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桐庐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嵌入等设备采购(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采购人为桐庐县第二人民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桐庐分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主要为桐庐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嵌入等设备采购(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1 |
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 |
1套 |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如下:
序号 |
招标规格要求 |
1 |
整体要求 |
1.1 |
性能及用途:本机具备DR摄影、数字透视及可视化摄影等功能,利用它可以进行头颅、胸部、腹部和四肢等部位的DR摄影,也可以进行胸部和腹部透视、及部分造影等功能,还可用于在透视下进行骨折整复、取异物等; |
1.2 |
X光设备主要部件为保证整体性能稳定与兼容性,高压发生器,平板探测器需和整机为同一品牌。 |
1.3 |
X光设备结构:悬吊式 |
▲1.4 |
投标产品具有有效期内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扫描件) |
2 |
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 |
2.1 |
高压发生器 |
★2.1.1 |
高压发生器最大输出功率:≥85kW(需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说明书证明材料) |
2.1.2 |
高频逆变式高压发生器频率:≥480KHz |
2.1.3 |
摄影管电压可调范围:40~150kV |
2.1.4 |
透视管电压可调范围:40~125kV |
2.1.5 |
曝光时间范围:最小曝光时间≤1ms,最大曝光时间≥10s |
2.1.6 |
摄影管电流:最大≥1000mA,最小≤10mA |
2.1.7 |
连续透视管电流:最大≥20mA,最小≤0.5mA |
2.1.8 |
脉冲透视最高管电流:最大≥40mA,最小≤5mA |
2.1.9 |
高压发生器结构:便于床体散热性能,高压发生器需为可移动式(非内置床体内) |
2.2 |
球管 |
2.2.1 |
球管焦点最大功率:≥100kW |
2.2.2 |
球管焦点:≤0.6/1.2mm |
★2.2.3 |
阳极热容量:≥600kHU(需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说明书证明材料) |
2.2.4 |
阳极旋转频率:≥180Hz |
2.2.5 |
X射线管组件靶角:≥10° |
2.2.6 |
阳极转速:≥9000r/min |
★2.2.7 |
组件管套热容量:≥2000KHU(需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说明书证明材料) |
2.2.8 |
阳极最大散热率:≥2400 HU/s |
2.3 |
限束器 |
★2.3.1 |
具备电动和手动双模式调节,且调节方式为按钮式非旋钮式(提供机器实物图片) |
2.3.2 |
光野照射时间:可设5-45s,每步5s |
2.3.3 |
等效总滤过:≥1mmAL |
2.4 |
机械运动 |
2.4.1 |
X射线源组件的横向行程:≥1900mm |
2.4.2 |
X射线源组件的纵向行程:≥2200mm |
2.4.3 |
X射线源组件的上下行程:≥1500mm |
2.4.4 |
球管和平板具备自动跟踪功能,且可实现一键胸片位,一键卧位 |
★2.4.5 |
便于站立位时足踝负重状态下检查,球管中心离地最低范围:≤350mm(需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说明书证明材料) |
★2.4.6 |
胸片架上下移动行程:≥1500mm(需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说明书证明材料) |
2.4.7 |
X射线源绕水平轴转动角度范围:≥±120° |
2.4.8 |
X射线源绕垂直轴摆动角度范围:≥±135° |
2.5 |
平板探测器:2块(注册证内为2块平板探测器,提供注册证证明材料) |
2.5.1 |
平板探测器(一) |
2.5.1.1 |
像素矩阵:≥4300(H)X4300(V) |
▲2.5.1.2 |
平板像素间距:≤100μm(需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说明书证明材料) |
2.5.1.3 |
探测器尺寸:≥17X17英寸 |
2.5.1.4 |
闪烁体材料:碘化铯 |
★2.5.1.5 |
透视最高帧率:≥30fps(需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说明书证明材料) |
2.5.1.6 |
平板最大空间分辨率:≥5.0LP/mm |
2.5.1.7 |
平板灰阶:≥16bit |
2.5.2 |
平板探测器(二) |
2.5.2.1 |
探测器尺寸:≥17X17英寸 |
2.5.2.2 |
半导体材料:非晶硅 |
2.5.2.3 |
平板灰阶:≥16bit |
2.5.2.4 |
传输方式:无线传输 |
2.6 |
球管侧近台操控系统 |
2.6.1 |
具备近台触摸屏具备人体图形化功能 |
2.6.2 |
具备近台触摸屏具备重力感应装置功能 |
2.6.3 |
具备触摸屏与工作要信息同步,双向传输患者曝光协议,无需重复录入信息 |
2.6.4 |
具备触摸屏具备急诊模式,紧急情况下,可跳过病人信息等级步骤,直接进行曝光设置,快速完成急诊检查。 |
2.6.5 |
具备DAP剂量显示,直观显示每次曝光的辐射剂量,实时监控辐射情况,避免医患过量摄入辐射,呵护医患健康 |
2.6.6 |
触摸屏尺寸:≥10英寸 |
2.7 |
摄影床 |
2.7.1 |
床面板承重:≥200KG |
2.7.2 |
床面离地最低高度:≤560mm |
★2.7.3 |
床面移动纵向行程:≥1000mm(需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说明书证明材料) |
2.7.4 |
床面移动横向行程:≥260mm |
2.7.5 |
床面升降行程:≥320mm |
2.7.6 |
床面板为无边框设计,避免金属伪影 |
2.7.7 |
滤线栅:配备两块专距专用实物滤线栅(非软件虚拟滤线栅) |
2.7.8 |
滤线栅栅比:≥10:1 |
2.8 |
系统工作站控制台 |
2.8.1 |
主机工作站内存:≥6GB |
2.8.2 |
主机工作站硬盘:≥1TB |
2.8.3 |
显示器尺寸:≥24英寸 |
2.8.4 |
具备多重自动保护故障代码提示功能,维修更方便 |
2.8.5 |
支持对PACS系统 |
2.8.6 |
检查管理: |
2.8.7 |
图像采集: |
2.8.8 |
图像浏览: |
2.8.9 |
报告打印: 快速打印、打印报告; |
2.8.10 |
系统管理: |
2.8.11 |
具备尘肺筛查预设协议 |
2.8.12 |
具备长骨拼接功能 |
3 |
设备配置要求 |
3.1 |
操作台:1套 |
3.2 |
高压发生装置:1套 |
3.3 |
X射线管组件:1套 |
3.4 |
限束器:1套 |
3.5 |
摄影床:1套 |
3.6 |
胸片架:1套 |
3.7 |
滤线栅:2块 |
3.8 |
平板探测器:2套 |
3.9 |
图像采集工作站:1套 |
3.10 |
显示器:1套 |
3.11 |
承担接入PACS系统费用(承担1台DR设备接口费) |
3.12 |
承担DR的预评控评环评费用 |
3.13 |
提供成人儿童防护服个1套,防护帘1套 |
(二)其他要求
(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省市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质量要求。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达到国家有关要求,所有设备要求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交货时提交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中标人提供的设备符合招标采购内容、技术条件中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性能。
