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1、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19〕168号)要求,我市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基础上,又安排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任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以及农产品加工人才)100人。此次培训人数为100人,其中枞阳县50人、义安区30人、铜官区20人。
2、遴选条件
长期稳定从事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产品加工、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培训对象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为本县(区)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以上且产业达到一定规模。2016、2017年已培训的职业农民今年不再培训。
3、培训服务方案制定
服务方案参照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印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性培训方案》(农培办〔2016〕6号)文件要求。培训内容和方式如下,请围绕以下内容制定培训服务方案。
(1)培训紧扣需求,优选培训内容,科学设置课程。
(2)培训内容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两部分。
(3)公共基础课重点培训职业素养、涉农政策法规、“三农”文化、农业生态环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品牌化经营、互联网+现代农业、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村金融、信息化手段应用(含农民手机应用技能)等内容。
(4)专业技能课根据本地主导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其中农产品电商人才重点突出农产品上行。
(5)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原则上每期培训班不超过50人;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分时段培训,每段培训时间不超过3天;理论课和实践课时间按1:2安排。积极采用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本地培训与异地培训相结合等方法开展培训。
4、项目预算
本次培训分两个班,总预算30万元,即枞阳县和义安区,每个班预算价15万元。
5、考核与验收方案
培训机构在完成培训任务后,及时向招标人提出验收申请,招标人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对存在问题的待整改后再验收,直至合格。具体详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铜陵市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6、付款方式
按照安徽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奖补资金管理细则,奖补资金全部用于农民培训工作,并且实行项目资金审计制度。本次实行资金预拨制,合同签订后将70%培训资金预拨付到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拨付余款。
注:
如本章内容与其他章节有冲突,以本章内容为准。
如本章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为准。
如本章内容与国家、地方强制标准相冲突的,以强制标准为准