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桐庐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嵌入等设备采购(单剂量药品包药机),采购人为桐庐县第二人民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桐庐分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主要为桐庐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嵌入等设备采购(单剂量药品包药机),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配置要求 |
1 |
单剂量药品包药机 |
1台 |
主机1台、包药机软件1套、智能药盒≥310个/台、数片机或数粒机1套、剥药机或除包机1套、稳压电源1套、电脑1套、自动切半片装置或自动切半药盒2套、含信息系统接口费用 |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如下:
序号 |
技术要求 |
1 |
功能和用途基本要求 |
1.1 |
可以通过HIS系统接收医嘱信息,分包机按医嘱要求将单剂量的片剂或胶囊自动包入同一个药袋内,并在药袋上打印药品和患者的相关信息。 |
1.2 |
主要用途:用于病房药房口服药品以及部分门诊药房协定处方的自动分包摆药,做到调剂质量的可追溯和管理,以提高医院医疗质量,保证病人的用药安全。 |
2 |
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
2.1 |
摆药机可以并排或靠墙角摆放,方便医院药房根据工作流程自由布置。 |
▲2.2 |
摆药机储药结构为旋转式,可以实现不停机加药,提高摆药效率(提供图片证明材料)。 |
2.3 |
摆药机机储药品种数≥310种/台。储药药盒和药盒底座≥310个/台,所有药盒为智能药盒。 |
2.4 |
具有药盒加药审视核对功能,药盒上具有药物品名、药品实物照片、剂量等,方便加药核对避免加药差错。 |
2.5 |
智能药盒具有防泄漏装置,避免药盒齿轮与落位电机齿轮相咬合时转动,从而产生误落药造成发药差错。(提供图片证明材料) |
2.6 |
药盒透明,可全视药品储存量;药盒上具有药物品名、剂量、条形码等,方便加药核对避免加药差错。 |
▲2.7 |
所有智能药盒加药时,无需停机加药,提高分包工作效率。(说明工作原理并提供图片佐证材料) |
2.8 |
包药速度≥60包/分钟。 |
★2.9 |
具备单个单层非机储药槽>60格功能。每台提供2个(需要提供照片佐证材料) |
2.10 |
非机储药品添加信息能够在智能液晶触摸屏中显示;在不翻页前提下单次显示量:≥5条医嘱/次。 |
2.11 |
具有非机储药品集中处理功能,非机储药托盘打开一次可进行多病人、多医嘱集中添加非机储药品;单次非机储药品添加量不少于一个病区(≥60条医嘱)。 |
2.12 |
摆药机具有支持多个非机储药槽交替工作的功能,可根据处方信息在非机储药槽中提前准备需要添加的非机储药品,能够提高分包工作效率。 |
2.13 |
非机储药品托盘具有单独进行外摆药分包功能,可以用于外摆药品的门诊大瓶药品拆零分包和分包医嘱必要时用法的分包,也可以和机储药品混合分包。 |
2.14 |
机储药盒必须全部为智能药盒;采用RFID的先进技术,绑定药品信息,确定药盒药品唯一性。药盒放置位置和底座号不一致也可正确的分包药品。(提供图片佐证材料) |
★2.15 |
具备处理半片药自动切割功能或自动切半片装置2套。(提供图片佐证材料) |
2.16 |
药盒可防潮、防紫外线功能;可以清洁、水洗。 |
★2.17 |
摆药机采用触摸屏一体电脑,操作和信息显示触摸屏≥15英寸,直观方便操作.(提供图片佐证材料) |
2.18 |
药品的收集方式为45度角收集,避免收集过程中产生的泄漏卡药错误。(提供图片佐证材料) |
★2.19 |
摆药机在包药过程中,同一个病区的包药袋的长度可根据药袋中药品的装载量自动调节药袋长度,无需人工干涉,以降低耗材成本。(要求提供同一病区包装好的不同尺寸图片证明材料) |
2.20 |
单处方药品装载量超过设定的药袋长度或药袋自动调节的最大长度,具备分成二包分装。 |
2.21 |
支持在同一个药包袋上打印患者信息(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区、病房、病床、患者ID)、服药信息(服药日期和时间)、药品信息(品名、数量、规格、厂家、单位、效期、批号等)、一维条形码、二维条形码、医师的嘱托、用药注意事项、药品种数、总数量、医院徽标、医院的院训口号等信息。 |
2.22 |
打印的内容和版面支持由医院操作人员自行编辑和排版。 |
2.23 |
为保证分包准确性,防止在落药时药粉残留在落药通道内,要求摆药机的所有的垂直落药通道为整体结构,且摆药机所有的落药通道(包括垂直落药通道)可随时打开清理,以保证药品不被交叉污染。(提供图片佐证材料) |
2.24 |
摆药机机内具有封闭洁净环境。 |
2.25 |
每个药袋(药盒)含打印费用≤0.2元/包 |
2.26 |
摆药机必须自带操作和信息显示智能液晶触摸屏,直观方便操作。 |
2.27 |
界面显示方式为图文显示,为药师提供图文交互式的工作界面,直观易懂并伴有中文语音提示。 |
2.28 |
有机内药品库存管理功能,可以了解摆药机用药量的情况和加药量情况。药盒内的剩余片剂数量有显示或可打印清单,药盒的内片剂用完时,设备应自动提示。管理系统中有药盒内药品批号和产地。 |
2.29 |
操作界面能够以动画、图文、中文语音的方式实现设备的操作提示 |
2.30 |
能够实时显示处方中患者的相关信息(姓名、ID、病区等)和药品信息(药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剂量、注意事项、编码等)。 |
2.31 |
药盒中药品残留量的预警功能和查询功能:机储药盒的残留量预警可设定,可从操作系统中打印药品残留量表,便于集中添加药品。 |
2.32 |
具有全程实时监控系统,监控药品包装的全过程(包括摆药进度、摆药机状态等)。 |
2.33 |
控制界面中文语音报警功能:包括药盒中药品用完、药袋纸不足、药袋打印机位置不正确、药袋打印机炭带不足、色带异常、用尽、摆药机包装部分位置异常、药袋纸异常、热封机卷纸报警;摆药机机内各部位之间在运转之中的异常实时监测报警; |
2.34 |
应有开机自检功能:能够自动检测机器运行状态以及各部分是否工作正常,发现不能工作的部件及时提示报警。 |
2.35 |
全中文操作系统。打印系统、非机储药打印加药信息全部为中文 |
3 |
配置清单 |
3.1 |
主机1台 |
3.2 |
包药机软件1套 |
3.3 |
智能药盒≥310个/台 |
3.4 |
数片机或数粒机1套 |
3.5 |
剥药机或除包机1套 |
3.6 |
稳压电源1套 |
3.7 |
电脑1套 |
3.8 |
自动切半片装置或自动切半药盒2套 |
3.9 |
含信息系统接口费用 |
(二)其他要求
(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省市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质量要求。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达到国家有关要求,所有设备要求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交货时提交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中标人提供的设备符合招标采购内容、技术条件中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性能。
(2)验收
2.1设备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负责设备的开箱检验工作;并通知监理和采购人到场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数目不符,由中标人负责补齐或收回,如采购人对质量有异议,中标人负责解释及处理,直到符合合同约定为止,同时,采购人保留依法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的权利。该检验称为初步清点验收,方式如下:
