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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来宾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级成果编制与验收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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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3060001605594 文档页数:72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4年来宾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级成果编制与验收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 如竞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采购内容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及单位

 

服务参数

1

2024年来宾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级成果编制与验收服务采购

1项

 

一、服务要求

各类成果及形成方法须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成果清单及其形成方法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8 号)、《广西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广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土壤普查办发〔2024〕6 号)的文件精神要求进行编制,要求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如果国家、自治区有新的文件要求,无条件以国家、自治区最新文件要求进行编制,要求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直至完成验收。

(一)数据成果,包括基础数据、过程数据、成果数据、数据库和数据表册。汇总项目区土壤的三普数据和历史数据,要求完整、准确,数据项之间逻辑关系合理,格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二)图件成果,包括土壤调查采样点分布图、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以及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图、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图、土特产品区土壤适宜性评价图、土壤酸化分析图、高标准农田区域土壤特征图、土壤硒资源专题调查图等专题图。要求基础数据可靠、土壤命名符合三普工作分类、数字制图和评价方法科学、制图符合技术要求,图面要素齐全规范。

(三)文字报告成果,包含土壤普查报告、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数据形成与分析专题报告、土壤类型图制图技术报告、土壤属性图制图分析报告、 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技术报告、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土特产品区土壤适宜性评价报告、土壤酸化专题报告、高标准农田区域土壤特征分析报告、土壤硒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专题报告、土壤志、土种志。要求格式规范,内容齐全,表达清晰、流畅,逻辑性、条理性强, 前后表述一致,各种报告之间相关数据、结论等要一致。成果针对性强,符合项目区的农业实际。土壤志、土种志要求出版发行。

二、服务内容

(一)数据和数据库成果

1.基础数据。指用于支撑土壤普查工作开展所需要的各类数据,主要包括基础地理数据、历史土壤调查数据、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等资料。协调相关部门获取数据, 通过人工和广西土壤普查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管理工具交互检查方式验证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

2.过程数据。指在土壤普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数据,主要包括调查样点数据、调查采样数据、样品流转数据、样品制备数据、检测分析数据与质量控制数据,分为文字型、图片型及数值型数据。通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信息化工作平台采集数据,获得数据后,利用广西土壤普查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进行数据审核和分类储存。

3.成果数据。指基于基础数据和过程数据,按照相关方法形成的各类图件、表格和报告等数据,主要包括形成成果过程中的各类图层、处理的数据和最终成果数据(即最终形成的图件、数据表和文字报告等)。并采用人工和广西土壤普查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管理工具交互检查方式对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图形精 度、空间拓扑等进行检查,形成数据检查报告。

4.数据库。指集成基础数据、过程数据和成果数据,按照数据结构来组织、存储和管理数据的仓库,主要包括数据库构建、数据清洗入库、数据库管理、数据库应用等工作。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修订版)》以及广西自治区相关要求完成来宾市数据库建设。

5.数据表册。指对各类数据分区、分类统计形成的数据表格,是成果编制的基础, 以确保数据来源和口径统一。根据自治区统一下发的数据表和结合本地工作开展需要设计的个性化数据表,形成数据表册。

(二) 图件成果

1.土壤调查采样点分布图。主要是指表层和剖面调查采样点分布情况图件。分布图包括实际采样点坐标点位、土地利用类型、样点类型、调整校核情况以及基础地理要素。形成来宾市土壤调查采样点分布图。

2.土壤属性图。主要指表层土壤基础理化性状、养分属性,有效土层厚度等土壤质量要素图件。土壤属性图制作包括制图基础数据、关键过程数据、结果数据、元数据、图件成果。土壤属性图主要包含土壤有机质、酸碱度、质地、土壤阳离子交换量(CEC)、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耕地耕层厚度、有效土层厚度、容重、有效硫、交换性镁、交换性钙、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以及全硒、总镉(总砷、总铅、总铬、总汞)等元素。

3.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图。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形成限制因素等级分布图和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图。主要包括制图基础数据、结果数据及图件成果等。

4.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图。是指对现状耕地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耕地质量评价单元图、耕地质量等级图等。制图数据包括基础地理数据、调查检测数据、评价结果数据。

5.土特产品区土壤适宜性评价图。包括土特产品区现状分布图、土特产品区土壤适宜性评价图等。制图数据包括基础数据、关键过程数据、适宜性评价成果数据。来宾市按4个土特产数量完成土特产品区土壤适宜性评价图。

6.土壤酸化专题图。包括二普土壤酸化栅格图、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或“十一 五 ”期间)土壤酸碱度栅格图(或酸碱度矢量分级图)、三普土壤酸碱度栅格图(与土壤属性图成果一致)、酸化分级图。制图数据包括基础数据、历史数据、关键过 程数据、对比分析数据。

7.高标准农田区土壤特征图。指高标准农田建成区土壤类型、属性等特征,反映高标准农田土壤肥力水平。制图数据包括基础地理数据、调查检测数据、评价结果数据。

8.土壤硒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专题调查图。包括富硒土壤区域分布、含量水平和开发利用等情况,制图数据包括基础地理数据、调查检测数据、开发利用数据。

