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
3.1采购项目概况
成都市新都区机关幼儿园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地点包括成都市新都区机关幼儿园(上升街园区)、成都市新都区机关幼儿园(新城园区)、成都市新都区机关幼儿园(蜀龙分园)、成都市新都区机关幼儿园(军屯分园)、成都市新都区机关幼儿园(大丰分园)五个校区,建筑总面积22296.97㎡;成都市新都区第二幼儿园,建筑面积7221.03㎡;包括园区相关设施设备、户外运动设施、教学楼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采购项目共一个包件。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70,632.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70,632.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成都市新都区机关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 |
1.00 |
1,270,632.00 |
项 |
物业管理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机关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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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概述: 成都市新都区机关幼儿园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地点包括成都市新都区机关幼儿园(上升街园区)、成都市新都区机关幼儿园(新城园区)、成都市新都区机关幼儿园(蜀龙分园)、成都市新都区机关幼儿园(军屯分园)、成都市新都区机关幼儿园(大丰分园)五个校区,建筑总面积22296.97㎡;成都市新都区第二幼儿园,建筑面积7221.03㎡;包括园区相关设施设备、户外运动设施、教学楼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采购项目共一个包件。 ★(二)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及内容(按招标文件6.1中承诺内容进行承诺) 物业管理范围:成都市新都区机关幼儿园(上升街园区)、成都市新都区机关幼儿园(新城园区)、成都市新都区机关幼儿园(蜀龙分园)、成都市新都区机关幼儿园(军屯分园)、成都市新都区机关幼儿园(大丰分园)五个校区,建筑总面积22296.97㎡;成都市新都区第二幼儿园,建筑面积7221.03㎡;包括园区相关设施设备、户外运动设施、教学楼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上升街园区:
园区有门卫室1个,自行车停放处1个。 新城园区:
园区有门卫室1个,消防控制室1个,停车场1个,自行车停放处1个,发电机房1个,餐梯1部,消防水泵房1个。 蜀龙分园:
园区有门卫室1个,机动车停车场1个(含自行车停放处1个,在幼儿园外)。 军屯分园:
园区有门卫室1个,消防控制室1个,停车场1个,自行车停放处1个。 大丰分园:
学校有门卫室1个,消防控制室1个,停车场1个,自行车停放处1个,发电机房1个,电梯2部,柴油发电机房1个,消防水泵房1个,弱电控制房1个。 新都区第二幼儿园:
幼儿园有门卫室1个,消防控制室1个,停车场1个,自行车停放处1个,发电机房1个,电梯1部,发电机房1个,消防水泵房1个, ★(三)服务工作内容及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6.1中承诺内容进行承诺) 1、人员配置及要求 (1)人员配备
注:1)配置的所有物业服务人员需持三个月内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方能上岗。 2)且所有人员必须在本项目专人专岗,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中兼职。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按当地相关部门规定全员购买社保,不低于当年项目所在地最新缴纳标准,每月购买社保凭证必须提供给采购人,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人均工资标准。(注:购买凭证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原件扫描件) 3)签订合同后,根据各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应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保安员证、高压和低压电工证、健康证,经采购人相关部门审核认可并备案后,方能上岗。 4)为保证本项目人员受劳动法保护,不聘用退休人员和享受政策减免工资、社保的人员,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专人专岗,不得兼职;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说明: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物业服务人员按规定统一着装,秩序维护人员春秋每年2套、夏季每年2套,冬季每年1套,绿化人员、水电维修人员服装每年4套,服装为全新新购,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服务人员要求: 1)服务人员须符合国家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观念,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 2)服务人员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注意仪表仪容,规范服务用语,维护园区形像。 3)爱护园区的各种设施设备,发现损坏及时报给园方。 4)工作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嬉笑打闹,不看书报杂志,吃东西、睡觉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5)岗位操作时应使用“您好,请,对不起,不客气,谢谢”等礼貌用语。 6)遵守园区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好园方工作。 7)为保证学校物业服务人员稳定,保障学校开校物业管理正常运行,投标人在学校寒暑假期间保障同等服务质量并不得减少支付物业服务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说明: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服务内容及要求 (1)秩序维护工作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1.1园区出入人员管理、来访人员登记、接待、传达工作、车辆登记和检查、值班室及周边卫生清扫管理; 1.2昼夜24小时值班及重点部位巡查; 1.3协助园方进行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及维护园区内治安、交通秩序; 1.4上学与放学期间人员、车辆的管理; 1.5完成好园方交办的与秩序维护服务有关的其他临时任务。 2)服务要求 2.1认真做好秩序维护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态度和蔼。 