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一)为贯彻落实市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善涵江区城市市容环卫清扫保洁、公共厕所保洁、垃圾转运站、压缩站运营、内河保洁清理、市政园林绿化养护、市政设施栏杆清洗、垃圾终端应急处置、垃圾分类及餐厨垃圾(简称“多位一体”)作业服务管理水平,拟将上述作业服务内容统一纳入管理。
(二)服务执行标准
除本招标文件条款另有规定的要求外,本次招标服务标准应符合下列标准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如上述标准及规定有矛盾的,则以较严格的现行标准、规定为准。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监管办法》;
《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考评办法(试行)》。
(三)作业数量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068.509万元/年,分项单价详见下表及后附内容。
序号 |
服务内容 |
年度最高限价 |
数量 |
平均单价 |
备注 |
1 |
城市市容环卫清扫保洁 |
3948.3818万元/年 |
747.799598万㎡ |
5.28元/㎡/年 |
|
2 |
市政设施栏杆清洗 |
51.4399万元/年 |
85km |
6.05元/m/年 |
|
3 |
公厕保洁 |
323.6904万元/年 |
67座 |
4.8312万元/座/年 |
|
4 |
垃圾转运压缩站运营 |
465.7391万元/年 |
19座 |
24.5125万元/座/年 |
|
5 |
垃圾转运 |
1291.9905万元/年 |
每日460t,平均运距45Km |
1.71元/t/Km |
|
6 |
市政园林绿化养护 |
913.113万元/年 |
125.8675万㎡ |
6.49元/㎡/年 |
|
18.226万㎡ |
5.28元/㎡/年 |
|
|||
7 |
内河保洁清理 |
662.7415万元/年 |
561.6453万㎡ |
1.18元/㎡/年 |
|
8 |
海漂垃圾保洁 |
91.8128万元/年 |
26.383Km |
3.48万元/Km/年 |
|
9 |
垃圾分类 |
252.3万元/年 |
174座 |
1.45万元/座/年 |
|
10 |
餐厨垃圾 |
67.3万元/年 |
约1500家 |
|
|
合计 |
8068.509万元/年 |
|
|
|
|
备注 |
1、本轮市政园林广场园路(面积约18.0226万㎡)清扫保洁按照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价格5.28元/㎡计算费用,本轮市政园林绿化养护包含智慧体育公园日常维护费用10.8万元/年。 2、江口压缩站按两座压缩站费用进行计算。 |
具体作业服务经费如下:
1、城市市容环卫清扫保洁经费
涵江区现有城市(平原片区)市容环卫清扫保洁作业区域总面积约7477995.98平方米。以上路面面积数据由各乡镇提供,经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复核,如中标方对上述面积有异议,可以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测绘,该测绘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运营过程中若保洁面积出现增减,经三方(招标方、中标方、所属镇街管委会)共同确认核增(减)后纳入作业范围,按时拨付经费。(市容环卫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区域价格为3948.3818万元/年)
2、市政设施栏杆清洗经费
交通护栏日常清洗保洁的数量约85km(具体护栏清洗长度数量经现场勘查后按双方确认的实际长度数量为准),经测算为514399元/年。
3、公厕保洁经费
平原片区共有城乡公共厕所67座,通过市场综合调查咨询及测算建议公厕保洁管理单价约48312元/座•年,公厕数量有增减,费用也相应增减(具体数量按实计算)。(公厕运营保洁的经费为323.6904万元/年)
4、垃圾转运压缩站运营经费
现阶段共有垃圾压缩转运站19座合计22台转运设备设施(江口镇垃圾压缩转运站按两座计算费用),垃圾转运压缩站数量有增减,费用也相应增减(具体数量按实计算),通过市场综合调查咨询及测算建议转运站保洁管理单价约4657391元/年。
5、垃圾转运经费
垃圾转运至莆田圣元垃圾电厂平均运距约45公里,其中大件垃圾能破碎处理的需破碎处理,垃圾量按莆田圣元公司的每日过磅单为计费依据。零星建筑垃圾及不可破碎处理的大件垃圾需要清运的,过磅后进入政府提供的指定处置场所。垃圾量暂按每日约460吨计(依据:2023年垃圾量统计数据),单价为1.71元/T/km,垃圾转运作业服务价格为1291.9905万元/年
6、市政园林绿化养护经费
市政园林绿化养护总面积约1440935㎡,其中绿化养护参考上一轮绿化养护按6.49元/㎡/年计算,广场园路保洁参考本轮道路保洁费用5.28元/㎡/年计算,人民公园体育健身设施维护参考上一轮智慧健身器材2000元/年/套、普通健身器材1000元/年/套,足球场草坪、垒球场地、篮球场、网球场等体育场地5万/年计算。运营过程中若养护面积出现增减,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经第三方结算审计后,由招标方,中标方及管养移交单位三方共同确认核增(减)后纳入作业范围,按实结算;区水利局组织实施的河岸景观绿化项目由区水利局组织景观绿化验收后,由区水利局组织招标方,中标方及管养移交单位三方共同确认核增(减)后纳入作业范围,按实结算。
