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的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单位名称:
我司承诺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管理人员在接到业主开工通知7天内保证全部到位。并保证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100%到位,每月在工地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25日历天;其他施工管理人员保证70%到位,每月在工地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20日历天。
如经监理工程师查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达不到100%到位,且每月在1地现场办公时间少于25日历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我司在终止合同后三天内自行退场;如其他施工管理人员达不到70%到位,且每月在工地现场办公时间少于20日历天,则按照每人每月予以壹仟元的罚款。
投标人(法人公章) : 公司
授权代表: ( 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