2.2遵守园区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好园方工作; 2.3维持园区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定期巡逻,投标文件中提供巡逻制度,消除隐忠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2.4协助处理物业服务区域内,发生案件造成甲方或乙方经济损失,经公安机关鉴定后,由责任方负责经济赔偿; 2.5对出入人员应热情、有礼、耐心文明询问和主动引导,维护公司和园方良好形象; 2.6秩序维护员熟悉管区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尽职尽责; 2.7进入本园区的外来人员,须在指定门岗填写来访登记表,接受秩序维护人员的询问,秩序维护人员在经征得园方同意后,引导外来人员按指定路线进入园区; 2.8负责门卫室收发工作和园区内公共财产的安全保卫和公共秩序的维护工作; 2.9上下学高峰期,应提前20分钟到校门口疏导车辆、人流,配合园方合理安排家长接送,有效疏通拥挤现象; 2.10上班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绿化人员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1.1枯枝、杂草的清理; 1.2绿化植物的修剪、除芽、浇水、施肥、防病、防虫工作; 1.3园林工具的正常操作和使用。 2)服务要求 2.1认真做好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态度和蔼。 2.2对花卉、草坪等园林植物的日常管护管理包括中耕、除草、修剪、除芽、浇水、施肥、防病、治虫、扶正、支柱、防寒等绿化管护。 2.3绿地卫生管理严格按《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管理标准》中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标准执行,绿地范围内垃圾日产日清。 2.4管护植物颜色鲜艳,无病虫害、无死树、无枯枝、无残花、无败叶、无缺株、无杂草;枯危和倒伏的乔、灌木等及时处理。 2.5确保植物生长所必须的水分。春季雨水多,视天气而定,灵活掌握淋水量;夏、秋二季,每天淋不少于二次,冬季对不耐寒植物水分不宜太多,淋水时要求喷洒枝叶。 2.6如发现有病虫害必须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使用不同的农药对症下药。 2.7绿化养护人员在管护期内,应尽职尽责做好各项管护工作,对本职工作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2.8爱护各种绿化机械器具,使用园林机械,伐树、修枝、喷药等工作时按操作规程进行,必须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喷药时,农药要妥善保管; 2.9中标单位负责修剪、补栽、保养、维护等工作,所需的设备、工具、植物等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3)水电维修人员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1.1负责管理区域内照明、水电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和维修; 1.2熟悉服务区域内水电设施设备情况; 1.3做好日常水、电设备巡查登记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水电维修有关的其他工作。 2)服务要求 2.1负责管理区域内照明、水电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及时排除故障; 2.2随时掌握设施设备情况,及时排除一般故障,使设备运转良好,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3接到维修通知后要求及进到达现场,并维修,不能维修的及时上报园方领导; 2.4做好水电设备维修、巡查等登记工作,投标文件中明确水电巡查措施。 2.5维修人员随时在岗在位,确保水电安全运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6建立设施设备台账,执行设备安全操作、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岗位责任制等制度,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7设置24小时报修电话,报修记录规范。配合学校对电气、弱电、给排水、特种设备等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8每月进行至少一次的水、电、气管线、闸阀及开关、灯具的全面检查和维护,并作好检查记录。 2.9在雷电、强降水、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前后,配合学校进行检查。 2.10配合校方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的环境布置和现场设施设备保障工作。 2.11按规定和要求制定设施设备维护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2.12设施设备日常巡查记录、维修养护记录、故障记录、报修记录等各项记录齐全,做到有据可依。 2.13协助校方监督、配合专业维保单位做好各项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保工作。 2.14维修服务人员在工作日和值班期间禁止饮酒。 ★(四)考核标准(按招标文件6.1中承诺内容进行承诺) 为切实加强采购人物业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物业公司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制定成都市新都区机关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考核细则,将考核结果和物业公司的月物业管理费用挂钩。采购人每个月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考核1次,考核工作主要采取抽查、突击检查、现场调查的形式进行。每次考核的得分达95(含)—100分为特优,85(含)—95分(不含)为良好,低于85分为不合格,85分以下的每降低0.5分,扣除每月承包费用的50元,累计三个月考核分数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终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秩序维护员考核细则: 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私自换班、换休、换岗者,扣1分; 发现工作中的隐患、问题,未及时报告、处理,扣2分; 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提高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发生。凡因工作失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扣2分; 做好交接班记录,无记录、无交接签字者扣0.5分; 认真核对、检查学生请假手续,学生中途离园区必须要有家长接,未按要求违反一次扣3分; 不参加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者,扣1分; 在工作区域内,遇见领导、同事、客户未主动问好者,扣0.5分; 门卫室物品未摆放整齐,脏、乱、差,垃圾未及时清理者,扣1分; 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它部门闲荡者,扣1分; 在禁烟区吸烟或遇吸烟者不予以劝告和制止者,扣2分; 工作日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或看报、杂志等做与工作无关的工作,扣1分; 工作效率或服务态度欠佳者,扣1分; 着装不规范,工作服表面、衣领、袖口有明显污渍扣1分; 岗位操作时未使用“您好,请,对不起,不客气,谢谢”等礼貌用语,扣1分。 2、绿化人员考核细则 发现病虫害及时采取措施,对症下药,未按要求一次扣1分; 未按规定季节完成淋水、修剪施肥工作,一次扣1分; 未定期清理杂草、败叶、枯枝、残花,发现一次扣1分; 绿化工具摆放不整齐,乱丢放,发现一次扣2分; 着装不规范,工作服不整洁如工作服表面、衣领、袖口有明显污渍,发现一次扣1分; 不按时上下班,上班干工作无关的事,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它部门闲荡者,发现一次扣1分; 3、水电维修人员考核细则 未佩戴标志,未按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洁规范,扣1分/次; 发生影响园方形象的行为,扣1分/次。 干私活,酒后上岗,扣1分/次; 岗中玩耍、脱岗,扣1分/次。 没有按规范程序操作的设施设备,扣2分/次; 没有按要求完成各项安全检查的,扣1分/次。 