由于该项目专业性强,养护标准及考评由区园林绿化中心、区人民公园服务中心、区水利局单项考核,考核结果由区园林绿化中心、区人民公园服务中心、区水利局提供作为拨款依据。
7、内河保洁清理经费
江口镇、三江口镇、白塘镇、国欢镇、梧塘镇、涵东办、涵西办、赤港管委会、商城管委会所有河道水域,面积5616453㎡,长度306216m。根据现有运行情况、工资基数及物价波动情况,单价按1.18元/㎡计算,保洁及人员机械配套要求(见附件4)。运营过程中若保洁面积出现增减,以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保洁面积(该测绘面积产生的费用包含在中标经费中),经三方(招标方、中标方、所属镇街管委会)共同确认核增(减)后纳入作业范围,按实拨付经费。(内河保洁清理作业服务价格为662.7415万元/年)。
8、海漂垃圾保洁清理经费
现阶段全区26.383公里海岸线范围内近岸海面及海滩。海漂垃圾保洁为3.48万元/公里。(海漂垃圾保洁清理作业服务价格为91.8128万元/年)。
人员及机械配置要求:结合实际,科学配备充足清扫人员和清扫设备。至少配备1艘清扫船舶、1辆垃圾转运车、清扫人员7个、驾驶员2人。采取定人定岗的方式,由中标单位根据海漂垃圾保洁需要确定各乡镇保洁工作人员分配人数,保洁设备及机械配置情况。
9、垃圾分类经费
本项目内总人口约78822人,约28148户。居民区、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含广场、公园)垃圾分类经费基础设施按约1.45万元/年•座(由购买主体根据规划需求自行建设),费用包括:分类垃圾桶等配套设施设置、垃圾收集、垃圾分拣、垃圾“桶车一色”分类清运、每月至少开展1场垃圾分类“五进”宣传活动、指定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内业材料、分类屋(亭)修缮、日常管理以及垃圾分拣员、督导员、管理员聘请等一切费用。后续若有新增垃圾分类屋(亭)中标方应无条件接收并提供服务,经三方(招标方、中标方、所属镇街管委会)确认后纳入作业服务范围,由此产生的作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按实予以拨付(垃圾分类经费为252.3万元/年)。
10、餐厨垃圾经费
平原片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约1500家,平原片区餐厨垃圾处理经费为67.3万元/年。费用包括:餐厨收运车辆及运营费用、二级收运驾驶员聘请费用、餐厨收运管理员聘请等费用(不含餐厨垃圾末端处置费用)。
11、垃圾终端应急处置经费
如因圣元垃圾焚烧厂对垃圾处置有限量要求,超过限量的或当圣元垃圾焚烧厂出现设备故障及重大检修等突发状况无法正常接纳垃圾时,由乙方立即启动垃圾终端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垃圾外运的方式处理,实行日产日清,但外运单程距离不得超过200公里,外运单程距离在200公里以内的按实际距离核算,超过200公里的按200公里核算。生活垃圾转运单价350元/T,每公里1.75元/T。(此费用不包含在本项目总最高限价中,仅当启动垃圾终端应急处置方案时按单价×T数据实结算)。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范围
1、城市市容环卫清扫保洁
根据现阶段各镇(街道、管委会)上报的数据,我区现有城市(平原片区)市容环卫清扫保洁作业区域总面积约747.799598万平方米。其中:
(1)涵东街道、涵西街道及商城管委会作业服务范围包括各自辖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人行天桥和公共场所的清扫、清洗、保洁、洒水降尘、垃圾拾捡、公交站点清扫保洁以及作业服务范围内的立面1层楼面以下的野广告清理和垃圾收运至垃圾压缩站。
(2)平原各镇(管委会)作业服务范围为各镇镇政府(管委会)所在集镇区及县级以上主干道区。具体如下:
2025年平原片区环卫清扫保洁面积一览表
序号 |
镇街(管委会)名称 |
清扫保洁总面积m2 |
1 |
涵东街道 |
1014953 |
2 |
涵西街道 |
918670 |
3 |
商城 |
114965 |
4 |
江口镇 |
1337680.98 |
5 |
三江口镇 |
832332 |
6 |
白塘镇 |
789255 |
7 |
国欢镇 |
1113381 |
8 |
梧塘镇 |
1272220 |
9 |
赤港 |
84539 |
合计 |
7477995.98 |
2、市政设施栏杆清洗
现阶段市政设施栏杆清洗保洁。交通护栏日常清洗保洁的数量约85km(具体护栏清洗长度数量经现场勘查后按双方确认的实际长度数量为准)
3、公厕保洁管理
平原片区共有城乡公共厕所67座,作业服务范围包括公厕内所有设施设备修缮项目(除整体改造)及日常管理等。
4、垃圾转运压缩站运营管理
垃圾转运站范围:全区所有乡、镇、街道、管委会。
