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山西省公安厅及太原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的要求,为了减轻基层民警负担,降低办案风险,简化被监管人员体检流程,拟采购本项目。
二、采购内容介绍
1.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按照太原市杏花岭区中心医院提供的要求按医务站使用功能进行布置,并向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提供房间布局图纸及线路图纸,双方相互沟通布置工作。
2.本项目要求太原市杏花岭区中心医院配备体检设备,并配备符合要求的医务人员。
3.本项目总预算价为170万元,其中设备使用费(所有设备)预算价为33万元,供应商使用费报价及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报价无效,予以废标。
三、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对根据项目体检要求配备的体检设备,列明使用费明细报价。
(2)对医务人员费用以工资形式报价,由于项目的特殊性,须考虑夜班费用。
2.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服务地点: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执法办案中心。
3.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4.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医护人员服务费按月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每月体检中心医务人员考勤表及医务人员服务费发票;设备使用费按年一次性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设备使用费发票。
四、技术要求
1.配备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
|
台
|
1
|
2
|
便携式彩色超声
|
台
|
1
|
3
|
普通18导心电图机
|
台
|
1
|
4
|
全自动无分类血球分析仪
|
台
|
1
|
注:要求配备设备必须满足本体检项目需求
2.人员配备要求
配备医务人员共计15人,根据体检要求体检中心按照医师、护士、检验、放射、彩超心电图五个岗位进行人员配备,施行无节假日24小时三班倒制度,每班按照医师、护士、检验、放射、彩超心电图五个岗位进行工作,上班时间由当日8:00到次日8:00。
3.体检服务要求
(1)按照被监管人员入所健康检查表要求的项目完成体检后,无质量和服务问题,完成分析报告等工作。
(2)体检项目:被监管人员入所健康检查表(附件)。
(3)体检结论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体检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果送至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相应部门,如发现有严重疾病、传染病的,应立即告知本人并及时报送至采购单位;
2)成交供应商要对体检结果负责,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相应责任。
(4)工作人员要求:从业人员业务精,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要求所配备人员具备执业医师证书或执业护士证书。
4.总体服务要求
(1)本项目所配备的医疗设备及人员工作待遇由成交供应商负担,采购单位支付相应医疗人员服务费及医疗设备使用费。
(2)采购单位保证体检中心水电暖无偿正常使用,保证为医务人员提供值班场所。
(3)体检中心运行按照医师、护士、检验、放射、B超五个岗位进行人员配备,拟定分班进行工作,如嫌疑人出现突发病等情况,进行相对应的处理。
(4)体检药品耗材由成交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网购买,其中五项体检中的药品耗材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成交供应商办理医疗资质许可,采购单位配合提供有关材料。
(6)成交供应商应对进行体检的嫌疑人进行登记,并制定相关制度,以保证与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进行名单对接,并按照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入所前体检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采购单位负责与杏花岭分局前期沟通对接,成交供应商负责具体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