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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公园服务中心2025年保洁服务项目(一)公开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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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发布 85页 文档编号:202502060001598134 需下载券:10
太原市公园服务中心2025年保洁服务项目(一)公开招标采购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项目范围:太原市公园服务中心下属迎泽公园、南沙河路段、园林园艺展览馆、龙潭公园、碑林公园、水系公园、五一广场游园、文瀛公园、街心公园、郝庄游园、玉门河公园、金桥公园、摄乐公园、漪汾公园、千峰北路游园、金汇公园、森林公园、南寨公园、迎新公园等。

服务期限:11个月。

服务内容:各公园的立体保洁工作,包括公园区域硬化及塑胶的主路、园路、广场、座椅、各类标识牌及各种栏杆、亭台楼阁、庭院、卫生间的日常保洁和定期清洁;水面漂浮物的打捞保洁;景观灯的清洁;空中悬挂物的清理;墙面或其他设施上的非正常粘贴物的清除;果皮箱及垃圾桶的清洁、垃圾袋更换以及垃圾的收集及清运等工作。

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服务地点

服务总人数(人)

预算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迎泽公园、南沙河路段、园林园艺展览馆

199

6342717

6342717

龙潭公园、碑林公园、水系公园

94

3420604

3420604

五一广场游园、文瀛公园、街心公园、郝庄游园

98

3644259

3644259

玉门河公园、金桥公园、摄乐公园、漪汾公园、千峰北路游园、金汇公园

100

3980533

3980533

森林公园、南寨公园、迎新公园

80

3108289

3108289

 

二、采购说明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所属公园保洁工作的正常进行。

本项目须报单价(元/月)和总价。

三、落实政策

第一、四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价格优惠比例:20%)

第二、三、五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价格优惠比例:无)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四、招标服务技术参数

1、服务范围:

包号

单位

具体位置

服务人数

1

迎泽公园

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以南、双塔西街以北、青年路以西、解放路以东

188

南沙河路段

南沙河快速路东至青年路,西至解放路之间的路段

3

园林园艺展览馆

迎泽公园悦心苑旧址,南靠牡丹园,北临藏经楼广场,东侧为迎泽公园东大门,西面为迎泽公园内规划主园路

8

2

龙潭公园

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以南、旱西关街以北、新建路以东、坡子街及绿柳巷以西

62

碑林公园

太原市迎泽区,康乐街以南、太原国税局宿舍以北、滨河东路以东、碑林巷以西

4

水系公园

南海子公园

太原市迎泽区新海巷以北,水西门街以南,南海街以西

28

西海子公园

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以东,西羊市以北,府西街以南

饮马河公园

太原市杏花岭区,旱西门以南,新建路以东,府西街以北

桃园二巷东口游园

太原市杏花岭区,桃园二巷东口,市政府以北,市委以西

3

五一广场游园

太原市迎泽大街东段邮电大厦以北、五一广场大楼以南两块

38

文瀛公园

太原市迎泽区,海子边东街以南,山西饭店、彭真纪念馆、铁路宿舍以北,海子边西街以东,海子边东街以西

29

街心公园

珠琳园

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以南,滨河路东路以东,劲松路以西,迎泽东南环桥以北

27

墨艺园

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以北,滨河路东路以东,劲松北路以西,迎泽东北环桥以南

青春滨秀园

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以北,滨河路西路以西,文兴路以东,迎泽西北环桥以南

青年园

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以南,滨河路西路以西,晋祠路以东,迎泽西南环桥以北

桃园

太原市迎泽区桃园路以西,桃园三巷以南

鼓楼广场

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以南,解放路以东,鼓楼街以北,

郝庄游园

太原市迎泽区,郝庄街以北新开巷以东同至人商场以南,小商品以西

4

4

玉门河公园

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以南、和平北路以西、前进路以东

 