现阶段共有垃圾压缩转运站19座(江口镇垃圾压缩转运站按两座计算费用),作业服务范围包括垃圾压缩处理、垃圾转运处理、站内所有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及消杀、除臭等日常管理。(备注:一座压缩站需要4个作业管理人员,江口镇垃圾压缩转运站按两座计算费用;运营费包括站内设施的维修保养、配件更换。如有损坏,由中标方自行维修或添置,合同期满后归还。人工费用参照福建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城镇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指导价指南》(T/FCAESA 00003-2023)中的道路清扫保洁人员作业年费用。)
转运站压缩设备
序号 |
转运站名称 |
品牌 |
设备数量(台) |
1 |
公园压缩站 |
水平式压缩设备 |
1 |
2 |
国欢压缩站 |
垂直式压缩设备 |
1 |
3 |
码头压缩站 |
水平式压缩设备 |
1 |
4 |
葡萄园压缩站 |
垂直式压缩设备 |
1 |
5 |
涵纺压缩站 |
垂直式压缩设备 |
1 |
6 |
苍然压缩站 |
垂直式压缩设备 |
1 |
7 |
涵华压缩站 |
水平式压缩设备 |
1 |
8 |
保尾压缩站 |
垂直式压缩设备 |
1 |
9 |
新桥头压缩站 |
垂直式压缩设备 |
2 |
10 |
商业城压缩站 |
垂直式压缩设备 |
1 |
11 |
高美压缩站 |
水平式压缩设备 |
1 |
12 |
白塘压缩站 |
垂直式压缩设备 |
1 |
13 |
江口压缩站 |
水平式压缩设备 |
2 |
14 |
梧塘压缩站 |
车载式压缩设备 |
2 |
15 |
新县压缩站 |
水平式压缩设备 |
1 |
16 |
白沙压缩站 |
水平式压缩设备 |
1 |
17 |
庄边压缩站 |
水平式压缩设备 |
1 |
18 |
萩芦压缩站 |
水平式压缩设备 |
1 |
19 |
大洋压缩站 |
水平式压缩设备 |
1 |
5、垃圾转运
垃圾转运至莆田圣元垃圾电厂平均运距约45公里,其中大件垃圾能破碎处理的需破碎处理,垃圾量按莆田圣元公司的每日过磅单为计费依据。零星建筑垃圾及不可破碎处理的大件垃圾需要清运的,过磅后进入政府提供的指定处置场所。垃圾量暂按每日约460吨计。
6、市政园林绿化养护
市政园林绿化养护总面积约144.0935万㎡,服务范围为全区市政园林、人民公园及滨河二期公园广场绿化养护,园路保洁,设施维护等。作业内容为服务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养护及绿化养护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的保洁;休闲平台、广场、桥梁、甬道、绿道、园路、停车场、球场、健身及休闲器材等全园基础设施的卫生保洁及维修养护。
7、内河保洁清理
现阶段内河保洁清理水域面积5616453㎡,长度306216m。
作业服务内容为河道岸线范围内清理保洁,包括河道水面清理保洁,河道垃圾、漂浮物(含动物尸体)、水生植物(水浮莲、水葫芦、浮萍等所有水生植物)的打捞及清运至就近垃圾压缩站、压缩站,保洁总长度306.216公里,保洁水域面积561.6453万平方米;做到水面基本没有漂浮物、河道内没有沉积物、杂物,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
2025年内河保洁面积长度一览表
序号 |
镇街名称 |
内河保洁面积 m² |
长度m |
备注 |
1 |
涵东街道 |
218661 |
14530 |
|
2 |
涵西街道 |
231265 |
9090 |
|
3 |
商城 |
15700 |
814 |
|
4 |
江口镇 |
756439 |
96952 |
|
5 |
三江口镇 |
766368 |
52021 |
|
6 |
白塘镇 |
2319317 |
72900 |
|
7 |
国欢镇 |
589543 |
22324 |
|
8 |
梧塘镇 |
586641 |
27085 |
|
9 |
赤港 |
102130 |
10500 |
|
合计 |
5616453 |
306216 |
运营过程中若保洁面积出现增减,以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保洁面积(该测绘面积产生的费用包含在中标经费中),经三方(招标方、中标方、所属镇街管委会)共同确认核增(减)后纳入作业范围,按实拨付经费。
8、海漂垃圾保洁
作业服务范围为全区26.383公里海岸线范围内近岸海面及海滩,涉及我区海岸线起点为江口镇与沈海高速交界,终点为白塘镇南埕村与沈海高速交界,包含江口镇前面村、李厝村、海星村、新墩村、江口社区;三江口镇鳌山村、杨芳村、鲸山村、哆中村、新兴村、东盛村、高美村、前明村、双霞村及白塘镇南埕村等3个乡镇15个村庄。作业内容开展海漂垃圾常态化、网格化、全覆盖清理。禁止在岸滩上弃置、堆放和处理海漂垃圾。上岸垃圾应科学分类,确保实现日产日清。加强垃圾转运过程密闭运输监管,防止跑冒滴漏,避免二次污染。
9、垃圾分类
辖区内总人口约78822人,约28148户。作业服务范围包括:居民区、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含广场、公园)的分类垃圾桶等配套设施设置、垃圾收集、垃圾分拣、垃圾“桶车一色”分类清运、开展垃圾分类“五进”宣传活动、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内业材料、分类屋(亭)维护修缮和日常管理等。
10、餐厨垃圾
按照餐厨垃圾运行模式标准,涵江区作业服务为二级收运。现有平原片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约1500家,餐厨垃圾二级收运所需车辆约10辆,二级收运工作所需人员约10人。除此之外,现阶段由市里进行一级收运的餐厨垃圾若无法及时清运或停止清运,中标方需无条件接收清运,通过市场综合调查咨询以及参照市级一级收运(按包干制)经费,暂按260元/吨•趟进行核算并纳入财政预算,按实予以拨付。
