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总体说明:
2023年度西营门街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账务工作和固定资产外包服务项目将于2025年3月16日到期,为保证各项工作能够高质量完成,及时向办事处提供可靠数据支撑,现需进行政府采购。
2、项目概况:
负责西营门街10个预算单位(街办事处、执法大队、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治理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教育服务中心、西营门小学、文瑞幼儿园、中心幼儿园)及11个社会团体(退役军人协会、西营门商会、计划生育协会、社工所、社会组织、总工会、机关工会、小联工会、小学工会、党群工会、中心幼儿园工会)的财务会计工作及配合审计等其他部门的各项重点工作。
3、项目需求:
(一)服务职责:
(1)会计岗:
1.完成与有关各单位的账务交接;
2.一体化系统用款计划提交、支付及预算调整、绩效等相关工作。
3.审核原始资料、记账凭证、记账、结账、完成月末结账前的一切审核对账工作;
4.出具各类报表;
5.会计档案打印装订;
6.监控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7.负责“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工作,办理人员增减变动手续;
8.负责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药费二次报销工作;
9.其他相关工作。
(2)出纳岗:
1.完成与有关各单位的账务交接;
2.负责收取、审核单位上报的各种原始单据,录入记账凭证;
3.对账(账户银行存款,现金的核对工作)及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等;
4.单位的资金支付、报销、银行业务、工资发放;
5.其他相关工作。
(二)服务要求:
1.负责各个账户票据的审核、报销、账务处理录入,定期整理归档等财务管理工作.
2.负责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道办事处、西营门小学、西营门街文瑞家园幼儿园、西营门街中心幼儿园、西营门街综合执法大队、西营门街党群服务中心、西营门街综合治理中心、西营门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西营门街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西营门街教育服务中心上述各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和年终决算编报、绩效相关等相关配合工作。
3.负责预算单位人员工资的制表和发放工作,做到人员工资情况定期和人事部门核对,确保每月8号发放到位(遇节假日顺延)。负责社区人员、协管员、社团人员和区派残联等工作人员工资的发放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编退休人员补贴的制表和发放工作。
4.负责办理预算单位在编人员,社区人员,协管员,社团人员等工作人员“五险一金"的调出和调入手续。每月及时办理“五险一金”的申报、缴纳工作,做好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账目的管理。
6.负责各账户往来款项的核对梳理工作。
7.为采购人提供各账户财务信息(资产负责表,往来明细表、收支明细表),做到提供及时、数字准确。
8.负责办理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疗药费二次报销工作。
9.负责提供区财政局报表:债务申报月报表、银行存款余额月报表、重点公务支出月报表、支出月报表等。年度报表有: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录入报表、内控管理情况报表、绩效表、预决算公开等其他上级部门要求报送的工作报表。
10.为机关和各部门做好服务,配合上级做好督查、审计,提供信息等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三)人员要求:
提供不少于6名财务人员,其中1名注册会计师,2名中级会计师,3名相关财务专业、从业经验5年以上人员,按1主管、2出纳、3会计配备。所有工作人员均为专职,如无特殊情况,必须保证工作日到岗。响应文件内所附工作人员资料需与实际到岗工作人员一致。
(四)工作权责:
单位、成交供应商之间两者虽同处一个工作流程内但互相独立,在实际工作工程中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成交供应商对其所进行的一切工作负全部责任,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由其承担责任。
成交供应商在工作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核算中心所要求的工作流程操作,保证各单位账务清晰、报表出具正确完整,同时保证与各预算单位及相关部门之间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协调。
在实际工作中,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原因,造成各单位账目混乱、工作完成不及时或收付款金额、收款人发生差错等给预算单位造成损失,所有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视情节严重程度,财政办有权要求随时更换工作人员、扣除合同金额的10%、解除外包合同等,成交供应商需积极配合。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部分单位的支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保管使用;人名章和财务章由采购人财政办保管。
合同执行期内,如遭遇机构改革、工作职能调整等目前尚不能预测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调整或解除合同。
(五)核算范围:
目前财务集中核算单位范围如下:负责西营门街10个预算单位(街办事处、执法大队、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治理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教育服务中心、西营门小学、文瑞幼儿园、中心幼儿园)及11个社会团体(退役军人协会、西营门商会、计划生育协会、社工所、社会组织、总工会、机关工会、小联工会、小学工会、党群工会、中心幼儿园工会)的财务会计工作及配合审计等其他部门的各项重点工作。在合同执行期内,如遇工作量增加,所增工作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接受,按所增工作量的大小双方协商是否增加相关费用,增加费用的需签订补充合同;如工作量增幅较大,涉及款项金额较大的,按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要求执行;如遇工作量减少,经双方协商,财政可要求扣减部分费用。
(六)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人员可在采购人食堂用餐按采购人相关要求,餐费自理;
2.成交供应商人员外出交通费自理。
(七)注意事项:
1.因各单位规模、业务量等不同,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工作量,精准报价。
2.凡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一律视为对采购人所有需求全部响应。
3.成交供应商须自成交之日起三日内,全部工作人员进场,参加采购人前期培训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