维修工作没有及时完成的,视影响程度,扣1-3分/次。 不认真填写相关记录表格,扣0.5分/次; 未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扣1分/次。 维修工作完成后,没有清理现场的,扣1分/次。 维修过程中故意浪费材料的,扣2分/次。 ★(五)商务要求(按招标文件6.1中承诺内容进行承诺) 1.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如出现考核办法中的扣款情况,采购人在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后进行相应服务费用的支付。合同签订且供应商进场服务后,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下季度开始15日前,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供应商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2.履约时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3.中标人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7日内自带工具与人员进场,(签订合同后,进场前,中标人必须把所有进场人员的资料,如:保安证、文凭、健康证等原件交給采购人验收,如验收不合格自动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中标人自行负责)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警用器械、门卫室、设备房及零星维护维修材料等由采购人提供)。 4.员工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5.本项目按包干制付费模式,盈亏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人员薪资不得低于成都市当年最新最低薪酬标准,在职期间为其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各项保险,其人员工资标准、福利等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6.费用其他规定: (1)外墙清洗费用、垃圾清运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2)遇检查或创卫等重大活动需对清洁卫生进行突击,按学校要求按时完成(若动员机械等大型作业机)可委托中标人进行有偿特约服务,费用另行协商。 (3)警用器械、门卫室、设备房配套设施等维修或更换零配件费用、校园内设施设备日常维修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7.验收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六)报价要求: (1)最高限价1270632.00元/年 本项目最高限价:1270632.00元/年;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此包的最高限价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其他要求 (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云平台进行提交,否则无效。如因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的,由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报价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府采购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要求逐一分项列明分项明细报价。本项目服务费构成包含服务人员人工工资(不得低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2}11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人员社保(供应商须为全体员工缴纳城镇职工社保)、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雇主责任险(保额不低于80万元/人/年)、服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税费、管理费用、福利费、年终双薪、企业利润及采购文件中约定应供应商支付的其他费用、(供应商不得以学校寒暑假为由减少人员从而减少寒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3.1)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文计算并予以支付。日工资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2}11号)标准执行; 3.1.1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秩序维护员按18人计算,水电维修按1人计算,绿化按1人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文计算并予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每天加班时间按8小时计算); 3.1.2休息日加班费:秩序维护员按18人计算,水电维修按1人计算,绿化按1人计算,每人每周加班一天,按8小时计算,本项目人员为固定全职人员,无法安排调休,故不得以调休不报此项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文计算并予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2)社会保险:按法定要求为员工购买城镇职工保险{城镇职工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大病)、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且按全员缴纳计算},不低于当年项目所在地最新缴纳标准; (3.3)服装费:本项目服装必须为全新新购; (3.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四川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规〔2021〕5号)》要求执行;计算公式:为本项目工资总额的1.6%计。 (3.5)工会经费按本项目员工工资总额的2%进入报价(无论供应商是否成立工会组织都应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年缴纳额=本项目人员年工资总额×2%);职工教育经费按《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文件,本项目应分摊的职工教育经费=本项目员工工资总额×1.5%进入报价。 (3.6)住房公积金:按法定要求进入报价,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本项目应缴存住房公积金=本项目人员年工资总额×缴费比例(比例取值在5%-12%之间)计入分项报价明细表中。 (3.7)税费:以上述费用之和按增值税比例填写,增值税率按各投标人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比例计算,投标人应明确各自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及增值税税率。(说明: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若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享受减免,则提供税务部门补贴政策享受期能覆盖完项目服务期限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要求提供,按投标人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全额(投标人提供的税收优惠或减免享受期不能覆盖完项目服务期限的,按已覆盖项目服务期与未覆盖项目服务期进行分段计算增值税并平均到每年服务期内)进行计算。 附:分项报价明细表 一、员工工资、福利待遇