11、垃圾终端应急处置
如因圣元垃圾焚烧厂对垃圾处置有限量要求,超过限量的或当圣元垃圾焚烧厂出现设备故障及重大检修等突发状况无法正常接纳垃圾时,由乙方立即启动垃圾终端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垃圾外运的方式处理,实行日产日清,但外运单程距离不得超过200公里,超过200公里的按200公里核算,200公里以内的按实际距离核算。为保证垃圾应急处置,潜在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周边200公里内焚烧发电厂接收本项目生活垃圾的承诺函,中标后提交住建局备案。(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作业质量要求
1、城市市容环卫清扫保洁
(1)清扫保洁内容:
1)主(次)干道路面、人行道(含店门口)生活垃圾及杂草。
2)绿化带(池)内外卫生及其路缘石垃圾、尘土、杂草和杂物,行道树挂物和树根处垃圾、杂草。
3)明沟卫生、暗沟口及暗井沟眼堵塞物。
4)路段范围内绿化修剪清理后的残留物。
5)每2人1辆手推车,配备小型动力收集车,沿街垃圾定时定点摇铃收集、上门收集。
6)人员定岗定位,作业信息录入定位系统,信息化管理。
7)建筑垃圾、大件家具和其他杂物随时清理。
8)城市公共设施、环卫设施外表卫生及跟脚垃圾尘土。
9)沿路肉眼可见的乱涂、乱画、乱贴物(野广告)。
10)道路机械化作业,扫地车、洒水车、雾炮车每天作业不少于2次。
(2)环卫作业时间:
实行定时清扫、清理、收集、转运,及一定时长的保洁制。
1)A级路段每天2清扫20小时保洁(即每天4:00-24:00为全天候保洁时间,其中4:00-7:00、12:30-2:30为清扫时间)。
B级路段每天2清扫18小时保洁(即每天4:00-22:00为全天候保洁时间,其中4:00-7:00、12:30-2:30为清扫时间)。
C.D级路段每天2清扫14小时保洁(即每天4:00-18:00为全天候保洁时间,其中4:00-7:00、12:30-2:30为清扫时间)。
2)辖区内设立的所有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原则上每天清理三次。收集点的外墙每周清洗二次。废物箱、垃圾屋(桶)等要按位摆放、按班清掏、按时清洗,及时维护。在清扫期间,不得有在垃圾里捡拾废品的现象。
3)清扫保洁应达到“三无”“五净”标准,即无生活垃圾,无果皮纸屑、污物,无堵塞窨井沟眼。路面、绿地、人行道净,窨井沟眼净,树穴、边角净,花台周围净,隔离护栏下净。废物箱、垃圾箱(桶)等完好无损,清洁卫生,放置得当。
(3)垃圾收集车辆必须采用密闭的,不能造成“滴、撒、漏”,清扫收集的垃圾应及时送至垃圾压缩站,并配合做好垃圾压缩站工作。
(4)如遇节日、剪彩、庆祝等重大活动时,中标人应完成招标人布置的临时任务,增加的工作量或提高标准要求所产生的经费包含在承包服务金额中。
(5)承包期间,清扫保洁面积(含作业时间)如有增、减,其增、减部分费用按实际中标单价标准计算(因旧城改造拆迁导致社区保洁道路面积核减核增,随社区保洁道路面积核减人员按比例相应核减核增)。
(6)清扫保洁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加强日常安全作业教育管理,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损害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相关保险。
2、市政设施栏杆清洗
(1)每月要对护栏清洗不少于两次,清洁度应见护栏本色,作业时间尽量避开人流、车流的交通高峰进行护栏清洗的作业。采用双刷互动作业,同向双侧护栏清洗,采用喷嘴向护栏进行低压(或高压)喷水、四个马达带着滚刷旋转并夹着护栏进行清洗作业;作业时速控制在10km/h内;清洗刷与护栏自动保持恒定距离,确保清洗的质量、效率和安全;配一名随车保洁人员跟车;作业车辆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避让车辆及行人。
(2)冲洗作业时必须开启警示灯,夜间作业时还须开启示宽灯。冲洗作业时必须使用提示音乐,夜间作业时须降低或关闭提示音乐。
(3)无跳洗、漏洗;作业后,护栏整洁无灰尘、不留死角、无损漆面。
3、公厕保洁
(1)设专人管理;有监督电话、投诉电话、开放时间(6:00-22:00)公厕长、当班管理员工号、保洁员工号、联系电话、公厕管理保洁制度等相关信息并挂牌上墙。
(2)公共厕所男、女、残疾人等标志牌按标准安装,明显、规范、整洁、完好;公厕、门窗、地面蹲台、便器、隔断板门、管理间、水龙头、洗手(盆)池、墩布池、无障碍设施等各种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整洁;公厕内公益广告位置合理,内容合法;无障碍通道畅通且有明显标志显示;地面潮湿时,应铺设防滑垫,设置防滑标志;保洁、维修设施时,应有明显标识提示。
(3)屋顶、墙壁、门窗纱、地板、地面蹲台、便器、隔断板门、管理间、洗手(盆)池、墩布池、标牌灯具等设施设备干净整洁且完好;公厕整洁有序,水通、电通,灯光照明正常,无痰涕纸屑、无积尘蛛网、无蝇蛆鼠迹、无污垢积水、无粪便尿垢、无臭味、无乱写乱画、无乱堆物品、无暴露的保洁工具和便纸。
(4)厕所四周(5米范围内)卫生责任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厕所管理间整洁有序,工具摆放整齐。公厕卫生每2小时至少保洁1次,卫生保洁台账记录完整。