23

金桥公园

太原市尖草坪区,金桥西街街以南、和平北路以西、太白路以东

23

摄乐公园

太原市尖草坪区,摄乐南街以北,摄乐街以南,大黑水河抢险路两侧

32

漪汾公园

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北路88号,北至永乐北街,南至永乐南街,西至千峰北路,东至翡翠路

15

千峰北路游园

太原市尖草坪区,东临居民区,西至千峰北路,南达西流街,北靠兴华北街

4

金汇公园

太原市尖草坪区,北临北排洪沟、南临奥特莱斯商业综合体、西临金汇路、东临和平北路

3

5

森林公园

太原市尖草坪区,东临大同路、西濒滨河东路、南接北中环街(桥)、北与赵庄新村接壤

44

南寨公园

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以东以北、大同路以西、规划路(迎新北四巷)以南

25

迎新公园

太原市尖草坪区,迎新东二条、迎新北二巷角,毗邻尖草坪二中,归属于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城街办辖区

11

2、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服务负责公园区域硬化及塑胶的主路、园路、广场、座椅、导示牌及各种栏杆、亭台楼阁、庭院、卫生间的日常保洁和定期清洁;水面漂浮物的打捞保洁;路灯杆、各种庭院灯(不涉及高空作业)的清洁;空中悬挂物的清理;墙面或其他设施上的非正常粘贴物的清除;果皮箱及垃圾桶的清洁、垃圾袋更换、垃圾的收集及清运等工作内容。

(2)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保洁人员分为两班制执行,所聘用人员要求男性18—60周岁,女性18-55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水面保洁人员须具备一定的水面生存技能(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水面救援),并持有《游泳救生员资格证》。项目最低服务人数要求及人员经费由财政审定,人员经费每人每月定额2756元。

(3)投标人入驻后,保洁人员食宿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4)投标人入驻后对人员安全及文明服务负全责,采购人与投标人所有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负责投标人所有人员病、老、伤、残、亡的善后处理及其各种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劳保、社保、医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亦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投标人应加强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提高人员素质,不得因任何原因在采购人所属公园范围内聚众闹事,如第一次发生此情况,则给予投标人警告,如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则解除与投标人服务合同。对身体状况欠佳、自身素质低劣、服务态度差、不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违纪违法的人员,采购人有权拒绝其上岗,投标人应及时劝退此类人员并补充空缺。投标人应确保合法用工,对其雇佣的人员自行管理,使其遵守采购人所属公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

(6)投标人需遵守《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相关规定,与工作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建立工资发放专用账户及相关的履约保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因用工产生的纠纷与采购人无关,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保洁人员的工资、保险由投标人支付,不得拖欠,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杜绝一切滋事、上访事件的发生。投标人工作人员不因本合同与采购人发生任何劳务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投标人与其员工劳务或者劳动合同项下责任。

(7)因采购人所属公园面积大、人员密集,投标人须自行为保洁人员配备对讲机等便于日常管理的通讯设备以及小型垃圾转运车、吸污车、管道疏通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型管道疏通机)、洗地机、救生衣、巡逻电动车、各类保洁用具(如芳香球、洗洁净、消毒液、钢叉、草网、铁笊篱、彩色苫布、各种规格的扫帚、簸箕、垃圾袋、抹布等)。

(8)因采购人所属公园为太原市对外接待窗口,各类突发应急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接待、大型活动、重要节假日等)时有发生,投标人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应的各类应急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紧急抽调人员、设备以及按要求临时增加工作时间等)。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清保工作正常进行,投标人保证承诺的工作时间及人数,在重大节假日(如春节、五一、十一、元旦等)期间由投标人负责自行安排增加人员搞好清洁工作。

(9)所有保洁工具均包含在各包经费内。如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因人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操作、维护、管理、看护不当)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则由投标人负责更换。