2.1.1中标人在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时,甲乙双方及采购人委托的验收参与人员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计量方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对中标人交付的货物进行初步清点,主要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产地、尺寸、颜色包装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等。各方签字后即表示初步验收清点完成,可以进行安装施工,但并不免除任何中标人对交货产品存在质量、制造、设计、性能、零部件的完整性等各方面的缺陷和不合格的责任、违约责任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2.1.2甲乙双方及采购人委托的验收参与人员初步清点时,若发现存在数量、规格型号、产地、尺寸、颜色包装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等方面不合格情况的,采购人有权拒收、部分拒收、退货、部分退货、拒付货款直至解除本合同,并向中标人索赔因此造成的损失。
2.2中标人交货前应按合同规定的检验方法,作出全面检测,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中标人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2.3其中采购人认为的重要部件不论何时(验收时或日后维修时)发现不符投标文件中的型号规格,中标人均将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必须更换与招标文件相一致的部件并承诺包括安装在内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如中标人拒不更换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该重要部件所在设备的整体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2.4中标人在交付设备时必须同时需向采购人移交招投标文件所列的备品备件、维修工具(该备品备件不作为保修期内所使用的维保耗材)。
(3)售后服务
3.1中标人对项目整体提供2年质保期及免费维护保养。时间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此期间,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中标人应免费维修更换。
3.2技术支持要求: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中标单位在接到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最迟在2个工作日内修复,如不能修复应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使用方的正常工作,中标单位有其它服务承诺的,一并履行。未及时响应或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并修复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通过第三方进行修复,其费用由供货商承担。在质保期内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使用。
3.3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实行一年一次的质量跟踪服务和反馈。质保期满前时作一次免费维护保养。质保期外,如若货物故障,维修费采购人先付50%,另50%待货物运行一月后结清。货物配件如需要重新购买则按不超过报价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报价计算。随机提供操作手册及维修手册。根据医院需求提供操作培训。
(三)交货期
交货期:本项目要求在签订合同且收到采购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四)交货地点
桐庐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五)报价要求
1、本招标的投标报价必须包括设备费、材料费、管线费、涉及土建拆改及修复费用(不按图施工的土建结构整改除外)、组装就位费(指设备固定及配套管线、桥架等的铺设、连接等工作(如需))、调试和试运行费、税金、运输装卸及运输保险费、质保期内维修、保养保护费、特殊工艺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含运行及维护手册编制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采购需求内采购清单工程量按实调整,综合单价不变。设备及材料须为全新未使用的合格产品。投标人须全面负责本项目设备的技术、采购、运输、保险、交货、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供应、专用工具、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最终验收、技术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保证达到验收标准要求等全部责任、风险和义务。
2、投标人应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装卸运输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投标人的报价不仅应包括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条款和图纸上所标明的,还应包括任何未明确标出的,但全套系统安装后保证正常安全运行所不可缺少的配件及附件的全部费用。其中全部设备材料应说明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产地、厂商等。投标人按要求应列入而未列入设备材料清单的设备及材料,均认为已含在其设备材料清单中。如实际组装就位中主机或末端的位置有调整而引起所需组装就位材料变化,组装就位材料费用及组装就位费不作调整,投标人应自行估算相关风险。设备系统调试时若未正式通电,调试时电缆及电箱等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4、允许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在投标价格不增加且能扩大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可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出其优越性、先进性等详细说明。
(六)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0.1%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提供完所有的竣工资料后1个月内,双方不存在争议,扣除需支付的违约金后,余额退还(无息);为银行保函的,到期自动作废,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可以以保函形式提交。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价的60%(注: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2)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清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