(5)蚊蝇滋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防蝇、防蚊和防臭措施;特殊时期要定时消毒;消杀台账记录完整。
(6)化粪池不定期进行检查,即满即清,每半年至少清理一次;公厕排水管道不定期进行疏通,确保排水畅通,台账记录完整。
(7)上岗前统一培训,规范保洁;文明服务、礼貌待客,无乱收费现象;按规定时间开放,不得擅自关闭公厕;无群众投诉。
4、垃圾转运压缩站运营
(1)垃圾压缩站操作员应按规定穿好工作服,佩戴口罩、手套。
(2)垃圾压缩站操作员应做好运行记录、消杀记录、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3)对于垃圾压缩站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留有垃圾过夜。
(4)垃圾压缩站的垃圾压缩设备内有垃圾、污水,化粪池清理需及时。
(5)垃圾转运站周边3米范围内地面整洁;站区屋面、墙面、地面及周边环境及时冲洗,保持站区屋面、墙面、地面及周边环境清洁。无暴露垃圾。
(6)垃圾压缩站的垃圾按规定送到终端处理场所。
5、垃圾转运
(1)所有车辆运行轨迹均纳入区级管理定点平台。
(2)中标人必须按照垃圾清运作业时间及要求完成垃圾收集和转运,垃圾收集时间为每日的5:00-21:00,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作业时间,特殊情况也可适当延长作业时间。中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内对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垃圾进行收集和转运,实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车辆到达收集点后,跟车工下车将垃圾桶内的垃圾倒入收集车,并负责车辆的倒车指挥;收集点垃圾收集完毕后,将垃圾桶复位,并将周围清扫干净,清除污水;统一密闭运输至垃圾压缩站或指定倾倒点。
(4)垃圾定时收集,日产日清。垃圾容器内垃圾每天清运2次以上,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做到与垃圾转运人员无缝对接,做到垃圾桶即满即清。垃圾转运作业时不得将垃圾直接落地转运,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垃圾装载、倾卸时,必须按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操作;作业车辆不得超载超员,杜绝出现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现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6)垃圾容器摆放整齐,装完应复位,车走场地清。垃圾收集定线作业不遗漏,装载适量,密闭运输,在运输途中垃圾不暴露,无散落飞扬、拖挂。
(7)垃圾转运车辆每天至少清洗一次,确保车辆标识号码清晰,车辆干净无异味。
(8)垃圾收集车辆必须采用密闭的,不能造成“滴、撒、漏”,清扫收集的垃圾应及时送至垃圾压缩站,并配合做好垃圾压缩站工作。
6、市政园林绿化养护
(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3)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倾斜度小于5%。
(4)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薄厚、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粪、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20%。
(5)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6)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5%以上。每年修剪4次以上,草坪内杂草覆盖率不超过3%。
草坪绿色期:不得少于250天。
(7)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1%;园林树木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2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 cm不得超过5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3%。叶片无虫粪,虫咬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叶片被啃,每株3%以下,被害植株及时防治。
(8)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援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0%,开花的攀援植物能适时开花。
