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2023年7月12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申报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的函》(环办综合函[2023]234),在全国范围内筛选试点城市和产业园区,河北武安工业园区于2023年底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名单(环办综合函[2023]432号)。2024年6月底,《武安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经武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并实施,实施方案分三年实施,明确了试点工作总体目标和2024、2025、2026年度工作目标,分年度落实的具体项目和措施。
本次采购需求主要根据2024年度试点工作目标及内容,完成包括构建协同创新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工业源及移动源年度融合清单、开展园区规划项目环境准入评估和编制试点工作成效总结报告共4项试点工作,并满足国家及地方各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二、采购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164.77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三、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四、采购需求
(一)构建协同创新评价指标体系
1、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开展调研、指标体系及管理制度研究、报告编制共三个阶段工作,具体工作内容需求如下:
(1)开展调研
为了解和评估河北武安工业园区及园区内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水平并进行体系对标,需在全省范围内对重点园区及相关重点行业进行调研,以确定评价指标体
系基准值,调研对象包括河北省重点产业园区、长流程钢铁企业、焦化企业、水泥企业,采取典型企业现场实地调研、发放调查表、咨询管理部门等形式开展。
(2)指标体系及管理制度研究
在调研及资料收集基础上,对河北省钢铁行业企业、焦化行业企业、水泥行业企业的碳排放强度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水平、典型减污降碳技术应用水平等进行数据对比分析,按照产业园区、钢铁、焦化和水泥行业分别在产业园区层面和重点行业层面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并结合园区特点及试点要求开展武安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制度和重点企业减污降碳协同管理机制研究。
(3)报告编制
根据现场调研、体系及管理制度研究成果,编制并最终形成《河北武安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创新管理制度(园区及重点行业)》成果报告。
(二)编制工业源及移动源年度融合清单
1、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开展调研、数据分析、核算及清单编制共两个阶段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开展调研
调研对象包括武安园区工业企业(覆盖园区全部工业企业),主要调研内容包括:
A.工业源温室气体及大气污染物排放融合清单
工业源部分共需收集园区内企业相关资料:需逐家统计2023年度产品产能、产量、生产工艺、主要装备、能耗物耗、运行参数、主要的降碳措施及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减排措施等,必要时需统计监测数据。根据上述材料逐家核算碳排放及污染物排放数据,并汇总成工业源融合清单。
B.移动源温室气体及大气污染物排放融合清单
移动源部分共分为车辆运输、非道路移动机械、铁路运输、加油站及储油库。
(2)数据分析、核算及清单编制
在调研基础上,需逐企业、逐车型收集、统计和核查相关资料、数据,并根据技术指南核算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在调研和数据分析与核算基础上,汇总形成《河北武安工业园区工业源及移动源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
(三)开展园区规划项目环境准入评估
1、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数据分析与比对核算、评估建议报告编制两个阶段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数据分析与比对核算
根据前期工业源及移动源年度融合清单中现场调研资料,按照河北武安工业园区现状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提炼各行业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水耗等先进水平等基础数据,针对每个行业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并结合当前国家对各行业在减污降碳控制指标政策相关要求,确定每个行业门类的减污降碳控制指标的基准值,供园区及企业进行选择。
(2)评估建议报告编制
在前期园区减污降碳控制指标数据分析与比对核算基础上,充分结合河北武安工业园区现有规划环评在涉及园区产业及政策准入要求、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及资源开发利用管控等方面要求,针对现管控要求在减污降碳控制指标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评估提出建议,编制《河北武安工业园区规划项目环境准入评估建议》。
(四)编制试点工作成效总结报告
按照生态环境部及各级管理部门要求,结合试点实施方案总年度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试点年度工作汇总、成效及亮点的成果总结,并编制总结报告及上报评审,最终按照各级主管部门及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河北武安工业园区2024年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成果
1、完成《河北武安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创新管理制度(园区及重点行业)》编制,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2、完成《河北武安工业园区工业源及移动源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完成《河北武安工业园区规划项目环境准入评估建议》编制,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4、完成《河北武安工业园区2024年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