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平定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云服务系统和平定县非煤智慧监管与资源交易数字化服务平台两个项目采购配套数据采购需求表
一、项目概况
为平定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云服务系统和平定县非煤矿山智慧监管与资源交易数字化服务平台两个项目采购配套数据。
二、服务内容
配套数据包括:全县域亚米级卫星立体影像数据、全县域多光谱卫星正射影像数据及全县非煤矿山区域卫星多视数据。
三、服务标准
(1)提供成果数据的数据格式为TIF等通用标准格式。
(2)侧视角规定:不大于35度。
(3)边界覆盖:影像范围保证覆盖摄区,任务区边长不小于3公里。
四、服务要求(包括后期服务)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供近一年内最新的平定县1391平方公里的优于1米分辨率的立体像对卫星遥感影像数据1期;
2.项目实施起一年内,提供平定县1391平方公里的优于4米分辨率的多光谱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每月3期(每月10号、20号、月底)共计36期;
3.项目实施起一年内,提供平定县非煤矿山区域750平方公里的优于2米分辨率的立体像对卫星遥感影像数据5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提供一期,之后每季度末提供一期)。
4.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遥感影像数据对应的卫星运行状态良好,所有卫星均处于设计寿命内。
5.应急补充响应:要求投标人卫星数据补充方案完善可靠,能提供充足遥感影像数据满足用户对影像数据的需求。
五、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乙方应将近一年内最新的平定县1391平方公里任务区内所拍摄到的优于1米的立体像对卫星合格数据提交给甲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与内容,如实编报项目进展、经费使用情况等报表,报送甲方并及时解答甲方提出的有关询问;
(2)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乙方应在每月的10号、20号、月底将平定县1391平方公里任务区内所拍摄到的优于4米的多光谱卫星合格数据提交给甲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与内容,如实编报项目进展、经费使用情况等报表,报送甲方并及时解答甲方提出的有关询问;
(3)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乙方应将平定县非煤矿山区域750平方公里任务区内所拍摄到的优于2米的立体像对卫星合格数据分5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提供一期,之后每季度末提供一期)提交给甲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与内容,如实编报项目进展、经费使用情况等报表,报送甲方并及时解答甲方提出的有关询问。
六、技术保障要求
(1)所提供的遥感影像数据应准确反映地表真实情况,无明显畸变和误差。
(2)同一期内的遥感影像数据应保持色彩、亮度等参数的一致性,确保数据的可比性和分析准确性。
(3)所提供的遥感影像数据应包含合同约定的所有要素和信息,无数据丢失或损坏现象。
(4)所提供的遥感影像数据格式应符合行业通用标准,确保数据的可读性和兼容性。
(5)供应商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包括数据格式转换、数据处理等。
(6)供应商应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对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解决方案。
(7)所提供的遥感影像数据应符合服务标准和服务要求及本技术保障要求中规定的各项标准和指标。
(8)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节点完成数据的交付工作,并确保交付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七、服务人员组成
(1)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成立不少于10人的项目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团队其他成员配置要求:包括1名技术负责人、不少于6名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数据质检人员。
八、验收合格后支付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30%,在项目提交全部成果并完成终验后,根据《项目成果验收单》支付剩余尾款(合同总额的70%)。
九、验收标准
(1)履约验收的程序
乙方提交商业卫星数据采集服务验收申请;
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乙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
甲方、乙方按约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验收;
双方签订验收确认书,正式完成商业卫星数据采集服务验收。
(2)履约验收的内容和验收标准
平定县1391平方公里的立体像对卫星遥感影像优于1米分辨率,多光谱卫星遥感影像优于4米分辨率;平定县非煤矿山区域750平方公里的立体像对卫星遥感影像优于2米分辨率。
十、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必填)、邮箱、单位地址
联系人:冯华峰
联系电话:0353-6062724
手机号:18635385297
单位地址:平定县东大街33号
十一、供应商报名资质要求
具备国家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
十二、其他
磋商供应商须保持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在平台上的询问予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