(2)验收
2.1设备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负责设备的开箱检验工作;并通知监理和采购人到场确认。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数目不符,由中标人负责补齐或收回,如采购人对质量有异议,中标人负责解释及处理,直到符合合同约定为止,同时,采购人保留依法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的权利。该检验称为初步清点验收,方式如下:
2.1.1中标人在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时,甲乙双方及采购人委托的验收参与人员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计量方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对中标人交付的货物进行初步清点,主要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产地、尺寸、颜色包装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等。各方签字后即表示初步验收清点完成,可以进行安装施工,但并不免除任何中标人对交货产品存在质量、制造、设计、性能、零部件的完整性等各方面的缺陷和不合格的责任、违约责任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2.1.2甲乙双方及采购人委托的验收参与人员初步清点时,若发现存在数量、规格型号、产地、尺寸、颜色包装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等方面不合格情况的,采购人有权拒收、部分拒收、退货、部分退货、拒付货款直至解除本合同,并向中标人索赔因此造成的损失。
2.2中标人交货前应按合同规定的检验方法,作出全面检测,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中标人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2.3其中采购人认为的重要部件不论何时(验收时或日后维修时)发现不符投标文件中的型号规格,中标人均将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必须更换与招标文件相一致的部件并承诺包括安装在内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如中标人拒不更换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该重要部件所在设备的整体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2.4中标人在交付设备时必须同时需向采购人移交招投标文件所列的备品备件、维修工具(该备品备件不作为保修期内所使用的维保耗材)。
(3)售后服务
3.1中标人对项目整体提供2年质保期及免费维护保养。时间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此期间,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中标人应免费维修更换。
3.2技术支持要求: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中标单位在接到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最迟在2个工作日内修复,如不能修复应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使用方的正常工作,中标单位有其它服务承诺的,一并履行。未及时响应或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并修复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通过第三方进行修复,其费用由供货商承担。在质保期内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使用。
3.3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实行一年一次的质量跟踪服务和反馈。质保期满前时作一次免费维护保养。质保期外,如若货物故障,维修费采购人先付50%,另50%待货物运行一月后结清。货物配件如需要重新购买则按不超过报价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报价计算。随机提供操作手册及维修手册。根据医院需求提供操作培训。
(三)交货期
交货期:本项目要求在签订合同且收到采购人通知后5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四)交货地点
桐庐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五)报价要求
1、本招标的投标报价必须包括设备费、材料费、管线费、涉及土建拆改及修复费用(不按图施工的土建结构整改除外)、组装就位费(指设备固定及配套管线、桥架等的铺设、连接等工作(如需))、调试和试运行费、税金、运输装卸及运输保险费、质保期内维修、保养保护费、特殊工艺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含运行及维护手册编制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采购需求内采购清单工程量按实调整,综合单价不变。设备及材料须为全新未使用的合格产品。投标人须全面负责本项目设备的技术、采购、运输、保险、交货、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供应、专用工具、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最终验收、技术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保证达到验收标准要求等全部责任、风险和义务。
2、投标人应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装卸运输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投标人的报价不仅应包括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条款和图纸上所标明的,还应包括任何未明确标出的,但全套系统安装后保证正常安全运行所不可缺少的配件及附件的全部费用。其中全部设备材料应说明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产地、厂商等。投标人按要求应列入而未列入设备材料清单的设备及材料,均认为已含在其设备材料清单中。如实际组装就位中主机或末端的位置有调整而引起所需组装就位材料变化,组装就位材料费用及组装就位费不作调整,投标人应自行估算相关风险。设备系统调试时若未正式通电,调试时电缆及电箱等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4、允许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在投标价格不增加且能扩大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可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出其优越性、先进性等详细说明。
(六)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0.1%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提供完所有的竣工资料后1个月内,双方不存在争议,扣除需支付的违约金后,余额退还(无息);为银行保函的,到期自动作废,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可以以保函形式提交。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具预付合同价的60%(注: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2)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清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