(10)该项目人员应由项目经理、保洁员组成,为便于日常管理及工作,保洁员应按实际工作需要分为组长及基层保洁员。

(11)投标人还应完成日常保洁、应急保洁、接待任务的配合保障工作。

(12)投标人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订保洁工作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投标人所制订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条文须经采购人审验合格后方能贯彻实施。

(13)投标人须做好聘用人员的技能、专业培训,合格方可上岗。在作业期间应遵守采购人有关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配合维护好采购人的整体形象。

(14)投标人应在项目范围内就近设立项目部。项目经理应具备保洁服务管理经验。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允许,投标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作为投标人的全权代表负责采购人清保服务的一切工作,做好工作记录并接受采购人监督。

(15)投标人应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并确保保洁服务人员上岗3个月内流失率不高于15%。投标人如需调整上岗人员,须提前至少48小时通知采购人,并获采购人许可。

(16)投标人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作业,若投标人在作业过程中造成游客、采购人人员及他人等伤亡、财产损失,或者投标人人员以及投标人临时指派的人员受到伤亡、财产损失,均由投标人单方面负责。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有关当事人有义务配合采购人或政府执法部门进行相关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采购人有权解除保洁服务合同。

(17)投标人需按照采购人标准要求,提供清保及相应工作所需的器材、耗材,以工料全包的方式承包:内容包括所负责区域内的垃圾清运(指垃圾在园内的运输与收集)等所产生的相关耗材费用,以及清保工作所需的清洁器具、清洁工具、耗材、清洁设备、各种清洁剂以及所需的各种标识、牌示等物料。投标人所提供的机器、工具应符合国家规范,确保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特殊器具如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械、器具等需购买保险。所有清洁剂等化学用品应向采购人报备样品。在投标人清保中,不得使用有损物体表面的高浓度酸性或碱性清洗材料,不得损坏公园的各种结构和设施。如因投标人操作不当,造成公园结构、设施损坏,金属、玻璃等变形、变色或失去色泽,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赔偿。投标人须将清洁剂等化学用品存放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保证不损坏采购人财产,否则由投标人全额赔偿所损坏的财产。

(18)投标人作业应注意防火,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漏水、漏电等发生,对易燃清洁用品及电器设备规范作业,因投标人人员操作不规范造成的火灾及其它安全事故的,投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19)投标人要根据相关规定,与采购人共同制定应急抢险工作流程,在规定的时限内响应各类突发事件。投标人有义务服从采购人的正常安排及针对突发情况做出的紧急安排,并接受监管。

(20)投标人应接受采购人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若出现不合规定的情况,采购人可发出整改通知,投标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及时整改,并在接到整改通知后两日内派人处理。

(21)投标人不得将所服务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第三方承揽非采购人书面同意该项目内其它的清保工作。不得从事任何损害采购人名誉及合法权益的事情,获取不当利益。

3、保洁人员制度要求

(1)由于工作需要,保洁项目执行两班16小时工作制度,每班8小时,其中第一班为6:00至14:00,第二班为14:00至22:00。所有园路每日普扫一次,主园路一般应在6:30前完成,其他园路7:00前完成,7:00后转入全天清保,巡回清保,保持路面干净,路面基本见本色。

(2)保洁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好各项通知且须认真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做到按时到岗,因投标人管理不当所造成的设施损坏、人员伤亡等事故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保洁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举止大方、有礼,用语文明、规范,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并及时为广大游客提供服务。

(4)保洁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着装整齐清洁,仪表仪容整洁端庄,且佩戴工号牌,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串岗聊天。

(5)保洁人员应及时认真做好工作日志、交接班记录、账册等记录工作,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接受采购人不定期检查,同时定期将有关材料报送采购人。

(6)保洁人员熟练掌握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基本情况,熟悉清洁规程,具有规范的清洁操作技能。在操作清洁机具时,操作人员需正确使用并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7)保洁人员应小心执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清保时不得使用大扫把(特殊情况除外)。清扫保洁时,扫灰要彻底,不得将垃圾、泥沙、灰尘扫入边沟或绿化带内。

