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范围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救灾物资仓储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浙粮〔2020〕14号)和《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数字化平台协同应用的通知》(浙粮办[2021]81号),到2022年底,以政府实物储备为核心的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规模须达到3000-5000M2,同时完成基于RFID、物联网技术的“四合一”标准智能化硬件配套建设,实现物资储备库数字化、自动化和智慧化,并和省级物资储备管理系统实现库存联动、无缝对接。
(二)项目目标
满足嘉兴市级救灾物资存储需要,确保物资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
(三)项目内容
成交供应商除负责提供符合物资储备要求的储备仓库外,并承担储备救灾物资的全天候守护、维保与进出服务。
(四)项目模式
嘉兴市商务局市级救灾物资承储服务外包项目采用由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负责运营(负责售后服务),成交供应商需按本招标书要求提供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及承储服务。两年租赁期满后,本项目所涉及硬件(装卸设备、管理设备、维护设备、通讯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产权归业主所有。
(五)服务要求
★1、服务对象必须拥有或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租赁期不低于2年)不少于3000平米的储备仓库,且储备仓库要求在嘉兴市本级范围内。(如储备仓库为自有产权的,磋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如储备仓库为租赁的,要求租赁期至少截止到2024年4月30日,磋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和租赁协议复印件。)
2、储备仓库应符合嘉兴市城市规划,交通便利、调运快捷、储存安全、保障高效;远离火源、易燃易爆厂房和库房及其他有害污染源。库房宜为单层,因受条件限制采用多层库房时,不宜超过 3 层且须配有载货电梯,库房底层净高应不低于 6m。库房地坪荷载应满足货物堆放及装卸机械运输要求。
3、储备库房应满足抗震、防火、防潮等要求,具备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与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车道等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相关规定。
4、储备库房应符合密闭、防潮、通风、避光、隔热、防鼠、防雷等救灾物资安全储存条件。
5、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库房大门应方便运输,满足装卸设备出入。
(五)服务期限、费用
1、服务期限暂定为2年。本项目以固定单价报价,其中租赁费上限价为35元/月/平米,管理费费率上限价为储备物资总价值的8%,凡单项报价高于上限价的将被否决。本次招标储备库使用面积暂定为3000㎡,储备物资总价值为300万,具体储备库面积及储备物资总价值以实际使用为准。
2、市粮食物资局与中标企业签订《救灾物资承储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制定承储服务外包考核办法进行月度考核。
(五)工期及付款方式
5.1工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
5.2付款方式:第一期保管服务费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按最终确定的每年保管服务费中标价的30%支付;第二期保管服务费在合同生效日的当年12月15日前按最终确定的每年保管服务费中标价的40%支付;第三期保管服务费在每一年服务周期(连续12个自然月)结束且审计结论已出具后15日内支付,该应付费用根据第三方审计确定的每一年服务周期(连续12个自然月)的实际保管服务费总额减去前二期已支付的费用后的余额确定(多还少付)。增值税普通发票随付款进度同时提供。
(六)项目设备清单
一、储备仓库租赁、人员、相关配置等清单:
序号 |
费用项目名称 |
费用项目 内容 |
说 明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1 |
储备库房屋租赁 |
储备仓库(租赁期不少于两年) |
不少于3000平方米 |
项 |
1 |
应符合嘉兴市城市规划,交通便利、调运快捷、储存安全、保障高效;远离火源、易燃易爆厂房和库房及其他有害污染源。库房宜为单层,因受条件限制采用多层库房时,不宜超过 3 层且须配有载货电梯,库房底层净高应不低于 6m。库房地坪荷载应满足货物堆放及装卸机械运输要求。 |
2 |
装修 |
|
|
项 |
1 |
库房乳胶漆刷白,地坪荷载应满足货物堆放及装卸机械运输要求,照明设备符合库房要求 |
3 |
人员管理 |
现场交接、巡查、叉车工作人员 |
|
人 |
2-3 |
调配出入库时负责交接核实装卸 |
值班守护 |
|
人 |
3 |
全天候守护、维保与进出服务,24小时监控值守 |
||
4 |
消防设备 |
4KG干粉灭火器、消防栓等 |
按3000平方米计算 |
套 |
10 |
|
5 |
水电费 |
水电费 |
|
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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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还需提供保险,保险费用含在管理费用中。保险标的物为市级救灾物资,保险标的物价值在800万。保险期限为2年。
2、投标人拟派工作人员的住宿、就餐和交通等费用及租赁期内仓储用地产生的水电费均含在管理费用中,各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自行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