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度执法船艇燃油采购。
2、采购需求:执法船艇使用0#柴油采购,年度采购总金额为150万元,按市场价分批次采购。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1、柴油质量
供应商所提供的国六0号柴油(GB19147-2016),即0号柴油(Ⅵ)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19147-2016标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质量标准中所列的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其供应的柴油应当满足新标准。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未能按照要求提供完整有效承诺函的,视为无效谈判供应商。
2、加油地点及说明
供应商必须承诺可在漳州市龙海区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专用码头和漳州市东山县(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闽南执法支队码头)两个辖区进行加油,供应商具有油品专用运输(罐式)车辆或船舶,且运输车辆或船舶应具备道路(海上)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备查。协议在本项目服务期内有效,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柴油运输途中、运抵现场直至移交采购人船艇油舱之前的一切风险、安全和相关费用(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有海上加油业务优先。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未能按照要求提供完整有效承诺函的,视为无效谈判供应商。
3、报价要求
(1)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总价为1500000.00元,因系统不支持折扣报价,供应商系统所报价格仅是为了取其报价折扣系数,供应商报价时应在《报价一览表》和《详细报价书》等报价要求中的“首次报价”填写折后的价格(即预算价*折扣系数,如:供应商最终报价为1350000.00元,则其折扣系数为0.900),供应商须在报价表的备注一栏中填写本次投标的“综合折扣系数”。注:折扣系数体现方式为不大于1的小数(如0.995或0.998等,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2)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500000.00元整,预算价即为最高限价,供应商的谈判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则按无效谈判供应商处理;结算=(实际采购数量*报价折扣系数*当日福建省发改委公布的最高批发价)。本项目采购燃油总吨数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累计采购总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3)燃油运输途中、运抵现场直至移交采购人船艇油舱之前的一切风险、安全和相关费用(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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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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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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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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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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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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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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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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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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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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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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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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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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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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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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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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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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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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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次1,说明:详见其他商务要求“8、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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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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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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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年度采购量分批次购买,并允许适量寄存,每批次购买完成后一个月内,按本批次购买的合同优惠价(本批次实际采购数量*成交折扣系数*当日福建省发改委公布的最高批发价)进行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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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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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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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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