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技术规格及要求
根据《南京市救灾物资应急预案》,为进一步规范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提高救灾应急能力,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拟采购2025-2026年度应急物资储备场地承储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不少于3500平方米专属仓库,用于承储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负责应急救灾物资储存、收发和相关物资的日常维保。
二、采购需求(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条件)(需求响应评分项)
1、救灾物资储备库选址要求
(1)库房应符合所在地城市规划,遵循满足储存安全,调运作业方便快捷的原则。
(2)库房所在地市政条件较好,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要求较好。
(3)库房库区远离火源、易燃易爆场所及危险化工企业园区。
(4)承储服务企业库区所在地交通运输便利,宜临近铁路货站或高速入口及码头。
(5)库内外道路通畅便捷,应满足大型货车双向通行的要求。
2、救灾物资储备库房条件
★(1)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应为设立库房,功能区应根据实际需求相应设置,并能够相互隔离,储备库房面积应在3500㎡以上。为保证救灾物资调拨安全、高效、可靠,最大限度降低合作方库房有关不稳定因素对物资调拨的影响,须提供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库房结构型式应满足仓储功能的需要和结构安全的相关规定,宜为单层,库房高度不低于5.5米;库房出入口应方便运输作业及装卸设备的出入通行要求,并设置防鼠板,高度宜为0.5米。
(3)库房地坪荷载应满足货物堆放及装卸机械运输和通行的要求。
(4)储备救灾物资的库房应保证良好的避光环境及通风环境,具有防水,防火,防潮,防雷,防鼠等措施。
3、救灾储备库房设备设施及配套条件:信息化管理平台和监控设备。仓库内配置规定数量的灭火器,每一百平方米不低于一个;库房应配置必要的通风,电力,弱电,消防,安防等设备设施,以及作业必需的装卸、技防等相关设备,以保证项目的存储安全、卫生等要求。
4、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人员及管理条件:
(1)响应单位针对本项目应配置专业的库房管理人员、消控室值班人员,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均需持证上岗,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所属员工,且不在试用期内,在本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中无重大过失及错误。响应单位接收物资时,应做好清点盘查等工作。
(2)承储服务单位应对救灾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到“专库专储”“专人负责”的要求。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包括部门职责、岗位职责以及出入库管理流程、日常管理、安全消防及设备管理等制度台账。
5、根据采购单位的需求,应急情况时需要在八小时之内将物资准确快速的送至各个供应站点。
6、服务标准及要求:
(1)响应单位应做到物资分类存放、码放整齐、留有通道;
(2)响应单位须把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数量、入库时间等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供采购单位核查,确保承储安全;响应单位应对特殊物资,进行特殊处理(如棉被应定期进行晾晒,发电机、应急灯须定期维护保养);
(3)承储期间,响应单位须定期进行清点盘查,做好物资台账记录,发现损坏情况应及时向采购单位报告相关情况;
(4)响应单位应配合采购单位安排物资运输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把物资运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费用另算;
(5)响应单位应配合采购单位对承储物资进行定向轮换;同时,应配合采购单位不定期检查;
(6)存放承储物资所需的垫板、托盘、装卸装备等(例如叉车(3吨或以上及1吨或以上)以及其他必要的设备和工具);
★(7)具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具有符合消防要求的设施,包括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池、有消防设施存放用房,配备单独消防控制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响应单位具备会操作和使用叉车的人员,服务需要时有8-10个经过应急训练能熟练搭设帐篷及使用库内设施、设备的人员。
(9)具备必要的办公用房和设施、设备(电脑、办公用具、外显示屏等)。
三、其他说明
1、响应单位应明确提供所投项目的说明及服务内容。
2、响应单位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磋商总报价应包括仓储场地及其场地条件改造所需费用、仓储所需全部设备设施费用、维保费用、安全卫生保障费用、水电、人工、车辆、搬运、损耗、质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其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响应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响应单位编制投标报价时,应完全考了本项目的上述采购要求及市场各项风险因素,同时须考虑下述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房租:含水、电费、税金等(交通便利,在市区范围,靠近主要交通,仓库区要单独设置,要有足够的场地,便于晾晒、装卸。要防水、防火、防潮、防鼠、防雷等)。
(2)管理承储物资所需的人员费用(严格执行承储相关规定:含对人员的培训,保安、装卸、晾晒、台帐管理等)。
(3)其他设施设备等。
4、知识产权:
供方应保证需方免除且供方承担由于需方在使用其投标的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需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5、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示的补充通知为准。
★四、付款方式:按年支付。
★五、服务期:2年(合同约定时间起算)。
六、验收要求
1、依据本项目特点根据国家或行业现有执行标准进行验收。
2、供应商响应内容最终实现的内容必须达到磋商文件所描述的内容,同时不能低于供应商响应文件技术方案所承诺的内容,否则,视为虚假骗取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