4、保洁工作具体标准

(1)道路和广场:每天定时对公园主干道路清扫;每天安排流动人员对广场、道路区域进行巡回清保;按季节适时冲洗广场、道路路面,确保路面洁净;下雨天要及时清扫路面及广场积水,雨后作业要求机动车道淤泥应在雨停后4个小时内清除。雪后及时清扫,无积雪;所有浮土应在8小时内清扫干净;路面上的口香糖等粘性物体应及时用铲刀清理干净。做到园路、广场地面干净、无积水、无烟头、纸屑、果皮、塑料袋(瓶)、泥沙、陈旧落叶和枯枝等杂物,无积水、无痰迹,无粪便、油渍、口香糖、饭渣、无粘贴小广告等,垃圾地面存留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整体保证公园面貌整齐美观,无乱搭乱建,无乱堆放杂物,工具及其他物品,无乱拉绳线挂物现象。道路两侧、广场硬化1米范围绿地内无生活垃圾、杂物。

(2)城市家具:座椅、导示牌、公园简介、游园须知、植物铭牌、宣传牌、栏杆、垃圾桶等做好日常清保和定期清洁,每天必须擦拭一次,做到无水迹、无痰迹、饭渣、无粘贴小广告等污染;垃圾桶桶体四面、桶盖要干净整洁,表面不得有污渍、积尘,无粘贴小广告等;垃圾桶里的垃圾不得超过三分之二;桶底地面做到无杂物,垃圾桶周边地面上不能有散落垃圾,定时巡视,桶内垃圾不得外溢,做到及时收集和清运,并负责垃圾桶损坏的报修,垃圾袋的更换;垃圾桶清洗一般冬季为一个星期,夏季为2-3天,垃圾桶清洗干净后应及时套好垃圾袋运回原处;安排人员巡视垃圾桶垃圾情况,节假日高峰期,垃圾桶清理应及时。

(3)园林建筑:包括亭、台、楼、阁、廊、大门、围墙、门窗等保持外观完好,整洁美观,出现污损三日内修复并处理完毕,部分建筑物室内要求,每天必须彻底清洁一次,做到室内外无水迹、无痰迹、无蜘蛛网、无乱贴乱画,陈设物品有序整洁无灰尘,楼梯台面阶面干净、干燥、无积水,扶手无积尘、表面洁净、光亮。

(4)各类设施:保持玻璃类、不锈钢类设施洁净、通透、明亮;装饰类、消防类设施及门、窗、吊顶等无污迹、无浮尘、表面洁净,无蛛网;户外设施要求洁净;景观灯灯柱、灯罩、底座等洁净无污迹;石材类设施保持干净、无积水、无污渍。以上设施出现污损当日修复并处理完毕。

(5)湖面清保及打捞:

①湖面清保及打捞人员作业时须穿工作服及救生衣,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和公司规定的安全操作要求进行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会游泳、习水性。

2湖面每天要分区域、按时打捞漂浮物,做到随有随清,目视水面达到无枯枝、无漂浮物、无杂草、无动物尸体等。

3湖面作业设备及工具按划分区域分类、定点摆放、整齐有序、 标识清楚,每班使用完毕后要清洗干净,放置到指定区域。

4湖面垃圾要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不得在湖岸随意堆放;作业船船舱无垃圾积存,并要每日打扫保持干净整洁。

5遇大风和雷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水上作业,并将船只停靠安全地点,保证船只不损坏。

(6)卫生间保洁

①卫生间保洁实行专人负责,保洁人员应统一着装,准时上岗,在岗期间不得从事与保洁无关的工作。

2卫生间外观须整洁,外墙无乱张贴、涂刻和吊挂;卫生间标识、指示灯箱、照明设施须保持整洁;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外围保持环境良好,外墙3米之内周围无垃圾杂物、污物,无蚊蝇孳生,定期做好消杀工作;无乱堆杂物;屋顶无枯枝落叶、垃圾、杂物。

