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采购包一
1、在项目地设置民政服务站,做好民政服务站内部建设工作,开展常态化民政领域事务工作。
2、为5个乡镇民政服务站配备至少6名全职工作人员,协助乡镇民政办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保护、社区治理等方面工作。
3、对项目地开展常态化接访、寻访、信息登记等服务,了解项目地困难群众及边缘群众基本信息情况,建档500人,服务至少500人次。
4、后续如遇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采购包二
1、在项目地设置民政服务站,做好民政服务站内部建设工作,开展常态化民政领域事务工作。
2、为4个乡镇民政服务站配备至少5名全职工作人员,协助乡镇民政办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保护、社区治理等方面工作。
3、对项目地开展常态化接访、寻访、信息登记等服务,了解项目地困难群众及边缘群众基本信息情况,建档400人,服务至少400人次。
4、后续如遇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二、技术要求
采购包一
1、社会救助服务。
(1)推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为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辅导、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评审项1)
(2)对低保、特困及三留守(困境)人员做好常态化接访、巡查、入户摸底、政策宣传等服务,以及时发现、及时疏导、及时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帮扶精准、及时、有效。(评审项2)
(3)对项目地开展常态化入户摸排建档立卡等服务工作外,组织开展政策宣导主题社区活动、社会融入小组活动、特殊低保对象个案服务。(评审项3)
2、为老养老服务。
(1)推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为基础的服务网络,开展留守、空巢、特困老年人巡访评估、生活照顾安排、家庭关系协调、社区参与等服务。(评审项4)
(2)建立留守、空巢、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台账,特殊问题老人社工介入等,全方位推行农村养老“四化”模式。(评审项5)
(3)对项目地开展常态化入户摸排建档立卡等服务工作外,组织开展老年人关爱保护政策宣传主题社区活动、老年人小组活动、特殊老人个案服务。(评审项6)
3、儿童关爱保护服务。
(1)推动开展困境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评估,对儿童家庭及监护人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工作。(评审项7)
(2)建立留守(困境)儿童信息档案,及时、主动发现边缘困境儿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应保尽保。(评审项8)
(3)对项目地开展常态化入户摸排建档立卡等服务工作外,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政策宣传主题社区活动、留守(困境)儿童小组活动、特殊儿童个案服务、夏令营活动5天等。(评审项9)
4、社区治理服务。
(1)协助群众强化民主理念、掌握协商方法、合理表达诉求,推动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评审项10)
(2)关注农村社区弱势群体,协助解决困难。开展精神卫生服务,就业政策咨询,疾病预防讲座,营造健康的社区心理支持环境。推动环境卫生治理,预防社区突发事件,保障社区治安有序。(评审项11)
(3)在农村社区开展卫生保健、就业政策、心理健康等主题宣传活动,逢卫生城市创建等特殊节点,配合政府部门协调组织,共同推动环境卫生治理。(评审项12)
5、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
(1)推动开展民政领域社会事务,如婚姻家庭服务、殡葬服务、残疾人服务等。(评审项13)
(2)组织开展婚姻家庭教育、残疾人关爱保护、文明殡葬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和谐、平等、尊重的社区文化氛围,配合民政部门相关专项治理整顿行动。(评审项14)
6、团队建设
(1)协助城乡社区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推动建立“五社联动”机制,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基层慈善事业,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和职业特点,有效推动基层建立慈善捐赠、慈善资源、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广泛发掘、吸纳社会力量、社会资源服务困难困境群体,形成可持续性的社会效益。(评审项15)
(2)培育稳定的、拥有丰富一线实务经验的队伍、组织开展团队建设、专业培训等活动。通过宣传、培训和专业服务等形式,提升社会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认同感。同时,建设一支志愿者团队,开展志愿者增能培力等工作,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常态化发展。(评审项16)
(3)每个乡镇建立一支不少于15人的志愿者团队,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督导、学习培训、志愿者团建培训。(评审项17)
7、根据实际情况,在以上服务内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评审项18)
采购包二
1、社会救助服务。
(1)推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为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辅导、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评审项1)
