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和平镇卫生保洁和垃圾转运市场化运作服务。
2、为切实改善城镇乡村的环境状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认真研究和严格测算,拟将和平镇镇区环境卫生保洁及全镇清运工作推向市场化运作,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承包给专业服务公司运营管理,通过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法和量化标准,对承包公司作业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监督,按考核评价结果和标准拨付给承包公司相应的服务经费,逐步建立健全全镇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作业范围:
(项号1)包括:和平村整村(包括和平新村,镇区所在地防洪堤两侧,童家地组,楼下组)、坎头村、危冲村、茶源村、朱源村、坎下村、罗前村、鹿口村、黎舍村、坪上村。
(项号2) 1.保洁范围:和平村整村(包括新村,童家地组,楼下组),大埠岗交界到和平公路沿途,高速路口(包括大埠岗镇河源村)到和平道路沿途,和平村楼下组都肖家坊道路沿途,和平烟草站到肖家坊道路沿途,和平到和罗前交界道路沿途。
(项号3) 2、服务要求:和平村保洁的范围保持清洁,严格执行街路清扫工作标准:雨后扫水;雪后扫雪;风后扫沙;重大节日加强扫;正常气候细微扫;路面净;道沿净;墙根、树坑、电杆根净;垃圾桶、果皮箱净,定期用小型冲水车冲刷干净;收水口净。不见杂物;不见人畜粪便;不焚烧树叶、垃圾;不漏收堆垃圾;不向明沟、暗渠、收水井、花池、绿地等设施内倾倒垃圾;垃圾桶不外溢,公厕整洁卫生;不得有死角垃圾等污染物,垃圾桶、垃圾车、保洁车保持清洁;洪水后及时清污泥,融雪后路面灰尘垃圾及其它废弃物及时清扫干净,雨后及时扫水,风后及时扫沙,并按规定倾倒。
二、垃圾清运
(项号4)清运范围:全镇垃圾清运至邵武垃圾处理厂,转运途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撒漏。
(项号5)转运范围:和平村整村(包括新村,童家地组,楼下组)及茶源村、罗前村、坎头村、坎下村、危冲村、朱源村、鹿口村、黎舍村、坪上村等10个行政村及公路沿线定点垃圾桶。
(项号6)要求:生活垃圾清运需及时,并按要求规范、整齐摆放好垃圾桶,每周清洗一次;和平镇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即每天收集清运一次到邵武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确保车走地净,日产日清;行政村根据垃圾量每天清运一次;大件垃圾根据实际数量安排清运(不含生产垃圾、建筑垃圾清理、清运及填埋场或焚烧费用)。
1、和平村整村(包括镇区,新村,童家地组,楼下组);
2、茶源村村部,溪头组、聂家埂组;
3、罗前村村部,马岭组、梁家坪组、曾家组;
4、危冲村村部,路下田组;
5、坎下村村部,前山坪组,坑池组;
6、坎头村村部,坪坛组、官坊组、上井组;
7、鹿口村村部,龙归组,交山桥组;
8、朱源村村部,外朱源组、西山组;
9、黎舍村村部,新厝组;
10、坪上村村部,下炉洋组。
三、河道岸边保洁
(项号7)保洁范围:和平主镇区境内河道两侧(和平北门石子坝到二中到和平水口,和平东门到和平水口)
(项号8)保洁要求:负责范围内河道两侧(现有防洪堤)垃圾清捡每月至少1次以上,做到河道两侧无废弃垃圾现象。
四、应急措施
(项号9)1、重大活动、节假日、上级部门检查保洁公司需无偿配合延长保洁时间和增加清运频次;
(项号10)2、保洁公司需组建一支5-10人的临时清理队伍,对突发卫生污染或甲方临时要求额外增加人员、车辆,进行清理、清洗。
(项号11)3、费用根据实际产生进行适当增补。
五、车辆设备要求
(项号12)1.垃圾车:2辆,一辆总质量≥5吨、一辆总质量≥10吨;
(项号13)2.快保车:2辆;
(项号14)3.小型冲水车(路面养护车):1辆,用于冲刷垃圾桶。
六、考评办法
(项号15)1、垃圾桶每周清洗一次,没有清洗垃圾桶,一个垃圾桶扣100元。
(项号16)2、镇共建办的考核每月3次,发现没做到位,拍照一处扣50元;
(项号17)3、邵武市考评拍照一处扣100元;
(项号18)4、南平市考评,拍照一处,扣200元。
(项号19)5、拍照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并反馈。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并经过采购人验收。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根据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本项目采用先作业后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即中标人在次月向采购人提供上个月的考核结果及上个月人员工资发放凭证给采购人,采购人核对无误后中标人提供对应金额增值税发票(若中标人未提供考核结果及人员工资发放凭证的,视为未达到付款条件,采购人不予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说明: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交时间:合同签订时。退还方式:履约保证金在服务结束后1个月内,中标人提交退还申请后无息返还。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需确保保函有效期在合同履行期间有效;于合同履行完成后1个月内,凭项目服务结束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
8 |
★ |
其他 |
1、本条款与第6点“合同支付方式”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2、合同支付方式:本项目采用先作业后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即中标人在次月向采购人提供上个月的考核结果及上个月人员工资发放凭证给采购人,采购人核对无误后中标人提供对应金额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支付发票金额的100%。 注:中标人未提供考核结果及人员工资发放凭证的,视为未达到付款条件,采购人不予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