(9)绿地整洁,无杂挂物,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保洁及时。绿地内音响、栏杆、园路、背景音响、水电设施、桌椅、路灯、井盖和标志牌等园林设施设备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10)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无钉拴刻划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11)发现苗木缺株补植、改植于3天内完成。
(12)须做好防台风工作,台风季节来临前加强管理,合理修剪,加固护树架,以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台风期间应迅速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台风后及时扶正倒树及倾斜树,补植缺株,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使绿化景观尽快恢复。
(13)配套绿化养护作业人员159人(养护面积每增加9000平方米,增派1人),驾驶员11人,水车11辆(养护面积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派1辆水车),小型吊机一辆。
(14)中标方需无条件按第13条规定的人员配备标准向招标方提供作业人员及作业车辆定位系统,并纳入招标方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中;人员管理采用报备制度,每少1人需立即向监管方进行备案,并在3日内补足人员,其间自行合理调整岗位,确保该配置人员工作范围、内容不遗漏;若发现人员配置每少1人,每人次扣除当月承包费3000元。招标方每周一次不定时对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配备情况进行抽查,发现管理人员不在岗位的、作业人员不在作业岗位的或作业质量不到位的,每人次扣除当月承包费500元。若日均投入人员数达不到核定人数的90%时,除按人数扣除当月承包费外,本月考评结果定为不合格。
7、内河保洁清理
(1)作业时间要求
序号 |
作业项目 |
作业时间 |
备注 |
||
1 |
河道保洁 |
作业时间 |
8小时 |
单班作业 |
|
注:实际运作中,作业时间根据季节性变化适当调整。逢重大活动及节假日等情况可相应延长作业时间。 |
对台风、暴雨等特殊天气造成的垃圾积聚立即进行重点打捞清理,遇重大活动或者迎检必须无条件配合开展保洁。
(2)作业人员要求
1)管理巡查人员要求
1.1认真做好内河作业安排,合理调配内河保洁力量,做好内河保洁、垃圾清运及协调工作。管理好内河保洁工人,及时发现和制止作业中的不安全问题,做好内河保洁工人的交通安全和生产安全教育,力求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1.2每天最少巡查责任片区内的河段一次,发现保洁不到位的及时整改。督促好保洁员迟到、早退、脱岗情况;
1.3重要河段、闸口、污染点每天最少巡查两次,安排保洁员增加保洁频次,突发情况及时处理;
1.4完成业主单位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并及时反馈。
2)保洁员要求
2.1水面保洁作业时间(8小时工作制),上午7:00至11:00,下午2:00-6:00,岸线保洁作业时间与相应道路保洁作业时间同步。水面保洁:景观内河每天全面打捞保洁4次,其他时间巡回保洁。做到水面基本没有漂浮物、河内没有沉积物;驳岸整洁,无杂物。一般内河每天全面打捞保洁2次,其他时间巡回保洁。做到水面没有明显的漂浮物、沉积物等较大物品;驳岸无杂物;
2.2内河保洁员每日穿戴统一工作服、救生衣,7:25到其所使用船只停泊点,7:30准时下河进行保洁作业;
2.3内河保洁员严禁随意倾倒清捞的垃圾,特别是禁止倾倒在桥梁、涵洞、闸站、河岸树林处等隐蔽区域;在保洁作业暂停或完成后,船只及清捞工具需整齐、有序地停靠与摆放。
2.4在内河垃圾清运过程中,严禁将垃圾堆放在河床、驳岸等公共范围内,必须做到日产日清,避免因此造成水质污染;
2.5内河保洁员因从事相关作业,聘用男保洁员的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女保洁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
8、海漂垃圾保洁清理
保洁频次:对沿海全岸段和近岸海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打捞清理;对台风、天文大潮退后造成的垃圾集聚应立即进行重点打捞清理;如果遇重大活动或者迎检必须无条件配合开展保洁。
9、垃圾分类
(1)每座分类屋(亭)配备至少1名分类管理员;分类屋(亭)设备(监控系统、除臭防蝇、洗手池、污水管道)功能完善;分类垃圾桶种类齐全,颜色、标识、标志符合要求;分类垃圾桶外观完整。
(2)每辆分类收运车按规定配1名以上(不含驾驶员)操作人员;分类收运车辆喷涂分类标识;按规定时间进行分类收运,桶内垃圾日产日清;采用分类运输车收运对应分类垃圾。
(3)分类管理员统一着装;分类管理员投放时段内应在岗位;分类屋(亭)及周边的卫生保洁到位,及时清洗地面垃圾污水;分类管理员投放时段内尽到桶边督导、开袋检查、拒收指正等职责,导致垃圾混放;分类管理员建立收运台账或虚假记录;投放时段外分类屋(亭)关闭或锁桶。
10、餐厨垃圾
(1)餐厨收集场地餐厨收集桶外观完整,场地卫生保洁到位。
(2)装载适量,密闭运输,在运输途中垃圾不暴露,无散落飞扬、拖挂。
(3)餐厨收运车辆喷涂标识,餐厨收集桶标识、标志符合要求。
(4)餐厨垃圾收运队伍人员必须统一着装。