(2)对低保、特困及三留守(困境)人员做好常态化接访、巡查、入户摸底、政策宣传等服务,以及时发现、及时疏导、及时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帮扶精准、及时、有效。(评审项2)
(3)对项目地开展常态化入户摸排建档立卡等服务工作外,组织开展政策宣导主题社区活动、社会融入小组活动、特殊低保对象个案服务。(评审项3)
2、为老养老服务。
(1)推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为基础的服务网络,开展留守、空巢、特困老年人巡访评估、生活照顾安排、家庭关系协调、社区参与等服务。(评审项4)
(2)建立留守、空巢、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台账,特殊问题老人社工介入等,全方位推行农村养老“四化”模式。(评审项5)
(3)对项目地开展常态化入户摸排建档立卡等服务工作外,组织开展老年人关爱保护政策宣传主题社区活动、老年人小组活动、特殊老人个案服务。(评审项6)
3、儿童关爱保护服务。
(1)推动开展困境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评估,对儿童家庭及监护人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工作。(评审项7)
(2)建立留守(困境)儿童信息档案,及时、主动发现边缘困境儿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应保尽保。(评审项8)
(3)对项目地开展常态化入户摸排建档立卡等服务工作外,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政策宣传主题社区活动、留守(困境)儿童小组活动、特殊儿童个案服务、夏令营活动5天等。(评审项9)
4、社区治理服务。
(1)协助群众强化民主理念、掌握协商方法、合理表达诉求,推动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评审项10)
(2)关注农村社区弱势群体,协助解决困难。开展精神卫生服务,就业政策咨询,疾病预防讲座,营造健康的社区心理支持环境。推动环境卫生治理,预防社区突发事件,保障社区治安有序。(评审项11)
(3)在农村社区开展卫生保健、就业政策、心理健康等主题宣传活动,逢卫生城市创建等特殊节点,配合政府部门协调组织,共同推动环境卫生治理。(评审项12)
5、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
(1)推动开展民政领域社会事务,如婚姻家庭服务、殡葬服务、残疾人服务等。(评审项13)
(2)组织开展婚姻家庭教育、残疾人关爱保护、文明殡葬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和谐、平等、尊重的社区文化氛围,配合民政部门相关专项治理整顿行动。(评审项14)
6、团队建设
(1)协助城乡社区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推动建立“五社联动”机制,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基层慈善事业,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和职业特点,有效推动基层建立慈善捐赠、慈善资源、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广泛发掘、吸纳社会力量、社会资源服务困难困境群体,形成可持续性的社会效益。(评审项15)
(2)培育稳定的、拥有丰富一线实务经验的队伍、组织开展团队建设、专业培训等活动。通过宣传、培训和专业服务等形式,提升社会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认同感。同时,建设一支志愿者团队,开展志愿者增能培力等工作,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常态化发展。(评审项16)
(3)每个乡镇建立一支不少于15人的志愿者团队,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督导、学习、志愿者团建培训。(评审项17)
7、根据实际情况,在以上服务内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评审项18)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服务周期三年(周期内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经第三方评估合格后续签下年度合同),若遇特殊情况,合同签订时限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2 |
★ |
交货地点 |
泰宁县南片区(杉城镇、下渠镇、梅口乡、开善乡、大龙乡) |
3 |
★ |
交货条件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详见其他商务要求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服务半年后,经评估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服务满一年,经第三方评估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采购包2: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服务周期三年(周期内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经第三方评估合格后续签下年度合同),若遇特殊情况,合同签订时限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2 |
★ |
交货地点 |
泰宁县北片区(朱口镇、上青乡、新桥乡、大田乡) |
3 |
★ |
交货条件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详见其他商务要求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服务半年后,经评估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服务一年后,经第三方评估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