(三)文字成果

1.土壤普查报告。协助来宾市农业农村局完成土壤普查工作总结、技术总结、 成果编制、成果内容以及成果服务农业生产等内容的概述。

2.工作报告。协助来宾市农业农村局完成工作报告,主要概述区域基本情况, 介绍普查领导小组成立、方案编制、组织实施、队伍建设和专家指导等各项普查工作组织情况,总结从外业调查采样到数据成果汇总各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相关问题与建议。

3.技术报告。协助来宾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技术报告,概述土壤普查情况,介绍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状况,描述土壤资源及演变、土壤类型及演变内容,重点描述土壤退化与障碍、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特产区土壤适宜性评价等专题调查的方法与结果,并结合来宾市域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较强的土壤农业综合利用分区与培肥改良建议。

4.数据形成与分析专题报告。协助来宾市农业农村局完成数据形成与分析专题报告,主要包括数据的获取与整理、数据形成情况、数据分析主要结果、数据表册等,采用科学的统计方法,确保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更好地理解分析数据并进行评价。

5.土壤属性制图分析报告。主要是描述制图技术路线,分析评价土壤属性状况、 土壤属性变化和成因、土壤质量问题,总结土壤资源综合利用对策建议等。

6.土壤属性制图分析报告。主要是描述制图技术路线,分析评价土壤属性状况、土壤属性变化和成因、土壤质量问题,总结土壤资源综合利用对策建议等。

7.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技术报告。主要是对技术流程和方法的总结,包括评价的单元选择、指标确定、结果分析和成果应用等内容。

8.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主要包括区域生产概况、评价方法、耕地质量等级与产能情况分析、主要指标性状分析以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内容。

9.土特产品区土壤适宜性评价报告。主要是对土特产品优化布局评价的技术流程和方法的总结,主要包括评价指标确定、标隶属度、适宜性评价分区和产业发展建议等内容。来宾市按4个土特产数量完成专题报告。

10.土壤酸化专题报告。主要包括区域土壤酸化历史、酸化土壤状况与分布特征、 酸化土壤成因及变化趋势、酸化耕地的管理利用和改良技术措施等内容。

11.高标准农田区土壤特征专题报告。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建成区土壤性状、肥力水平等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对加强高标准农田耕地利用和土壤改良培肥提出建议。

12.土壤硒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专题报告。主要包括广西土壤硒资源区域分布、 来宾市土壤硒资源区域分布、含量水平和开发利用等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对富硒土壤开发利用提出建议。

13.土壤志。包括区域概况、土壤分类与分布、土壤类型特征、 土壤基本性质、土壤资源评价及改良利用等。

14.土种志。包括土种研究历史、土种划分的原则和依据、土种的归属与分布、主要性状、典型剖面、利用性能综述等。

15.成果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按土壤普查相关规范进行验收。经采购人及专家组评审,未达到国家、省、行业标准或合同要求的,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及专家组的评审意见无条件进行修改及补充完善,直至通过验收。

二、商务要求

合同签订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历天内。

合同履约期限(即服务完成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底前提交满足国家要求的除土壤志、土种志以外的各类成果。2025年6月底前完成土壤志和土种志的编制,后续验收完成后6个月内土壤志和土种志完成出版发行。

结算及付款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申请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总合同价30%的预付款

2、全部成果汇编完成,经采购人确认,采购人申请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总合同价的50%的款项。

3、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并上交成果,通过验收并完成包括土壤志、土种志的出版发行后,采购人申请向成交供应商付清合同余款。

4、采购人每次支付前,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开具当次支付等额发票。

5、款项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到合同约定的账户中。

6、上述款项付款的前提条件为采购人收到对应的进度款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如延迟,则采购人可顺延向成交供应商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报价要求

成交价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总和,含服务采购、验收及验收考核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劳务、培训、技术支持、出版等各种费用、后续服务(含技术培训)、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较好的社会信誉。
2.对掌握政策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熟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具有同类项目经验。
3.成交供应商在提供专业化服务工作中要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努力工作,讲求质量,确保本项目工作顺利完成。
4.成交供应商要廉洁自律,忠于职守,遵守工作纪律。
5.成交供应商应当遵守保密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泄露工作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土壤普查的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建立或改造本次土壤普查工作专用的保密场所。
6.成交供应商项目团队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确因客观原因导致成员发生变更,需事先经采购人同意,如项目团队成员工作达不到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更换其他能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

成果要求

1.采购人拥有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
2.成果资料提交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包括电子数据与文本文件、图纸等。所有成果需通过国家、省土壤普查办的质量审核,通过采购人验收。
3.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响应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的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成果经得住国家、自治区核验小组的检验。

其他要求

1.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土壤普查工作保密制度,在该项目工作实施过程中取得的相关数据、记录、成果和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泄露相关技术资料、文件和数据成交供应商对项目数据采集、数据成果文件的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如有泄露,采购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响应经济损失,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保密承诺函。

2.因本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土壤普查情况复杂,土壤普查有关要求(包括过程、最终成果要求)可能导致工作量增加,本项目采购预算已包含可能增加的工作量。供应商应知悉,因上级关于土壤普查要求的变化,成交供应商应按最新的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工作并提交验收通过的最终成果,采购人不再增加预算。

3.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额外产生与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相关的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例如评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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