(5)杜绝餐厨垃圾收集人员私自偷盗或将餐厨垃圾送给他人喂养家禽等。
11、垃圾终端应急处置
如因圣元垃圾焚烧厂对垃圾处置有限量要求,超过限量的或当圣元垃圾焚烧厂出现设备故障及重大检修等突发状况无法正常接纳垃圾时,由乙方立即启动垃圾终端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垃圾外运的方式处理,实行日产日清,但外运单程距离不得超过200公里,超过200公里的按200公里核算,200公里以内的按实际距离核算。
12、报价要求
12.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合同包进行投标,同时不得将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拆分投标或漏项投标。投标人必须按照列明所投项目的单价、小计和总计,且每项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每项采购标的最高限价,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2.2、由于项目上存在服务内容变更的可能性,因此应允许采购人对服务范围等方面的适度调整,投标人应该充分估计和接受因上述调整给自身带来的计划变更及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2.3、投标报价包含本次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城区环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及管理,河道保洁,公厕管理,餐厨垃圾收运,垃圾分类,承接市级一张图等其他智慧化环卫建设事宜等费用。即服务人员工资、垃圾收集清运费、道班房租赁费、台风或临时任务等突击费、材料费、设备及工具费、车辆(购置、保险、维修、运输及折旧费等)、劳保费、高温补贴费、健康体检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五险”、加班补贴费、岗位津贴、节假日补贴、措施费、管理费用、风险金(包含机械、材料、油料等价格的变动、工伤事故等风险)、各种补贴和福利、环卫设施设备水电费、代理服务费、利润、税费等和按采购文件规定完成本项目并经考核验收合格发生的一切费用。
12.4、中标人承包期限内,应严格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与员工确立合法的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应当在交接进场之日起15日内,与业主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开设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并在辖区人社、环卫主管部门备案。同时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的社会保险。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中标人承担。
12.5、在服务项目完成最终验收前,中标人在运输、保洁、管养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概由中标人负责。
(三)人员、设备配备最低要求
1、投入人员
路面清扫保洁单班在岗人员原则应达到984人以上(含垃圾分类管理员),公厕保洁人员91人以上,压缩站作业管理人员76人以上,驾驶人员113人以上。
内河保洁相关人员115人,其中内河保洁人员107人、现场管理巡查人员8人,采取定人定岗的方式。绿化养护作业人员159人
垃圾转运车中垃圾桶清洗车配备4部以上,大勾臂车配备18部以上,密闭转运车2部以上,清扫栏杆车配备2部以上,洒水车配备9部以上,扫地车配备11部以上;垃圾清运车中翻桶垃圾清运车配备16部以上,大件垃圾清运车6部以上,不少于8T(含8T)大压后装式垃圾车2部以上,餐厨垃圾收运车10部以上,3吨厨余垃圾收运车配备5部以上,雾炮车2部(由甲方提供,乙方按照标准支付租金)。即配备人员和设备应达到配备标准以上及保证设备完好,确保清扫保洁正常运转,各类车辆应安装北斗/GPS导航、身份识别芯片,便于行驶轨迹监控。
(四)其他要求
1、鼓励服务单位在本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或公司总部,可享受相关政策。
2、中标单位配备人员及设备要求:
1)保洁作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福建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48号)《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闽建管〔2019〕1号),投标人所报的作业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其中作业人员基本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2353元,并设定法定节假日及法定休息日工资补助,在日常作业中为职工提供防暑降温药品,中标人不得以压低用工人员工资或加大用工人员工作量以提高企业利润。
2)项目负责人必须有上岗证且文化程度不得低于中专及以上文凭,必须专职管理,不能由保洁人员兼任,并常住在涵江城区;其他管理人员必须有上岗证,且必须专职管理,不能由保洁人员兼任。