3保障卫生间各种设施完好,做到:大小便器无堵塞、无结垢、无滴漏。

4卫生间内部环境整洁,洗手台、镜面无灰尘、水渍,卫生间内空间(地、墙、顶、窗)应整洁、干净、无破损、地面无积水;无乱涂画,垃圾桶无破损、桶外无遗弃用品;便器应干净、无尿渍、无水渍、污迹;管理间、工具间应整洁有序。

5卫生间的无障碍设施必须保持畅通无阻碍,悬挂显著牌示,为特殊人群服务的设施必须保持外观完好、洁净,功能正常,无障碍厕所等特设的厕间不被挪作它用,无杂物堆积。

每日7时前普扫一次,7时后转入全天保洁,每晚卫生间管理人员下班前需全面冲洗和清洁消杀。

卫生清扫工器具存放在指定隐蔽位置,使用的清洁器具、工具、车辆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故障作业等现象,清扫保洁工具需摆放整齐。管理房、工具间不放置与保洁作业无关的物品,禁止卫生间洗衣服等与保洁作业无关的行为。

服务人员应小心执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如厕游客,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泥沙等杂物直接扫入排污管道。

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采购人报告。遇各种大型活动和重大节假日及游客旺季期间,要增配人员进行重点保洁,并服从采购人安排按需延长保洁作业时长。

保证卫生间内无垃圾满溢情况发生,并按作业时间实施定人、定时将垃圾放置至指定垃圾清运点,期间要保证垃圾无乱堆乱放,无撒漏垃圾。

需保证卫生间对园区游客服务刚需公共设施(如:卫生间化粪池)正常运行。

清保人员应及时、认真做好工作日志、交接班记录、账册等记录工作,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接受采购人不定期检查,同时定期将有关材料报送采购人。

应根据任务要求,现场实际情况配备足够清保人员,同时需保障男女卫生间施行男女保洁员分开作业。

(7)垃圾清运:垃圾收运及时,确保园区内无烟头、纸屑、果皮、塑料袋(瓶)等生活垃圾,做到无卫生死角。垃圾园内收运过程采取密闭运输,运输途中不造成任何泄漏、遗撒,杜绝二次污染。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满足公园各项工作需要,及时清理公园工作生产和游客产生的各类干湿垃圾,包括卫生间化粪池的清掏(原则上不含建筑垃圾及绿化垃圾)。

垃圾收集及外运车辆必须符合环保和国家机械和车辆安全许可,定期检验,车辆样式规格须经采购人认可,运输垃圾应按双方确定的时间,按规定路线低速安全行驶,驾驶人员需持证上岗,在运输垃圾时要遵守园区车辆管理规定,礼让游客,确保安全。

收集垃圾时,应保持垃圾桶和垃圾收集点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及时清理撒漏垃圾。垃圾桶、果皮箱必须套装垃圾袋,打包收集垃圾并及时更换垃圾袋。

垃圾收集外运及时,确保园区内垃圾箱及垃圾收集点无烟头、纸屑、果皮、塑料袋(瓶)等生活垃圾,做到无卫生死角;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堆积。

垃圾外运过程必须采取密闭运输,在垃圾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撤、拖挂和污水滴漏,不得堆放在路边,杜绝二次污染。垃圾车不得超高超载。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垃圾运输过程中如出现抛洒、遗落和各类交通安全事故,由垃圾清运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保持垃圾收集车和垃圾压缩车外观完好、整洁,定期消毒清洁。设备车辆放置到指定的地方,不得乱停乱放,影响游客及交通安全。

垃圾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无满溢和散落,并进行箱体清洗。

湖面垃圾要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不得在湖岸随意堆放。

垃圾外运作业时间及流程:每天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垃圾转运工作。外运堆放垃圾每日保证清运干净,清运时间早7: 00前完成,如现场垃圾临时性增多,及时增加清运次数,不得出现垃圾堆积现象。

