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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维计划-综合交通规划编制经费(子项10:2025年市级重点交通项目前期研究及主骨架道路、轨道规划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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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2140001600580 文档页数:53页 所需下载券:10
城维计划-综合交通规划编制经费(子项10:2025年市级重点交通项目前期研究及主骨架道路、轨道规划及维护)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项目一览表

采购标的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城维计划-综合交通规划编制经费(子项10:2025年市级重点交通项目前期研究及主骨架道路、轨道规划及维护)

一项

2,880,000.00(其中2025年预算安排人民币1,728,000.00元,2026年预算拟安排人民币1,152,000.00元,具体以财政局批复下达的资金为准。)

采购包1(城维计划-综合交通规划编制经费(子项10:2025年市级重点交通项目前期研究及主骨架道路、轨道规划及维护))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标的提供的地点

广州市

 
 

付款方式

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40%,签订合同后,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预计在2025年3月31日前支付第一期费用。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20%,2025年9月30日前,中标人按期完成规划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后申请拨付合同经费,合同总金额的20%。预计在2025年9月30日前支付第二期费用。

第3期为(尾款):支付比例40%,2026年3月31日前,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审查意见修改规划成果。最终成果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并出具结题函,待成果归档后申请拨付合同经费,合同总金额的40%。预计在2026年3月31日前支付第三期费用。 注: (1)对于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广州市本级财政直接支付用款申请办事指南》办理支付手续。 (2)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实际付款时间及金额以支付部门支付时间及金额为准。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中标人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中标人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本项工作采取分阶段评审的方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审查工作。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项目任务书研究内容的要求,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审查会审查。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研究成果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审查;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提供审查和验收所必须的研究成果和汇报资料。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人决定。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报价要求,本项目总价报价,凡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城维计划-综合交通规划编制经费(子项10:2025年市级重点交通项目前期研究及主骨架道路、轨道规划及维护)

1.00

2,880,000.00

2,88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城维计划-综合交通规划编制经费(子项10:2025年市级重点交通项目前期研究及主骨架道路、轨道规划及维护)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背景

2025年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响应《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国函〔2024〕137号)和《广州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3-2035年)》(已印发实施)赋予广州的“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全球重要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目标,落实广东省建设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工作部署要求,稳步推进广州“两洋南拓,两江东进”城市发展战略,保障2025年万亿固投项目实施落地和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顺利召开,紧紧围绕交通先导性和保障性功能,需要严格落实上位规划,深化交通与城市融合发展,加强交通规划传导,与时俱进全面做好交通的优化提升和维护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相关专项规划要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要内容要纳入详细规划。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发挥详细规划法定作用,分区分类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强化技术支撑和组织实施,提高详细规划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要求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的关系,做好重大基础设施的空间预留,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2023和2024年广州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先后印发《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一张图”规划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和《广州市主骨架路网红线规划管控规则 (试行) 》,对轨道和道路“一张图”管控、动态更新及调整提出明确要求。

为更好的服务城市建设和发展,促进国土空间规划相关重点交通项目在详规阶段的落实传导,加强轨道、道路等交通设施与城市规划、用地规划、产业布局的协调,保障规划轨道、道路项目用地空间,助力用地管控、规划审批工作,确保现状及在建轨道、道路项目运营安全,特开展《2025年市级重点交通项目前期研究及主骨架道路、轨道交通规划及维护》编制工作。

 

2

二、工作范围、年限及深度

1、规划范围

广州市域范围,包含11个区。

2、规划年限

本项目研究基准年为2024年,规划年为2035年。

3、规划深度

重点交通项目前期研究达到详细规划深度,主骨架道路、轨道交通动态维护满足规划管控要求。

 

3

三、编制原则

1、与上层规划协调原则。规划应与《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广州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3-2035)》、《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8-2035)》等上层次规划相协调,落实上层次规划意图。

2、与国土空间规划互动原则。主骨架路网及轨道交通维护、重点交通项目规划控制方案应从支撑广州国土空间结构,支持“三核四极”发展,引导城市空间集约化发展等角度开展研究。

3、利于规划管控与实施原则。规划方案应有利于空间管控与项目实施,原则上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文物、基本农田,协调历史审批,不增加征地拆迁难度,不增加工程实施难度。

4、前瞻性与可操作性兼顾原则。规划应具有宏观引导作用,为远期发展预留空间与可能性,充分体现规划前瞻性;同时需要提前做好规划控制,保障项目落地实施的可操作性。

 

4

四、编制内容

1、研究背景和意义

为响应国家、省、市和重点地区发展新要求,支撑城市重点地区和重大交通专项工作,促进国土空间规划相关重点交通项目在详规阶段的落实传导,加强交通与用地规划、产业布局的协调,剖析项目研究背景和意义,明确项目研究主要内容,制定研究技术路线。