3)中标人必须给招标人所属居委会配备三名以上管理人员,负责协调承包公司与居委会的环卫保洁工作,且每人需配1辆管理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
4)本项目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岗位资格证书及毕业证书,招标人将保留核查的权利。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
3、项目过渡交接计划
对于现有涉及“多位一体”服务作业的设施设备,未达到报废年限且能正常使用的车辆,承包商应无条件进行租用,设备年租赁费用按照设备采购价格除以折旧年限计算(大型燃油车按照8年折旧、小型机械设备按照6年折旧),但租赁的设备必须确保移交时候能够正常使用并投入生产作业。租用由甲方提供场地及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在下拨承包经费中直接抵扣,若租用地块为储备用地,政府征迁需要或作其他使用,中标方应无条件终止场地租赁合同的执行,返还租用场地。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服务期限2年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验收合格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执行。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6% 2、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6% 3、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6% 4、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6% 5、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6% 6、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6% 7、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6% 8、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6% 9、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6% 10、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6% 11、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6% 12、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6% 13、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6% 14、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6% 15、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6% 16、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6% 17、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6% 18、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6% 19、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6% 20、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6% 21、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6% 22、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6% 23、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16% 24、按月支付:采用“先作业,后支付”的付款模式,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作业经费于次月20日前结算支付;中标方正式接手后,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支付作业服务经费,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32% |
7 |
★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说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按照中标价金额的5%向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无任何问题无息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