二、加班费
三、服装费、福利及年终
四、其它费用
五、管理费、利润及税费
★(七)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6.1中承诺内容进行承诺) 1.合同期间,投标人拟派的所有人员工作期间的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都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 2.员工在工作期间,违章作业或损坏、遗失工作物品等,或给采购人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由采购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追究当事人责任及索赔。 3.为保证服务工作的质量,凡超过规定年龄的不得继续使用;超过年龄的应及时更换,未按规定更换的将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更换的,扣除当月服务费总额3%的违约金,当月服务费扣完为止。 4.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选派的持证上岗人员须与合同签订时指派的人员一致,除人员因突发意外不能到岗,若需出现更换人员,须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认可方可更换,采购人未认可情况下更换综合主管的罚款20000元/次,更换其他持证人员的罚款10000元/人/次,且采购人有权终止与承包人的服务合同。 5.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人员进场前,须将投标文件中响应采购文件人员配置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交采购人审查,如出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材料不符的情况,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按照法律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罚,签订的合同无效。 6.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上岗前应提供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相关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对应岗位证件(保安证或电工证)和健康证、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等原件交由采购人复核,并提供所有人员的无犯罪记录交由采购人。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时提供或不能完整提供或提供不真实资料,视为其根本性违约,采购人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按已签订合同总金额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中标人时生效。 ★(八)服务方案要求(说明:投标人按下列要求提供服务方案) 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实际要求拟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现场分析”方案应当包含:“本项目服务重点难点分析”、“本项目服务难点问题解决措施”2项内容。 2.“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案应当包含:“本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4项内容。 3.“安全秩序维护服务”方案应当包含:“安全秩序维护工作流程”(含交接班流程)、“工作点位安排”、“安全秩序维护人员安全作业管理措施”、“建立校园财产安全巡查机制”(需提供巡逻制度)4项内容。 4.“绿化服务”方案应当包含:“绿化工作计划”、“绿化人员安全作业管理措施”、“园区植物病虫害防治措施”3项内容。 5.“维修服务”方案应当包含“维修工作流程”、“水电巡查措施”2项内容。 6.“应急服务”方案应当包含:“火灾应急方案”、“自然灾害应急方案”、“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断水、断电应急方案”、“建立突发事件反应预案”5项内容。 注:本项目服务方案应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若出现项目名称、物业类型、采购单位名称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不致的,或描述错误、或内容缺失、或前后矛盾与实际情况不符,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 说明:1.以上★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 2.本项目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的,以提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为准判断是否偏离;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的以服务需求应答表响应情况为准。 3.本项目规定的国家、行业、地方等标准如有最新标准,均按最新标准执行。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按3.2.2服务要求执行。
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采购包1:
按3.2.2服务要求执行。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按3.2.2服务要求执行。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1.验收内容:中标人与采购人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月考核,按季度支付。如出现考核办法中的扣款情况,采购人在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后进行相应服务费用的支付。合同签订且供应商进场服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下季度开始15日前,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供应商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下季度开始15日前,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供应商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下季度开始15日前,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供应商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下季度开始15日前,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供应商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1.采购人与中标人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采购人与中标人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年物业服务费总额1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补偿。3.如因中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中标人对此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4其他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