2、规划研究基础

收集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市在编控制性详细规划、2025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用地储备计划、用地出让计划、工业园区建设计划、重点平台推进计划,形成涵盖全市不同类型重点项目的一张总图,梳理当前交通规划与当前城市重点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关系,进而形成本项目重点交通专项、主骨架道路、轨道交通、重要换乘与立交节点等交通项目前期研究需求。

3、交通规划方案研究

围绕2025年度交通项目前期研究需求,与专项规划、重点规划建设项目同步,开展交通方案研究工作,包括主骨架路网红线、规划轨道线路、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线路、山海碧带骑行道贯通方案、重要换乘与立交节点开展详细方案等,保障省、市重点项目落地,加强交通与城市建设、产业布局的协调。

4、交通“一张图”动态维护

根据道路和轨道“一张图”规划管控要求,按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批复,按月更新主骨架道路红线,按季度更新在建轨道和已完成调整优化流程的规划轨道管控图则,及时更新2025年开通运营轨道管控图则,保障管控的时效性与权威性。

5、交通规划技术咨询和保障服务

为服务规划审批与管理工作,对纳入联审的重大道路交通类项目、市域重大高快速路项目,在项目前期方案研究、联审各阶段(协同会审、联合评审、联审决策),开展项目方案规划技术咨询服务。在总结全市道路品质提升建设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规划建设流程,制定广州市道路品质提升规划设计指引,为长效推进全市道路品质提升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5

五、成果提交要求

1、设计成果内容必须符合需求书中的设计原则、规划内容等有关章节的规定。

2、规划设计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以及相对应的电子文件,符合入库标准。

3、成果深度:设计成果的深度必须符合需求书中的深度要求。

4、在各阶段成果等各阶段汇报交流后,应随即提交项目各阶段性方案的全部电子文件(CAD、PPT、JPG文件格式)。最终成果须提交A3规格的规划文本10套,同时提交全部成果的电子文件(CAD、GIS、JPG、DOC、PDF文件格式,符合入库标准、多媒体汇报文件)2套。

5、成果规范:交付的成果必须签署齐全,设计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统一。

 

6

六、规划成果的报送和审查

1、本项工作采取分阶段评审的方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审查工作。中标人负责审查所必须的汇报资料和进行研究方案介绍。

2、中标人必须于审查前5日派专人将规划成果送达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3、通过审查后,中标人应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并按时提交审批成果。各阶段提交成果文本的数量与组织单位协商后确定。

4、提交的正式规划成果必须在成果报告上加注委托单位名称、技术协调单位名称、中标人名称及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名单及加盖中标人公章及城市规划设计出图专用章。

 

7

七、附则

1、本研究署名权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规划制定后公开展示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规划方案。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或截取公开本研究成果。

2、中标人如对本任务书有疑问,应在接到任务书后以书面形式提出,组织单位在收到意见后将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作出答复。

3、中标人所提交的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成果无效,按技术服务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提交的研究成果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

(2)提交的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未经组织单位同意逾期上报研究成果的;

(4)本规划任务书解释权归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有。

8

八、服务团队要求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成立项目团队,并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基本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项目团队主要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不少于6人,专业配置合理,职责清晰。

为了确保项目的履约及成果质量,投标人可以在上述基础上提供资质更高、业绩更丰富的人员:项目负责人专业为交通相关专业,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项目团队主要成员专业涵盖城市(城乡)规划、交通规划、市政工程三个专业,具备交通相关专业中级(或高级或教授级(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9

九、其他要求

1、本项目前期要求

投标人需要充分理解和掌握项目背景、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范围的项目涉及的政策规范等,并对此进行分析,明确本项目的工作目标,为保障项目的成果质量提供支持。

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提供相关工作基础情况,包括但不限于:①城市及交通现状;②城市及交通规划;③土地收储及出让计划等现状情况。

2、技术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的技术要求。

3、项目重点、难点

本项目为更好的服务城市建设和发展,促进国土空间规划相关重点交通项目在详规阶段的落实传导,加强轨道、道路等交通设施与城市规划、用地规划、产业布局的协调,保障规划轨道、道路项目用地空间,助力用地管控、规划审批工作,确保现状及在建轨道、道路项目运营安全,特开展《2025年市级重点交通项目前期研究及主骨架道路、轨道交通规划及维护》编制工作,投标人需就本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并明确工作思路及解决措施。

4、工作时间计划和质量保障措施

(1)工期计划:包括前期工作阶段、初步成果阶段、中期成果阶段和最终成果阶段。(注:上述各阶段工作时间具体以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2)质量保障措施:

投标人需具备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为本项目的质量和履约提供制度保障,以保证项目质量和服务目标。针对本项目整体工作,需有明确的数据质量管理目标,需提供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形成对应的质量保证机制,并提出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确保项目成果达到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明确项目团队人员的职责,遵守法律法规。

制定对规划长期跟踪研究的服务方案,及时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并提出调整建议,对规划项目进行必要优化,为规划的优化和完善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建议。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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