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需求
一、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功能
1、房屋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办公房间要求不少于50个房间,因工作需要需配备淋浴间、宿舍间,可容纳50人就餐的餐厅和厨房,配备供热、制冷系统。
2、需有100平米左右的房间作为会议室使用,院内需有独立供电变压器(150KW),独立供水系统。
3、临街或楼房一层需有150平米左右的单独房间做窗口大厅。
4、楼房室内干净清洁,每层有公共卫生间。具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防雷等设施设备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地理位置位于霸州市开发区附近,具有合法手续。
6、独院,院内无其他单位办公或个人居住,院内配有车库、车位,具有独立办公条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参购活动。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应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规程。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
1、须具有房屋权证明或不动产证,如以上证明非公司或本人所属,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原房屋产权证明或不动产证。
2、周边公共设施要求:交通便利、临近公路。
3、面积要求:房屋使用面积不低于3500平方米,
4、标的物性质要求:办公、备勤
(1)整个场地需具备水、电、暖基础设施
(2)整个场地已经简单装修具备入住即可办公条件。
(3)采购人取得使用权后可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
5、其他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土地证或房屋租赁合同须真实有效,采购人对中标单位提供的房屋信息进行核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服务供应商1家
2、租赁期限:一年
3、服务地点:霸州市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1、供应商负责完成招标人指定时间、地点的服务。
2、供应商资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3、供应商所提供的场所满足采购人所需服务要求;
4、考虑后续管理的统一性、入住使用单位的一致性及便利性,以及整体安全性,所租赁办公区应独立,应仅供采购人单独使用(进出独立通道,不与其他单位混用),投标单位应考虑此因素及风险。
5、采购人入住使用及租赁期间的水电暖主体维修由中标单位负责,灯管、水龙头等消耗品维修、更换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因使用需要,在征求中标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在安全保障下可以根据使用需要进行房屋改造。
6、交付使用的标准及条件
办公及业务用房交付标准:整体布局适宜办公室用。具备消防安全设施及通道,满足消防要求。窗户:采光、密封良好,干净整洁、无损坏。照明良好,满足办公使用需求。每个房间均自带门,配门锁、把手、钥匙,干净整洁,无损坏。
六、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1、投标人保证提供的服务其运作范围和功能均符合本采购文件的规定。
2、房屋具有良好的采光,整洁干净。有完备的水、电、暖等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