桥涵、塘(堰)坝、沟道束窄或急弯处进行调查;现场调查其位置、类型、结构和特征,并拍摄照片,分析、判断阻水程度。
【评标项2】4.对于设计洪水标准低于两岸沿河村落现状防洪能力、过流能力,或高度2 米以上、沟宽 10 米以上的跨沟路堤、桥涵、塘(堰)坝等,应调查其阻水情况。
【评标项3】5.内业和外业相结合,充分运用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中的流域划分、水系提取、历史山洪灾害调查等成果,根据流域特征和沟道特征,结合最新时相高分辨率遥感影像,获取处于沟道束窄或急弯处、低洼地、临河滑坡体、泥石流的防治对象信息。
【评标项4】6.对屏南县指定的小流域进行河道横断面和纵断面测量,每个区域至少三组横断面,横断面间距不大于50m;断面水上部分应测至历史最高洪水位 0.5-1.0m 以上或测至防灾对象的外侧;对于漫滩大的河流可只测至洪水边;有堤防的河流应测至堤防背河侧的地面;无堤防而洪水漫溢至与河流平行的铁路公路围坪时,应测至其外侧。
【评标项5】7.调查山洪灾害防治县河道防洪设施建设情况,考虑行政区划调整、低洼地分布,防洪设施建设,通过现场调查,根据《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分区标准表》中的分类要求对屏南县的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进行分区划分。
【评标项6】8.对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的范围、人员、转移路线及安置点进行调查,并编制相应的表格和图件。
【评标项7】9.按照《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技术要求(风险隐患调查与影响分析)(试行)》要求,汇集跨沟道路、桥涵和塘堰坝的调查数据,沟滩占地调查数据,多支齐汇和干流顶托调查数据,河道束窄、沟道急弯等调查数据。
★10.根据分析对象所在横纵断面形态及分析对象位置,结合最新时相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了解分析对象附近的沟道微地貌、沟道河势情况,将断面划分为3 种类型:河道洪水型断面、滞留洪水型断面、封阻洪水型断面。
★11.简化洪水淹没分析模型构建包括资料准备与评估、断面资料收集处理、小流域洪水分析模型构建、简化洪水淹没分析模型、淹没图绘制、模块集成与成果入库等6 项内容。
★12.根据简化洪水淹没分析模型需要,对隐患调查工作中断面测量提出需求,根据分析对象附近的河道情况,按照从上游到下游的顺序,沿河道进行断面划分,规划出需测量的断面位置。收集整理隐患调查工作中河道断面测量的成果,评估分析河床发育特性和滩槽水流动相交换特点,赋予断面类型、断面分割模式及计算参数。
★13.照不同断面类型,采用不同的方法将小流域洪水分析模型计算的洪峰流量转化为相应水位,获得保护对象的洪水淹没情况。
★14.基于洪水淹没分析成果,按照《防汛抗旱用图图式》(SL 73.7-2013)等行业和相关地图及测绘的标准要求,以保护对象为单元,汇总相应附表和附图等成果,在工作底图上绘制洪水淹没图,包含基础信息、核心信息和辅助信息。
★15.以上所有数字化成果,均编制为矢量数据格式,坐标系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符合闽水函〔2024〕435 号、闽水函〔2024〕1367号文件的要求。
【评标项8】16.供应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随意更换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员如有变动,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动。
【评标项9】17.供应商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开展工作,履约过程中,若发现进度达不到合同约定,应查明原因并联系采购人协商解决。
【评标项10】18.供应商在调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道路安全管理规定,确保人员交通安全。
【评标项11】19.供应商应保证为其拟投入的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评标项12】20.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保证其投入人员与采购方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做到廉洁自律。
【评标项13】21.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保证其投入人员对掌握、收集到的资料,严格执行相关保密制度。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提交成果 |
2 |
★ |
交货地点 |
屏南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提交成果报告后,通过专家评审视为验收合格。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且出具同等金额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项目通过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的验收后且出具同等金额的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成果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且出具同等金额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