垃圾桶管理标准:桶点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撒漏垃圾:按作业时间实施定人、定时、定段全覆盖清运,垃圾清运次数及作业人员配备满足垃圾清运需要。

服务人员应及时、认真做好工作日志、交接班记录、账册等记录工作,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接受采购人不定期检查,同时定期将有关材料报送采购人。

垃圾清运车及外运垃圾车配备数量,以保证垃圾外运及时为基本原则。

(8)办公区域:保持整体干净整洁,地面、门窗、外墙等定期清洁,扶手栏杆无灰尘、无杂物。

(9)清洁用具:清洁用具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沥干,在固定位置上存放晾挂。卫生清扫工器具存放在指定隐蔽位置,使用的清洁器具、工具、车辆必须完好,定期审验有无破损、带病作业等现象,并保留审验记录。大型清洗车辆进入园区必须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进行报备;清扫保洁工具应摆放整齐,清保范围内有工具房的应存放在工具房内,清保垃圾车、小水车不得横向占道;清保垃圾车装载垃圾时,应覆盖密闭,防止二次污染。

(10)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如园路污染)和自然灾害等要及时清理现场;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等要重点清保。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日常工作应急预案、突发性漏撒应急预案、高温天气应急预案、除雪应急预案、重大节日活动应急预案、领导检查应急预案等)。

(11)安全用电

①为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杜绝违规用电事故的发生,须签订采购人安全用电责任书。

2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质量认证,严禁使用非标和不合格产品。

3保证用电线路无破损,严禁私搭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子等禁止使用的电器等。

4用电设备使用期间(如电暖器等)应留人看守,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5用电地点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并有责任定期检查灭火器的使用期限,如发现灭火器失效应立即向采购人汇报,并按要求更换灭火设备。

⑥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规定,若违规用电一经发现,及时制止,由此发生事故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验收标准

1、采购人按照《太原市公园服务中心园容卫生保洁考核办法(试行)》(见附件)等相关文件执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采购人有权制定相应的园容卫生保洁细则或办法,作为投标人完成卫生保洁管理工作的执行依据。要求保洁人员数量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并确保全年每天按工作时间上下岗,不得空岗。硬质地面应做到无积水、无积尘、无口香糖痕迹、无污迹见底色。水面应做到清洁无异味。园林设施和建筑内外应做到洁净干爽、无灰尘、无污渍、无乱张贴、无乱涂画、无蛛网、无张贴。卫生间做到干净整洁,无异味。服务区域内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做好日常保洁记录及各类应急预案,及时反应,科学行动,保障园区良好的卫生保洁环境。

2、采购人对投标人的卫生保洁工作进行质量监督指导,对投标人不符合规范的操作或未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作业的提出整改意见,对各级检查(省、市、局、公园中心等相关部门)发现的问题、新闻媒体曝光问题、市民反馈问题等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其限期整改,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采购人可委托其他人员整改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将由投标人承担或从投标人的服务费用中扣除。

3、采购人按照《太原市公园服务中心园容卫生保洁考核办法(试行)》(见附件)考核,80分以下为不合格。若考核结果当月未能达到合格,所属公园(展馆)对保洁公司现场负责人约谈,当月按照公园(展馆)的要求整改完毕;每年度累计两个月未能达到合格,由中心考核办会同公园(展馆)负责人对保洁公司法人约谈;每年度累计三个月未能合格,由中心会议决定是否核减相应的保洁服务费用或报请相关财政部门提出解除中标合同,更换保洁公司。更换保洁公司期间,后续保洁公司未到位前,公园保洁工作由投标人按原合同服务承诺继续提供服务。

六、付款方式

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承包内容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按照采购人《太原市公园服务中心园容卫生保洁考核办法(试行)》(见附件)进行处罚;验收合格后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按月支付。

七、履约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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