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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西南产业人才云和创新中心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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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3200001609358 发布时间:2025-03-20 文档页数:58页 所需下载券:10
浙西南产业人才云和创新中心运营服务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优化云和县高层次人才(符合丽水人才分类C类及以上标准)创新创业人才生态,市县两级协同联动,“引”“留”“育”结合,补足云和县高层次人才(符合丽水人才分类C类及以上标准)创业创新过程中人才科技项目申报、产业链服务等方面的短板,拟建设集人才引育智库对接、协同创新等功能为一体的浙西南产业人才云和创新中心。

二、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服务期限、运营场所。

1.项目名称:浙西南产业人才云和创新中心运营服务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浙西南产业人才云和创新中心办公场所需设立在丽水市区范围内的产业园区,作为服务中心日常办公及人才项目孵化场地。由中标单位负责承租并支付场租,中标单位需支付办公场所的日常维护、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网络费等,所有费用应自行估算计入投标报价。

服务队伍

1.团队组建:投标人在投标时组建不少于3人且具有专业服务的运营团队,专职人员1人(负负责创新中心日常运营、高层次人才服务、日常对接联络、定期驻点云和开展需求摸排等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少于2人,团队人员爱岗敬业、经验丰富。投标时确定项目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名单,并提供个人简历,其他人员名单及简历可自行决定是否提供。

2.团队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如确需更换的,更换后的人员综合能力必须同等于或优于原配备人员(新人员未到岗前,原岗位人员不得离岗),同时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运营团队人员中工作不力、不能胜任工作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要求,中标单位按时更换人员。

服务内容

1.建立人才需求库。定期走访云和县主导产业重点企业,摸排了解云和县产业发展现状及面临问题,重点企业的人才与技术需求,建立云和县域范围内重点产业平台及重点企业的紧缺人才需求库。

2.建立资源对接通道。做好市场化资源整合,发挥创新中心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外部资源与云和县域范围内重点产业平台及重点企业进行关键资源对接、高端人才猎聘服务对接的专项通道。

3.开展高层次人才对接交流活动。围绕云和县主导产业特色,举办高层次人才对接交流活动。开展高层次人才对接交流活动不少于2场。

4.提供“双招双引”信息推荐。常态化为云和县挖掘、孵化、培育高层次人才科技项目,向云和县域范围内重点产业平台及重点企业推荐高层次紧缺人才信息不少于20个。

5.提供政策申报辅导。为云和县域范围内重点产业平台及重点企业的已入职或拟入职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相关政策申报辅导服务。

6.提供人才项目落地的孵化空间为鼓励初创型人才项目可持续发展,需配套相应孵化空间作为项目初创期的落地场地,同时提供项目日常管理服务。

、运营目标

序号

年度目标

1

合同签订1个月内,在丽水市区范围内的产业园区设立浙西南产业人才云和创新中心并实体化运营(运营团队人员到位)。

2

建立云和县域范围内重点产业平台及重点企业的紧缺人才需求库。

3

开展高层次人才对接交流活动不少于2场。

4

为云和县重点产业平台及重点企业对接匹配高层次人才(符合丽水人才分类C类及以上标准)不少于10人,并提供相关人才相关政策申报服务。

5

为云和县域范围内重点产业平台及企业的已入职或拟入职高层次人才提供配套服务。

、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本项目费用由基础运营费,奖励费用组成,基础运营费结合考核情况支付,奖励部分费用根据服务达成情况按实际予以支付。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基础运营费的50%作为预付款;

2.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的7个工作日内再支付基础运营费的30%;

3.在年度考核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基础运营费及奖励费用;最终支付方式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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